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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如其来的雨 ...

  •   下雨了?
      我伸出手感受了下,确实有雨滴落了下来,还是多下下雨好,要不重庆这么热的天,还真受不住。
      现在是晚上七点,街上依旧灯火通明,雨点渐大,偶尔有人踏着湿漉漉的地面从身边跑过,我一摸包想起来出门没带雨伞,我突然反应过来,最近自己的状态好像还是生活在北京似的。
      这是我跟爸妈来到重庆的第四年,四年前我上初三,父亲被调到了重庆的分公司,妈妈也辞掉工作,带着我一起过来了。还记得我刚到重庆那会儿特不习惯,水土不服加上饮食不习惯每天上吐下泻的,还要忙着中考,考重庆的高中,暑假回北京的时候家里亲戚都要认不出我了。
      路边有个便利店,我走进去打算雨小点在离开。
      “欢迎光临——”门口的机器喊。
      我在货架上选了盒泡面,又拿了根火腿还有一瓶果汁拿去结账,排在后面的两个女生聊起来:
      “你看谢原的新练习室了吗?真的好帅啊!”
      “看了看了,还是他自己编舞的呢,估计下一期综艺就是他这支舞的首秀了。”
      帅?只能用帅形容他吗?要我说,他就是我命运般的阿芙洛狄忒,照亮我世界的一束光。
      收银员帮我冲开了泡面,我端着来到门口的桌边坐下,看着面前的窗户上蒙上一层雾气。
      对,没人和我一样,对他有着这样的情感,也没有人的手机里,有着一条对他发不出去的短信——没人。
      有人推门进来带进一阵又冷又潮的风,说起来,那天,也是个雨天。

      那年我刚上初三,还没从北京转走,分班来新教室的时候可紧张了,那会儿我不算很外向,也不太擅长建立一段新的关系,离开了原班熟悉的同学,新班一个认识的都没有,我一进来就坐在位子上也没跟别人说话。
      我的同桌谭月是个富二代,家里是开公司的,人漂亮性格还好,是因为她老来跟我搭话,我们才渐渐熟悉起来,最后成为亲密的朋友的。
      那天是个周六,太阳很大,我跟谭月约好了一起去图书馆复习。
      “漪漪啊,外头太阳大,带把伞不啊?”
      “不带了,还得背着,我坐车去也晒不着,走了啊!”
      “这孩子。”
      我穿着凉鞋,一跳一跳的下楼,坐公交到了图书馆。
      我跟谭月一边喝果茶一边做提前,偶尔一起讨论一道物理题,抬起头来聊几句题外话,再把头低下继续干自己的事。等注意到时间的时候是因为喝了一整杯果茶想上厕所,看了眼手机:
      “都五点了,咱一点多到的吧?”
      “还真是,要不今天先到这?我回家得一小时。”
      “行,我上个厕所咱就走。”

      我们走到图书馆一楼的时候觉得空气很潮,有人拎着湿漉漉的雨伞,才发现是下雨了。
      我跟谭月站在房檐下等了几分钟也不见雨小,我跟她说:
      “要不你先走吧,你不是有人接吗,我再等等。”
      谭月犹豫了下,很明显她不想把我一个人留在这等待,我紧着催她走,她才妥协离开。
      我望着灰蒙蒙的天空,说起来,今天这雨来的还真是蹊跷。今年北京干旱,整个月一点下雨的迹象都没有,天气预报也没报,这说下就下上了,早知道应该听妈妈的把伞带上了。
      又等了十几分钟,雨不仅没有停的迹象反而越下越大,旁边多雨的人越来越多。
      我突然不想等了,回家被妈妈唠叨也无所谓了,对,我现在就回家。
      我把书包顶在头上冲进雨里,来到马路边挤在打伞的人中间等红绿灯。雨中的世界格外清晰,对面的红灯变成绿灯,两边的人群同时向中间移动,我走的不算快,我前方和从我身边走过的人雨衣和雨伞五颜六色的,缤纷的像一幅油画,让我想到了毕加索作品的配色,我很想把眼前的这一幕记录下来,我从口袋里摸出手机。
      镜头对准前方,手指即将按下快门,就在这一瞬间正前方的两人突然往两边错开,我皱了下眉,最完美的瞬间出了瑕疵。
      就在我的大拇指触碰到快门键的那一瞬,一个高大的少年急切的从人群中挤出来,朝这边走来,他的侧分的刘海遮住眉毛,脑后留着狼尾,透过发梢的缝隙能看到他浓密的剑眉,下面是漆黑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微微垂着,眼角锋利。
      与快门声同时响起的,还有我重重的心跳声。
      我们对视了,当我们近在咫尺之时。
      他比我高出好多,我得仰着头看他。那一刻,仿佛世界安静了,两侧的人群模糊了,时间也暂停了,我清楚的看到他眼里倒映出的我。
      那天回到家,我的脑子里全是那个穿黑色短袖的少年,一翻相册,那一瞬间还被误打误撞的记录下来了,于是,我把那张照片洗了出来,放在公交卡套内侧,一直留到现在。

      “妹儿啊,面再不吃要凉了噻。”收银台阿姨把我拉回现实,我忙笑着朝她点头示意了下,拿叉子挑了几根放进嘴里,嚼了几口,这会儿店里没啥人了,我跟阿姨搭话道:
      “嬢嬢,谢原,现在挺火啊。”
      “霸道的噻,你不晓得哇,火多少年咯。”
      我低头扯了扯嘴角,我哪里不知道他火了很多年了,我只是很恍惚,这么多年了依然很恍惚——我刚高中毕业,他就爆红了,然后我去加拿大上大学,大二那年就在快餐店的几个金毛妹妹的聊天中听到了他的名字,紧接着在蒙特利尔地下城看到了他的电子大屏——他成为了LV的首位来自中国的全球代言人。
      我现在还记得我当时挽着同学盖斯看到那个大屏的心情,心脏像被一直无形的大手揉捏这,喘不过气来。
      “Margaret?”盖斯唤了我一声。
      你猜这意味着什么?他已经是世界巨星了。
      吃完泡面,雨已经停了,我把喝剩下的果汁放进包里,离开便利店,湿润的空气扑面而来,雨后的城市被洗涮了一翻,我沿街不紧不慢的走着,即使现在已经快八点了。
      这已经不知道是第一次回忆那一段往事了,在我与他最后一次面对面站着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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