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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醉酒 ...

  •   不知道,你相不相信世界上有神鬼。
      这个城市每天都有不同的人经历着一些看似毫不起眼的怪事。
      走夜路看到白影,晚上睡觉听见有人在床前走路,陷入怪诞的梦中无法动弹,亦或是一件东西突然找不到了,但是脑子告诉你它就在这里,翻了很久,一回头,它确实是在那里,可刚刚你明明记得你没见到。
      大家都有着类似的经历,有的可能用科学解释了,有的困惑后又因为心中的恐惧直接遗忘了。

      然而,这些情况在鹤家有了更趋于玄学的解释。
      鹤家有一个秘密,一个除了家主以外,无人知道的秘密。
      哪怕曾经的鹤家落魄过,直到鹤辞的父亲这一代才开始崛起,但这个秘密却一直未曾被鹤家遗忘。
      那是老宅后院的一个房间,一个不许他人进入的禁区。
      没有人知道里面到底有什么—除了历任家主。
      所以即使后来鹤家重新崛起,搬去了城里,这个老宅也一直请人看守清扫,未曾被废弃、拆除。
      鹤辞年幼的时候,在老宅住过一段时间,曾经因为好奇偷偷的打开过那扇门,却被自己的父亲抓到,狠狠地教训了一顿。
      虽然从那以后的记忆有些许的模糊了,但是大概是没有再违背过了吧。
      哦,忘了说,鹤辞是这任鹤家家主的儿子—算得上半个天之骄子。
      天之骄子嘛,都是一群与生俱来比别人优越的人。
      要说他到底哪里配得上天之骄子这四个字,却也只有他的身世了,毕竟外貌在这样的家族属实是看不上眼的,更何况是个空有外貌的花瓶,没错,鹤辞是个废柴。
      上学时学习不行,工作之后工作能力不行,已经快奔三的年纪,还一事无成,整天招猫逗狗,无所事事—当然是在鹤家人眼里。
      与他相反,他的兄长鹤瑾反而称得上是真正的天之骄子。幼时便展现出了惊人的学习天赋,过目不忘,在一众还光屁股玩泥巴的小孩子中一骑绝尘,把所有同龄人甩在了身后。
      后来进入少年班,一路康庄大道奔向前,再后来毕业进入公司,十八岁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自己的公司,十年间将公司经营的欣欣向荣,蒸蒸日上。
      再看回比他小了五岁的鹤辞,众人看向他的满脸失望,已成了他的习以为常。

      那又有什么的呢,鹤辞想,所谓天才不就是被他们拴在那个破公司的奴隶吗,我才不稀罕去当那个奴隶,大哥倒是被他们称赞,可还不是变得越来越没有人情味,活像个机器人,他心中吐槽,却从不与人去讲,毕竟讲了之后又不能改变什么,还要被迫去听他们的絮絮叨叨的责怪,烦。

      承认自己庸俗又不困难,反正又不愁吃喝,为什么还要有一番作为才对得起自己的人生,忙忙碌碌不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够享受生命,我28岁就能实现的人生目标,为什么非要等七老八十再去享受。
      鹤辞靠在发小肩膀嘟囔着,今天是他的生日,但是除了这些家中长辈唾弃的狐朋狗友之外一个都不记得,他们在酒吧替他庆生,又一起买醉,倒对得起吃喝玩乐的名声。

      “鹤,鹤辞。”一个小姑娘扭捏地叫道,她十指绞在一起,眉眼间尽是羞色,半晌未见他应答,忙又唤了一声:“鹤辞,你还记得我吗?”
      鹤辞此时已经喝的有些迷迷糊糊,听见自己的名字,缓慢的晃着脑袋从发小肩头抬眼看过去,却感官迟钝的未记住对方在问什么,愣愣地只看着她,平日里清澈明亮的眼中带着雾气。
      “害,林慧啊,他喝多了,听不见你说什么的。”发小任明哲冲小姑娘摇摇头,“你想告白的话,还是等他清醒吧,不过哥劝你一句,别喜欢他了,他没长那根弦,还是早点放弃吧。”
      熟练的解释,不知道私下替他回绝了多少桃花,不过鹤辞若是知道大概也只会感激涕零的要叫他爸爸,任明哲心中大笑,面上不显分毫。

      林慧听见对方这么讲,红晕从脸颊褪下,似乎带着点遗憾,倒不去做什么纠缠,虽然她性子内向,又不知鼓起了多大勇气才敢来表明心意,但她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人,对方的朋友拒绝的这么熟练,一看就不是第一次就,而她注定不是第一个向他表白的人,当然也不会成为那个例外,既然这样,还不如早早放弃。
      林慧冲任明哲点了点头,转身离开,走了几步又突然回过头看了那个还在迷茫的青年一眼,昏暗的暧昧灯光打在他的脸上,雾气的双眸,被酒渍染湿的双唇,白玉般的脸庞,像是一幅画,又像是一部慢动作的文艺片,吹过了夏天的微风。

