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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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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为我所说的话负责,我也不承认这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
好吧,一切都是杜撰的,出自于我的想象,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希望能给予读者一定的欢乐与快感。
我今年三十岁,在新城经营一家小小的饭馆。
新城不是一个真正的地名,只是一个城市的代名词,我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新城的地方,一个大专生能有多少的见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我们言归正传。
新城是个三线城市,好在发展的还可以,在三线城市中也算是佼佼者,可以媲美二线城市,假以时日,我想它会跻身在二线城市的行列中。
新城直通海外的贸易,这也促使新城有着别的城市所没有的优势。新城的发展应该得益于这几十年的海外贸易。
我的饭馆开在新城的偏僻角落,也就是郊区,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地段,完全是因为我家就在附近的村落。
我妈今年56岁,我爸今年58岁,二老都是本分的农民。最初也有十来亩地,后来为了响应祖国的号召,退耕还林,爸妈手上的十来亩地变成了现在的七亩多。这当然不够养活我们一家三口。
开饭馆的主意是我爸提出来的,却是我一手在经营,饭馆并不大。
我说过的,它是一个小小的饭馆。一座老旧的二层楼,一楼是饭馆,二楼是我的家。
我不是经常回我爸妈的家,一来是因为离家还算远,饭馆的活很是繁重,一天下来,累的要死不活的,哪有心思回家,只想洗个热水澡,早早上床睡觉。二来我的年纪已经算是高龄,在未婚的领域,三十岁绝对是一个尴尬的年纪,这一点不用怀疑。我想要有独立的空间,摆脱爸妈的纠缠。
你们不知道年近六十岁的爸妈有多烦,就单以我的单身问题而言,这就足够让我受的。
单身又不是我的错,现在的女孩都比较现实,见不得你碌碌无为,见不得你一事无成。好似她们有多了不起似的,唯有富家子弟才能配得上她们的容颜。
我爸妈对我一直有恨铁不成钢的愤懑,所以每次见面总免不了唠叨几句,一次两次还好,但随着次数的增多,我也是难以忍受。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除非是不得已。一般情况下,唯恐避之不及。
我不只是饭馆老板,还是饭馆的厨师,有时也会在忙乱之中帮助刘姨,做些上菜的活。
刘姨是谁?刘姨是我的员工,饭馆的服务员。六十多的年纪,体态臃肿,走起路来颤颤巍巍,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六十来岁的人,反倒有些像七十多,不到八十岁的老者。
我之所以用刘姨,完全是因为请不起年轻一些的人,以我目前的收入,能够自保已然是侥幸,哪有多余的钱去请我满意的人。
刘姨要求不高,除了一日两餐,工资可以看着给。她倒是有自知之明,但凡有些别的诉求,我指定是不会答应的。
目前饭馆就只有我们俩人,未来要是生意好些,我再另作打算把。
说说我的厨师生涯吧,我在零七年毕业于一家专科院校,可以说是一事无成,并没有学下什么过硬的本领,以至于在社会上处处碰壁,尝尽世间辛酸。也曾在工厂干过几年,天性懦弱又自卑,处处受人排挤和打压。
我一直自认自己是个好人,但当下的社会,好人似乎并不是一个值得炫耀的称呼。几年下来,我身心俱疲,于是狠下心来,早早就打消了在人群之中摸爬滚打。
只要是有人的地方,我就处在食物链的低端,这样的遭遇,我一辈子都不想尝试了。
在我妈的介绍下,我跟着我姑父学了三年的厨师。姑父在一家大型饭店任主厨,他是做川菜的,在厨师界有一定的声望,也有不少的徒弟。
我想在他众多的徒弟中,我是最不争气的那个,学了三年,只是学了个皮毛。
就像我说的,有人的地方,我就处在食物链的低端,这样的命运并不因为姑父的存在而有所改变,怀揣着悲痛与绝望,我在三年之后告别了姑父,回到爸妈身边。心里满是创伤,对于未来,再也不敢有任何奢想,只求平安勿扰地度过这一生。
做巨婴的日子并不好过,靠着爸妈生活,你得有一张超厚的脸皮,可我还是一个敏感的人,经不起爸妈的责骂与语带嘲讽。在爸妈身边得不到一丝一毫的安慰,世间好似没有我的容身之地。
我曾想过自杀,跳湖怕冷,上吊怕疼,割腕又晕血。心里的难过无处排解,整日的早出晚归,在外面打发时间。
