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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读绝对蝙蝠侠 萌萌猛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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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就是一个爆笑。像撕下来的纸条一角的文本框,手写风格的字体,从第一句“又见面了,哥谭”,到后面就像在写一封给哥谭的信,然后我的脑中还很应景地反复响起阿黛尔的《Hello》的第一句——"Hello, it's me."
对哥谭爱得这么深沉,你一定是——欸,怎么是阿福,你长得有点像隔壁的拉斯噢。
还有布鲁斯,你怎么也背着读者偷偷去当矿工了?(工程师的“工”,还是咱们工人有力量,对吧?)不过我还蛮喜欢绝对蝙蝠侠的画风,色彩搭配得很和谐和活泼,像旧广告画。
还有,娘嘞,绝对蝙蝠侠简直帅爆了。
这里面有蛮多蝙蝠侠纵身一跳的画面,他一个人,从天而降向哥谭宣告自己的到来,这个蝙蝠侠是哥谭的亲儿子,是从他老子的模具里倒出来的。
不是说那个百万还是亿万富翁就不是哥谭亲子了(不管哪个都是DC亲爹,这是真的),他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是花花公子布鲁斯,一部分是暗夜义警蝙蝠侠,可绝对蝙蝠侠把自己整个人都献祭给了哥谭,毫无保留,你不需要去区分布鲁斯和蝙蝠侠,其他的布鲁斯是蝙蝠侠的伪装、皮套、光晕,但是绝对布鲁斯是绝对蝙蝠侠的影子。
其中很有意思的设定之一就是,韦伦、爱德华、凯瑟琳、哈维等在其他刊物跟蝙蝠侠立场不同的人,他们在这里是朋友,一个是补充了绝对布鲁斯的街头出身背景(也不算,他爸爸是老师、妈妈是记者,不算是底层屁民,杰森才是比较“正统”的街头小子,编辑大概是既希望布鲁斯有条件受到良好教育,又希望他回到人民中去,作为哥谭人民的强有力的代表出头,作为对正义的渴望和诉求的代表);一个是绝对布鲁斯没有雄厚的资金支持,就只能靠变异了。靠反派变异为正派,你会发现几个朋友的功能性很强,有提高武力的,有提高科技力的,有提供情感支持的,有提供法律和政治渠道的。
就是叙事有点老套,给绝对蝙蝠侠设立的靶子是黑面具,我都能想象到编辑对绝对蝙蝠侠说:蝙蝠侠,为了哥谭,对黑面具使用正义之拳吧。嘿,其实还是为了商业化吧?蝙蝠侠,你在漫画里烧的钱到DC手里了,所以DC已经死了(不是。
话说西恩尼斯家族戴的面具是真丑啊,太辣眼睛了,算是在视觉和心理上都让人感到厌恶了。
绝对蝙蝠侠带着点半死不活的幽默感,贼搞笑,他是不杀人,但是又挺狠的,这就特别表现在那个西恩尼斯小孩“刺杀”蝙蝠侠不成,被一把抓住了,说“我是小孩你不能打我”。然后蝙蝠侠一言不发,后面用连续三个格子演示他是怎么把小孩当足球一样踢飞的。一脚踢飞了啊。蝙蝠侠人还挺好的嘞,是先给小孩套上救生衣再踢的。
那种,我打你就打你,还看你是不是老弱病残吗?只要是坏批就通通给我飞!
绝对蝙蝠侠的暴力美术非常充沛,不仅揍人揍得疼,而且狠得很爽很好看,小孩飞走那个也算。我特别喜欢他揍黑面具那段,是回忆和反杀再反杀穿插着来的,看得我都想哭了。揍黑面具是一个很爽的情节,而且接在他揍了那么多西恩尼斯怪后面,是打戏和整个故事线中的大高潮,我猜这一段这么设计,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正义出拳是为了不用出拳。除恶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但是不能只有爽感,正义执行是必然带有暴力属性的(我一时找不到更好的措辞了,指我能力有限),只有爽感就是在宣扬以暴制暴,这样不严谨、不严肃,太轻浮了。特别是蝙蝠侠的出现本身就是在暗示现行系统的“无能”(我想说不显灵了),所以“侠”的正义一定是带有悲剧色彩的,是不得已的,复仇的背后不是爽。
在与黑面具搏斗时,玛莎的话不仅激励了小布鲁斯、蝙蝠侠,还激励了我。我也做过跟布鲁斯相同的噩梦,那个小孩子的我,一想到死,自己会死,妈妈会死,我就会因为恐惧而哭。后来认识的人越来越多,发现连只是告别都很痛苦。
人生应该是一辆列车,有人上车也有人下车,应该是这样的对吧?可是有些告别不是无声的,也是无声的,我们没有明确说“再见”,只是分离的时候好像在身上剜下一块肉。我跟着父母搬过几次家,然后我就会梦到之前住的地方,我的回忆还在那里,但是回不去了。
