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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

  •   唐门的天机阁,素来便是江湖上最神秘的地方之一。能够走进这里,并且还可以活着再自己走出去的,是连唐门嫡系的子孙都感到无上光荣的事。

      可是从外面看去,这个小巧的院落,以及这座阁楼,和大街上寻常可见的宅院并没有太大的差别。朴素淡雅的三层小楼,木穿斗架,门窗上该雕的花一样不少,就连四角的飞檐,都看不出有何特别之处。大概唯一不同的,大概是和普通宅院里多用纱糊的窗户不同,精致雕花的窗户上,糊着厚厚的黑色的纸。

      我想就算是白天,大概也很难有阳光可以照进屋内。

      我自然不敢在飞檐上单手悬挂太久,不但耗费力气,而且目标实在太过明显。只是在未寻到方法可以安全进入天机阁前,这样的姿势,最利于在被唐家人发现了踪迹时,可以及时飞掠出去。

      陆小凤的事固然是重要的,可我还不至于会拿自己的性命去开玩笑。这里毕竟是以毒药、暗器、机关扬名于江湖的唐门最机密的所在,只怕比起皇宫大内那皇帝老儿的寝宫,都还要危险三分。

      天机阁当然不可能真的如同它的外观那样普通,只粗粗扫了一眼,我至少便看见了五六处机关,分布在第一层楼的窗户和门上。

      而且那还是能被我一眼看出的,至于那些隐藏在暗处的,更加精巧的机关就不知还有多少了。

      低低叹了口气,性命固然重要,但是江湖中人,总还是需要一些冒险精神的。

      挂在飞檐上的左手稍一用力,我的人已如一只燕子般斜斜掠向天机阁二楼的走廊。那里有一道小门,两扇小窗,而且那条走廊上,并没有什么灰尘,看得出是常常有人走动的迹象。

      当然,唐门中能进入天机阁还能来去自如的人并不多,所以他们能走得顺畅,我却不见得也能毫发无伤地走过那条走廊。所以我的双脚并没有踏上走廊的地板,一点都没有。

      在我掠到走廊上的那瞬间,我已稳稳抓住了屋顶的横梁,再次悬挂在了半空中,正好便面对着那扇小门。

      这里已算进入了天机阁,随时都会有人来,自然更不能多做停留。所以我便在半空中轻松一翻,这次换做双脚稳稳勾住那横梁。

      这一下动作自是无声无息,就连横梁上的灰尘都未震下半点。这等小巧腾挪的功夫,我原是再拿手不过。陆小凤总觉得翻跟斗是没有用的,却不知道,小巧灵活的腾挪功夫,本来便是从那一个个跟斗开始练起的。

      可他越是瞧不起,我就越是想看。等这次的事情结束后,我一定要和他比赛翻跟斗,至于赌注么,就让输的人给赢的人挖蚯蚓好了。

      一个跟斗一条蚯蚓!

      自得其乐地无声地笑了笑,缓解了一下稍微有些紧张的心情,脚上再稍稍用力,轻轻一晃便将身体荡到了那扇小门前。

      而我的手里,已经拿着一根弯弯曲曲的细铁丝。

      那只是一根普普通通的铁丝,若是拿在别人手里,就只能是一根普普通通的铁丝,可是在我手里,它却比世上所有的钥匙加起来都还要好用。

      借着那一晃之力,我已将铁丝轻轻插入了门锁之中,轻轻拨弄几下,便听得“咔”的一声轻响,门锁已被打开。只是我也知道,唐门的门,从来便不是用锁来防贼的。也许就是面前这扇平平常常还雕刻着一株老梅的门扉上,便涂着可以通过皮肤接触便让人中毒的毒药。只要我伸手摸上去,也许很快就会变成一只倒吊的死蝙蝠了。

      可我即便在江湖上有再大的名声,也无法丝毫不碰触一扇门而走进屋子的。

      除非有人可以替我从里面打开那扇门,或者让我可以不接触那扇门便推开它。

      隔山打牛的功夫我并不会,况且在深夜里那样来一下,好像有点生怕自己死得不够快,动静不够大,做贼做得不够张扬的嫌疑。我伸手入怀掏了片刻,再拿出来时,手里已多了只薄薄的手套。

      那手套虽薄,却是真正的天蚕丝掺了其它东西织成,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自然也是可以防毒的。

