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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茶艺 ...

  •   周末时候,忙碌了快半个月的时沐屿终于空闲下来,叶秋赴了李公子的约,趁着时沐屿有时间,他将他一起带了过去。

      时沐屿说到底已经是他名正言顺的男朋友了,顾念身份,叶秋现在还无法向家人朋友出柜,想着先把人带出去见见人也好,熟悉熟悉,将来也不会太尴尬。

      和李公子约的地方是海淀区一家马场,和普通的马术俱乐部不同,这里采取会员制,要想成为会员,得先消费五十万打底作为入会费,其次这里一年的会员费也不低,八十万起步,其中还不包括管理费和马匹的饲养费。

      这样的门槛使得这里骑马的顾客都是非富即贵,不是叶秋和李公子这种家底丰厚的富几代,就是指点江山的政/府高官。

      周末天气好,大家都有时间,马场人不少,光从外面一路走进来的途中,叶秋就已经看到了不少在新闻网上才能看到的人物。

      叶秋到时,李公子一行人早已等候多时了。

      他带来的人不少,七七八八加起来差不多有十几个,有些叶秋认识,有些不认识,不过能和李公子这种纨绔公子混在一起,大概也都是京圈里有家世的少爷。

      李公子来得早,已经换好了骑装,看到叶秋过来,乐呵呵的打招呼:“哟!稀客啊。”

      叶秋至从进了娱乐圈,就一头扎进演艺工作,和这些坐吃山空的二世祖不同,叶秋做每一件事情,都要用尽全力,付出全部的心血,这那是这些连麦子和稻谷都分不清的少爷们不能理解。

      叶秋的忙碌导致他和这些“狐朋狗友”经常聚不到一起,再加上他喜欢宅家的性格,使得朋友们每次都把他约不出去,上一次的高尔夫,还是李公子提前半年预约,才把叶秋弄出来。

      因此,看到这个不常聚会的叶秋这次破天荒的来了,李公子忍不住要嘲讽他一下。

      叶秋也知道自己的性格,笑笑没有解释,而是朝着李公子的身后抬了抬下巴:“都谁啊?介绍一下。”

      李公子朝身后招了招手,把人全部招呼过来,指着一个体型较胖的陌生面孔:“这位,生物制药的小少爷,张公子,刚从美国回来。”

      叶秋朝着张公子笑着点点头。

      李公子又指向张公子旁边的一位:“这个,恒达影业的丁副总。”

      他朝叶秋挤眉弄眼:“影业的,跟你有得聊。”

      最后,李公子将目光放到在场唯一一位女生身上。

      女生年纪比较小,看起来应该还没有大学毕业,对这种场面不太习惯,怯生生的站在李公子背后。

      李公子一把把她拉出来,手随意的搭在她的肩上,将人揽在怀里:“这是我的新女朋友,美琳,舞蹈学院学跳舞的。”

      “芭蕾舞,身体可软了。”李公子贱嘻嘻的笑道,手不怀好意的捏了捏美琳的屁/股:“快跟叶少打招呼。”

      美琳因为他的动作羞得满脸通红,不好意思的低着头,声音小的快要听不见:“叶……叶少好。”

      和李公子认识这么久,叶秋最讨厌的就是他太不尊重女生,也不分场合,什么话都往外说。说是他的女朋友,以他那花/花/公子的性格,美琳是怎么成为他女朋友的,用脚趾头想都能想出来。

      即使再不喜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还是要给李公子面子,叶秋温柔的看着美琳,声音温柔:“你好!”

      美琳被他如沐春风的声音打动,害羞的看了叶秋一眼,又很快低下头。

      李公子没发现这点小细节,目光放在叶秋身旁的时沐屿身上,乐呵呵道:“你这带的是谁啊?”

      叶秋和他们这群公子哥聚会从来都是一个人,这还是第一次带人过来。

      “我经纪人,时沐屿。”叶秋把时沐屿推到身前,向众人介绍。

      “经纪人?”李公子一听这个身份人就不好了,在他看来,叶秋的经纪人就是和工作挂钩,而他们这些少爷,出来玩最烦就是还要牵扯工作,都不能玩得尽兴。

      “怎么,和兄弟们骑马经纪人还不同意,非要出来盯着?”李公子没好气道。

      “没有。”知道李公子误会,叶秋笑着解释:“是经纪人也是我的好朋友,特意带出来给你们认识认识,混个脸熟,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也希望大家不要推辞。”

      这也是叶秋带时沐屿来的另一个目的,李公子他们虽然都是纨绔,但在北京的人脉不少,多个朋友多条路,时沐屿多认识些这样的人不吃亏。

      听到叶秋这样说,李公子不再对时沐屿抱有成见:“既然是叶秋的朋友那就是我们的朋友。”

