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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我为什么会喜欢李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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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皮特走地很潇洒。
红拂甚至能看见他转身时,灿烂如光芒的金发上飘起的银色丝带。
那一瞬间,红拂突然觉得有点迷茫。
究竟为什么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真的是因为喜欢李靖吗?
第一次,她问了一个自己已经习以为常的问题。
她回头看了一眼,突然笑出声来。
这事情也太过诡异和荒唐了。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跑到这个时代,然后按图索骥找到李靖,然后跳到他面前,跟他说:“我们私奔吧!”
李靖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太强了吧。
突然想起其实自己没有真正看过李靖,也没有真正了解过他,红拂几乎要冷汗地跳起来,不过她没有,因为她是伟大的聂小无。
她在心中对自己说:“要不骄不躁,要不骄不躁。”
毕竟,古人的节奏来得慢得多,做什么都来得及。
可是正当她托着腮帮子,瞪着一双灵活的眼睛,准备仔细研究一下李靖的时候。
小明笃笃跑过来说:“红拂小姐,新煮的羊肉汤好了!”
“哦?”红拂顺着香味嗅了嗅鼻子道,“那赶紧端上来吃啊!”
“刚刚那位公子,奴婢俺认识”,小明突然冒出了一句话。
害得全神贯注看李靖的脸准备黑到什么时候的红拂,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你怎么不早说?他什么来历?哪里人氏?什么的干活?”
“他就是救了奴婢的那位公子”,停顿了一下,小明有点不好意思,“其实奴婢也只知道他叫皮特•张,他没说他是什么人,也没说是哪里的……”
“废话,你这不是白说吗?什么都没讲……”
这一次,红拂是真的从椅子上摔下去了。
在脑袋接近地面的那一瞬间,红拂还记得闭上眼睛,暗暗叹口气,“求求你啊,神啊,千万摔到脸,千万千万不要摔到脸,我不要做脸先着地的天使……”
可是念了五分钟,也没有听到“咚”的一声响。
试着睁开眼睛,红拂发现自己的脸离地面刚好一尺距离,然后她看到了一双皂色的靴子,那是李靖的脚,他稳稳地提着她的腰带,让她没有和地面来个KISS。
李靖虽然从不多话,总是很沉默。
但是,他始终在我身边,不是吗?
红拂突然觉得自己看地板的眼神都温柔起来。
安全的坐回到椅子上,红拂再次肯定自己穿越过来没有错。
于是,她大呼:“小明,赶紧给李大哥端碗羊肉过来,他刷了一个早上的马了,着实饿了!”
须臾,小明勤快的端了一大块羊肉过来。
香气四溢。
红拂不由得大咽口水。
但依然捧到李靖面前,让他先吃。
谁知,李靖接过之后,看也不看,抽出腰刀,切成碎块,径自拿到了拿到了那匹“浑红马”前,那马儿也怪,竟吃的迅猛无比,几口就吞光了。
喂完马儿,李靖竟然看都不看红拂一眼,转身就进了屋。
留下一时反应不过来,呆在原地的红拂。
直到那巨想的一声“呯”,才让她归神。
他怎么可以对我这样?
一瞬间,红拂一向红润的脸刷的一下变白。
管家小明一看情况不妙,纷纷躲避。
剩下个红拂独自在院子里,呆坐到晚上。
于是,晚饭没有人吃。
次日,管家一起床就发现,红拂起得比谁都早,等在李靖的门口。
两个时辰过后,绕了一大圈,去东大街吃了早点,喝了早茶的他发现,李靖还没有出来,红拂只是换了个姿势,蹲在地上等而已。
小心翼翼地绕过红拂,管家悄悄往自己的房门走去。
脚步才一抬,就听见红拂响亮的声音响起:“你说他今天会不会出来呢?他是不是一个人偷偷溜走了?”
“这个……那个……”
“你倒是快点说啊,什么这个那个的?”红拂一把拎过管家的衣领,恶狠狠地问。
“勒死啦,勒死啦,小的也不知道,你让小的怎么说啊?也许,两者都有可能吧”,话还没说完,只听扑通一声,管家被丢在地上。
就在管家装模做样哎呀哎呀地揉这屁股,红拂在考虑还要不要补上一脚的时候。
有人在拍门。
管家暗呼一声,救星来了,颠颠地跑上前去开门了。
一会,红拂就看到一朵红彤彤超大得近乎妖异的“牡丹花”走了进来。
准确的说,应该是被管家抱了进来。
“哪里来的花?”红拂问。
“小的也不知啊!送花的人只说是送给红拂姑娘的”,管家话音未落,就听见红拂啪的一掌拍在他的脑门上。
“那你怎么不问问清楚是谁送的呢?真是猪脑袋,哦,错了,这样说真是侮辱了猪!”红拂正在恼怒。
却听得李靖的房门吱呀一声开了。
面无表情的李靖,扭头看了一眼那开得十分艳丽的牡丹花,就一卷衣袖自去刷马了。
“吆,李兄这匹马,还真是难得一见的良驹啊!”
