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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15章 女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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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父母和弟弟的到来,家里短暂的热闹了几天。而现在一切回归安静,百里夜又有些不适应。
回到家,他还是按照习惯把所有的灯全部打开。
看着沙发他想到那天母亲和弟弟窝在一起的样子,紧接着又想到了之前和母亲争执时的话。
以后要做什么?
本来这种问题也不可能逃避多久,毕竟高考就在一年多以后,在那之前学生的时间都是倒数进行的。
倒数结束的时候,自己会怎么样?
往常他只要喝点酒,就会特别懒,恨不得找个地方摊着就不起来了。
可是今天有点不一样。
他回到自己的房间,从书架的深处找到一份很久以前的资料。
那个时候父母的公司刚刚转型,开始接触珠宝生意。父亲问过他长大后要不要成为珠宝设计师,成为他最得力的左右手。他从小喜欢画画,也学过几年,基础算是不错的。
加上那个时候的他对长大还充满了幻想,即使是简单的笔控,都一点不嫌枯燥。
那次和父亲聊天之后,他偷偷查了很多珠宝设计方面的资料,希望终有一天可以帮到父母。
和父母渐行渐远后他也逐渐将这件事忘记了。
刚开始是故意的,就是不想如父母的愿。
后来,就是本能了。
毕竟放弃比努力容易不知道多少倍。
他伸出手摸了摸资料的封皮,当时他花了很多心思查资料,也把查好的资料也分门别类保存好。
再次触碰到,他突然感觉到了当时兴奋的心情,以及年少时的冲劲。
翻开档案夹,他仔细地阅读每一个字,回味着当时的心情。
当时毕竟年纪还小,现在看来很多内容还挺幼稚的。有点像小朋友选择清华还是北大的感觉。
不过花的心思还是显而易见的。
手指划过自己稚嫩的笔迹,他忍不住笑了一下。
上次自己拿笔写过除了试卷上的名字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资料夹里还有他当时自己“设计”的作品。
这就有点尴尬了。
俗气又没有创意的心形图案。
好像是他给母亲设计的一款生日礼物。不过在他有机会找人做出来之前,就已经和父母吵翻了。
现在看来,幸好没有做出来,不然估计也会吵翻。
但是那时候付出过的心思却是藏不住的。看着这个“设计图”,他想起了那时候的心情,那份期待母亲看到这份礼物时的心情。
百里夜拿过一旁的手机,父母的消息已经被各种狐朋狗友的消息挤到最下面了,刷了好几下才找到。
上一条消息是考试前张蕊发给他告诉他要好好考试的消息。他只回了一个“好”字。
打字,删掉,打字,删掉。
重复了不知道多少次,最终消息还是没有发出去。
已经很久没有和母亲好好说话了,百里夜已经不知道要怎么和自己的母亲像正常母子那样沟通了。
犹豫了一下,他把消息发给了弟弟:你和妈最近好吗?
好尴尬。
百里夜把手机扔到一旁,不愿意再看一眼。
一个小时后,他终于将这份厚重的资料看完了。
心情有点复杂。
每个小孩子都有过自己曾经的热血。他也不例外。
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每个小孩子都把自己的热血当做别人的要求,再把它当做自己叛逆的筹码丢掉了。
他也不例外。
走向很久没用过的书桌,他找到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笔记本,在扉页写下几个字。
珠宝设计师。
那份资料已经有些年头,而这个行业今年也在飞速发展着,所以里面的很多内容已经不适合现在的趋势。
珠宝行业的门槛说高也高,说不高也并不高。即使申请学校,也是需要有自己的作品集的,也就是说进入学校之前就要掌握一定的知识。
而入门也不算是很难,很大程度上是要看运气和天分的。
很多艺术行业的从业者都是非常有理想有抱负的,幻想着自己设计出的新奇产品可以受到市场青睐。而这些年轻的从业者又有些自大,看不上简单款和经典款,似乎只有设计出别人看不懂的“艺术品”才是他们应该做的。