      他朝时沐屿伸出手:“时总,要是有什么用得到我们的,尽管开口,兄弟们一定在所不辞。”

      当经纪人这么久,时沐屿也早就说会了商场上得那套客套话,他笑笑,笑容不达眼底:“那就有劳李公子多关照了。”

      李公子收回手,目光仍旧没从时沐屿脸上移开:“不过,时总这么帅的人,用来当经纪人是不是太大材小用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恒达的丁副总,问道:“老丁,你说是不是。”

      丁总的目光在时沐屿身上上下打量,赞同道:“没错,这长相,比我们公司那些拍电影的演员还要帅,要是拍戏,肯定能爆火。”

      叶秋不喜欢这些人打量时沐屿的目光,好像在看动物园里的动物,他看着李公子,转移话题:“你不是说有宝贝给我看嘛!”

      用眼神示意了一下美琳,叶秋继续道:“就是这个?”

      提到宝贝李公子就开心了:“此宝贝非彼宝贝,你先去换衣服,出来就给你看。”

      换衣间在旁边不远处的地方,叶秋熟练的带着时沐屿过去。

      走路的途中,时沐屿突然出声道:“我只是你的朋友。”

      叶秋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愣了一下,随即解释道:“现在我俩的身份还不能公开,我只能这样介绍你。”

      “唉!”时沐屿叹了一口气,阴阳怪气的说:“努力了这么久,我就只能在哥哥的朋友面前充当一个普通朋友,早知道是这样,今天我就不来了。”

      叶秋莫名的闻到空中飘来一股茶味。

      其实之前林卓霆说的对,他还不太了解时沐屿,不该这么快决定和他在一起。

      当时确定关系时叶秋就想过,了解嘛,后面有的是时间和机会。

      后面他也确实去了解过,除了时沐屿不愿意说的父母往事,其他都还好,就是醋劲儿实在过于大了些。

      之前叶秋还没发现,后来才知道,这人就是属狗的,而他就是已经被狗标记过的领地,谁都不能触碰,哪怕是看一眼都不信。

      叶秋的微信里好友多,合作过的没合作过的比比皆是,有时候有些想要聊合作的人主动来和叶秋打招呼,尤其是一些演员,时沐屿看到后就会很不爽,说什么合作不用找他这个经纪人直接联系叶秋,一看目的就不纯。

      每当这个时候,时沐屿就会吃醋的不让叶秋回消息,如果遇到一些非回不可,他会让叶秋暂时回复,晚上又在床上变本加厉的讨回来。

      叶秋以为时沐屿只是只是喜欢吃醋,占有欲太重,没有安全感,今天才发现,这人在茶艺上也是有所研究。

      他这副茶言茶语的样子听得叶秋有些想笑,他认真纠正:“不是普通朋友,我刚刚说的明明是好朋友。”

      这样的说法并没有让时沐屿高兴,他冷哼一声,将头别到一边。

      或许男朋友这个身份真的是埋在时沐屿心里的一根刺,毕竟没有那个人希望自己的身份是见不得光的,叶秋想了想,向他保证道:“再给我点时间,等我拿到了影帝,能够用演员而不是偶像的身份继续留在圈子里,我就发微博官宣我们的关系。”

      演员不是偶像,只要转型成功,以后粉丝只会关注他的作品,不管他是不是同性恋,跟谁谈念爱,都不会太操心。

      说完还嫌不够,叶秋继续补充:“微博置顶三天三夜的那种。”

      这下,时沐屿开心了,脸上乐出花来:“好,三天三夜,你说的啊,一分钟都不能少。”

      叶秋:“……”

      真的是服了他了。

      时沐屿第一次来这个马场,叶秋没有准备他的骑装,换衣服前,特地带他去里面的小商场买了一套。

      由于今天周末的缘故,来骑马的人多,骑装卖的也快,和时沐屿同样尺码的衣服几乎都卖完了,根本凑不出一整套。

      好在之前叶秋买的多,虽然尺寸有那么一点点的小,不过凑合穿一下还是可以的,最后。两人只在小商场里买了些简单的护具和头盔。

      等叶秋二人换好衣服,里公子已经等了不耐烦了,看到两人走过来,举起手拍了拍手掌。

      不远处的工作人员接受到消息,打开马厩的门,从里面牵出一匹白色的马出来。

      叶秋喜欢骑马,自己在这个马场也养了一匹马,他的对马的了解不算太详细,但一看这款款走来的马儿的毛发和皮肤,就一眼认出这是一匹来自土库曼斯坦的阿哈尔捷金马,俗称汗血宝马。

      这种马较为名贵,特别是那种血统纯正的,马场一般需要费到很大的功夫才能弄到一匹,并且还只是拿来做观赏用,不会外租售。

      叶秋没想到李公子口中的宝贝会是这个,和他的舞蹈生女朋友相比,这的的确确是真正的宝贝。

      阳光的照射下,马儿白色的皮毛被光反射成淡淡的粉色,叶秋爱不释手的抚摸着马儿身上的每一寸肌肤,李公子看他喜欢,洋洋得意道:“怎么样?这一趟出来的值吧?”

