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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冬之火(2) ...

  •   要去皇室宴会,还有一个重要问题——他不会跳交谊舞。

      原英格尔是会的,但顾疏不会,这件事又不能和家人商量。

      他只能去找了对他的社交情况不熟悉的诺梨华,只说自己的舞蹈能力有所生疏。

      诺梨华作为米地白家培养的养女,社交技能训练得极其娴熟。

      她成为了英格尔的舞蹈教师兼舞伴。

      虽然他看了一遍已经将舞蹈动作和步伐都记住了,可身体协调性实在差。

      练习过程中经常踩到诺梨华的脚。

      一贯好脾气的诺梨华也忍不住咬牙切齿,捏着他的肩膀说:“公子,您是不是该考虑送我一双难被踩坏的皮鞋或者高跟鞋啊?”

      英格尔只能尴尬地笑着,赔她一百双也行,他是真不想练这个了。

      而且,他之后还得穿着贵族礼服去宴会。

      这一方面自然也是由诺梨华负责,杰森把给他准备的礼服库开了给他们试穿。

      谁承想,试穿比跳舞还累。

      他平常在家就不喜欢那些层层叠叠的紧得发慌的贵族服饰,反而更喜欢穿校服。

      校服的设计是修身的黑底长袖衬衫加黑色长裤。裤脚和袖口用金线绣着纹路,领口有金色挂链,统一的精制腰带,胸口口袋里放着学生通行证。整体设计精简。其实还有一件外套披风,不过他自己不喜欢,就没穿过。

      这一件件试穿下来,穿衣的流程如果没有侍从帮忙,他自己根本干不来。

      “来来来!快起来,最后一件!”诺梨华格外兴奋,拽起他。

      英格尔有气无力道:“放过我,快死了,随便挑一件吧!”

      最后一件是有些军服风格的紫黑色调的改良礼服,精致而笔挺,一看就不适合弯腰。

      他一看,更不想穿了。

      诺梨华手一挥,三四个侍从应声而上。

      【我家侍从这么听她的话的吗?】

      最后一套地效果意外地好,诺梨华只能用惊艳一词来形容这套上身的效果。

      “太棒了!就这套!”

      英格尔本身容貌就极佳,和艾利克斯是完全相反类型的俊美,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优雅贵气意外地和军人风格融于一体。

      再加上眼神中的深邃忧郁,和一头过肩的黑发,给人一种神秘禁欲的美感,是翩翩贵公子的完美模板。

      “我……”他本来想反驳这个选项,毕竟他最讨厌这种风格,可是一想到如果拒绝了,可能要再试穿两小时,就闭上了嘴。

      “你说什么?来吧,让我们穿着礼服继续来跳舞吧!”

      卡莱娜蛮喜欢诺梨华的,还为她特别订制了一件礼服,作为她给儿子选礼服的回礼。

      穿着勒的慌的礼服跳舞,累人程度更上一层。

      英格尔到最后瘫在沙发上,扯开领口扣子,魂都飘出去了。

      “你说你的舞伴是主教大人是吗?她的脚可不能随便踩啊。”诺梨华喝着管家送来的加了柠檬的红茶,“这是什么?味道真不错!”

      “红茶加柠檬,糖块和蜂蜜。”

      “倒没见人尝试过把水果放在红茶里面!其他水果也行吗?”

      “柠檬要去籽,不然会发苦,香草和牛奶味道更配……”

      英格尔说到一半,忍不住吐槽道:“……你眼睛里是不是只能看到钱啊?”

      诺梨华骄傲地挺起胸膛:“我是在享受这个过程。”

      不过多亏了诺梨华,英格尔本人的名下账户的储蓄正在日渐上涨。当然下降的速度也快,因为前期各种资金支出大。而投出的资金至少要到明年才有成果。

      因为涅卡家太有钱,再加上不太熟悉这个世界的货币体系,英格尔对于钱的升降并没有多少感觉。简单来说,就是麻了。

      他赚钱和投资的目的,一个是尽可能改善平民生活水平,另一个是为今后战争做准备。

      “这次你会去么?”

