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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常练习 读《地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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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点东西证明我还活着,还没有被生活压死。或者只是做一些单纯的写作练习。为了研究透写作这件事,我锲而不舍地搜寻着各个大家的写作指南,好让我找到一条捷径,我确实找到了,那就是坚持天天写,嗐。这是世间的真理,能通过坚持和努力达成的事都是天大的好事,因为我在太早的年纪知道世界上有太多坚持和努力也无法达成的事,这让我在一段时间内心灰意冷。
比如如果在开始前就知道没有好结局的话,我宁愿不要开始。关于养宠物,很小的时候我就想有个猫猫狗狗可以一起玩,但是被以“你连自己都照顾不好,还不是我来帮你养”的理由拒绝掉了,长大之后,一说到养宠物,我就不由自主地想到,要是它们死了,我该怎么处理它们的尸体?埋了?烧了?我想不出所以然来,养宠物的欲望也被未来的分离冲淡了不少。我总是这样,一想到我们要经历生离死别,我就不愿意跟谁建立情感联系。我恐惧分离,我也是最近琢磨出这么一件事,忘了诱因是什么,当时我在心里打趣自己:你该不会有分离焦虑吧?
笑着笑着就笑不出来了,心想,我操,我好像真的有。
《守门人》这篇小说我本想日更,然后花一个月时间完结的(8月),结果拖着拖着拖到了现在,一是当时我在假期,总之是给自己找好了偷懒的借口,二是不断有新故事跳出来吸引我的注意力。我已经完成了《守门人》的大纲,也就是说在我这里这篇小说早已经是完成时,虽然说真枪实弹地写时也给了我一些惊喜,至少在我原来的设想里,蝙蝠家的氛围没有那么和谐,但我最后还是纵容迪克做了一个好哥哥,杰森做了一个好儿子,反正比我还离谱的正刊也多的是,不差那点ooc了。
新的想法一个接一个地跳出来骚丨扰我,不过只有一个成型了,其他的还只是一些有趣的场景或设定,特别是在我看了索尼的《蜘蛛侠》电影后,第一部《平行宇宙》是艺术品!画面和音乐结合得超级好,我在两天里看了四五遍。在看电影之前我就有创造一个自己的蜘蛛侠的想法。我一直很想说恶霸马奎尔在绿江的热度不是很高,可是我超级喜欢他!托比蜘蛛侠是我接触的第一部蜘蛛侠电影,我觉得托比系列的第一部是最好的商业作品。
实际上我不爱看电影,我不了解电影,就我自己看过的来说,我不喜欢它们的叙事节奏,电影一般只有两个小时,我对电影的期待是在两个小时内把一个故事讲清楚,至少《蜘蛛侠1》的叙事节奏让我觉得特别舒适,没有一个情节是无关紧要的,而且情节与情节之间环环相扣,让我马上爱上了托比的《蜘蛛侠》。
但是漫威的作品我看得很少。我一般是从同人作品过渡到原作,由我来写蜘蛛侠故事的话,我其实更想写他跟死侍、夜魔侠和X学院的故事,问题是这些角色在同人文里出现得并不多,所以我很难通过同人文抓住读者对他们的印象,只能回头补原作。前期的感情铺垫没有到位(指看大量同人作品),我实在是很难有动力去翻原作呀!
昨天我看了蝙蝠侠漫画《地骑》,是的,这才是我写这一篇练习作的目的,这篇本该是读后感,但是我迟迟不能进入正题。
只是第一册。如果你把看漫画当作写作前期的准备工作,尤其是带了“工作”两个字,你很难不觉得厌烦!
这个故事还挺浪漫的,从标题开始就很浪漫了,要是起什么XXX首富、最强XXX、第一XXX这种标题,看多了还是挺让人厌倦的,就跟书店里那种莫名其妙的“畅销书”似的,起一个吓人的书名抓人眼球,实际上挤一挤里面全是水。这可是“最后一个”,就像“最后生还者”一样,本身就弥漫着一种悲伤的氛围。你看“one last kiss”“one last dance”,光听个标题就知道里面有故事。
我想我们大多数人都对别离有一种抗拒的情绪——正好跟我的上文前后呼应,好像我不是随便写写的那样——都到最后了,还有什么故事可讲,最后还有之后吗?这也是为什么我比较想先看这一本漫画,光看名字就觉得很有意思。
要是大灾难后最后一个幸存者还没那么有意思,第一册讲到神奇女侠要带幸存者都下地狱生存,地狱倒是成了人类最后的净土了,这是一个很微妙的黑色笑话,我喜欢。我觉得其实人间就是地狱,所有美好品质不是让人飘飘然,而是让人脚踏实地做人的,所以天堂应该设置在地下才对。如果是由我来设置一个奇幻故事的背景,我会把地上设置为地狱,地下设置为“天堂”,总之真正的乐园入口在地下。想想不是很有意思吗?当人们仰望天空向往着死后极乐世界,知道真相的“天使”腹诽:傻瓜,你们已经“上”地狱了!