      只是让我想不到的是,我刚刚才戴好手套,那扇门就真的在我眼前被人打开了。

      既然是门,就总会有被人打开的一天,不论是推门而入,还是从里面打开。可是真正让我感觉恐惧的是,我竟丝毫没有注意到有人从里面走到门边的声音。

      小偷的听力自然是要非常好的,更何况我还是声名赫赫的偷王之王,而且我还是个懂武功,并且武功不错的小偷。所以比起一般武林中人来,我的听觉本身便要出色一些。即使是陆小凤,他的武功绝对是在我之上,可是若是说到听觉,他还是甘拜下风的。

      花满楼当然是个例外,他看不见,别的感觉便要敏锐些,所以他的听觉也非常出色,但是我自然是有自信绝不会输给他的。可是我曾听陆小凤说过,放眼整个江湖,能无声无息从花满楼身边走过而不被他察觉的人,除了我以外,大概便只有西门吹雪和陆小凤本人了。

      可是这个江湖中,像陆小凤、西门吹雪这样的高手,本就不多。而现在会出现在蜀中唐门的,我本来该是想破脑袋都想不出来,可是现在我却可以想到一个了。

      白衣胜雪的叶孤城其实一点也不适合站在这样阴暗的屋子里。他本该是远山上最寂寞却也是最洁白的那抹雪,而不该是站在这样的小屋里冰冷着那张脸看着门外我这个倒吊的大型蝙蝠。

      “我们又见面了。”我愉快地冲他笑了笑,丝毫不觉得自己的姿势有多么奇怪。既然叶孤城刚才没有对我出手,现在自然也不会。他的权势地位,都足以让他做任何事都不需要拐弯抹角。

      况且他本来也绝不会是那种会拐弯抹角的人。

      叶孤城似乎也觉得我这样并没有什么问题,就好像他面前的并不是一个倒吊在走廊上的人,而是一个正坐在他家大堂坐得端端正正,带着礼貌的微笑喝着最香的茶的客人。

      所以他只是侧了侧身,让开了一个位置。那位置自然不大,因为那扇门本就很小,可是对于我来说,却已经足够了。

      可是叶孤城让开那个位置已经有一会儿功夫,我却依然倒吊在横梁上一动也不动。叶孤城似乎也并不着急,只是静静地看着我,我冲他眨了眨眼,笑得一脸无辜,道:“这一次走正门,果然仍然比较快。”

      叶孤城点点头,继续沉默地站立在原地。只是我却有些笑不出来了。

      有些人就有那样的气势,即使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手中也没有武器,就连周身的杀气,都已收敛起来。可是他们本身,本就是一把最锋利的剑。

      直到我脸上最后一抹笑容僵硬在了嘴角,叶孤城这才转身走入了房中,只是那扇门,却依然为我开着。

      我心里不禁有些怪异的感觉,这个叶孤城,本来在我印象中该是和西门吹雪一样的冰雕出来的样子,又骄傲又自大,可是他却似乎又有些不同。但是至于究竟哪里不同,我却说不出来。

      我熟悉的,从来都是各种稀奇古怪的玩物,而不是人。

      当然,陆小凤绝对是个例外。

      我的眼睛虽然不敢说在黑夜里视物和白昼一样,可是大致的情景我却还是可以看得分明的。何况叶孤城进屋之后,很快便打开了一个小盒子。

      盒子里装的,自然是正宗的夜明珠。

      早闻白云城主财势惊人,吃穿用度无一不是珍品,可此刻见了那发出柔和光芒照亮全屋的夜明珠,即便是见多了珍玩古物的我,也不禁有些咋舌。

      不过我也趁机看清了屋里的摆设。

      ——竟然只是一间布置整洁大方的卧室!

      我再无犹豫,一个翻身便落在了叶孤城刚才站立之处,虽然仍是小心翼翼不去碰触四周墙壁门窗,可是当叶孤城拉开一把椅子如殷勤好客的主人般邀请我过去坐下时,我还是大大方方地走了过去。

      只因我已想明白一件事:若是叶孤城真要杀我,根本用不着唐门的毒药。只需要一剑便足够了。而且我也相信,他绝不屑做那样的事。

      他和西门吹雪一样,都是无比骄傲,也是无比自信的人。

      所以我也懒得拐弯抹角,便直接问他:“这里怎么会是一间卧室?”

      “这里为何不能是一间卧室?”

      我才刚坐下又忍不住跳了起来,指着四周道:“这里本该是唐门的天机阁。”

      我终于看见了叶孤城的笑容,而且并不只是眼里转瞬即逝的笑意,而是真正的弯起了嘴角的笑容,他就那样带着小小的得意笑着对我说道:“这只是一间屋子,既然能做天机阁,为何就不能作为卧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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