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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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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乌鸦君提到的关於英国儿童福利制度,一时兴起,顾不得手边还在念的考试用书,在网路上搜寻了一下,找到了相关的资料,并意外的发现,英国的福利制度在立意上是相当完备而先进,但在执行上显然受限於预算问题,也因此导致了不少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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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英格蘭政府提出《每個孩子都重要》(Every child matters,ECM)的綠皮書,這份報告書源起於官方對於一位女孩Victoria Climbié慘遭阿姨與其同居人受虐致死事件之正式回應,內容關注兒童本身權益、以及年輕人本身與其家庭生活(Every Child Matters, 2009);接著,為了強化對於兒童之重視與服務,英格蘭於2004年11月頒訂《兒童法》(The Children Act),特別重視兒童的福祉(well-being)、兒童福利與保護等議題;再者,為了落實《兒童法》之主張與強調政府各部會之間的合作聯繫,同年政府提出《每個孩子都重要:為兒童而改變》(Every child matters: Change for children)之報告書,並擬定五個欲達成的成果(outcomes)作為目標,分別為:「健康」
(be healthy)、「安全生活」(stay safe)、「積極貢獻」(make a positivecontribution)、「樂趣與成就」(enjoyment and achievement)、與「達成經濟的福祉」(achieve economic well-being)(DfES, 2004)。以這五項目標作為課程改革之具體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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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 P事件是近年英国一次引起全国关注的家庭惨案。2007年8月,伦敦一名17个月大的男童(由于法律原因,法庭上仅以Baby P来称呼这名男孩)在家中惨遭虐待致死。儿童保护机构纪录显示,男童在8个月时间内身上共出现50多处伤痕,虽受到社工和医护人员60次家访,但却未能引起足够注意,最终丧命。Baby P的父母以及另一男人对他做出如拔指甲、踢□□、扔「人肉沙包」等恶行。
惨剧发生后,新□□政客和小报推波助澜,要追究跟进个案的社工和前线工作人员,让公众以为主要责任只在于前线人员。一群进步社工遂发起以下声明,反对寻找替罪羊,指出多年以来社会福利开支匮乏、社福界愈来愈市场导向和下层家庭贫穷化,才是造成惨剧的深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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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以上两个例子,第2例甚至是发生在第一例立法之後数年(而第一例中的可怜孩子是在2000年过世的),小哈是1980年出生的,可以想见,虽然当时也有社会福利的存在,但完备度一定比不上上面两个例子发生的当时,在2000年与2007年都有这样的惨剧发生下,谁能保证1980年的小哈是真的处在福利保护下的?
+另,找到一个相关的福利金额
--按照目前的规定,凡在英国出生的孩子,从出生那天起至16周岁(如全日制上学可到18岁),不管家庭是亿万富翁还是家徒四壁,都能得到同样的儿童福利(即华人俗称的“奶粉钱”)。具体金额是第一个孩子每周20镑,第二个孩子每周13.40镑。--
所以说,德斯礼家养小哈,固然巫师界是没有给予津贴,但麻瓜世界里,德斯礼家再不济,也能拿到13.4英镑(一周)。但这笔钱是否有用到小哈身上,又是一个值得推敲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