阿尔弗雷德为了让布鲁斯放弃蝙蝠侠事业而设置的“幻境”也挺有意思的!天哪,布鲁斯,其实你只是在发疯,一个把自己神经绷紧到极致,在杀与不杀的边界徘徊的复仇者,你每天比行之事居然只是臆想,你只是单纯地在发疯?但凡布鲁斯有那么一瞬间怀疑/相信自己所谓的“夜巡”只是在发病,那么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成功的小丑笑话,说是小丑笑话是因为我觉得小丑会觉得很好笑很喜欢。
他可享受蝙蝠侠的动摇了,特别是动摇后又坚定地选择继续发疯,小丑绝对爱死这个“玩笑”!如果到后面有说明这是小丑给阿尔弗雷德出的主意(像个真正的罗宾那样),我会非常非常满足!是我的话,我会这么安排。你想,你那么恨他,可是在你六神无主时他给你出了一个主意,然后你该死的觉得很有道理,一边警惕,一边又很想照着做,这种感性与理性的拉扯太有性张力了。(不一定是指瑟瑟的那个性,但是谁说聪明不是一种性感呢?智力对抗就是妖精打架呀)
我也很喜欢那个空掉的箱子,神奇女侠希望蝙蝠侠能跟着他们一起下地狱生活,结果第二天发现妈的,装着蝙蝠侠制服的箱子空了,布鲁斯的答案不言自明,而且又很符合他的“转头没”作风。然后是蝙蝠侠提着小丑提灯出现在风沙中的背影,他永远是那个逆行守护者,这个画面给人的坚定感非常震撼人心,在这个随机、偶然且一直变化的世界里,有一个东西或人一直没有变过,我觉得这种不变有一些小浪漫。当一个人固执到死时,你已经放弃改变他而不得不试着去欣赏他时,你会突然发现他还挺可乐/可爱的。
很傻。傻得可爱,你被他磨得没脾气了,只好换个角度让自己好受点——至少这人傻得可爱。
小丑罗宾这个点很吸引我,并不是说在这篇漫画里当上了罗宾,至少第一册里蝙蝠侠可没答应。这个点很吸引我,就像蝙蝠侠其实是一个精神病的点也很吸引我一样。我是说碌碌无为、得多且过的人才是大多数,布鲁斯跟他们格格不入,就像对精神病患者来说可能正常人才有病?
我看《天才在左》那本书时,里面有一个观点很抓我,那就是也许有一种可能,精神病人才是正常人,是我们疯了,多有意思呀!所以布鲁斯蝙蝠侠和小丑罗宾是一个不错的组合,他们非常了解彼此,不知道是谁还吐槽过蝙蝠侠不杀小丑是为了继续跟他玩“你抓我,如果你抓到我,我就让你嘿嘿嘿”的小游戏。这会儿小丑就只剩一张嘴了(虽然他最厉害的就是那张嘴吧),而且他绝对是最支持布鲁斯继续做蝙蝠侠的头,你能想到吗,这个小丑对蝙蝠侠确实有点像黑暗中的提灯一样,告诉他这个世界还需要蝙蝠侠。
小丑是一盏灯,这个设计很妙。蝙蝠侠可是黑暗骑士,小丑你怎么就成了灯呢?蝙蝠侠的新蝙蝠灯?那就更有意思了。如果小丑那盏灯能发光,还投出小丑的形状,以后大家一看到小丑灯就知道蝙蝠侠来了,这种设置超级有意思啊!
第一册比较靠后部分出现的神速者龙卷风也很吸引我。在很多同人文里,神速者们都被描述为最纯真、良心的存在,可是那个龙卷风看起来超恶心,这种反差还挺好玩的。尤其是他们一边带来灾难,一边又向蝙蝠侠求救,我的天,我的醒脾要爆炸了!好心办坏事这种事情呢,放在日常生活里,特别是你是被牵连的那个倒霉蛋时,你肯定觉得特别讨厌。可是这个神速者龙卷风,构成是神圣的,表面是丑陋的,犯下罪行,可是罪犯又比受害者还要痛心。龙卷风不停,他们活在罪恶感里,可是一旦停了,他们又要被罪恶感杀死了。一开始就没有一线生机,他们在求生(向蝙蝠侠喊救救我)的同时就是在求死,除非他们自甘堕落,成为真正的罪犯。
太有意思了!
还有一个我觉得有点遗憾的点是,有很多人拿到了绿灯戒,但是他们没有足够的意志力去操控,然后呈现的画面是绿巨婴拖着使用者行动,戒指主人反而变成了傀儡——但是,为什么不是脐带?市民和绿灯戒的巨婴投影连着一条线,但那条线不是连在绿巨婴的肚脐眼上的,我觉得超可惜!就算你给个镜头显示它连在皮炎里也好啊,至少很有趣!我猜测是画师考虑到肚脐眼吊着个人看起来很丑,看着像吊着个吊一样,你懂的,出于对画面美感的考虑还是把使用者吊在背后了,唉!
像这样漫无边际的闲谈,我一个半小时能打三千字!比我正儿八经写小说的效率高太多了,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