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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真女主闪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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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第二天一早,我是被男主的敲门声喊醒的。我揉着稀松的睡眼推开门,便见到他端着一个食盒满眼带笑得看着我。
“姐姐早。”
清晨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整个人彷佛散发着金光。我用还在发懵的脑子应了声早,侧身给他让了条路。只见他大步流星得走进屋,将食盒放在桌子上,端出一碗热腾腾的鱼片粥送到我跟前。
“昨天晚上喝多了,需得吃些温和的补补。我自己做了一碗粥,姐姐赏脸尝尝。”
我看着他忙前忙后殷勤的身影,又低头看着碗里的粥。粉嫩的鱼片裹挟着碧绿的葱花,浓郁的香味大股大股往我鼻子里冲,一看就是上品。
不对劲,这画风不对劲。
我受宠若惊得浅尝了一口,突然间一个可怕的念头冲了出来,“这粥,”不会有毒吧!!!
因为没有相信我的话,所以想要杀了我!
我被这个念头吓得魂不附体,手里的粥差点洒在桌上。
“怎了么?”男主不悦得皱紧眉头,“是不是不好吃。”
“不是!”我立刻反驳,把头摇成了拨浪鼓,“入口即化,鲜香无比。”
男主笑了,给自己也盛了一碗,“喜欢就好,以后我可以每天给你做。”
我内心直呼:大可不必。
窗外的小鸟啾啾得叫着,和以往任何一个静谧的清晨一样。我就坐在一旁静静得看着他,直到见他慢条斯理得全部吃了进去,一颗悬着的心才暂时落到肚子里。还好,没毒。
可是他的态度却仍然让我琢磨不透,难道我昨晚的那番话真的成功洗白,让他放弃对我复仇了?
我心中一喜,带着点小雀跃小心翼翼地问着:“昨天我喝了点酒,好像说多了,你会不会觉得我很蠢很坏。”
男主微笑着:“怎么会,姐姐很善良。”
【狗子在线说谎。】
【昨天是谁跑到老树下和自言自语吐槽了半天啊。】
【不是蠢,是疯,疯批的疯。】
虽然早就习惯了男主的口不对心,但是还是佩服他睁眼说瞎话的本事。我别过身不去看他,耳边却传来他低沉的声音,“昨日,是我界越了。我不该去过问姐姐的私事。”
他沉声说着,动手拉住我的衣袖,“晚上的事情,想必是姐姐气急了。我在这里和你赔个不是,我们忘了它好不好。”
我看向他一张蛊惑人心的脸,轻声诘问:“你当真这样想?”
【不是,他只想讨好你,然后伺机夺权。】
【当弟弟比当替身男宠好啊,狗子可不傻,有个台阶就下。】
【狗子不在乎女配怎么样,他只想报仇。】
男主认真的点点头,“当真,以后我就做姐姐的亲弟弟。姐姐说什么我听什么。姐姐让我做什么我做什么,好不好。”
我没脾气得叹了口气,“那好吧,从今天起,你就还是沈瞻。”
一口吃不成个胖子,至少现在他没那么厌恶我了。我很快收拾心情鼓励自己,双手一拍从桌子上一跃而起,“既然你认了我这个姐姐,我就得好好教导你。今天下午你到书房来,我教你识字。”
*
下午,我心情颇好得梳了个飞云髻,穿着新做的栀子色小褂裙来到书房。隔着门就看到男主正背对着我十分认真得看墙上的一幅字画。
他今天梳着高马尾,乌丝顺着细长的背影倾泻而下,恰好落到腰间,再往下是一双笔直的大长腿。
【狗子这身材真是绝了。】
【这腰我一只手就能握住。】
【沈姐盯着男主的眼神怎么这么色,都已经半炷香了吧。】
【求沈姐视角。】
我的眼神很色么?我被弹幕惊得有些尴尬,故意咳嗽了几声缓步走进。男主见到我向前迎了几步,弯腰抱拳向我行了个礼。
我微微颔首,看向墙上他方才所看的字画。画中一个面容姣好的女人正坐在树下的藤椅上晒太阳,膝旁还趴着一个玩蚂蚱的男孩。
这是他八岁时为薛夫人做的画。
“十五彩衣年,承欢慈母前。”我念到画中的题字,想象着小薛庭樵一笔一画认真勾勒的样子,不禁心也跟着柔软起来。可惜薛夫人早死,薛庭樵也没活过二十四,如今的他只是阿狗,是沈瞻。
我看出他眼中的思念,轻声安慰着:“以后这书房你都可以随意出入,喜欢什么就带回屋。”
沈瞻翘起薄唇,“姐姐费心了。”他绕过我快步走到桌边,摆出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我们从什么开始?”
