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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当场抓获 ...

  •   手上拿着,嘴里吃着,上警车前,戚闵看到人群中的房东邹家华,还打了个招呼。
      对方正站在另一个垮起个批脸的中老年男子旁边,说着什么,旁边还站着一个警察。
      戚闵猜测,那估计是三楼的房东。
      邹家华就这样看着戚闵提着大包小包,嘴里塞满,挤出笑容上了警车。
      警车开走。
      戚闵从窗户探出头一边吹风,一边还往这边看。
      依依不舍的眼神,仿佛再也不会回来了。
      邹家华:“……”
      旁边的3楼房东:“……”
      围观群众:“……”
      开车的警察同志:“……”

      被害人张丁文,男,25岁,临江省临江市人,失踪前于临江市XX路XX连锁餐饮店工作,居住于临江市XX路XX号。
      被害人冯小芸,女,27岁,安庆省合州市人,失踪前于临江市XX路XX连锁餐饮店工作,居住于临江市XX路富民公寓203室。
      冯小芸于2009年4月与苗某在合州市完婚,因苗某婚后的严重暴力倾向,冯小芸在二次流产后,于2010年9月离家出走;
      2011年1月份左右冯小芸到达临江省临江市,1月9号在市中心XX餐饮连锁店就职,1月12号租下富民公寓203室;
      3月14号苗某找到其工作场所,劝说其返家,4月11号于富民公寓304室被苗某杀害。
      犯罪嫌疑人苗某,男,31岁,安庆省合州市人,捕前于临江市XX路XX连锁餐饮店工作,居住于临江市XX路富民公寓304室,现押于临江市XX区看守所。
      2011年3月14号,苗某找到连锁餐饮店工作的冯小芸,开始劝说其返家,期间应聘该家餐饮店卧洗,并租下富民公寓304室。
      3月18号,苗某在“久久珠宝店”购买米小鼠胸针,连同发|票一起赠予冯小芸,再次劝说其返家。
      4月5号二人于“亮哥早餐店”门口争执,被前来吃饭的同事张丁文撞见。
      在遭到冯小芸多次拒绝后,苗某于4月11号于304室约见冯小芸。
      当天二人发生口角,面对提出离婚的冯小芸,苗某情绪激动,失手用床头柜将冯小芸砸死。
      事后苗某取走冯小芸的钥匙,返回203室搬走物品,营造冯小芸自行离去假象。
      期间因房东上门收租,物品清理到一半被迫中止,过程中未发现米小鼠胸针发|票。
      苗某自4月12号至5月中旬将冯小芸尸首一部分碎尸后冲入下水道,另外的分多次抛尸在富民公寓后的烂尾楼,期间继续在连锁餐饮店打工。
      自五月起,同事张丁文对苗某起疑,多次跟踪后未果,不再关注。
      2011年7月15号,连锁餐饮店员工戚闵入住203室,发现冯小芸遗留衣物后起疑。
      7月17号凌晨,戚闵与组长孔朋飞谈论冯小芸信息,一旁同班次的苗某得知冯小芸的衣物未曾被房东清走,当天中午尾随该同事,并提前盗走冯小芸晾晒于天台的衣物。
      7月17号—7月21号,疑心被发现的苗某多次跟踪监视该同事。
      7月18号晚,餐饮店同事张丁文在烂尾楼附近捡到冯小芸曾佩戴的天鹅项链,并以此要挟勒索苗某;
      7月19号夜里,苗某于304室约见张丁文,在对方进门后将其击倒杀害;后分尸,一部分冲入下水道,一部分于次日陆陆续续抛尸在烂尾楼排水坑中,抛尸期间被同事戚闵撞见。
      担心该同事起疑,7月21号中午11点50左右,苗某进入该同事所租住的203室,拿走冯小芸针织外套口袋内米小鼠胸针的发|票,11点57分离开。
      过程被装在室内的针孔摄像头拍到,该同事报警。
      7月21号中午12点49分,警方抵达富民公寓三楼,苗某正在处理张丁文遗留尸首,被警方当场抓获。
      经侦查,犯罪嫌疑人苗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犯罪事实清楚,证剧确实、充分,法律手续完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拟将此案移送到XX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犯罪嫌疑人苗某的刑事责任。