百里夜家里毕竟是做这个的,多多少少会有些了解,偶尔也会听到父亲抱怨年轻设计师只顾创意,完全不看市场需求。而只要有人站出来质疑他们,他们便会用一句“你们不懂艺术”回应。
而百里夜不一样,他偏爱简单节俭的设计。也许是因为他的艺术造诣并不高,但是他并不认为普通人看不懂的设计就可以被称之为艺术。反而,如果是大众都能明白的、接受的设计,他才觉得更加可贵。
但他也不喜欢过度迎合市场的设计,那样对于设计师本身来说也没什么意思。
前几年他无意间看到过一个新锐设计师的作品,就是他非常欣赏的类型,简单大方。不过那个时候正是他和父母吵架的巅峰,便把这件事抛在脑后了。
对他来说,如果想要重返这个领域,那个设计师的作品会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不过现在的他已经荒废太久了。
任何设计的基本都是画画,而他已经7、8年没有画过画了,早已没有手感。
百里夜家的地下一楼有一间房间被当做仓库,放着很多他小时候的东西。虽然早已不需要也没有什么价值,但是张蕊却把这些全部当做儿子的童年记忆保存了下来。
他不怎么喜欢回忆曾经,很少来这个房间。找了很久,他才从角落的一个布满灰尘的纸箱里找到以前的画具。
用干净的抹布小心翼翼地把每一样物品擦拭一遍,他就地而坐看着自己儿时的梦想。
今天晚上真的是彻底地回忆过往了。
纸箱里有好几本他的画册,曾经有一段时间他每天疯狂练画,每天都至少要画出一幅完整的画才行,不论好坏。
现在回看,那时的笔触非常稚嫩,但是可以看出作者非常刻苦。他那个时候可以一遍遍地画着同样的物品景色,只为了画出一幅让自己满意的画作。
他又翻了几页,看到了一张叠起来的纸,打开纸张,里面有一个低头坐在湖边的小孩。
他现在还记得画这幅画的场景。
那年的仲夏,他经常在傍晚拿着画本到街上“写生”,其实就是看到什么有意思的事物就低头画几笔。回到家后,他再选其中几个场景,按照记忆画出更加细节的画。
就是那个时候,他看到一个比他小几岁的女孩,一个人坐在河岸边,脚边放着一个黑色的长盒子。女孩的头发很短,几乎快剪成了男孩子的样子,但是那双圆圆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还是非常漂亮。他不知道女孩坐在那里干什么,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在等人,但是那一刻他停下了脚步。
那个时候的他并不懂女孩的眼神是什么意思,只觉得在看到这一幕的瞬间,他的整个世界安静了下来,周围的一切停止运转,在时空的夹缝中只剩下他们两个。
那个画面非常非常美,一定要记录下来的那种美。
他坐在距离女孩不远的地方安静地画着画,而女孩子也非常配合一直没有动,默默地看着面前的河流。低头画下最后几笔,他想在完成之后将画送给女孩。可是当他再一次抬起头看向女孩的方
向时,却发现那里早已没有了女孩的身影。
他立刻站了起来,可是四周都没有再看到那个身影。
他几乎以为那个身影是他的错觉。
接下来的几天里,他每天都去那个河边等着女孩,希望可以再见到她,亲手把画送给她。可是女孩再也没有出现过。
应该就是那之后不久,他就和父母闹翻了,也就没有继续画画了。现在看着自己曾经的画稿,回忆一点点复苏,曾经的那股冲劲似乎也回来了。
其实他的画画水平一般,属于普通好看的,毕竟他并没有打算做画家,画画也只是练习手感的方式而已。
不过他的强项是抓神韵,就像画中的小女孩,虽然没有多传神,但是眼睛里的神韵即使过了这么久也还是清晰地显现在画中。
而现在的他再次看着小女孩,却发现了一丝不同的情绪。有点……清冷?
虽然并没有什么相似之处,可是现在看着纸上的小女孩,他再次想到依靠在树旁看书的钟离念。
女孩的神情更多是疲倦,而钟离念是认真。
女孩的样子是楚楚可怜,钟离念的样子是与世隔绝。
两个人并没有什么共同点,但是身上都体现了一份沉静。
手指轻轻触摸画中人,女孩的短发上别着一个发夹,是简单的音乐符号。那是他为女孩填上去的,因为画画的时候远处传来音乐声,所以一时触发的灵感。音符的尾巴被他拉长弯成一个圆润的弧度,让女孩疲惫的神情多了几分活泼。
他那时候设计的饰品大多形状简单,但是他喜欢用形状的叠加碰触出不同的表达方式。
但是还是太稚嫩。他翻开另一个画册,里面有各种他幻想未来要制作出来的饰品。
