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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金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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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小佳要去金陵,荆无命不反对,也没有任何意见。
他向来不曾拘束过路小佳。
说实话,路小佳不在乎自己的身世,他对很多事情都不太在乎。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不在意自己是不是被人当傻子蒙在鼓里,尤其是这件事情还涉及到了荆无命。
荆无命一开始就知道他是丁乘风的儿子,但荆无命不在乎路小佳究竟是姓路还是姓丁、丁家庄是不是还有一个三少爷在好好地长大……这些他都不是很在乎的。荆无命不怎么听其他人的话,他只管履行自己的承诺,根本不管自己的举动是不是会带来什么影响,是不是在旁人的计划之中。
但是路小佳不一样,他会忍不住去想这代表了什么,这个举动究竟有什么意义。
因为如果他不是路家人这件事情荆无命是知道的、荆无命甚至是因为他亲生父亲的要求而来的,那么这整件事就有意思了。
路小佳是路家独子,父母爱护,长姐疼爱,他是整个金陵人尽皆知的路家小少爷,如无意外,百年以后路家的财产都是他的。
路家夫妇为什么愿意这样做,他们一开始的时候为什么愿意收养路小佳,并把他当做自己的亲生儿子看待,把自己的家产在百年之后也留给他……
如果说之前路小佳不知道缘由的话,在听到荆无命说起他亲生父亲的身份,他就已然明白了。
丁乘风!
武林三大世家之一丁家庄的庄主丁乘风!
二十年前对路家有救命之恩的丁乘风!
丁乘风曾二十年前从一伙与路家有仇的强盗手里救下了路夫人的命。
当时路夫人于水柔身怀六甲,肚子里的孩子正是路小莞,丁乘风路过从强盗手中救下了她的命,但是路夫人因为受惊过度,留下了病根,后来身体一直不是很好,一直在调养,路家也只有路小莞和路小佳两个孩子。
路家在金陵富甲一方,金陵中随意走进一家店铺,不是路家名下的,就是与路家有关的。
这样的家庭养活一个孩子绰绰有余,一个其他人的孩子的出现对于他们来说并不是负担。何况还是他们救命恩人的请托,路家夫妇必然会答应这件事!
如果荆无命不来将路小佳带走的话,路小佳可能这辈子就会循规蹈矩地按照路家少爷的轨迹长大,成为一个世家子弟,而不是一个剑客。他可能这辈子也不会知道真相。
可是问题又来了,既然丁乘风已经找了路家,把路小佳放在金陵,叫他成为路家夫妇的儿子,叫他成为路家的少爷,那为什么时隔几年之后丁乘风又要荆无命把路小佳带走?
路小佳被荆无命带走的时候,他已经快五岁了,路小佳还记得父亲兴致勃勃地为他规划接下来要上的课、要读的书,记得姐姐替他缝了一半的装书的袋子。
他记得当时母亲抱着他哭成个泪人一样的模样,路夫人是真的舍不得他,她早就将路小佳当做是她自己的孩子。
难道真的只是想叫他学习荆无命绝世的剑法吗?
可这样做什么有什么意义?
师父只会杀人,也只会教他杀人。
总不能是丁家庄作为他有血缘关系的亲人找他杀人的时候可以打折吧,丁家庄缺那点钱吗?丁家庄可是比路家还富有的。
疑问在路小佳的大脑里盘旋,挥之不去。
不过面对荆无命的时候,他一声不吭,没有把这些猜测告诉他,因为他知道自己师父压根就没想过这么多。
而且也不必拿这些事情去烦师父,路小佳想。
他看向身旁的荆无命,他坐得笔直,笔直地像一柄剑、像一杆标枪,他的眼睛是死灰色的,像野兽的眼睛那样闪闪发光。
月光落在他的黄麻长衫上,像是泛了一层柔和的色彩,叫那黄色变得黯淡,揉杂了几分忧郁的淡蓝色,那是明月的颜色。
他恍惚之间觉得,他好像有点理解抽卡抽出来的那段散文诗的内容了。
路小佳拆开袋子,咔哧咔哧吃起了花生。
他抛起来一颗,又抛起来另一颗,两颗相撞,花生壳细碎地落下来,圆润的花生也落到他手中。花生上好像也染了几分明月的光。