我爸见我这样下去,迟早是要废了,在一个夜深没有月亮的晚上,风肆虐着从我家门前刮过。呼呼的风声,这是我对那一晚最为深刻的记忆。
爸爸将一捆钱摔在我的面前,砸的桌子都跳了起来,我坐在桌前,被这一声巨响吓了一跳。
我说过,我是一个胆小的人,任何不是常理的事情,都会让我有一种发自本能的害怕。
我吓了一跳,望着那一笔巨款,抬头看爸爸,心里透着疑惑,却不敢说。
爸爸冷眼看着我。“你不是厨师吗,开个反观吧。”
“可是······”
我没有开饭馆的勇气,试图辩解几句,可话到嘴边,终究还是没敢说出口。惊恐地看着爸爸,他的鄙夷让我印象深刻,至今还埋在我的心里。
我总不能让爸爸一直瞧不起我,所以我鼓足了所有的勇气,努力将这件事做好。
时至今日,饭馆也算是经营了几年,不死不活的样子,我兑现了一半的承诺,爸妈多少有了些许的放心。
小小的饭馆,我只会做一些日常小炒,好在这里不是城市的核心地段,顾客也只是附近的平头百姓,以我这三脚猫的厨艺,勉强还能应付。
顾客对我没有过多的要求,只要是实惠些,量大些,他们就觉得满足,说我是个好老板。
我在饭馆感到了空前的满足,似乎找到了此生赖以生存的希望。
2015年的6月7日,我清楚记得这一天,因为这是我第一次遇见高静的日子。
春天刚过,夏天的炎热还没有到来,时近黄昏,饭馆刚开始营业。
有人要了几样小菜,我在厨房忙活,刘姨一个人在外面打理。不久就有了新的顾客,一般像这种情况,生意是坏不到哪里去的,只能是越来越忙。
随着顾客的不断上门,我尽量加快出菜的速度,刘姨频繁出入于厨房,将饭菜端出,不久饭馆里就坐满了人。
炒出最后一道菜,我坐在小马扎上休息,喝着我的茶水,随时等待下一波客人的到来。
刘姨累得够呛,背靠厨房的门框,粗喘着气。
我从身边的汽水筐中拿了一瓶汽水,打开之后递给她。刘姨伸手接过,说了声谢谢。
我问她:“累坏了吧?”
刘姨喝过汽水之后才说:“确实够累的,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
我把我的小马扎让给她坐。
“坐下休息会,我帮你看着外面。”
刘姨并没有推让,坐到了一边,给我让出厨房的门。
我走出厨房,打量在座的人,有几个是我认识的。
“任哥,饭菜做的还满意吗?”
任哥是附近工地的头头,经常带着人来店里吃饭。方正的脸,一脸的横肉,穿着崭新的衣服,与身边的人形成很大的不同,一看就有领导的派头。
任哥打个哈哈,指着我说:“满意,过来喝一杯吧。”
我摆摆手,婉拒了他的好意。
“你是知道的,我不会喝酒,再说后厨就我一人,忙不开。”
任哥说了声:“好,好,你忙你的,下次还有机会。”
我点点头,想要去门外站会,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再看看黄昏时的落日晚霞,跟白天做个告别。
顺便问了问坐在门口的王大爷。
“王大爷,大妈还没回来?”
王大爷笑嘻嘻地说:“回来干嘛?这么舒坦的日子,我还没过够呢。”
王大爷的女儿生了个小子,大妈早在半个月前去了她女儿的城市,伺候女儿,并帮着照顾外孙。
“这么好的日子,那您得多喝几杯。”
王大爷指着桌上的半瓶白酒。“就这半瓶,喝完拉到。”
王大爷从不在我的饭馆买酒喝,就像他说的:“孩子买的酒,都够他喝一年。”我不知他的儿女是否真有他所说的那么孝顺,但他每次来,都是带着酒来的。
当然,王大爷也不是例外,许多人都有带酒的习惯,饭馆里的酒毕竟贵些,贵个几块钱,偏偏就有人想省这几块钱,这可能是大多数人的天性。如果是我,我也是这种想法,能省则省,勤俭持家嘛。
我微笑着走向门外,伸展四肢,活动筋骨。
做菜时,一顿操作猛如虎,现在闲下来了,浑身不自在,手臂酸麻,腰酸背痛。
点燃一根烟,夹在手指间猛吸,吞云吐雾。
太阳下山了,晚霞满天,多么美好的时刻。
在这个黄昏的时光里,享受短暂的休息,何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
对面是新近建起的一幢楼,还有三幢正在拔地而起。
这里是城市的郊区地段,路面没有市区的平整与光洁,大车过后造成大小不等的坑洼,下雨时会积满雨水,我在水洼里看见过许许多多不同的天空,以及带进水洼中的城市一隅。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个小小的世界。没有人类的干预,水洼平静无波,静若画面。
我时常把思绪倾注在水洼里,一看就忘了时间,直到有别的声音惊扰到我,我才能回神,回到现实中来。
路上有不少的行人,大多都是附近的居民,也有一些面熟的人走过。
我没有跟人打招呼的习惯,尤其是不熟悉的人,除非是他们率先跟我说话,我才会有所回应。
一般情况下,都是别人不言,我不语,短暂的眼神交流,仅此而已。
我抽烟的功夫,已然有人付账离去。那是一家四口,男的还跟我说了告别的话,我依稀记得我们曾交谈过,他肯定以为我认出了他。
我说:“以后常来啊。”
他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