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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   伴着夏夜清晰的虫鸣声,宋稚云一路到了宿舍,还没开门,便见窗户口昏黄的灯光亮着。

      钱贝贝回来了?

      宋稚云顿了顿,蹙眉推开门,却看见上午在场外见过的司务长李和平正蹲坐在小板凳上搓衣服。

      这时宋稚云才想起来屋里除了自己跟钱贝贝两人的床铺,还另有一张住着人的床位。

      李和平是个看起来约莫三十来岁的女人,在原书中,她的出场几乎只有名字,除了偶尔拉出来遛一遛,连她是男是女都没有说清楚。

      “宋知青回来了。”李和平拧着衣服上的水,抬头看向宋稚云,“我还要等洗完衣服再休息,你呢?”

      她自来熟的打着招呼,宋稚云便也笑道:“我也要去洗漱洗漱呢,下午我看到床位还在想是谁呢,原来是司务长您跟我们一起住。”

      李和平垂下头搓着一件男人的衬衫,“嗯,我男人常年在外地,儿子也在寄宿高中读书,我寻思着住场里工作也方便,所以一直在住在这里,以后遇到什么问题随时找我,也别司务长司务长的了,你要乐意喊我姐就成。”

      宋稚云看着她身边堆叠的一摞男人衣服,再看了一眼李和平身上打着补丁的场服,抿抿嘴,没有再多问什么,只道:“好,和平姐,以后咱们住在一起了就互相帮助,您要是有什么事儿我也一定帮忙。”

      “你这小姑娘。”李和平含笑抬起头多看了宋稚云一眼,“刚才我回来还瞅见张宏哭丧着脸,你倒是适应的挺快。我记得你资料上填的年龄才十九吧。”

      “对的。”宋稚云应声,“既来之则安之嘛,我都已经成年了,有手有脚的到哪里都能过,再者说,咱们农场也不差什么,年轻人就是应该多锻炼。”

      李和平笑意更深,看着宋稚云越看越顺眼,随手从自己的身后抽出来一叠旧报纸,随手塞了过去。

      她手湿着,旧报纸也跟着打湿了一些,宋稚云也不在意,顺手接过来。

      李和平:“白天还好些,到了晚上这蚊子就闹腾起来了,里头是我剩下的一些艾草,你等会儿睡觉前拿热水烫一烫,再涂抹到自己身上会好一些。”

      “谢谢和平姐!”

      宋稚云有些惊喜的道谢,临出门接热水前,顺带将白天剩下的几块糖耳朵送给了李和平。

      李和平推脱了好半天,宋稚云劝她说只当是给她儿子的,她这才好生包起来。

      包好糖耳朵,李和平再次坐回去开始搓衣服,见宋稚云准备休息,又道:“热水房离咱们近,但今儿有点晚了,你刚来不知道地方,先用我热水壶里的热水吧。”

      宋稚云思度着要是自己这会儿去找热水房,肯定还要麻烦李和平,干脆点点头,“那我就不客气了,等明天认了路,我去给咱俩接热水,这样咱俩一轮一天还省劲儿了。”

      李和平向来都是自己住,家里丈夫常年不在家,也都是自己在打理,一个人独立惯了,突然有个人可以互相帮衬着,李和平心里忍不住高兴,连连应声。

      女人间的友谊有时候就是可以在这种小事上很快建立起来,虽然年纪差了许多,但李和平就是觉得跟宋稚云亲近了不少。

      而宋稚云出去冲洗的工夫,钱贝贝也终于回来了。

      宿舍楼后,李大同看着钱贝贝哭红的眼角,听钱贝贝说自己受罚后觉得丢人,一直等晚上人少了才去吃的饭,满眼都是心疼。

      “咋能这样呢,让一个女同志去扫猪棚也太过分了。”

      钱贝贝委屈的点头,“我还是高材生呢,本来一心想着建设祖国,结果刚来就让我做这个事儿,那可是猪棚啊,肯定又臭又脏的。”