路小佳把手里的花生递给荆无命,荆无命拈起一颗,扔进嘴里吃了,剩下的他没动。
“该睡了。”荆无命说。
“好。”
路小佳站起来,随意拍了拍身上的土,跟上荆无命。
第二天白天,路小佳换了药,吃过早饭,别上竹竿,戴上笠帽,便出发了。
像他们这样的人出行没什么东西需要收拾的,只要一个人便足以。
路小佳下山,走去金陵。
他曾经与楚留香共同到过百年之前的金陵,百年的时光好像并没有给这烟雨水乡带来多少变化,依旧柔情似水,依旧山清水秀,但是果然还是现在这个金陵更给路小佳一些亲切感。
路小佳走进一家客栈,他带着宽大的笠帽,叫人看不清他的脸,可他那未长开的身形就已经泄露了几分关于他年纪的消息了。
像少年这般风尘仆仆的人不少,不过像他这个年纪就孤身一人上路的倒不多。
他的身上也没有别剑或刀,只有一个随着他的动作而晃晃悠悠的竹竿——那竹竿只是很随意地被他插在腰带里,尖端朝下,如果不细看的话,还以为是只不怎么被爱惜的竹笛。
紫衣绿竹,搭配起来颇有几分意趣。
叶开看着他坐在大厅的长椅上,叫小二点菜,一碗阳春面,一碟花生米,听着就很简朴。
“他和我看上去差不多大。”叶开同身边的人说。
他身边的人已经不年轻了,脸上有皱纹,头上出现白发。可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仿佛春日的柳枝,又好像夏日的海水,温柔又辽阔,充满活力。
“是的。”李寻欢温声回应他。
李寻欢将叶开带在身边不过两三年的时间,他先是教导这个孩子如何宽恕,如何去爱这个世界,然后才教他小李飞刀。
叶开是白天羽和花白凤的儿子。至于他为什么姓叶,那就是上一辈人造成的一个很复杂的故事了。
花白凤是白天羽的外室,白夫人知道这件事情,她知道自己的丈夫在外面还置办了一个家。但是她也清楚自己枕边人的性格,白天羽可能会为了美人而留情,但是他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不会因为一个美人而长久地待在她身边。以后会联系白天羽和花白凤之间的就是他们的孩子。
所以白夫人买通了花白凤的产婆,将她的孩子换走,交给了自己的闺蜜叶夫人,叶夫人的丈夫是一个镖师,他们没有孩子。
可叶镖师武艺平常,所以白夫人考虑希望白家的孩子都能在江湖上出人头地的缘故,将这件事情、将叶开的身世告诉了李寻欢。因为李寻欢是白天羽的朋友,李寻欢曾经答应过要教白天羽的孩子小李飞刀。
就在叶开出生的那一年,白天羽一家都死在了梅花庵。后来叶镖师和叶夫人相继过世,叶开过了好一段流浪的日子。那时叶夫人已经在过世之前告诉了叶开他自己的身世,所以李寻欢在找到这个孩子之后,先教他的不是武艺,而是宽恕和爱。
“他看上去很有意思,我要去看看,我想请他喝酒。”叶开说。
“那你就去吧。”李寻欢笑了笑。
他想起来了自己同阿飞交朋友的时候,那时候也是他要请阿飞喝酒,阿飞拒绝了,不过后来阿飞有钱又请他来喝酒。那是一段很有意思的往事。他希望自己的徒弟也有很多有趣的往事。
叶开从二楼楼梯下来,走到路小佳坐的位置对面,然后坐下。
路小佳的笠帽已经摘下来放在桌子上了,他这会正在吃花生,一颗一颗地吃。
“我要请你喝酒!”叶开愉快地宣布道。
“我不喝酒。”路小佳看了他一眼,视线又落回自己的花生上。
叶开的长相很秀气,他笑起来的时候有几分姑娘家的羞涩。李寻欢把他照顾得很好,白白净净,健健康康,穿着也是很好的料子,很细密讲究的针线,看起来像一个世家子弟。
“你看起来和我差不多大。”叶开并不气馁。
“你叫什么。”路小佳说。
“叶开,我叫叶开,树叶的叶,开心的开。”叶开说着,还附赠了一个笑容。
“很好,叶开,我请你喝酒。”路小佳冷冷地说。
“但你说你不喝酒。”叶开好奇地说。
“我请你喝酒,去别的地方喝酒,不要打扰我吃花生。”路小佳随后叫了小二,给了他碎银子,上了好酒。酒上来之后,路小佳不去看叶开。
“拿着你的酒走吧。”
“这么好的酒,我怎么舍得走。你倒是舍得花大价钱,只是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叶开拿了碗,倒了一碗酒,酒香清冽。他喝了一口,享受地眯了眯眼。
“所以你打定主意不走了,是吗?”
