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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在这骨寒毛竖的时刻,任何一点声响,都能造成一片惊恐,更何况是不详的猫叫声。

      曾晓颖捂住耳朵,一声尖叫,吓晕在覃益卧铺上。

      众人也被吓得直冒冷汗,四处张望。

      瞿策之却很淡定,看了看黑色手表,被扣了四分钟生命值,夜视镜下,目光森冷的扫一眼覃益,走开了。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那声猫叫是手表新信息提醒,这声音也太惊悚了。

      覃益查看信息,和方才手机上的那条一样,没有发信人,只有内容。

      【当前死亡人数一人,剩余人数一百零六“人”,一人违规,扣除与死者同等生命值,奖励行善者,恭喜乘客覃益获得8分钟生命值,及“奴币”一枚。祝您旅途愉快!】

      覃益读着信息,只觉周身一阵阴冷,抬头看,车厢尽头,瞿策之森冷的眼神正凝视着他。

      被那道红光灼眼后,在只能模糊能看清人影的昏暗车厢里,瞿策之明明戴着夜视镜,且隔覃益有六七米远,覃益想不通,他竟然能透过夜视镜清晰明了看见对方的眼神,甚至清晰到有几根睫毛都能数得清,周遭的事物更是不消说。

      方才那道红光,并不是覃益以为的什么激光,那是“目极之光”,据说是火神祝融遗落下的一点星火,不熄不灭,浮沉于山川大地,经年岁月,形成一道奇异红光,机缘巧合飘到这个空间,不偏不倚灼了覃益双瞳,光即消散了。

      大抵是有紫微星护体,覃益因此获得天地间唯一的“目极之眼”。

      所谓的目极之眼,便是视黑夜如白昼,山川河海,高楼厚土,万物生灵,只要目之所及,就能透视一切内在,如近在只咫般清楚。

      这就是覃益为何能透视夜视镜,能看到别人生命值,及任务的原因。

      可覃益压根不知道自己拥有如此巨大神力的双眼,以为来到这个空间的每个人都一样,并不以为非,只知道自己没瞎,就是万幸。

      那一枪把覃益镇住,他不敢和瞿策之正面交锋,默默躲开,扪心自问:“我是善人?”

      同时也害怕了,一个活生生的生命,眼睁睁在面前消失,这真的会死人,这不是无良商家无下限的营销,也不是真人搭建的游戏,而是同信息上说的一样,让人难以置信,却不得不信。

      他们这群人真的乘上了一辆死亡列车。

      覃益不再玩笑,认真分析信息上的内容,想找方法逃出去,数一遍,不算死去的男人,加上他,这节车厢目前所见的就六个人。

      瞿策之,曾晓颖,和一位戴眼镜的女生,一位秃顶男人,一位十五六岁的男生。

      那剩下的一百“人”,在那?

      其它节车厢?

      突然,戴眼镜的女生胡月月坐地上,崩溃尖叫,双脚直往卧铺下乱踢。

      “啊......啊......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看见卧铺下爬出来的血影,秃顶男人惊惶失措,害怕得直往上铺爬。

      男生汤朝也看见了,吓得浑身颤栗,跟着男人爬,男人一脚将汤朝踹下去,正巧滚在囚犯血影身上,打翻了长明灯。

      覃益摇头感叹,过去扶起汤朝,脚立即被什么东西死死捏住,低头看,只见囚犯男人的血影在动,是血影手捏住覃益的脚。

      这影子居然活了。

      覃益惊恐,急拿另一只脚往血影手上使劲踩,根本没用,反而捏得更紧,感觉骨头都要碎了。

      怎么办?

      既然会动,是不是有痛感?

      覃益立即猛一脚踹在血影裆部:“不好意思了!谁让你抓着我不放!”

      血影像是被揉捏的纸人,痛苦扭曲,放开覃益,快速往胡月月坐的位置移去。

      胡月月歇斯底里尖叫,手在身上乱打,囚犯血影在她臀,腿,一带乱摸。

      “起来,不要坐地上。”

      覃益朝胡月月吼,血影会动,是因为长明灯被打翻,那长明灯应当就是镇压血影的,覃益没顾上想别的,疾忙捧起长明灯就去追血影,现在将灯放回去,应当还有用。

      胡月月站起来,那血影也站起来,身体像被吹鼓了一般,竟然比躺着时大了一倍不止,足有3,4米高,像一巨型大怪物,随着一阵摧枯拉朽声,车厢顶被血影顶变了形,将穿未穿。

      巨大的影子将胡月月完全罩住,两只巨型血影手在胡月月身上摸得更尽兴。

      胡月月瑟瑟发抖,双手紧紧护在胸前,哭泣大叫:“走开......走开,不要摸我,求求你了......不要摸我......”