正当红拂抱着那一大盆花,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地望着李靖时。
门口晃晃悠悠地进来一个人,一手握着个皮酒壶狂饮不止,一手提着个革囊。
正是那金发的张皮特。
“原来张兄也是识马之人,奈何世上总是先有千里马,而后有伯乐”,李靖头也不回的继续刷马。
“哈哈,千里马常有,然伯乐却未尝有”,见李靖不搭理他,皮特索性坐在马槽上,边喝酒边看李靖刷马。
阳光下,红鬃色的马毛如丝缎般闪闪发亮。
那马儿闻见酒香,竟然扭头过来,嗖的一声叼走了皮特手中的酒壶,脖子一仰就咕咚咕咚喝起来。
“这畜生竟然会饮酒……”皮特一手指着马儿,哈哈大笑。
整个人抖个不停,马槽哪里吃得住。
哗啦一声,就翻了过去。
皮特连人带草都扣翻在地。
谁知,他并不在意,继续埋在草堆里面狂笑不已,边笑边打滚,彷佛顽童一般。
李靖暗道:“这人倒也是真性情,这般率直,倒也有几分可爱。”
不由得脸上神色渐缓。
自是伸出手去,把皮特从草堆里面拖了出来。
然而,皮特却两眼圆睁一把攥住李靖的衣袖,大声嚷嚷:“你赔我的酒来,你赔我的酒来……”
李靖失笑:“马儿喝了,你找马儿讨去啊!”
“那倒也是”,只见人影一闪,皮特早已抢过被马儿叼去的酒壶。
不过入手之后,却发现酒壶轻若无物。
翻转一下,竟然滴酒不剩。
不由得大为叹气。
那马儿在边上竟然摇头摆尾,一副喝的开心的模样。
气得皮特扑上去,欲要扯它的毛。
却被李靖拦着,“水酒李靖还是请得起的,张兄就不要和畜生计较了吧。”
经过这么一闹。
众人彷佛都忘记了刚才的不愉快,李靖虽然没有和红拂多说什么。
不过却已吩咐红拂摆出酒菜,招待皮特。
气氛自是缓和许多。
须臾,酒菜摆出,三人入席。
方要畅饮,皮特却把他携带的那只革囊掷在桌子上。
李靖脸露诧异,以目光询问。
而聂小无穿越的红拂虽早知剧情,是颗人头和心肝,但一颗心依然快跳出来了。“我要不要马上撞墙?可是,血淋淋的人头我还没见过,我要不要看一眼再走?”
皮特一边慢吞吞地打开革囊,一边缓缓地道:“十年前,吾遇一女子,被一负心人所害,凄苦异常。吾已追踪这个负心人十年,今日终于斩其首级,不亦快哉!”
李靖闻他杀人如斩草,不由得也十分讶然。一则惊讶其手段,二则佩服其侠肝义胆。不由得生出几分好感。
“今日憾事已了,吾当与两位不醉不归”。
皮特从革囊中取出,一副心肝,以快刀切成薄片。
与李靖分食之。
红拂手扶桌面,几乎想要到桌底去吐。
皮特却不识相,笑嘻嘻的拣过一筷子来:“小妹也尝一尝?”
再□□却不过,红拂闭着眼睛尝了一块。
却入口绵软,肥腻异常。
不由得既恶心又好奇:“难道这就是人肝?怎么吃起来像猪肝?”
此时,却听得皮特笑道:“我早听说太原城有一家王记猪头做得特别地道,远近驰名,我刚好买了一个,与李兄、妹妹一同品尝。”
红拂不由得往革囊里面一看,居然真是一个猪头,硕大无比、肥得流油的猪头。
正端端正正地朝着她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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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细节是很累的,不仅不好看,情节发展还缓慢
啊啊啊啊…………
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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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零:
看了
但我觉得你写的红拂很正常,不象穿的
兰陵王 :我很丢脸,写的摇摆不定
丁零 :素的
你风格多变
你该修改修改,其实我觉得第一人称好
你的里面红佛不素主角
你该不是为了番外番外
你该写小明的眼光再发展到别人身上去
不要追着红拂可能会更好
兰陵王 :
可素用第一人称交待别的事情,实在素太累了
丁零:
第一人称有第一人称的好处
可以写她对穿越的真实看法
兰陵王 :
可素,其他的部分还素要发展的
我写写就没有耐心了
丁零:
或者你也可以写谁篇
兰陵王:
总之现在很乱套
我的10章里面变化了很多风格很多口吻
丁零 :是呀
我看的很晕
虽然写的很细腻,但人物性格变化颇大
口吻变化颇大
角度变化颇大
风格变化颇大
★★★★★各位看官,我粉绝望,我要不要修改呢?统一风格?
统一成搞笑的?还是统一成武侠的?统一成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
或者干脆弃坑???????
大家给点意见好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