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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   第十章
      “怎么?我没跳成火坑你想跳?”

      秦若嘲讽的怼了一句,冷冷的视线看向赵汗青,后者悄悄打量她的目光倏地一缩,推了下眼镜在牛艳娥发飙前低声劝阻她,“过去的事就不提了,劳烦牛嫂子和大家伙儿陪我去接爱花,我们快走吧。”

      “走走走,就让那吃不着葡萄的酸去吧。”牛艳娥狠狠瞪了秦若一眼,擦肩而过的时候故意大声道:“对了,先进分子的表彰大会在哪天呀?”

      虽然这没头没尾的一句话,但在场的人都知道她是故意说给秦若听的,赵知青是先进分子,以后公社书记可能会给他在县城里安排工作,过上吃商品粮的好日子。

      罗大队长的儿子罗爱军如今就是县城里种子站的登记员,负责十里八乡各类农作物种子的发放买卖与登记,坐在办公室里捉笔头子的轻省活计,清闲不下苦还待遇好。

      眼看赵知青就是下一个罗爱军,而秦若,和这两个男人都谈过对象,这两个男人却先后都娶了别人,在牛艳娥等人看来,秦若可不就是没人要嘛。

      牛艳娥身边的一个中年男人道:“听罗大队长说是在后天晚上饭罢后,差不多七点的时候,就在生产队的办公院大会堂里举行表彰大会。”

      “秦若啊,到时候可一定要来啊。”

      牛艳娥已经走过去了,忽地又回头朝秦若粲然一笑,不过那笑里有多少鄙视和不怀好意在场的人都明白。

      秦若停下脚步回头,温柔一笑,“好的,这么大的好事我怎么能不来呢。”

      这笑容看在赵汗青眼里,心下却下意识的一抖,他还是忘不了那晚在凌河里一股阴冷的气流拽着他的腿怎么也挣扎不上来的痛苦,但愿是自己想多了。

      两方擦肩而过,秦若走到凌河边炸断的桥梁处,天还没有彻底大亮,往河底一看,几团毁阴正蜷缩在桥墩地下,扑腾的河水也恢复了平静。

      秦若挑眉,戳破手指以自己的血为朱砂凌空画了一个御鬼符,右手食指点出最后一笔,血色的符纹在空中一闪,伴着一滴血落进了凌河里,河面平静的水忽地翻腾起来,像是被人在河底下架起了一阵大火,眼瞅着似乎河水都被烧滚翻腾起来。

      紧接着一个又一个的灰影从河里走了上来,秦若打了个响指,只留下了前面五个,如果现在路过一个有阴阳眼的人,定能看到这四个身上冒着黑气的灰影身上穿的衣裳正是鬼子的军装服饰。

      其中一个腰上还挎着一把武士刀,看来不是一般的底层鬼子,还是个小头目。

      正是三十多年前抗战时期炸断了桥梁死在凌河里的小鬼子,他们每个人手上沾的无辜的华夏人民的血债无数,背着一身孽债,死后的自然是投胎无望的,就成了这凌河河底的孤魂野鬼。

      如今倒是便宜了她,至少她不用走路了。

      五个鬼排着队在秦若面前站好,拿着武士刀的那个一阵叽里呱啦,却被秦若手指一点轻轻松松镇压了。

      她纤长白嫩的十根手指像是在做手指舞似的扯着那五个鬼身上寻常人凡尘肉眼看不见的冒着血光的黑线一阵交织,不过几分钟,他们身上的因果血债线就织成了一顶四抬轿子,其实说是轿子,不如说是后世名山大川景区里那种四人或者两人抬的竹制椅子,总的来说不用她走路就是极好的。

      “别废话,我要去凌阳县城,半个小时送不到你们就等着下地狱接受审判吧,别跟我叽叽歪歪,向前推个几百年都是我们华夏的分支,十八层地狱全天接待进口的恶鬼。”

      秦若往下一坐,寻常人看着她是凌空坐着,其实是五鬼抬轿,不过比之寻常的五鬼抬轿更高明的地方就是她的轿子既不是纸折的也不是实物,而是因果血线编成的。

      指尖御鬼符再次一弹,那挎着武士刀的鬼自动的走到了最前面开路,其余四个两前两后抬起了这特制的轿子。

      不用秦若再次命令,御鬼符的威力让他们自发的往山间无人处的小路急速走去,秦若胳膊支着额靠在座椅上,急速后腿的树木青草掠起的晨风拂面而来,掀起一股慵懒的凉爽。

      本来骑自行车也得三个半小时才能到的路程,五鬼抬轿一路疾驰,半个小时就到了县城的地界,远远的都能看见县城的城门口了。

      那个挎着武士刀的鬼一直在前面带路,就算偶尔遇上一个早起来山间劳作的人,他也能轻松的施展个障眼法安然无恙的带着轿子走过去。

      “停下吧,你们就在这棵大槐树下等着。活着没做人事儿,死后安分点儿。”

      秦若一发话,那五个鬼既不敢怒也不敢言,四个鬼抬得轿子安安分分落在了背人处的树荫下,她悠然起身,拎着装兔子的蛇皮袋子慢悠悠的往县城里走去。

      现在时间刚刚好,太阳刚要升起的样子也不过分热,想来黑市这会儿也应该开了。

      进了城,秦若身上别说是一张粮票,甚至连一毛钱都没有,但她不慌,她走在街道上,一边在琢磨着黑市可能出现的地点。

      现在票证经济时代模式下,私下贩卖交易属于投机倒把行为,抓住了要判刑坐牢的,但是从上古部落时期人类以物易物开始,物品交换一直存在,所以在这个特殊时期崛起的倒爷和黑市也算是跟着时代应运而生。

      当然,这在现实世界里应该批判的行为,但,现在是一本小说的世界里,只是大致发展和现实世界七十年代差不多而已。

      原书中赵汗青作为某点爽文男主,当倒爷发财暴富的梗自然少不了,只是他倒卖的东西,却是冤种后妈原来的秦若亲手做的吃食和家里的母鸡下的鸡蛋。

      至于具体在哪儿,好像是说是在供销社附近的一个巷子里。

      打定主意,秦若抱紧手中缠的死紧的蛇皮袋子,一路顺着大路进了供销社。

      如今的供销社售货员都是国家铁饭碗,进门一个半人高的柜台从墙东头一直延伸到墙西,只在西墙跟前留了一个仅供一人通过的通道,还拿一块装着活页的木板挡着,后面有插销,打开插销掀起木板里面的员工才能进出。

      后面的货架子上放着各种东西,最东边一段柜台嵌着玻璃,里面摆着一些手表和钢笔,还有雪花膏和眉笔口红,这都是时髦儿货,城里人才买得起。

      秦若不过多看了两眼,一个男的售货员拿着抹布擦了擦柜台上那一块大玻璃,上下打量她一眼随即翻了个白眼,“看什么看,买又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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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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