小时候还懵懵懂懂,在梦里回到过去,长大后又搬家,不得不离开我住了十几年的房子,这可是剜下好大一块肉,我感觉我的一部分都跟着死去了一样,如果我有钱,我觉得我会很愿意再把房子买回来。我闭上眼,老房子的角角落落长什么样、曾经怎样摆放着什么家具,我都记得一清二楚。
我就是个只惦记自己一亩三分地的人,那种痛很难跟别人形容,我本来就特别讨厌离别这件事,又一直不得不跟很多人和物分开,就像只风筝似的,只有一根线拉着,随时随地准备跟自己道别。
玛莎说:你经历了那种事情,你完全有权利抱怨上天不公。你也有权利感到愤怒和恐惧。
这正是我所经历的一切,只是没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
那个时候对分离的恐惧达到了最高点,或者是波浪曲线中的一个高点,我真害怕,一直都很害怕,其实我最害怕的是被抛弃。像离开高中的时候我就觉得挺好的,像离开了工厂流水线、离开了监狱一样,我重新感觉自己是一个人,而且作为人被看到了。那真不是正常人待的地方,离开那里也有不舍,但我觉得很好。是我主动抛弃了高中,而不是那里抛弃了我。
你说生离死别吧,有时候跟个人意愿无关,就是时间到了,不能说是抛弃,实际上我也没有经历过“被抛弃”,唉,不算经历过吧,只是当时年纪小,其实就是离开了呗,又不是真长在身上的一块肉,哪能去哪里都带着呢?更多的是感性上觉得被抛弃了,所以恐惧。
这不跟怕鬼一样吗?我不相信鬼魂的存在,觉得那是人虚构、幻想出来的,可是万一鬼魂是某种外星人,只是频率跟我们不一样,不是每个人都能看见,那好像就有点可怕?可怕的是大家都看不见,你看见了,这不就像精神病一样了吗?
精神病就是你被诊断了,大家没被诊断,或者你精神分裂了,出现幻视、幻听,看见的、听见的跟大家不一样了,就吓人。如果人人都得精神病了,只有一小撮人不是,那就到这一小撮人感到恐惧了:我怎么还不疯?
我想“被抛弃”这件事也是一样的,大家都团团圆圆,都在一起,就觉得我跟谁谁谁分开了,也太可怕了。其实每个人都有分开的时候,只是ta的痛苦只有ta自己最清楚。
总之,再怎么想当一个受害者那样撒泼打滚,既没有人安慰我,自己又觉得没意思。好,我受到伤害了,怎么了呢?能拿到赔偿吗?老天爷管你吗?真赔你一个人,怎么,你就会变得幸福了?也不会啊。再怎么不愿意,我也还是振作了起来。
玛莎说:当坏事发生时你可以做的另一件事是通过痛苦变得更加坚定,更有希望。这就是我要做的事,不能撒泼打滚了,就想办法从这些经历中汲取一点什么吧。
就跟路边被坏心人莫名其妙踹了一脚的狗似的,不想跟这人待在一块儿,你就走吧。不想留下,就往前走。
这么一想,我又从漫画里看到了另一层含义。碰上事的时候总觉得“完了,天要塌了”,还是小孩的时候,一句话就能击倒你,觉得好像怎么都过不去了,经历的事情稍微多一点之后,我会想:那个我都挺过来了,这又算什么。
人大概就是这么反复被恐惧冲刷,刷成一个老油条的。
绝对超人和绝对蝙蝠侠就像一个小孩的梦。妈的,这些人怎么这么坏,对绝对超人来说是“拉萨路公司怎么这么坏”,对绝对蝙蝠侠来说是“黑面具怎么这么坏”——简直是世界上最坏的东西了。
世界说:欸,你别说,我还有更坏的,你要瞧瞧吗?
于是就是一直打怪、升级,再打怪、再升级。回头的时候你一定会发现,世界第一坏蛋算个屁,还有更坏的!解决了坏蛋也不会变得幸福,还有一串坏蛋等着你。漫画为了销量肯定让坏蛋排着队挨揍,现实世界倒还可以幻想一下:最坏的过去,以后就是好日子了。
所以,当时觉得很难的事情,只要过段时间就能云淡风轻,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你想给它再加点砝码都不行,多可恨啊,慢慢就变得轻飘飘的飞走了。
既然是漫画,我们就谈它的积极含义:总会过去的。
甚至在翻开漫画前,我们就知道,总会过去的。(某些邪恶读物就算了,看读者不顺眼故意膈应人吧,什么玩意儿)这不就是虚构作品的意义之一吗?非虚构小说也会说“总会过去的”,只是那时候主角都成了千锤百炼的老黄牛,灵魂都走了一阵子,只剩一句躯壳了,这也叫过去了。
虚构作品就少一点残忍,有的甜蜜得让读者得了赛博糖尿病。我喜欢。我很抗拒在虚构作品里读到bad ending,都是幻想了,你让我过得好点吧。
我喜欢这些虚构作品里有很多玛莎,读者就是小布鲁斯,我也是其中一个,我在虚构作品里得到了真实的慰藉,那么对我来说这就是真实的。我在小说里想抓住的就是这一刻,不管是在别人的作品还是自己的作品里,我想抓住的就是弄假成真的这一刻,在虚假的幻想里得到了真实的情感,真实的力量就可以击破一切的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