      “值,太值了。”叶秋点点头,问他:“你怎么弄到的?”

      就算马场好不容易购回来一匹宝马,马场里这么多达官显贵盯着,其中不乏有些爱马如命或者天天在马场待着的人,这种好东西怎么可能会落在李公子这种把骑马当做业余爱好的人身上。

      李公子知道叶秋心里在想什么,解释道:“这马可不是马场买的,是我爸从国外带回来的,专门寄养在这马场。”

      认识李公子这么多年,叶秋都没见过李公子的父亲,据说他很忙,每天各个国家到处飞,或许是没有时间陪伴儿子的缘故,李父选择用金钱来弥补,从而造成了李公子花钱如粪土的性格。

      对于李父,叶秋早有耳闻,房地产圈的龙头企业家,除了国内,国外的建筑他也有涉足,朋友圈里都是各国的首富,以他的地位,从土库曼斯坦带回一匹马不成问题。

      马再喜欢,也是别人的,叶秋骑上马遛了两圈,就将马还给李公子,自己则亲自去了马厩将他爱马牵了出来。

      叶秋在这里也养了一匹马,品种虽然不及李公子的珍贵,但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叶秋还专门给他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追风。

      太久没来了,追风有些不熟悉人,叶秋拿着干草喂了他好久,才慢慢熟悉起来。

      马场的马基本上都是有主的,不能给别人骑,没主也全被租了出去,时沐屿没有马,叶秋索性把自己的爱马给他。

      时沐屿没骑过马,不知道怎么操纵,叶秋贴心的充当老师,手把手教学。

      这边叶秋还在教时沐屿怎么掌控方向,那边李公子骑着他的汗血宝马带着他的小女朋友嘚瑟的走过来:“比一比,看谁的马快。”

      他坐在马上,叶秋站在地上,跟他说话时要仰起头:“我们这边还没学会呢。”

      “怕什么,你不是会吗?两个人骑一匹就行了。”李公子笑笑,把身前的女友宠溺的圈在怀里:“就像我们这样。”

      一匹马骑两个人也不是不行,叶秋想了一下,既然来了也不想扫人兴致,答应道:“行,再给我们点时间,我带着他熟悉一下。”

      李公子点点头,扯着缰绳离开,转身时腾出手比了个“OK”的手势:“半个小时啊!”

      半个小时时间,足够叶秋找回感觉。

      他让时沐屿下马,自己上去练习练习,时沐屿没动,对李公子和他女朋友的坐姿颇感兴趣:“哥哥,一会儿让我和他比吧,你坐我前面。”

      “你和他比?”叶秋道:“你不是还没学会吗?”

      时沐屿笑道:“哥哥你现在不是正在教我吗,还有时间,我能学会。”

      叶秋还是不太相信:“半个小时,你行吗?”

      时沐屿点点头:“放心。”

      经过半个小时的训练,时沐屿掌握了不少,比赛开始,在一群人的欢呼之下,两匹骏马驮着身上的两个人飞驰而出。

      马场建立在半山腰上,老板承包了整座山,除了一些新手训练的室内场地,山上的所有范围都能驰骋。

      这次比赛的终点站就在山顶,由叶秋和李公子参与,看谁的马先登上那最高点。

      一开始,两匹马的距离相差不远,可随着时间越来越长,马儿的体力有点跟不上。

      特别是李公子的汗血宝马。这种马本来就是观赏性居多,一般不会用于竞赛,李公子显然不知道这一茬儿,骑马嘚瑟到山路的一半,他的爱马就停了下来,无论他怎么驱使都不肯动。

      身后的马蹄声停止,叶秋回头张望了一眼:“这下我们赢定了。”

      时沐屿并没有对手的停止而放松警惕,反而越骑马越快。

      耳旁是呼啸而过的清风,连绵起伏的青山间,时沐屿涌上一个邪恶的念头。

      他搂着身前人的腰,说话的声音中带着风声:“哥哥,我们好像还没有在马上做过。”

      叶秋领悟到他意思,整个人都慌乱了:“你别乱来,这是在外面。”

      “试试嘛,很刺/激的。”

      时沐屿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他的耳蜗,放在叶秋腰上的手不老实的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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