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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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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来到9月27日,距离国庆仅有3天之际,陆知谨终于出院了。
陆家主宅位于紫香山园林别墅区。
车子一直开到花园处方才停下。
一下车,陆知谨便被眼前的景象整得不知所措了。
只见一众佣人统一着装排列整齐,管家江涛位于左列最前面。
江涛做了个不甚明显的手势。
下一秒,陆知谨听见他们异口同声道:“欢迎三少回家!”
将近二十人一齐喊出,声如洪钟。
这场面震的陆知谨头晕脑胀的,他呆立在原地,欲言又止,随后转头看了看身侧的几人。
白明珠掩唇轻笑,问他是不是被吓到了。
他微微张着嘴,摇了摇头,没说话。
一旁的陆向州咳了咳,江涛立马会意转头对一众佣人摆了摆手,下一秒众人便四散开来,各司其职去了。
见状,陆知谨长长的舒了口气,整个人明显都放松了下来。
陆知言看得哈哈大笑,走过来搂着陆知谨说:“妈说这样可以吓走你身上的病气,呃,”顿了顿,低头在他耳边小声道:“挺尬的是不是,哈哈。”
陆知谨仍旧呆呆的,一时间百感交集不知该说什么,只得任由陆知言带他往前走。
陆知恒走在最后面,他看着前面哥俩好的两个人,心里霎时有种难以言表的感觉。
很久以后的陆知行才知道,这种感觉名为“吃醋”。
陆家别墅区整体占地面积很大,从方才下车的地方到面前的主体住宅区,足足走了十多分钟。
“带星星熟悉一下,等会下来吃饭。”白明珠嘱咐完陆知言,转头便进了厨房。
白明珠向来不轻易下厨,除了极少数特别的日子。
别墅三楼。
陆知谨站在“陆知谨”的卧室里,环顾四周,霎那间他感觉自己像是偷穿了水晶鞋,进入了虚幻的空间里,眼前的一切仿佛会在某个节点消失殆尽,连同他自己。
尽管在医院里这段时间他已经尽力让自己忘记关于宋喜乐的一切,努力适应这个新的世界,做一个真正的陆知谨。
可是眼下这一刻,他无比真实的感受到了曾经的那个陆知谨存在过的痕迹。
墙上挂着各式各样的海报,譬如某国际知名女星、足球、篮球巨匠之类。
种类繁多,不一而足。
不难看出,以前的陆知谨妥妥的追星族。
“喏,你最喜欢的性感女神。”陆知言指着床头正上方那副巨大海报对陆知谨说。
“哦。”转头看了看海报,陆知谨回了一个字。
反应平平淡淡。
好吧,陆知言耸耸肩,心想失忆的人品味也完全变了呢。
他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看陆知谨像个好奇宝宝一样,仔仔细细浏览房间的每个角落,觉得有趣极了。
大约一小时过去,敲门声响起。
陆知言起身开门。
见是陆知恒来叫二人下楼用餐,陆知言则心道他这大哥今天怎么突然发善心了?平时可从来不见他有这么热心肠的时候。
怪哉怪哉!
“哥。”陆知谨把头从装着乐高的玻璃柜子里伸出来,和门口的陆知恒打了招呼。
“嗯,吃饭了。”
“好,马上就来。”
“走走走,吃饭吃饭,我们白明珠女士好不容易才下厨呢。”
......
餐桌上。
看着桌上各色菜系色香味俱全的菜,陆知谨完全傻眼了,这也太多了!
满汉大席也不过如此啊!
“开动吧。”见人到齐,陆向州发话,随后夹了一块排骨在陆知谨碗里,说:“知谨,这都是你爱吃的,你妈妈她亲自下厨做的。”
“谢谢爸爸,谢谢妈妈。”
“妈,我们全家人敞开肚子吃也吃不了这么多啊,你太夸张了吧。”陆知言看着面前让人眼花缭乱的菜,一时间竞不知往哪下筷子。
啧啧,偏心啊!大写的偏心!他在心里呐喊道。
“不多,让星星每样都尝点。”
“好的,妈妈。”
接下来的时间陆知谨果真每个菜都尝了个遍,都挺好吃的,也许是因为白明珠厨艺精湛,又是他和曾经的陆知谨口味相近。
总之,见他他吃得开心,白明珠也跟着开心。
坐在陆知谨右侧的陆知恒盛了一碗汤放在陆知谨面前,开口道:“喝点这个,补身体。”
“谢谢哥。”陆知谨侧过头展颜一笑。
“啧,大哥,你真奇怪。”陆知言被陆知恒的举动吓得不轻,忍不住开口了。
“哪里奇怪?”
“你以前可不会给人盛菜。”
印象中,陆知恒用餐总是慢条斯理的,一向遵循食不言寝不语之道。
哪还管别人喝不喝汤啊?
