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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闺蜜之交清如风 ...


  •   月中发了工资,我打算请客,就我们屋里4个人。
      早上一上班我就旗帜鲜明地发出邀请了,以显示我最大的诚意,最美的心情,大家果然都同意了,也没怎么推脱,约好中午时分到后山枣庄街牛肉汤小聚一下。
      至于目的嘛,也不用说得太明了,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也是极为赞同的,基本上包含了以下几点:一是感谢周坤给我介绍对象,虽然最后我和字母F没有成功牵手,二是维护一下我和Y君的感情,尊重一下他的情绪,毕竟我是跟人家干活的嘛,三是加深一下我和刘艳的友情,因为这个屋里就我们两个女生,而且都还未婚,我们必须得团结一致,好得像亲姐妹一样才对。
      早上是Y君先到的办公室,我第二个到。
      “前天的情人节,过得怎么样?”他故作镇静地问我。
      “也没怎么过呀。”我道,开始装糊涂了。
      我就知道他有心事,他肚子里有话,但我就是不和他说太多话,我要让他猜,让他想,让他没事就琢磨这个事,哈哈。
      “哦。”他随口说道。
      其实他也不是说的,而是接近于轻轻地“哼”了一下。
      我瞬间觉得有点恼火,这也太不尊重我了吧?
      大早上的,他冷不丁地问完我了,而且还是关于这个敏感话题的,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这个人好狠心呀,不知道他如此前热后冷究竟是何用意。
      尽管我的心绪起伏较大,但这都是说话间的事情,一眨眼就过去了。
      我呢,也不能太过生气,非要把心中的不满在他面前原原本本地表现出来,因为谁知道周坤和刘艳什么时候进来呢,对吧?
      情绪,尤其是负面的情绪,一定要控制住,不能把什么都写在脸上,就像Y君平常做的那样,喜怒绝对不形于色,安安静静地做个普通人就得了。
      而我,是喜欢普通人的,尤其是像他这样的普通人。
      七夕节,那是别人的七夕节,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他一定想和我一起过刚刚过去的这个七夕节,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他根本用不着回避这个小小的问题,他那透着一捧羞涩风情的眼神已经在不经意间出卖了他的灵魂。
      他那笨拙而诚实的灵魂,大约只有3两重,就是一杯葡萄酒的重量,它是经不起外部诱惑的,也是经不住内部折腾的。
      他内心的点滴曲折、微小渴望、零星情怀,都会一五一十地在他的眼睛中反映出来,不会遗漏半点。
      从本质上来讲,他是一个天生就不会说谎的人,这是一种非常顽固的出厂设置,不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有所改变。
      所以,他从来都不说谎,即使被逼到了墙角,他也只是会有选择性地说话。
      因此,只要是他说出口的话,必然是一顶一的大实话。
      换言之,他是一个十分可靠的人,哪怕是山倒了,河干了,他也不会改变这个秉性,你明白了吗?
      而且,我从来不认为他的这种想法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即愿意和我亲近的天然想法,这又能说明什么呀?
      这只能说明他是打心眼里欣赏我的,认可我的,觉得我是可亲可爱的一个人,仅此而已,这就和英雄惺惺相惜的意味差不多,虽然我和他都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英雄,完全不值得别人用羡慕的眼光看待我们。
      说实话,在另外一些人眼里,我们什么都不是。
      我的七夕是孤单无聊的,是索然无味的,是完全不值一提的,至少比白富美舍友孙露颖差远了,她有娇艳诱人的大捧的鲜花,有色香味俱全的西式大餐,有情投意合的潇洒男友陪伴,几乎天下所有的浪漫和温馨都降临在她的头上了。
      而王新丽呢,她似乎也有动静了,说起来比我也强了不少。
      不过她这个人做事历来都不喜欢声张,平时安静得就像一只不会说话的大猫一样。
      所以她到底和另外一个看起来神神秘秘的人发展到什么程度了,是闹得不欢而散分手了,还是继续如胶似漆地交往着,还是已经跑到该谈婚论嫁的时间点了,对此我是一无所知的。
      当然了,我也不喜欢关心别人这一类的事情,尽管她是我的好舍友之一。
      我觉得这完全是人家的私事,我不应该主动打听,也不应该显示出特别关心的样子,除非她愿意主动告诉我。
      我觉得闺蜜之间的友谊,不能靠透露私密的事情来维持。这样做是得不偿失的,是本末倒置的,终究会弄巧成拙,适得其反。
      君子之交淡如水,闺蜜之交清如风。
      “那,你是怎么过的呢?”在让“时间”这个特殊的角色充分发挥完作用之后,我又轻声地问起他,希望这个问话能让他回想起某些异常甜蜜的时刻,某段动人的或是娴静如水的温暖时光。
      “我啊,和姚大夫一起吃了顿饭,给她送了一束鲜花。”他微笑着回道,那个神情像极了影视剧中的陈道明,一副在任何风雨面前都波澜不惊和已然将万事都深藏于胸的样子。
      这是一种能够轻易打动我心的气质,我承认。
      “我就知道是这样的,一对伉俪佳偶——”我白着眼说道,一股子酸酸的带有青苹果味道的气息瞬间在屋里弥漫了起来。