      李大同跟钱贝贝来自同一个南方小县城,两人家境相当,父母都是普通的长工,早在来之前,李大同心里就暗自发誓要好好照顾钱贝贝。

      眼下看着钱贝贝难过的神情,李大同犹豫了片刻,还是道:“贝贝,你要是实在干不来,到时候我抽空了可以去帮你忙。”

      钱贝贝诧异的睁大眼睛:“真的可以吗?但明天分配任务后,你还有自己的活儿要干啊,大同哥,这样一来你也太辛苦了。”

      李大同憨厚一笑,“贝贝你不用心疼我,男人本来就应该多做点事儿锻炼自己。”

      “那真是太感谢你了!”钱贝贝这下不再犹豫,立刻欢呼了一声。

      李大同不好意思抠抠手指,随后又伸手从兜里掏出一个鸡蛋:“你中午在安保科肯定没顾上好好吃饭,这是我给你留的。”

      “大同哥你对我真是太好了。”钱贝贝接过鸡蛋,崇拜的看向李大同,“我妈说能力越强责任越大,以你的能力,以后一定会更厉害的。”

      李大同被夸得脸上一热,虽然他也没想明白留个鸡蛋怎么就显示自己能力强了,但心里却忽然觉得自己对钱贝贝肩负了一份责任。

      “今天累了一天,我要回去休息了。”

      钱贝贝笑着跟李大同告别,等一转头,脸色便耷拉下来。

      她今天真是倒霉透了!尤其想到自己被带到安保科的路上,那些乡巴佬打量自己的表情,心里就跟扎了刺般难受。

      为什么宋稚云那支钢笔上会是宋书明的名字,她明明记得上辈子宋稚云经常拿着这支钢笔思念于朝阳,怎么名字就变了呢?

      难道说,是自己的目的表现的太明显,被宋稚云察觉了?

      可宋稚云那种猪脑子,一天到晚想的都是男人,怎么可能会这么聪明?

      不行,既然自己找不出来宋稚云喜欢于朝阳的证据,那就引诱她自己说出来,上辈子宋稚云为了于朝阳都离婚了,她肯定忍不了太久的。

      打定了主意的钱贝贝回到宿舍,看见里面灯光亮着,咬咬牙将转变了脸色,一副失落的模样推开门。

      “云云,我回来了。”

      钱贝贝推开门,却没看到宋稚云,相反,只有一个衣衫破旧的女人正低着脑袋洗衣服。

      “你谁啊,也是知青吗?”钱贝贝想起屋里早就住着人的床铺问道。

      等李和平抬起头,钱贝贝才恍然想起来屋里还住着个李和平,这个李和平性子要强却又内敛,上辈子钱贝贝脾气冲,跟李和平第一次见面便刺了她两句衣服破旧,所以后关系就处的很一般。

      如今钱贝贝一想到李和平毕竟是个司务长,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去跟她套套近乎。

      “是和平姐啊,原来是您跟我们一起住,我当是头些年过来的知青呢。”

      李和平看着她立刻转变脸色,淡淡应了一声,“我一直住这里。”

      钱贝贝凑过去,“那太好了,不瞒您说我打从上午见了姐你就觉得亲切,真是巧了,看来咱们是有缘分的,姐,你在洗衣服是吗,要不我帮您一块吧。”

      “不用了。”

      李和平胳膊一歪,躲过了钱贝贝的手,“我自己洗就行,你先忙你的去吧。”

      钱贝贝:“我不忙,姐您别跟我见外啊。”

      李和平侧目打量了两眼钱贝贝,今儿白天的事儿李和平也听说了,宋知青那么个温柔小姑娘,难怪要被钱贝贝这种脸皮厚的欺负,果然,就算是大学生也是有差距的。

      “钱贝贝同志,我听说你明儿还得去扫猪棚,还是保存体力早点休息吧,这样明天才有力气不是?”

      闻言,钱贝贝的脸色刷一下就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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