      “多亏了二公子,我最近的业绩非常不错,父亲大人破例带我去了。”

      【呵呵,何止非常不错,直接自立门户都绰绰有余了。】

      如果不是因为需要一个贵族名头进入交际圈,她早就出去自己干了,估计也对其父隐瞒了一些内容。

      米地白男爵属于那种广撒网少捞鱼的类型,资助的养子女很多,不成器地就丢在一旁,成器的就帮衬他的亲子女继承家业。

      因此,在漫画中,诺梨华一旦有了自己的产业就立刻脱离了家族。

      但她还是对男爵的资助心存感激,并没有丢弃这个姓氏。在男爵困难的时候也会尽全力资助。

      “对了,我差点忘了,我来的时候路过迪特苏的工作室,他让我把做好的三个样品带给你看看。”诺梨华拿出包裹,递给他。

      英格尔拆开油纸,“唔,他动作可真快,我本来和他说了过了这个假,明春再开工也不迟的。”

      诺梨华笑道:“他可是卯足了劲儿想做点什么回报你呢。”

      这三个样品是两把枪,一支钢笔。

      一把是看似普通的左轮样式,旁边放着五颗浅灰色子弹。

      另一把是还未组装的零件,零件中少了很多东西。组装似乎很简单。表面平滑,无凹痕。这也是魔导石做成的。

      那钢笔,也很难称之为钢笔,笔身直径比小拇指纤细,不能打开,也没有墨水细管,整体更像是篆刻笔,但笔尖用的是钢笔样式。这是用魔导石制成地笔。不止是笔尖,连笔身也是魔导石雕刻而成的,笔身上有细细的纹路凹痕,汇聚于笔尖。

      “你是要尝试军火这方面了?”

      “只是拿来自己研究而已。”

      市面上的火石枪,手枪,猎枪在现代战争中用处都不大。因为巫师和骑士能大部分防御子弹。

      子弹还不如魔力弓箭有杀伤力。这限于普通金属制成的子弹。

      “绝缘石制造的子弹,怪不得你让我关注那个消息,你早料到了吗?”诺梨华还记得自己在报纸上看到那个消息时的震惊。

      目前皇家已经开始开采绝缘石矿,市面上流通的绝缘石都已经在增加了。

      鉴于绝缘石能使得一切魔力失效的特性,可以预见它未来在战略上的价值。

      绝缘石子弹能突破魔法防御和骑士的强化屏障,这将对战局产生巨大影响。

      英格尔没有回答她。

      绝缘石可以做成任何武器,诚然,它在对人战斗中有极大用途,但它最重要的是在对魔族战争中。

      魔族的□□本身魔力的凝聚体,杀死魔族有三种办法,其中之一便是用绝缘石做的武器。

      普通的魔道具和缠绕剑气的剑都很难伤到魔族。另外两种方法是只有特殊的人才能做得到的。

      士兵也并非人人都是骑士和巫师。

      绝缘石武器是普通人对抗魔族的唯一选择。

      大陆上的绝缘石矿产绝对比想象的要多,但在漫画中,研究出绝缘石的战略价值之时,已经没有时间开采矿石和生产绝缘石武器了。

      要探明绝缘矿石所在地的方法也很简单。

      只需要巫师将探测魔力延伸到地底,如果发现某一处魔力被阻断了,那便是绝缘石所在。

      可是大陆面积如此之大,想要一一探明,太过于耗费时间。

      制作武器是一种比较好的方法。

      一旦大家知道了这个武器的战略价值,每个国家都会自发探索开采矿石,然后自行制造。

      这也有个问题,会提前加速大陆各国混战的时间。

      但无论有没有这类魔法绝缘武器,大陆战争也一定会点燃。这就看主角们的努力了。

      漫画中,艾列娜和艾利克斯各自登基后,站在了统一战线,为了大陆的和平选择了妥协与制衡。这才不至于造成大灾难。

      1900年1月1日,是女神的隔绝之墙破碎之日。

      与魔族入侵比起来,人类内部的小打小闹都不算什么了。

      武器是把双刃剑,可那得在人类尚存的情况下才能讨论的事情。

      至于剩下另一把还没组装的不像枪的零件,那是他特意吩咐迪特苏制造的。

      他将用那只魔导笔来尝试在零件上纂刻魔咒,制造魔导枪。这是他冬季假期给自己的课题。

      他将几个样品收好,对诺梨华比了个手势,“这是我们三个之间的商业机密,暂且不要透露!”

      诺梨华会心一笑:“我们可早是一条船上的了。”

      临时抱佛脚几天,英格尔努力做到了不踩脚。

      他随着父母兄长,坐上了家族的马车,前往皇室冬火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6章 冬之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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