8、9岁的小孩,能够想到的设计非常幼稚。但是他的风格倒是非常统一,一看就是出自一人之手。
把画册和画具再次放回纸箱里,他抱着满满一箱回忆回了自己的房间。
这天晚上,百里夜几乎彻夜未眠。
他将脑海中那幅挥之不去的画面画了下来。
一个冷峻的少年依靠着一棵大树,低头埋首于手边的卷子。为了体现当时他看到这幅景象时感受到的脱离感,他刻意模糊了少年和大树以外的背景。
笔尖触碰到纸张,一条条深浅不一的线条慢慢浮现。简单勾勒几笔,一个简易的人形浮现眼前。
人形的后面画着几个延伸线,一棵大树的雏形也完成了。少年靠着树干,盘腿而坐,头低着看向腿上的卷子,手中把玩着一直笔。没有刻意画出他当时的眼神,而是挑长了睫毛添加专注感。
少年略长的头发随风飘动,但是并没有打扰到少年,反而添加了一丝随性。衬衫的额第一个扣子解开了,领带也有些松脱,袖子卷到手肘,露出少年纤细的手臂。
虽然下笔之前的想法非常清晰,现实中荒废的几年却导致他无法完全画出自己想要的景色。一幅画修修改改、涂涂抹抹,直到旭日的微光照射在他略带疲惫的脸庞,他才终于放下画笔。
画作还是不尽人意,总觉得缺点什么,没有完整表达出他当时的感觉。
他叹了口气,果然还是荒废太久了。
女孩的画放在少年的画旁,隔了近10年的时空,两个完全不同的人物,却因为他的画作有了微妙的联系。
虽然笔触成熟不少,但是最多只能算是业余的水平。
已经忘记了上次这样专注于一件事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他久违的找到了一点点人生的意义。
犹豫了一下,他描绘了一条手链在少年裸露在外的手腕上。简单的音符坠子尾巴弯成一个圆圆的弧度。
正好他是学音乐的。
画完最后一笔,他突然觉得睡意来袭,几乎没有办法坚持到床上。虽然告诉自己应该洗个澡再睡,但他还是趴到床上便昏睡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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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杂的摇滚乐突然响起,床上的人闷哼一声翻了个身,并没有醒来的打算。
几十秒后,音乐终于停止。
可是没多久,音乐声再次响起。
伸出手摸向声音的方向,百里夜接通电话,略带睡意的声音冷冷的说出一个字:“说。”
“夜哥?你还没起床?快中午了,咱们该出发了。”程志隐藏不住兴奋的声音传来。
脑子还没清醒的百里夜反应了几秒才想起来,今天他们要去岛上玩。揉了揉头发,他艰难地从床上爬起来,手掌撑着额头,“起了。半个小时。”
“行,我先去接罗毅和沈天南,到时候在你家见。”
挂了电话他又坐了几分钟才起床。好久没熬过夜了,还是熬了个大夜,他真的有点撑不住。
走向浴室时经过书桌旁,他看向那两幅还并排躺在那里的画。
浅笑一下,他继续走向浴室。
站在镜子前,他看着正在刷牙的自己。脸色有些差,应该是因为没睡好。青色的胡渣布满下巴,让他看起来多了几分成熟感。
吐掉嘴里的泡沫,他随便抹了把脸就算是洗完了。他虽然不算邋遢,但是实在不喜欢涂抹一堆瓶瓶罐罐的。
自从上了高中以后,母亲逢年过节就会给他寄几瓶涂的抹的,刚开始他还会配合着用。可是他也实在懒得记每瓶都是干什么的,应该什么时候用,久而久之也就只是放在架子上积灰了。
胡渣倒是被他刮得干干净净,因为他自己不喜欢刺刺的感觉。
不够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太丑。
下楼的时候张姨正在拖地。
虽然他提过这几天要和朋友出去玩不用准备他的饭菜,但是并没有说他具体什么时候出门。一早上没有听到楼上传出声音,张姨以为他一大早就出门了。
“刚睡醒吗?”放下拖把,她走向厨房,“吃点什么?我以为你早就出门了就没准备。”
也许是因为熬夜的缘故,百里夜并没有什么胃口,“上次你做的馅饼还有吗?”
“有,有,我给你热两个。”说完张姨便笑着进厨房去忙了。
百里夜走到餐厅坐下,刚要开口张姨就端着杯水过来了,“喝点水,现在天气还是有点干。馅饼重新回个锅就行了,马上就好,你等一会。”
“谢谢张姨。”百里夜笑了,每天早晨醒了先喝一杯柠檬水是他的习惯。
“这有什么好谢的。”张姨笑了笑,“你们什么时候出发?要不要给你们准备点午饭?”
