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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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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头有些晕,可能是因为血流得太多的原因——
不过光说得对。
如果我死去,那么,只要将“她”的身体暴白于化日之下,我会为我的光,带去怎样的耻辱——
在我没有办法连“她”也完全消灭以前,我不能死。
我是个男人,虽然没有办法给光幸福,但是至少能保护光的男人。
我用浴衣的带子紧紧缠住伤口,然后用力顶开浴室的窗口——
虽然只是建筑物的五层,但是高度足以让一个人结束生命。
难怪他们这么放心——
因为即使我死,“她”也会被留下来。
不过我相信奇迹。
坐在窗台上,用还有力气的手慢慢抓着窗栏,面向墙壁一点一点滑下去——
好,脚尖抵着四层的窗沿了——
慢慢来。
虽然天地还在旋转,右手腕隐隐飘出的腥味也越来越重,但是以前玩登山的经验还是帮了我。
凭着左手摸索,我不断地寻找支撑点——
放下身体,放下——
只要到三层,这样的高度即使跳下去我也有信心逃走——
好了!
落地的一瞬间听到骨头裂开的声音,不过庆幸的是晕眩的我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痛觉,唯一剩下的力气够我摇摇晃晃地无声逃走。
醒来的时候——
穿着沾满尘土的馊臭的看不出原来形状的浴衣,满面擦伤,左脚剧痛,而右手已经完全失去了感觉。
我倒在月光下公园里的长凳上,身上空无一文。
我活下来了——
和“她”一起。
公园里的那段日子,成为我一生中经历过的最简陋却也是最轻松的时光。
我不再需要靠着我的才能,靠着我的外貌,靠着我的天赋去讨生活,我只用躺在我想躺的任何地方,晒着太阳,或是听着雨声,就可以这么简简单单过去。
虽然食物不精致不美味甚至不清洁,但是足够我带着“她”活下去,而我即使活在“她”的体内,也不会再有人想要找到我。
我像个流浪汉那样生活,或者说,我真正开始了对自己的放逐,不仅放逐了自己的身份,连自己的容貌、声音、语言与自尊也一并放逐了——
这样的我,虽然没有了幸福,但是快乐得不知道怎样形容。
后来的那天,我捡到了她。
她会成为我生命中的第三个重要的女人吗?
或者,仅仅是第三个过客。
她叫纱美里,是我在喷泉前面捡到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