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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   回程的车上。
      沈伶舟靠着车窗,脑海里反复回忆起刚才他想帮楚聿收拾衣服,对方问他是不是想偷的画面。

      他当然没有偷东西的恶习,只是以前和陆怀瑾住在一起时,会主动收拾好对方需要换洗的衣服交给保姆。
      一个人养成一个习惯是28天,如果三年都在重复做一件事,必然是已经刻在骨子里成了肌肉记忆。

      沈伶舟以为自己从陆家离开什么也没带走,却没发觉,陆怀瑾已经于潜移默化中在他身上留下了数不清的痕迹。

      沈伶舟习惯性摸出手机看了眼,又马上放回去。

      离开陆家的第四天,没有短信,没有未接来电,这种安静让他恍惚中对自己过去三年的时间产生了怀疑,好似自己只是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先生。”
      出神的间隙,前座的司机忽然开了口。

      沈伶舟回过神,向前探了探身子。

      “我看您很眼熟,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司机将车子停在红灯前,回头看向沈伶舟。

      沈伶舟看清了司机的脸,觉得对方也很眼熟,似乎真的在哪里见过,但冥思苦想一番,却找不到与他合适匹配的背景。

      司机看出他的窘迫,便道:
      “没关系,或许就是我们有缘在哪里见过,以后慢慢再想吧。”

      车子在老旧的筒子楼前停下,沈伶舟下车前仔细检查过自己的随身物品,确定没有遗漏后才下车给司机道谢。

      司机冲他点点头,开车离去。

      沈伶舟疲惫地躺在小床上,外面贯穿式的走廊传来不知哪户洗洗刷刷的声音。

      沈伶舟歪过头,用枕头捂住一侧耳朵,尽量隔绝声音。

      一睁眼,望见了床头柜上摆的相框。

      清冷月色下,随着洗洗刷刷的声音,他缓缓坐起身,拿过相框。

      照片上陆怀瑾的面容也随着月光一并变得沉寂。

      虽然这座筒子楼大部分时间都很吵,但沈伶舟并不排斥这些噪音,生活的烟火气息可以令他暂时性忘记一些东西,可安静下来,只能听到自己内心的声音。

      还是很想念,明知不可以。

      倏然,沈伶舟感到背后一凉,后背如蚂蚁炸了窝,密密麻麻到处乱爬。

      他缩紧肩膀,将相框倒扣在床上。

      一回头——

      “嘶——!”

      他瞬时瞪大双眼,禁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床头紧挨的一米高的小窗户上,投映出一道漆黑身影,被长发遮盖着脸,只露出一截惨白肤色,漆黑如空洞的双眸直勾勾贴在窗户上,死死盯着他。

      沈伶舟一下子跳起来,脆弱的心脏也随之悬到半空。

      是谁……!

      他发不出声音,似乎唯一能做的就是盯着窗外的黑影,将自己尽量缩进安全的小角落。

      那黑影站了半天,忽而抬手,推开了窗户。

      “你……去哪了……”嘶哑不成声的嗓音回旋在空荡荡的夜色下。

      沈伶舟顿了顿神,似乎觉得这声音有点耳熟。
      他缓缓站直身子,小心翼翼走到窗前一探究竟。

      那黑影猛地撩开头发,露出一张狼狈切疲倦的小脸。

      沈伶舟的心终于稳稳落地,紧蹙的眉也渐渐舒展开。

      原来是萧楠。

      他拿过手机打字给萧楠看:
      【你怎么这副模样?】

      萧楠气的破口大骂:
      “从九点过后我到处找你找不到,还跑到打碟台上喊麦找人,你出名了,全酒吧都知道一个叫沈伶舟的大笨蛋失踪了!”

      然后嘟哝着:“我也出名了,丢人丢到家了。”

      沈伶舟愣了下,赶紧赔着笑:
      【对不起,我跟着顾客□□了。】

      “就算这样,难道就可以不和我说一声么,你知不知道,我今晚几乎把酒吧翻了个底朝天,连酒吧后面的垃圾堆填区都翻了一遍!”

      【真的对不起,因为走得很突然,没来得及和你打招呼。】
      沈伶舟没找借口,他的确是被楚聿用蛮力拽出去的。

      萧楠重重叹了口气,手机扔过去:
      “拜托你,好歹知会一声吧,作为惩罚,你联系方式给我,手机也不许调静音!”

      沈伶舟接过萧楠的手机,看看她,又看看手机,再看看她。

      这种感觉很微妙。

      从前无论是爸爸还是陆怀瑾,都不会主动过问他的去向,哪怕他在外面待到很晚。
      好似他们很清楚,沈伶舟最后还是会回到那里,因为除了那里,他还能去哪里呢。

      眼前的萧楠虽然语气不善,烧着呛人的火气,可为了仅仅消失个把小时的他,连垃圾堆填区都翻了一遍。

      沈伶舟深深凝望着女孩带有倦色的面庞,心头忽然涌上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热意。

      他给了萧楠联系方式,把她请进屋里,给她煮了一碗面条。
      雪白的细面条搭配着碧色的小葱和粉嫩肉片,色调和谐十分好看。

      萧楠呼噜呼噜风卷残云,几分钟干掉一碗面条,摸着肚子挺起身子:
      “活过来了。话说你今晚到底去哪了。”

      沈伶舟给她打了很长一串。
      大概意思是说自己因为酒吧音乐声振聋发聩,去卫生间洗把脸,就遇到了楚聿。

      当然,他隐瞒了一进门就被楚聿强吻这件事。

      萧楠伸出手指摇了摇:
      “振聋发聩一词不是这么用的,它其实是比喻唤醒糊涂麻木的人,你可以说声音震耳欲聋……”

      忽然意识到什么,挠挠头:
      “抱歉,我没有嘲笑你的意思,我学中文的,有时候会有点职业病……好为人师。”

      沈伶舟扬起唇角,眉眼弯成了月牙。
      他当然不会介意,反而很感谢萧楠为他纠正错误,记住了,以后不会再错,也就不会因为用错词遭到别人嘲笑。

      他打字道:
      【如果你愿意,以后也多教教我吧。】

      萧楠伸出大拇指:“包我身上。”

      *

      次日,沈伶舟照例在萧楠风风火火的“这次早八真要迟到了”中醒了过来。

      身着高领修身毛衣长裙的女孩戴着大大的圆形耳环,一边扎头发一边狂奔,跑得整个走廊咚咚响。

      沈伶舟趴在窗台上望着她离去的背影,嘴角噙着浅浅笑意。
      这是他从未感受过的氛围,虽然很吵,却处处透着一种青春洋溢的生机勃勃。

      真好呀。

      沈伶舟洗漱完吃完早餐,打算继续出门碰碰运气。

      昨晚他研究过,如果是聋哑人,可以注册一个外卖骑手,并且有人建议说特殊群体可以多跑跑大学城一代,因为眼神清澈但愚蠢的大学生们是包容度最高的群体,大部分也很有礼貌,给他们送餐比较不会受委屈。

      但他不会骑电瓶车,如果真要送外卖,还得买一辆电瓶车,就算是二手也要大几百,暂时不是他能负担得起的。

      就在沈伶舟纠结着要不要出出血买一辆电瓶车时,手机响了。

      他第一反应,迅速拿过手机站起身。

      马上又慢慢坐回去。

      发信人是楚聿,只有简单一句:
      【肩膀疼,过来。】

      沈伶舟现在住的地方在郊区,走了几百米又转了两趟车,一个半小时后,临近中午,终于抵达楚聿家。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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