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才知道,以前给女人裹小脚的时候,为了让脚烂得更快,早点停止生长,有时还会在裹脚布里掺碎石等尖锐物品。“三寸金莲”的标准非常苛刻,换算成现在的鞋码差不多是22码。为了迎合对小脚的畸形审美,把脚跟削掉一部分的事也是有的。削足适履不只是个成语,还是历史。“露马脚”这个词据说来自于“大脚马皇后”有一天被风吹起裙摆,被人看见大脚,觉得很丢脸。不管这个典故来源是不是真的,我以后不会再用“露马脚”这个词了,犯恶心。
我不知道《追鱼》这出越剧的起源时间,但是我知道它跟清人小说《耳食录》里面的一个故事惊人相似,而且更加恶臭:
郭氏子聘娶钱氏女。一个女妖冒充了她,连胎记也还原了,她亲妈都分辨不出真假。有人偷偷告诉郭氏子,说你把她们都睡了试试,更浪的那个肯定是妖精,他就带着两人一起上床了,结果还是分不出。最后分辨出来的方法是:她亲妈命人在地上放了一张机杼,让她们越过去,说能越过去的真女儿,不能越过去的就是妖怪。结果,她让人把越过去的那个当场砍死了,理由是:深闺弱女,步履艰难,安能跃机而过哉?
女的真惨啊,为了获得“良家女”资格必须变成残废,不残废的那个就要被贴上妖怪标签给斩立决,它虽然是个虚构的故事,看成影射现实的寓言也无不可。
最近看到新闻,有商家卖三寸金莲鞋,特制裹脚布,有“路人”表示缠足是为了巩固女人躺平不干活的权利,是对女人好,真该死啊。评论区有人出来反驳,说ta太奶奶以前被迫裹小脚,行动不便,照样被带去田里,爬着干活,尊严?不存在的。
给犯人穿滚烫的铁鞋是欧洲中世纪一些国家的酷刑,没记错的话,“惩罚虚荣的女人”是它设立的一个目的。以前看童话,小女孩穿着红鞋一直跳舞,停不下来,最后被迫把脚砍掉,给我留下了阴影。后来我才知道,这么残酷的童话居然还是美化过历史的,童话里的小女孩至少还能活下来,实际上一般被套上红铁鞋的人最后都会死于感染。
任何故事都不可能完全出于虚构,任何故事都没有真实的历史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