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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评《狸猫扑菟丝》 已领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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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狸猫扑菟丝》
菊花&柠檬组合处女评,还希望武才人能够喜欢。
首先来说说题目,这是柠檬评文的习惯。
据我所知,菟丝也叫“菟丝子”,应该是一种寄生的植物吧。一般用在小说中都是在暗示依赖,附着,寄生的一种状态或是情境,如果用来描写人物,大多都是那种离开别人就活不下去的角色。记得曾经看过一篇BE的虐文,女主就是自称“菟丝子”,纠结着各种复杂的情感,最终离开那个男人自杀身亡。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本诱受每次看到“菟丝子”这几个字,就心生一种凄美的悲伤。
但是这篇文章的题目,让本柠檬百思不得其解。狸猫是种食肉动物,它和菟丝子有神马关系?感觉谁也搭不上谁。难道是各自代表着主角,一个像狸猫,一个像菟丝子?可是看了全文,本柠檬也没有找出男女主与这两样生物有神马形似或是神似的地方,实在是理解不能。
题目没有很好地渲染出文章的基调,文风,也没有暴露萌点,JQ或是主要内容。单单罗列出两种生物,让读者不禁感到无趣。尽管看过文章开篇之后,也找不出题目与文章的关系。
所以可以说,题目脱离了文章,本身也不具有神马意义,算是为题目而起的一个题目。
然后再来说说文章开篇。
看过文章前三章,本柠檬觉得开头很不错。通过“强吻”,“砸钱”,“断手”三件事情,在凸显男女主之间的JQ与矛盾的同时,也很好地刻画出两个人物鲜明的特点。一个是在读兼职吧台的女大学生,懒散嗜睡,神经大条。一个是身份显赫腰缠万贯的富商,蛮横无理,颐指气使。作者利用两个人的一场吻戏,吸引了读者的眼球,从而引出后面无穷无尽的故事。
除了剧情安排的很好外,作者对于场景描写也还算不错,基本可以做到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只是描写上稍微欠了些火候,还没有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建议武才人在后文中对场景的描绘再用心一些,再精致一些。这样不仅可以提高作者的写作水平,也可以让文章显得更有画面感以及动感。
总的来说,文章前三章没有什么明显的不足之处,算是一个成功的开篇。
而后菊花就来说说整篇文章的主要问题。
其一,主线不明。看到现在发出的四万字,从开头的女主在夜总会被强吻的态度看,以为这是一个穷人家的女主和富家少爷GD上的老土故事。然后忽然发现原来他们早就好上了,而且接下来讲的情节,送生日礼物给叶欣、放烟花、然后到学生会、到男主脱臼、被打、到叶欣跟罗少、到出现一个精神病的郑小姐把吴某人弄进局子里去了……感觉情节的进展一会儿一个方向,作为一个故事整体而言,萌点稀缺。关于这一点,其实不好修改了,建议作者可以把每一个场景都再扩充一下,增加萌点。这既然是一篇轻松文,并且从前文也可以看出来,作者的文字能做到十分生动,菊花认为作者可以通过每章的萌点和笑点把读者的注意力拉住,这样读者就容易忽略故事整体的发展,直到主线明晰为止。从文章现在的状况来看,作者其实有试图这样做,但是菊花认为力度远远不够,作者的精力仍然是放在了故事的进展上,偶尔带出萌点,但由于故事的进展做得稍差了一些,并且如果要修这方面,改动会比较大,还是建议作者把精力放在卖萌上。
其二,人物太弱。出场的人物配角太多,令人目不暇接,但人物的出现并没有和故事的发展进行很好的结合,许多人物在目前发出来的部分而言,看不出对剧情的推动能起到什么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由于每个人物都走马观花,没有突出特点,菊花对这些配角的出场都没有形成特别深刻的印象,反而有一种凌乱之感。其中对于叶欣,作者似乎过于强调她是如何如何优秀:才女、高材生、漂亮、有手段……在旁白中反反复复地提到了这些内容。可是人物本身的言谈举止间却并看不出这些优点,甚至可以说,她显得特别小白,一点精明之处都看不出,除非这是作者的伏笔,否则在这个人物的塑造上也太失败了。即便是伏笔,在一开始看到时也会给读者留下不好的印象。当然,抛开配角不说,男主的形象还是较为鲜明的。吴二少的形象塑造上,作者做得可以说是十分成功。我特别喜欢作者写吴二少时一个技巧上的小细节,就是在形容这个比较欢脱而囧的人物的时候,用词也会随着变得欢脱而囧,比如说“狼爪历险记”、“一脸YD”等。但这个优点到了文章往后的地方,却反而不突出了。结合文章风格考虑,建议后面也适当多加一些。而女主的性格却相对弱了一些,特色不足,又或者说不够抢眼。女主的一些行为,如在看到烟花后报警,让菊花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并且莫名其妙,尤其是作者明确说过女主不是一个喜欢惹事的人。菊花只能认为,这是作者为了达到情节上的夸张效果,而牺牲掉了人物的塑造,这一点菊花认为是得不偿失的。作者的这篇文,菊花认为应该让男、女主同样抢眼和成功,然后在两个人的兜兜转转、互相作对、或温馨、或搞笑中吸引读者。当然,如果作者有其它的想法和安排,也不必非要听菊花的思路。
其三,金手指。如果说这是一个以洛筱羽为主角进行的养成游戏的话,那么它一定是EASY模式的。一开始就莫名其妙地被富二代看上了,没有给出任何理由。然后,富二代说住院就住院、说受伤就受伤、说同居就跟她同居了。在菊花看来,没有太大的说服力,尤其是在富二代还在惦记着前女友的时候。如果说这是为了气前女友而故意跟女主好,从细节来看,也说不通。其它与女主关系不大的情节,也都是这样,基本上属于,作者让谁倒霉谁就倒霉,作者想救谁就救谁,一切得发展得太轻而易举了。另外菊花不明白的一点是,女主一开始连男主长什么样子都不记得了,后面怎么又说第一次看到他就丢了魂一样被吻了很久,觉得他跟谁谁很像。
由于看文时文章还比较瘦,只有四万余字,一些剧情可能还没有完全展开,评论可能有不准确的地方,还请武才人谅解。
菊花酱&柠檬酱
2011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