“是的,不知道你的名字,我为什么要走?”叶开笑眯眯地说道。
“你有什么目的。”路小佳抬眼看他,那是一双死灰色的眼睛。
“我的目的很明显,我想跟你交个朋友,请你喝酒,虽然现在是你请我喝酒,不过这也差不多,对吧?”
叶开是个面对困难不会退缩的人,他在对着路小佳的冷脸的时候也是笑眯眯的。
路小佳嘴角勾起,露出讥讽的笑意。
“你同上面那人是一起的。”
“不错。”叶开答。他不意外路小佳知道这件事,他本就是光明正大从上面下来的。
“你们来金陵做什么。”
“如果我回答了这个问题,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有问有答,这才公平嘛。”
“看我心情。”路小佳慢悠悠地说。
叶开笑了一声,道:“我师父他老人家接了别人的请托,来帮忙,我也跟着来看看,学学东西。”
“那你为什么还不去,跟我拌嘴很好玩吗?”
“我在等你告诉我你的名字。”
“看来你铁了心要知道我叫什么。”
“不错,我铁了心要交你这个朋友。”
路小佳哼了一声。
阳春面上来了,三文钱一碗的阳春面,只有几颗青菜飘在上面。路小佳慢慢地拿起筷子,慢吞吞地开始吃面。
这时,从客栈门口走进来了一个人,此人身着苏绣的黑衣长衫,以黑为底色,构思巧妙,图案秀丽,色彩雅致,一看就是上好的绣工。只是此人脸上带着云一样的忧愁,他走上楼,见到李寻欢,才露出笑容。
他正是请李寻欢来金陵帮忙的人,金陵锦绣阁的老板,孙荣。
孙荣姓孙,李寻欢的妻子孙小红姓孙,曾经兵器榜排第一的天机老人也姓孙,所以即使素未相识,孙荣也可以通过孙小红的路子请托到大名鼎鼎的小李飞刀李寻欢来帮忙。
他们二人寒暄了几句,李寻欢便说去看看孙荣的铺子,若是那恶客再来也好应对,孙荣自然求之不得。
李寻欢下楼的时候见叶开聊得高兴,便只是跟他说了一声要去孙荣的铺子,这样叶开要来找他的话也有地方找。
叶开笑着应了一声,便继续等路小佳的回答。
“你们要处理的麻烦跟锦绣阁有关?”
“应该是的,我知道的不多。怎么,你知道锦绣阁的事情?”
“锦绣阁大名鼎鼎的孙老板,金陵谁人不知谁人不晓。金陵最流行的料子一定在锦绣阁,最好的绣娘一定在锦绣阁,最好的衣裳也一定出自锦绣阁。”
“听起来真不错。”叶开赞叹。
“你对锦绣阁的衣裳感兴趣?”他问路小佳。
“不,我对锦绣阁遇到的麻烦感兴趣。”
“那为什么我们不一起去看看,反正我师父也去那里了,刚好顺路。”叶开道。
路小佳没回话,他拿起笠帽,戴在头上,往外走。叶开喝掉碗里的酒,连忙跟上,与他并肩而行。
……
锦绣阁外。
孙荣的锦绣阁里有金陵最流行的料子,有绣工最好的绣娘,也有金陵最好的衣裳。他给金陵的很多富贵人家都提供衣裳,每件衣裳都是精心准备的,女客们也爱来他这里挑选自己喜欢的料子、喜欢的花样,做成好看的衣裳来穿。
只是有个词叫做树大招风,现在很适合用在锦绣阁上。
眼红锦绣阁的人太多了,凭什么这卖衣裳卖料子的就能占这么好的地方,就能赚这么多钱呢?自然有人心生恶念。
赵老板便是其一。
他原就是本地的衣裳铺老板,结果让外来的锦绣阁日渐居上,红火了起来,自己的铺子反而生意惨淡,客人寥寥无几,这怎么能让他甘心。人一旦心生了恶念,便做什么都不奇怪。
他花钱请来了自己不知道哪门子的远亲,请这江湖人士来砸了锦绣阁的招牌。锦绣阁的衣裳再好,门口一旦有了是非,有了闹事的人,客人们便也不敢前来了。赵老板打得就是这个主意。
事实上这也确实影响到了孙荣的生意,他无奈之下,找了孙小红,请了李寻欢过来,希望能由小李飞刀来帮他解决问题。
李寻欢自从打败上官金虹之后,江湖上名声显赫,如果有他出手相帮,日后就没人再敢惹锦绣阁了。
叶开和路小佳过来的时候,李寻欢已经在跟那赵姓江湖人士聊起来了。
不过是李寻欢单方面在聊。
他的武功很高,对付此人自然不在话下,但是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出刀便是要见血的,他不愿如此,便试图劝这陌生人退一步。
双刀赵自心闯荡了几年江湖,双刀在手无敌手,对李寻欢这等叫人得饶人处且饶人的言语自然不屑一顾。
赵自心冷冷地看向一个管家打扮的人,“我只问你,你一定要在这锦绣阁里拿衣裳,是不是?”