我故作高深得瞅了眼门外,“不急还有一个人。”
不一会儿,柳怀巳在沈瞻十分嫌弃的目光下走了进来。他身着轻纱长衫,拿着厚厚的一摞书,十分端正得向我行了个文人礼。
上次因牧风的事结了梁子,沈瞻鄙夷的冷哼了一声,快步挪到我身边嘟囔:“他怎么也来了。”
我尴尬得看了眼假笑着装聋的柳怀巳,压低语调:“他是来教你学字的。”
“他懂什么,”沈瞻小声呛了回来,扯着我的袖子,“不是你要教我么。”
【靠,他怎么还撒娇,就非得沈姐教呗。】
【说实话狗子的水平,柳怀巳确实教不了。】
【不过是演演戏罢了,谁还指望真学啊。】
【我怎么觉得狗子对沈姐的态度有些依赖。】
【依赖个屁,不过是想趁机套近乎罢了,前面的别瞎磕。】
我看着沈瞻满怀期待的眼神,无奈得拍了拍他的手,“怀巳的造诣在我之上,你跟着他更好些。”
其实,这真是我的无奈之举。这半年多我也只学了些皮毛而已。总不能说,其实我是穿越过来的,我也不太会这里的字吧。柳怀巳在跟着我之前,好歹是个秀才。
我朝柳怀巳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开始,然后在沈瞻万分不情愿的表情中闪身撤到一旁,逃离战场。
柳怀巳是精心准备过的,先从《三字经》开始认认真真的教了起来。沈瞻提笔跟着他写,为了符合人设十分严谨得把原本隽秀的字写的歪七扭八,时而还故意装不懂提一些奇怪的问题气他。
我在一旁笑累了就先回屋休息。待我回来的时候书房里又只剩下了沈瞻一个人。我抬眼四处瞅了瞅,未见柳怀巳的影子,紧张问道:“怎么就你一个。”
“大概我学的太快,他自觉丢人了。”沈瞻提笔写字,头也不抬得回我。
我失笑着得走到他身边,见到他正在写的东西,正是沈熹两个大字。只不过少写了四点水,变成了沈喜。
“学的挺快。”我拍马屁得点评道,“不过熹字写错了。”
“是么。”沈瞻挪着小步子连手带笔伸了过来,“那姐姐教教我吧,像刚才那柳怀巳那样。”
方才教字的时候,沈瞻总是故意手抖将墨水滴到柳怀巳袖子上。柳怀巳急了就握住他的手带着他一笔一划的写。
【我看你是想吃豆腐吧。】
【666狗子不愧是你。】
【我还没一个男人会撩。】
【没男人会+1】
好家伙,原来在这儿等着我。我不上当,顺手又从笔架上拿起一支笔,将这四点水添了上去,“会了么。”
沈瞻略带失望得嗯了一声,半晌闷声闷气道:“好没意思,以后我能不学了么。”
我看着沈瞻皱眉沉思,教他识字不是我的突发奇想,一是想要借着培养的由头讨好他,二是给他找点事干免得他总想着复仇的事。
于是我坚定得摇摇头,语气认真道:“不行。你以后要想走得远,就得会识字。你父亲从小没让你读书,现在就得补上,我都是为了你好。”
我刻意提到他现在的出身,沈瞻果然不再反对,只是叹了口气,“那要学到什么时候?”他放下笔,将写过的纸一张张在我面前摊开,足足有十几张上百个字,略显骄傲得挺起胸,“其实我从小学东西就很快,今日已经会了不少。”
“两个月吧。”我想到和薛明的约定说:“我已经和管家说好让你进铺子里学做事,只不过需得等五月通过招工考试。薛家招人是很难的,所以你必须现在好好学。”
沈瞻一听自己能回铺子立刻眉开眼笑,露出希冀的目光,“我当真能去薛家铺里做生意?”
【我去,沈姐怎么这么好。】
【愧疚吧,因为间接害了男主所以想在替身身上找补。】
【要是沈姐以后知道狗子就是薛庭樵,肠子都得悔青。】
【上辈子到死才知道的。】
【洗白成这样,这辈子狗子还会杀沈姐么?】
这个问题我也想问。。。
我心中给自己加油打气,微笑着拍拍他的肩膀:“有志者事竟成。”
*
自从沈瞻跟着柳怀巳学字,我又暂时回到了以前轻松自在的日子。每日只需要定点去监监工,刷刷好感。时间过得飞快,很快就过了一个月。最近几日我发现沈瞻开始变得奇怪,总是心不在焉的样子,有时候还偷溜出去一两个时辰见不到人。
我隐隐约有些担忧,难道他已经开始背着我有所行动了?我决定试探试探他。一日,在他又一次消失了半天后,我忍不住发问:“最近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情?”
沈瞻闪烁其词得回避我的眼神,“抱歉,我就是出去逛了逛。”
我不信,抬眼看弹幕,“沈瞻,你真的只是去逛街,不是瞒着我做了什么?”
【管的真宽,他是去见老婆了呀。】
【和老婆贴贴不行么。】
【我可怜的女鹅刚才又伤心了。】
老婆?我松了一口气,原来是见女主去了。说到这个女主,我曾经旁敲侧击得问了问。虽然沈瞻十分警惕只字不提,但从弹幕里我也梳理了不少来龙去脉。
这本书的女主名叫阿福,是酒楼大厨的女儿。因为遇上小贼被男主所救,对男主一见钟情。男主日子凄惨,时常被这一世的赌鬼父亲殴打,好几天吃不上饭。阿福便偷偷给他送吃的、送药,一来二去二人就熟了。
原本是一段佳话,奈何男主心里仇恨太深,扔下阿福做了原宿主的男宠。天真的阿福以为男主是非自愿的,竟然找到原宿主说要攒钱把男主赎走。最后的下场当然是被原宿主算计差点死了。也正是因为如此,男主对原宿主更加仇视。
可以说阿福是男主的一束光,是两世以来除母亲以外对他最好的小天使。这样美好的女孩子我还真想见一见。
不知道是不是上天听到了我的请求,翌日我刚打算出门,突然一个十几岁模样,扎着双辫的女孩拦在我的身前,鼓着腮帮子道:“你就是沈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