      戚闵以为到警局可以了解下案情进展,没想到只是做了个笔录,留下联系电话就让走了。
      问了下只是说案件还在侦查审理当中,如果有进展的话会打电话联系他的,毕竟戚闵也算是案件受害人之一。
      捺完指印,签完名,又由一名警察跟着,警车载着戚闵和他的零食再次回到了公寓。
      因为监控里显示,苗立军曾经在衣柜里翻找过东西,从戚闵处得知这点后,警方觉得可能会有一些重要线索,所以派了一名警察跟着戚闵又回到公寓。
      将衣柜里冯小芸的衣物包括鞋子都装到袋子里打包带走,对方表示取证完毕后会通知对方家属来领。
      如果没有家属,属于无主物品,也不会再还回来了,直接充公,包括这天的监控录像,作为证剧也取下SD卡拷贝了一份。
      “如果之后还有什么发现可以随时联系我们……对了,你这个针孔摄像头网上哪里买的?快递盒还在吗?发货地址在哪里?”
      收好电脑,这位姓王的警官话题一转,对针孔摄像头的卖家表现出了极大兴趣。
      戚闵:“……”
      死道友不死贫道。
      点开购买针孔摄像头的网店,戚闵干脆利落地出卖了同城的卖家。
      给发货地址拍了照记好,警察同志心满意足。
      看那架势,估计是等手头案子完了,就准备着带着人去拜访了。
      “既然动机是出于抓住犯罪嫌疑人,这次就不追究了……但如果之后没有什么事,这个针孔摄像头就拆了吧。”
      戚闵:“好嘞。”吓得不敢吱声。
      最后提醒了一句,留下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王警官就离开了。
      送别王警官,戚闵看了一眼空荡荡的衣柜,又看了眼书桌上的摄像头。
      戚闵并没有把针孔摄像头拆掉,他决定再留两天。
      转头关上门,这时候手机响了,戚闵拿出来一看,发现是店长孙卓原打来的。
      出了这么大的事,店里当然也知道了。
      警察去店里录口供的时候是组长葛佳慧当班,她立马通知了经理任之敏,然后经理通知了店长。
      问话的警察前脚刚走,后脚店长孙卓原就打电话过来了。
      先是闲聊了一下报案过程。
      因为案件还在侦查阶段,做完笔录之后办案民警特意交代过,此案戚闵了解到的一些细节,在公示之前,都是不可以向第三方泄露的。
      一是因为案件还没办完,万一犯罪嫌疑人有同伙,到时候翻供或者串供,给案件侦查带来极大不利;
      第二个这是杀人分尸案,还要考虑大众影响以及模仿犯的问题,估计到时候就算是结案了,很多细节也不会公开。
      戚闵在谈论报案过程的时候,也隐去了相关信息,只大概讲了一下,语焉不详的,听者孙卓原也心不在焉。
      戚闵一开始以为对方打过来,一是为了了解下这个事情,再一个就是给他放假。
      毕竟员工卷进杀人案里,影响也不太好,可能一开始就给他放假,后面直接让他失业。
      然而店长一开口,戚闵就知道是自己小人之心了。
      孙卓原干脆利落:“你什么来上班?”
      戚闵:“……”
      戚闵咀嚼了下,提醒道:“店长,我20号顶班,21、22、23都休息……”
      孙卓原:“……”
      通过痛哭流涕的孙卓原,戚闵得知,组长孔朋飞在苗立军杀人被抓之后,直接打电话给店长辞职了。
      这个月工资都不要了,留都留不住。
      还有疑似被苗立军杀害的后厨腌制张丁文,加上卧洗苗立军自己,店里一下子缺了三个人。
      “……而且这是凶杀案呐!警察上门时好多顾客都看在眼里……现在说什么的都有……还有说咱们的员工杀了人绞人肉做鸡腿……”
      “天地良心啊!苗立军他只是卧洗啊!鸡腿又不是他炸的!肉也不经他的手!”
      “……呜呜呜,现在店里面人心浮动,人也招不到了……本来出了这档子事,我已经够难的了,店里的销量要是再下降,赚不到钱,我这店长也算是当到头了!”
      “……你现在不来上班!是不是也要走!你干脆把我也带走算了!……呜呜呜!我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摊上这档子事!”
      电话对面好一通捶胸顿足,戚闵半天都插不进去嘴。
      “好了好了!别嚎了!我知道了!我明天就上班!”
      魔音穿脑。
      好容易安抚住,挂了电话,戚闵才惊觉自己被套路了——加班费都忘记要了!
      戚闵:“……”姜还是老的辣。
      但戚闵是那种吃亏的人吗?
      显然不是啊!
      当即把电话打回去,跟店长好好协商了一番即将到来的当牛做马。
      没招到人之前好多事估计都得他一个人干,加上没有休息,最终店长还是同意了他双倍加班费的要求。
      电话打了两通,说得戚闵是口干舌燥,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是晚上六点了。
      戚闵下午吃零食吃得有点上火,还是绕道去烂尾楼后面的小吃店吃了点馄饨。

      这天上完早班回来,戚闵发现烂尾楼后面那块荒地被封了,马路上还停着一辆警车。
      戚闵环顾四周,除了来往的车辆,周围就他一个人。
      他凑到警戒线边上。
      烂尾楼荒地里除了半人高的草丛,就是一些打地基留下的坑洞,戚闵看见两个刑侦人员正戴着手套,从其中一个排水坑里往出打捞东西。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9章 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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