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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陆 ...

  •   陆菀最近总是喜欢不时得看看手机,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当范斯淙问她要号码的时候,她就幻想过他会给他打电话。但是都过了半个多月了,连一条短信都没见到,倒显得自己心急了。
      其实范斯淙私底下是一个很懒的人。大学的时候,手机的短信功能基本是被他忽略的。他总是说,既然可以打电话,何必要浪费体力去按那些小的跟什么似的的键,何必为难自己呢。但陆菀觉得情侣之间发发短信是件很浪漫的事,一件小小的事情,可以花上整整一上午的时间。她不觉得那是浪费时间。每次短信提示音响起,她便开始期待着里面的内容,想象着他发短信时不耐的表情,看到她的短信的时候是否也会跟她一样欣喜。那时,陆菀的理想很简单: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她以为这就是她的良人,一开始她可以忽略围绕在他周围的所有异性。她以为她就是他眼中最独特的一个。可她忘了,感情是最经不起考验的东西。一旦心中埋下了怀疑的种子后,风吹草动都会成为它疯长的养料。这根藤蔓终于在见到段紫樱后,将陆菀的心给深深地勒的喘不过气。每次想到自己的懦弱,这个勒痕仍隐隐生疼。
      如果每天都不能抑制自己想念一个人叫做爱的话,陆菀能确定自己至今还爱着他。但是,当长时间的分离使想念成为一种习惯时,那还算爱吗。
      范斯淙从没说过不爱她,只是那时的他不能令她心安。
      陆菀心里想,有时候不得不矫情的说,缘分来的时候是挡也挡不住的。这个是她此时最真实的心情。我们的一生中,大多数时间都是充当着配角的角色,有时甚至只是别人故事中的路人甲与路人乙。而陆菀从出生至今的二十四个年头里只在大学的时候被人记住过,那是因为她谈了一段让人大跌眼镜的恋爱。
      再见范斯淙,狼狈的陆菀因为是新员工,自愿留下加班,等到走出公司大门的时候,才发现雨势大的惊人。六月的天,压抑又闷热。陆菀从来没有带伞的习惯,这也是她懒到骨子里的表现之一。
      她踩着八厘米的高跷王公车站奔去。头发粘糊糊的贴在后颈的皮肤上,她自己也不能分辨是雨水还是汗水。因为不习惯穿高跟鞋,后脚跟早已磨出了不知多少个水泡。大学的时候,总觉得穿高跟鞋走路很优雅,看上去就很成熟,无比羡慕。但是她那是身材,实在让陆菀不忍心穿,怕被后面的人说跟会不会因为她的重量而折断。而当时一个网友说,她每天上班都饱受高跟鞋的凌虐,羡慕她能整天穿着运动鞋四处溜达。哎,她想她现在很是能理解她的心情了。
      等了将近十五分钟,仍是不见8路车的身影,等车最讨厌了,果然跟天气预报一样不可靠啊。旁边的人似乎也等的不耐烦了,不停地打电话在抱怨。这种天,连打到的都要有中彩票的运气才行。
      陆菀无聊地四处张望,这时,一辆Chopster停在她面前,左边的窗被摇开,露出了主人的脸。陆菀觉得,此刻这张脸的主人脸色没比天气好多少,阴霾地如同暴风雨的前奏。
      “上车。”还真是惜字如金啊,可我凭什么上你的车,要去了号码,却半个月连一条短信都没有,别说我没给你机会。还一出现就用命令的口气,谁要睬你啊。
      范斯淙见陆菀把他的话当做空气在波动,但他并没有生气,反而放软了语气。
      “菀菀,我们很长时间没见了,上车吧,我们找个地方叙叙旧。”
      陆菀本来就等的不耐烦了,又见旁边这么多人,如果自己不上车的话,不摆明了跟自己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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