还补身体?
“嗯。”陆知恒面无表情地回了他一个字。
嗯?!嗯是什么意思啊,大哥,你也跟着陆星星一起失忆了吗?
“好好吃饭。”见他一直看着自己,表情怪异,陆知恒轻轻拍了拍他的肩。
陆知言:“......”
我当然在好好吃饭啊!
长兄如父,陆知言是决计不敢反驳陆知行的,只得大口扒饭,又拿嘴里的肉出气,结果太用力了,舌头差点遭了难。
见他这副模样,陆知行摇摇头,随后看向陆知谨,而陆知谨也在此时看了过来。
“哥。”
“怎么?”
“呃,没什么。”
喊了人倒不知道说什么了,陆知谨忙转过头埋头吃饭。
陆知谨自己没察觉到,就在刚才一瞬间他的一双耳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白里透红的,好不可爱。
陆知行盯着看了几秒才回过神来,暗骂自己,陆知恒啊陆知恒,你在搞什么?耳朵有什么好看的?
这顿饭可以说是自陆知谨出事以来,全家吃得最放松的最有味道的一次了。
陆向州心里舒了一口气,心道总算是过去了!
吃完饭,陆向州回了公司,陆知言则要赶回学校,眼下他正值大三,学业繁忙,很多事情都抽不开身。
久不下厨的白明珠方才在厨房里忙活了半天,吃了饭便觉得身子疲乏,在花房里躺着休息了。
剩下陆知恒带着陆知谨在自家花园散步消食。
陆家花园里占地面积最大的是玫瑰种植区,红的,白的,粉的,也有蓝的。
盛大如花海般,美不胜收。
此刻园丁正在小心修剪枝丫,浇水灌溉。
二人徐徐走来。
“大少”、“三少”声音此起彼伏。
“嗯。”陆知恒应道。
陆知谨则是很不习惯这些场面,有些许局促,故而他跟每一个和他打招呼的人都浅浅鞠了一躬。
陆知恒在一旁看着,眼神之中有着明显的探究之意。
“哥,怎么会种这么多玫瑰啊?”四周香气扑鼻,沁人心扉。
陆知谨不由深深吸了一口气,闭着眼睛沉醉其中。
“爸弄的,妈喜欢玫瑰。”
陆向州和白明珠两人是世家联姻,一开始谁也看不上谁,见了面直言对方都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场面一度很是僵硬。
在两家长辈看来,俩人那就是金童玉女,金玉良缘,总之就是两个字。
般配!
不过最后这婚还是顺利结了。
没成想婚后不到半年时间,诶!巧了!两人都动心了,不过彼此都不说。
为了把人追到手,当时的陆向州可是费了一番功夫,其中就包括亲自主持设计了这栋别墅,也种上了白明珠最爱的玫瑰,里面有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名贵品种。
如今陆白二人已携手走过将近三十年时间,两人依旧恩爱如初。
在陆向州心里,白明珠仍然是当年那个骄矜美丽的公主,而白明珠则永远记得当年那个在商场上游刃有余、叱咤四方的英俊贵公子,对她表露心意时那副手忙脚乱的样子。
“唔,爸妈感情真好。”陆知谨发自内心的感叹到。
“嗯。”
从懂事开始,陆知恒便知道,他的父亲和母亲非常相爱。
陆向州结婚时才二十四岁,白明珠则只有二十二岁,圈里不少人都说陆向州英年早婚,又说指不定马上就腻了。
也有一些个明星,男男女女的,想借着陆向州炒作一炮而红一飞冲天,结果隔天就收到陆氏的律师函。
次数多了,再也没有人敢效仿了。
总之,陆向州和白明珠多年来一直恩爱非常,羡煞旁人。
想必从小在这样环境熏陶下,陆家小辈都是对感情专一的人吧?
认定了谁就是一辈子那种。
陆知谨在心里想道。
真是令人羡慕的一家人啊。
不知道陆知恒有没有爱人呢?
他仰头直视着陆知恒。
陆知恒身姿挺拔,即便身穿宽松的家居服也能一眼看出身材比例极好,一双长腿很是吸引人目光。
用网上的话说就是,披着麻袋去应聘模特都能立马通过。
当然,最为出众是他的脸。
陆知行的脸是可以说是结合了陆白二人的最优点。
脸型轮廓优越,线条分明,侧面看去,清晰流畅的下颌线和挺直的鼻梁能把人紧紧迷住。
正面看,一双桃花眼,天生自带深情,无论盯着什么看,都好像在深情凝视般。
上辈子的他以为陈靖就是顶好看的了,没想到如今见了陆知行才知什么是惊为天人。
怎么想到那个人去了?陆知谨忽然浑身一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