      “用脚踢他,让他倒下,我好用长明灯压制他。”

      站立的血影竟然这样大,覃益也惊惶,猛扑去,伏在地上,一边手捏住血影的脚,使命往地上拖,一边手握着长明灯。

      被逮住,不能尽兴,血影狠狠一脚将覃益踹飞。

      覃益撞在车厢壁上,一声闷响,滚到了瞿策之脚边,鼻子,口来血。

      瞿策之像是没看到正在发生的一切,他叼着一只烟,不紧不慢打着火机,点燃烟,倚着车厢壁,半闭着眼,深吸一口,轻轻吐一个烟圈,神态是那样怡然,不过,脚却收了回来,因为覃益的鼻血就要滴在他鞋子上。

      长明灯滚到另一边,灯将熄未熄。

      覃益顾不上疼痛,急忙爬过去扶起长明灯,幸好没熄,他再次扑向血影双脚,喊胡月月打血影。

      胡月月紧紧护着胸部:“啊...呜呜...我不敢,他一直在摸我,走开......走开,你走开。”

      “你把他当成人,它是有痛感的,拳打脚踢,会不会?你们谁能来帮下忙,拉这东西倒下,将长明灯放回它头上,它应该就不会动了。”

      覃益这话几乎是吼出来的,他用尽全身之力,死死拽着血影的双脚往地上拖,并不停用脚踢。

      连番被扫兴,血影发怒,放开胡月月,回身扼住覃益的脖子,举离地面,挣扎不脱,如同扼住一只小鸡那样轻松。

      覃益被掐得喘不过气,张着嘴,满面胀红,感觉脖子快要被掐碎,最多还能再撑30秒,若无人施救,就真的英年早逝了。

      听没了动静,秃顶男人从上铺被子里瑟缩探出头,看覃益被血影抓住,他立马将头缩回被子里躲好,反正他是安全的,不关他的事。

      汤朝吓得脸色铁青,靠着卧铺,一动不敢动。

      胡月月仍只管哭。

      瞿策之照旧倚着车厢壁,抽他的烟。

      所有人的反应没让覃益感到心寒,或者惊诧,这很正常,世态炎凉,人心不古,危难当前,只要不危及自己,谁会管闲事。

      难怪老覃说,英雄是用命换来的好听称呼。

      可自己并不想当英雄,是事情在眼前发生,依本心行事而以,就在覃益以为自己死期到了时,一个人突然跳挂在血影身上,双手死命掐血影的脖子,血影分神,另一只手去抓背后的人。

      覃益想趁机挣开逃脱,根本就动不了。

      原来是汤朝,血影一边手掐着汤朝脖子,一边手掐覃益,拿他们相撞,接连几下,两人被撞得晕头转向,眼冒星星。

      “他们是因为我才被血影抓住的......我应该救去他们,对......救他们,我不能躲......不能躲,不能躲......”

      胡月月看着垂死挣扎的覃益和汤朝,经受不住良心考问,最终鼓起勇气,战兢兢走近血影。

      胡月月才有血影膝盖高,面对如此巨大的敌人,她徘徊,怯缩了,不敢靠近,想临阵脱逃,再又看覃益,汤朝,快撑不住了,在一次又一次的思想斗争下,胡月月发疯似的冲来,一把抱紧血影小腿,用力咬。

      心里牢牢记着覃益说的,血影是有痛感的,用力咬,咬死它。

      血影吃痛,却没舍得甩开胡月月,反将覃益扔在地上,腾出手来抚摸胡月月。

      覃益从窒息中复活,猛烈吸了几大口气,脚下飘浮,等不及多歇一会儿,便捧着长明灯跌跌撞撞爬上上铺。

      准备跳到血影身上,却脚下一滑,摔了下来,双手仍死死护住长明灯,不让它熄。

      汤朝已经快要不行了。

      胡月月也被血影蹂//躏得哭不出声音。

      覃益双腿发软,他掀开秃顶男人的被子,气喘吁吁,指旁边上铺:“能帮个忙拉我一把吗?我要上去,没力了。”

      秃顶男人瞅一眼血影,一把推开覃益:“滚开,要当英雄,当你的,我可不想惹上那东西。”

      覃益破口大骂了一句秃顶男人,立马用牙齿咬破舌头,瞬间满嘴流血,因为他实在没力了,这样,能提神,趁着这股劲,快速爬上上铺,纵身跳骑在血影身上,即将长明灯放在血影头上。

      幸好有用。

      血影软绵绵倒下,放开了汤朝和胡月月,将覃益压在地上,幸好躺在地上的血影没有重量,恢复成原来的大小。

      覃益一手撑着长明灯,慢慢抽出身,直到身体完全抽离血影,才小心翼翼将长明灯放稳,再去扶起他二人。

      总算可以好好喘口气了。

      胡月月却打摆子似的浑身颤抖,露出比方才更恐惧的眼神,拿手指卧铺下——

      以为是囚犯血影复活了,覃益疾忙看去,还好,没活,只是卧铺下爬出来的又是什么东西?