“你给简单做几个三明治就行了。”以百里夜对程志的了解,这货到了地方第一件事肯定会拉他们去大吃一顿,中午随便垫垫就行了。
张姨回厨房后,他又想到了画画的事。
他拿出手机查了查国内的珠宝设计专业的要求。珠宝设计在国内还算是比较新颖的职业,也没有特别规范行业要求,所以学校对于学生的要求也比较低。
想了想又查了国外的学校信息。国外的行业发展比国内快,也有一些比较有名的艺术院校开设了珠宝设计专业,不过大部分还是以服装设计为主,珠宝设计只是辅助。
百里夜对服装设计没有什么兴趣,所以并不会考虑这个专业。
不论是国内的学校还是国外的学校,对成绩的要求都不是很高,更加注重学生有没有自己的作品集,有没有参过赛,有没有拿过奖。
可是再没要求还是有一定的要求的。
而百里夜现在的成绩,估计上个三本都有困难。
正在想着,一阵香气扑鼻而来。
“来,趁热吃。”张姨笑眯眯的把馅饼放到百里夜面前,还同时将陈醋和她自制的辣椒酱放下。
百里夜口味重,尤其喜欢吃辣,几乎每道菜都一定要是辣的才吃的下去。
在蘸碟里倒入陈醋,再加了满满的辣椒酱直到酱汁变成暗红色,百里夜夹了一个馅饼沾了酱汁,吃了一大口。
小时候母亲也经常给他摊馅饼吃,而张姨做的馅饼比母亲好吃很多,但是总是能勾起他儿时的回忆。
这时,门铃响起了,应该是程志他们到了。百里夜继续吃着他的馅饼,张姨则去看门。
“程少,少爷,大少爷在餐厅。”玄关传来张姨的声音。
张姨没有见过罗毅和沈天南,只是统称百里夜的朋友为“少爷”。
“嗯。”程志应道。
三人一起走进餐厅,百里夜这时刚刚吃完第一个馅饼,打算进攻第二个。
“怎么又吃这种东西?”程志有些暴发户的作风,看不上这么平民的餐点,“没让你家保姆做点好吃的?”
张姨站在后面脸色有些难看,她知道程志嘴贱,但是毕竟是拿人钱办事的,她也确实怕被百里家辞退。
“吃了没?没吃一起吃点?”百里夜倒是没有搭理程志。
罗毅家从小就家境比较好,确实没怎么吃过馅饼,看百里夜津津有味的样子也有点馋,“你这馅饼还有吗?给我来俩。”
“那也给我两个。”沈天南也说。
“切。”程志不屑道,不过最后也没忍住,“那我也要两个。”
程志不是第一次在百里夜家吃饭,嘴贱归嘴贱,但是自然知道张姨烙的馅饼实属一绝。
“张姨,热几个馅饼,再熬个粥。”百里夜吩咐。
“好。”张姨知道百里夜这是在给自己找面子,立刻美滋滋地去热馅饼了。
百里夜口味不定,所以冰箱里备了很多半成品,这样不管他想吃什么,张姨都可以在第一时间准备好。今天张姨也刚好带了一些熬粥的材料,算是赶巧了。
虽然百里夜说过这几天不会在家,可是这位大少爷的脾气也不好琢磨,张姨习惯了多准备一些吃的。
其实她就是心疼百里夜,所以竭尽自己所能对他好。而快到赏味期限的菜她也都带回家,为百里家省了浪费的钱,毕竟她家现在也有一个永远喂不饱的小崽子。
没多久,张姨端着一碟热气腾腾的馅饼到餐厅,“有牛肉的也有猪肉的,小夜不喜欢吃驴肉我就没有准备。粥马上就好了,我去端过来。”
沈天南带头道谢。这几个人里他家的家境属于最普通的,父亲是摄影师,母亲是老师,没办法和这几个家里做生意的比。
张姨再次端来刚熬好的粥时,几个人已经吃的不亦乐乎。馅饼本身已经咸淡适宜,只是百里夜尤其口重才需要蘸料,其他几个人只是一手一个馅饼吃着。
“馅饼很好吃。”看到张姨进门,沈天南忍不住开口。
“好吃多吃点,不够还有,我再给你们烙。”张姨最喜欢别人夸她做饭好吃,这时已经快笑不拢嘴了。
她看着沈天南,敏锐地感觉到他和程志不太一样,对自己道谢的话是认真的。当保姆这么多年,她早已经学会了察言观色。
虽然想要多吃几个馅饼,其实三个人在家已经吃过早饭了,只不过馅饼太香了才忍不住加了一餐。
几个大小伙子吃饭速度还是很快的,在他们刚刚吃好的时候,张姨又拎着几个餐盒进了饭厅,“这是三明治和一些凉菜水果,你们饿了路上吃。”
明明只有四个人,张姨却准备了5、6个人的量,百里夜知道这是张姨被哄开心了的表象,便没有说什么。
因为是程志定的地方,交通也是他负责了。司机帮忙将餐盒搬到了车上,已经过了中午,几个人终于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