“我要拿的衣裳都是提前订好,付了钱的,我们家夫人每个月都订,这街坊邻居谁都知道,难道你一声说不拿,就叫我不拿了吗?”这管家倒也硬气,对着拿刀的江湖人也不怯场。
“路管事这话说的,来我们铺子也一样可以定衣裳啊。”赵老板笑吟吟道。
他不想同路家交恶,这可是大客户,整个金陵哪有没有听说过路家的呢?金陵一大半铺子的地皮都是路家的。
“我们家订衣裳,自然要最流行、最鲜亮的料子,我问你,你的料子难道比锦绣阁要好吗?”路管事反问。这话叫赵老板脸上有些挂不住。
“很好,你要拿,便用你的命来拿吧!”赵自心出刀便砍去。
白光一闪而逝,它比刀更快,快得叫人看不清楚。
飞刀与刀刃相撞,击飞了他右手中的刀。只有钉在墙上的飞刀和刀柄微微摆动的黄穗叫人知道是谁出了招。
同时一道绿影闪过,比白光要慢,正是因为有它做对比,才叫人意识到白光有多快,多凌厉。可跟撞掉了刀的飞刀不同,绿影直接刺中了赵自心的右肩胛处。
那是一根竹竿!
赵自心肩上的血已经渗出。
他看向投出竹竿的少年,少年一身紫衣,戴着笠帽。阳光照不到他的脸,可赵自心却能看到。那是一张很年轻的面孔,但是比起这份带着稚气的年轻,更引人注意的是他的眼睛,死灰色的眼睛,冷得即使他面上带笑也毫无笑意,甚至显得这份笑意又几分讥诮之意。
“卖衣裳卖到要出血争斗,这可不好,好衣裳是不能洗的,溅了血,便要扔掉了。”路小佳悠然开口。
随即,路小佳不再看他,而是看向了发出飞刀的人。少年的脸上露出了奇怪的表情,他的眼神也很奇怪,包含了很多微妙的情绪,有尊敬,有好奇,还有其他的很多,但唯独没有杀意。
“你是李寻欢。”他说。
路小佳的表情当然很奇妙。他知道荆无命一直在找他,想要跟他比一场,却没想到路小佳自己先遇到了他。
小李飞刀!
武林中谁不知道小李探花!谁没有听说过小李飞刀!李寻欢已然是武林中的传奇!
周围人都怔住了。
李寻欢看向路小佳,“你一开始是瞄准他的咽喉的,为什么改变主意了。”
“我答应了别人,不为杀人而杀人。”路小佳说。
“可你练得是杀人刀,出手必要见血。”
“是。”
“所以你废了他的右手。”
“是。”
“你知道,我已经打落他的刀了。”
“他伤及无辜,就应该要付出代价。”路小佳说。
“多管闲事,这是谁说的大道理!”赵自心不敢对李寻欢发怒,便将这怒气投向废了他右手的路小佳。
“路小佳说的。”少年冷冷道。
他取下笠帽,那双死人一样的眼睛落在赵自心身上。即使是大太阳天,也叫他不自觉打了个寒颤。
“愣着做什么,去拿我娘的衣裳。”这显然是对那管家说的。
“小少爷!”管家见了他的脸,喜不自胜。
他连忙说道:“不是夫人的衣裳,是您的衣裳,夫人每个月都订,她怕您回来长高了,衣裳不合身,所以每个月都改。您既然回来了,不妨量一下,好叫人多给您做些衣裳。”
“不用了,我待几天就走。”路小佳摇摇头,拒绝了他,然后吩咐他去拿衣裳,路小佳说他自己会回去。路管事欲言又止,但是对上路小佳的眼睛,便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只得跟着孙荣去取衣裳。
“我终于知道你的名字了,原来你是路小佳,跟我想象的不太一样。”叶开用胳膊肘捅了捅他。叶开笑着看向路小佳,路小佳并不像一个世家子弟,他身上没有那种世家子的气质。
“金陵还有几个路小佳?”
“没有,我只听说过一个路小佳,金陵路家也只有一个小少爷。”
“那么也就只有一个路小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