      她还记得十八岁第一次见到他,记忆的画布里,他是人群中最鲜活的那个,笑得又那么恣意,充斥着少年的朝气,不怪她默默喜欢了他这么多年,从没去关注他的消息,大概也是知道没有可能。

      林慧轻快地笑了一下,虽然最后也没有让他知道自己的心意,但还是不要说了,像他那样的男生,没准还会因为拒绝了我而心存内疚,所以他朋友才会替他回绝吧。
      她抬脚时,脚步轻松,向自己朋友小跑过去。

      没关系,我下次喜欢的那个人,也一定会喜欢我。

      “你这次喝这么多,待会回家你哥肯定要训你。”任明哲嫌弃的推了一下还赖在自己肩上的人,恐吓着。
      “我哥?他算个什么东西。“鹤辞听到了一个敏感词,嘟囔的声音都变大了许多。
      “他算个什么东西,他管的了你的财政大权啊,我的祖宗。而且有时候我都怀疑你哥那个弟控会不会有一天暗杀我。“任明哲抱怨。
      鹤辞声音低了下去,好像刚回来没多久的听力又离家出走了。

      任明哲还想再说些什么,却忽然感觉周边的空气都滞停了一刹那,后知后觉地感觉后脑勺一凉。
      我的天,不会这么快吧。任明哲呲牙想着。

      “我来接他回家。”冷得掉渣的声音还冒着凉气。
      任明哲认命地支着肩上的醉狗站起来,“鹤总,哈。”尴尬地毫不讲义气地把人扔进鹤瑾怀里,“他就是,生日,一时就喝多了,嘿,平时不这样的。”
      “嗯。”鹤瑾颌首,半抱着鹤辞离开了这个闹哄哄的地方。

      任明哲烦躁地昂头灌了自己一杯酒,抹了一下嘴角,又跌坐了回去。
      这鹤家老大就是有毛病,明明那么关心自己弟弟,还不愿意让他知道,谁背后骂了鹤辞一句,他能使出霸总的必杀技,虽不至于让人破产,但也会让对方掉一块肉下来,想到之前鹤瑾卷着袖子打了那几个骚扰过鹤辞的混混的样子,任明哲打了一个冷战。
      鹤辞他哥就是个神经病!他愤愤地想。

      夜晚,藏污纳垢的最佳时机,遍地的阴暗角落中,上演一出出的闹剧。
      又是不知因何而起的打架斗殴,张牙舞爪地叫嚣,怒骂,放着狠话,他们吵起来的源头说来都觉得可笑,却频繁的发生在几乎每一个夜晚。

      鹤瑾抱着自家醉了的弟弟,对马路边上推搡的两人视若无睹,耳边充斥着恼人的喧嚣,眉头不自觉地皱紧,脚步却又快了几分,忽地一人不经意间撞上了鹤瑾的侧肩,熏人的酒臭味扑鼻而来,鹤瑾眉头蹙得更紧,黑眸中渐渐升腾起浓郁的戾气,片刻间,染满了他的双眸,偏生鹤辞还在不老实地乱动,鹤瑾一手扣住他的肩膀,一手猛地扭住正转移目标冲自己骂骂咧咧的醉鬼地手腕,狠狠向下一压,转了个手腕,错位的骨擦音在嘈杂的街道上弱不可闻,却让那醉鬼整个人顿住一霎那后惨叫出声,巨大的疼痛席卷了他全身,他再也顾不得理睬那个被自己撞到的男人,神智已经全然被自己手腕的疼痛吸引住,同他吵架的人见状慌忙想跑,谁料后退半步,便仓皇倒地,他双手撑住地,不住地发抖,身体后仰,生怕自己离这个面不改色就扭断别人手的人太近,自己也会成为下一个遭殃的受害者。

      “哥,给钱。”被惨叫惊地酒醒,鹤辞揉着发胀的太阳穴,含糊地说着。
      鹤瑾抬起的步伐没停,“我会叫林森找他。”
      “林森也来了?”
      “不然我自己开车来找你吗?”鹤瑾反问。
      “不会说话就把嘴捐给需要的人,谢谢。”鹤辞头还疼着,不想和他吵架,也不想闭嘴,“我也没求你来找我,鹤总辛苦,还能在百忙之中抽点时间来讽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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