      覃益头痛不已:“就不能让我缓缓吗?非要玩得这么刺激,下次出门一定要看好黄历。”

      只见一个血影从床底下慢慢的爬出来,不是囚犯,这个血影是长发,正常人大小。

      三十六,跑为上策。

      覃益让胡月月,汤朝快跑,本来方才就已经是强弩之末,现在又来,毫无意外,覃益被那个血影抓住脚,一跤摔在地上。

      血影扑倒覃益,骑在他身上,两只手猛撕扯覃益的衣服,这身名牌,也扛不住利爪暴力,才三两下,就被血影撕得七零八碎,袒胸露腹。

      又一次死亡临近的害怕包裹着覃益。

      覃益拼死挣扎,用脚踢血影的头,踢一脚,血影的头就点一下,覃益越踢,她越兴奋,锋利如刀的指甲在覃益身上游走,想杀覃益,似乎又有犹豫。

      因为覃益的生命值不是最少的那个,不到他死,干脆就把覃益当玩具玩起来。

      覃益才不管这东西是怎样想,只顾要逃,彼此打成一团,好在这个女血影的力量不像囚犯那样强大,能免强应付。

      忽一阵钻心巨痛,等覃益反应过来,左脸被血影狠狠抓了一爪,三条口子,从眼睑到下额,皮肉外翻,颧骨外露,鲜血淋淋,第二爪向着眼珠下来,覃益无力招架,闭眼等死。

      突然,“倏地”一声,一柄一尺长的桃木剑不偏不倚插进血影心脏,血影登时化为黑烟,消散了,剑落在地上。

      血影属于鬼类,桃木剑自然能克制它。

      覃益惊魂未定,要死不活躺在地上,看是瞿策之救了自己,他咧嘴一笑,从这个角度看,这人真是个风华绝代的冰山美人。

      “可真是时候,多谢了!”覃益道着谢,把手伸向瞿策之,“好人做到底,命都让你救了,再拉我起来呗!”

      瞿策之没理睬覃益,从裤兜里拿出张白胜雪的手帕,慢条斯理的擦了擦手,桃木剑也不捡,不紧不慢往车门处走去了。

      血影是猎物,杀一个可获得3分钟生命值,覃益见瞿策之的倒计时增加了3分钟,

      “啧,没人拉就自己起!”覃益费力爬起来,捡起瞿策之那把桃木剑看。

      覃益看不到,只觉左脸火辣辣的痛,痛到钻心,腮帮子似乎穿了般,要包不住牙齿,试着轻轻拿手摸,才碰到,又痛到钻心,没有东西可以包扎,也不敢再去碰,只能由它痛。

      好在自小遭受了老覃不少棍棒,不然那忍得这般疼痛。

      依目前境况看,想要逃出去,单打独斗的个人英雄主义行不通,必须和强者结盟。

      毋庸置疑,手中这把剑的主人就是最强者,只是为什么会突然救自己?是怕自己死?

      怕他死,不就是喜欢他。

      一想到被男人喜欢,覃益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怪自己长得太帅,净招烂桃花。

      覃益走近瞿策之,很难为情地轻拍一下瞿策之的肩,打算开门见山谈结盟,不给对方任何幻想空间,没想到不及开口,就被瞿策之扣住手腕,动弹不得。

      “别这么用力,疼疼疼疼疼,就是想跟你结个盟,一起逃出去。”覃益说着,又小声嘀咕:“翻脸比翻书还快,方才不是还怕我死。”

      “结盟?你凭什么?”瞿策之的声音冷如寒冰。

      “凭你刚才救了我,还把剑留给我防身。”覃益说着,用一种你懂的,我懂的,奇怪眼神看着瞿策之:“这种事,怎么好大声说,咱们心照不宣,啊!”

      杀血影,是为赚生命值,留下桃木剑,是嫌脏,不要了,所以瞿策之完全领会不到覃益的弦外之音和眼神的奥妙。

      只当覃益在挑衅他,森冷的眼神中尽是杀意,若不是此时生命值比对方低,瞿策之会毫不犹豫了结了覃益。

      “不结。”

      瞿策之将覃益猛一推开,即倚着车门,不紧不慢的点了一支烟,吸一口,微仰面,轻轻吐出个烟圈儿,弧度明晰的喉结,轮廓分明的侧颜,在昏暝的灯火下,犹如盅惑人心的妖孽。

      “我和你结。”

      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

      接连经历两次恐怖,覃益变得一惊一乍,将目光从瞿策之脸上移开,猛回头看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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