      我真的用不着掩饰自己的意见,尤其是在他面前,哪怕这些意见是对他不友好的,是贬低和驳斥他的。
      他就像一个悟性很好的又喜欢勤学苦练的象棋高手那样,在和我进行博弈的时候,他几乎能够非常轻松地预见到将来的每一个步骤,无论这个步骤是精明的还是愚蠢的,预见到每一种结局,无论这个结局有多好或多惨。
      而我呢,只是一个笨拙的新手。更多的时候,他其实是不屑于和我博弈的。
      在沂蒙山区盛夏的果园里,这种半花半果的山野味道既是极为寻常的,也是极其诱人的。
      我家的旁边就是一个充满生机的大果园,那个园子里有樱桃、苹果、梨、葡萄、杏、山楂等本地果树。
      因此,我对北方的落叶果园是相当熟悉的,尽管我家门口的那个大果园并不是我家的。
      据说西方的历史上也曾有个十分有趣的园子,那里边充斥着各种迷人的甚至是奇怪的传说,人们管它叫伊甸园,就是是亚当和夏娃起初居住的地方,一片美丽的流着蜂蜜和牛奶的乐园。
      也许是我被世俗的生活熏陶久了,在无形当中被同化了,所以便忘掉了家乡的那片大果园和神话中的伊甸园。
      姚大夫就是姚慧,Y君的正牌夫人,某医院的内科大夫,妥妥的副主任医师,她的声誉在本地来讲还是相当不错的,有不少外地的患者会慕名而来,专门找她看病。
      至于她的长相嘛,我其实已经在医院的专家栏里见过她的照片了,我当时看得相当仔细,我要把她的脸庞深深地可在自己的脑海里。
      而且我还在门诊走廊里往她坐诊的屋里装模作样地看过一眼,算是亲眼见过她本人了,所以很清楚这位嫂子的容貌,那是一种叫我惭愧到骨子里的容貌。
      好了,现在就请你慢慢地幻想一下,一个事业有成的在地市级医院工作的中青年女大夫的形象吧。
      是的,这就是你想象的样子,它天生就带着一种美丽的光环。
      她的皮肤可谓是细腻白皙,弹性十足,因为她经年累月地坐在室内接诊,或在病房里查房并安排治疗方案,或在办公室和家里伏案分析病情、研读专业书籍、撰写论文等等,所以才造就了这种细细白白的皮肤特性,一种属于女医生的独特风格。
      当然了,人家底子肯定是比较白的,这是不争的大前提,所以她的白也不是硬捂出来的。
      我感觉她的个头比Y君应该矮不到5公分,这是一个非常合理的悬殊,哦,不,应该叫差距,两个人若是在公开场合并排站在一起,看起来应该是非常协调的。
      她有一头好看的黑发,平日里应该是扎起来的,几乎看不见白头发,她应该没有白头发,我固执地这样认为。
      医生通常都很会保养自己,更何况她还是一个医术挺高明的内科医生。如果她都不会保养自己,搞得三高都有,那她还怎么说服和教育她所遇到的患者呢?
      至于她的身材或体型嘛,那次借机实施的暗中观察我没有看到。不过,我猜测应该也差不哪里去。
      我比这位神明般的嫂子似乎要矮一点,我感觉。
      这既是生理上的预感,也是心理上的预感。
      她是一个能够全面碾压我的人,除了年龄。
      “知道还问?”他温柔地冷笑了一下,责难道。
      “送鲜花,永远不过时。”我道,答非所问。
      “那是当然的啦,有的病人即使躺在病床上,眼看着都快要死了,当亲朋好友送来鲜花时,病人一样会激动,一样会流眼泪。”他怀着明显的恶意呵呵笑道,一看就是要戏弄和嘲讽我的意思。
      我对他说的这句话起了微薄的厌烦之心,这厌烦之心犹如从硕大的冰山上流下来的涓涓细流,在无声无息间不停地侵蚀着我的思想,让我有点手足无措的感觉,他把给老婆送花和给垂死的病人送花放在一起说了,这当然不是一个文明的合乎情理的表达方式,虽然他很可能是无意的,只是偶然想起才这样说的。
      可见,他有时候也会犯错误。
      我不能原谅他,因为我必须得尊重姚大夫。
      “所以我才说,送鲜花,永远不过时,即使是一个人死了,被埋在冰冷的泥土中了,永远地回归大自然了,那么,别人也还可以给他的坟墓送花圈,不是吗?”我有意顺着他的意思说下去,打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他也充分领会一下在关键时刻不会说话是多么惹人烦的一件事情。
      是的,我介意,无论他说社么,对还是错。
      “鲜花的美,就在于它接下来会枯萎,无论它现在有多美,一如人生,顶峰就是衰落,不可救药,不能阻止。”他莫名其妙地说道,冷漠的样子让我感到了丝丝寒意,虽然天气很热。
      他那温润如玉的眼睛并没有看着我,他似乎不想给我施加什么额外的压力,他又的确是在自言自语,用自己的方式圆满着自己,他根本就不在意我怎么理解这句话,然后又会有什么他不喜欢的反应。
      他并没有将我当成一个有思想、有价值的,能与他进行抗衡的女人。
      他又开始蔑视我了,这个讨厌的人。
      我忍不住想着,怀着微微喜悦的心情,如果有一天,那或远或近的一天,他真的死了,不在这个纷纷扰扰的人世间了,无论他是怎么死的,那么,我一定会悄悄地给他的坟墓送去鲜花,他生前最喜欢的鲜花,一支淡雅而无香的西府海棠,刚开放没几天的西府海棠,一定要赶在花瓣的颜色完全变白之前,悄悄地给他送去。
      他的在天之灵,一定会明白我的意思的。
      如果换过来,颠倒一下,是我先离开人世了,他还苟且地活着,那么,我希望他将我忘掉,彻底地忘掉,千万不要给我的坟墓送什么劳什子花,再好的鲜花也不要,统统不要,我只要他好好地活着就行了,把我没过完的日子继续过下去,替我看着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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