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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活着也是罪 ...

  •   坐标哥谭,时间是犯案当晚,人物是黑暗骑士蝙蝠侠,以及作为犯罪嫌疑人兼真凶的我。

      而蝙蝠侠正揪着我的领子,让我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他。

      我:“……”

      老爷,难不成你要我跟你自首吗?那我直接给戈登打个电话岂不是更省事。

      入睡前我也是准备了一套说辞,用来应付蝙蝠系义警的盘问的。但很可惜现在派不上用场。倒不是因为蝙蝠侠在百忙之中亲自前来,让我原本的托词说不出口了,而是对方发现的根本不是可怜小偷的尸体,是一具跟我没关系的尸体。

      哦,可能有那么一点关系,对方是我打工的那家快餐店的员工,也就是我的同事。而且我中午确实邀请了他,他也有些意动,这么看来真是百口莫辩。

      我迅速梳理了我跟塑料同事的对话,顺便回忆一下店内监控的方向。

      然后我摆出努力回想的表情:“我确实邀请他了,但我只是为了给莉娜解围,那混蛋骚扰莉娜很久了。”

      虽然莉娜其实不在意这回事。因为那玩意跟老板是亲戚,老油条莉娜不介意从他手上讨点好处,当然,前提是他做的不是特别过分。

      “我也确实告诉了他我家的方位,不过肯定没告诉他确切地址……反正在换班后,我告诉他我住在东区,但是在黑面具的地盘,还暗示他我跟□□有联系。”

      我示意蝙蝠侠松开我的领子,从枕头底下掏出手机,给他看通讯记录。

      “然后他发了些难听的骂人话,就再也没搭理我。”我耸耸肩:“虽然被我骗了,但他都找人换好班了,没回去肯定是又找乐子去了。我也没当回事。”

      蝙蝠侠给了我一个极其不赞成的眼神。

      我赶紧摆手:“但是你说他死了,尸体还在楼下……这我真的不知情!他中午换班之后我就没再见到他了,而且他往东区来,我是往钻石区走的呀!”

      蝙蝠侠:“你和温妮·金还有联系。”

      温妮·金勉强算是原主的朋友,我只知道她是某人的情妇。显然她的金主比原主的炮灰男朋友更具重量级,尽管后来也没了……但总的来说,过的比我好上很多。可能跟原主属于同病相怜,她对我还是有几分同情在的吧。

      我就说:“是的,但是这些跟她没关系,你不能去找她。你知道,万一消息传出去了,她的下场不会比我更好。”

      “我真的只知道这么多了。”我撇撇嘴:“要不是巧合的话……我都不知道我的位置是怎么泄露出去的。我恐怕要尽快搬家了!”

      蝙蝠侠对此没有做出任何评价,但我猜芭芭拉已经在他们的内部通讯里,把我预备的地址全部贴出来了……

      “你的房间被翻动过了。”他突然杀了个回马枪:“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我:“呃,你怎么知道——好吧,是今天下午,大概四五点,我回家的时候发现卧室被翻得一团乱。肯定是进小偷了,但还好没丢什么值钱玩意,而且我也没有钱。哈哈。哈……”

      蝙蝠侠的表情——我是说他的下半脸——完全没有变化。

      我尴尬到恼羞成怒,叫嚷起来:“小偷偷进我家难道不好笑吗?他忙活一趟顶多能拿走一个破闹钟,我都开始同情他了!”

      说真的,偷到我家还撞上发疯的我,啥也没捞着还留下一条命,这是多么的值得同情。我善后的时候还流了几滴鳄鱼眼泪呢。

      大蝙蝠不吃我这套,依旧没接茬。等我看起来听得进去话了,给我撂下一句“感到不安全就去找戈登”,然后传统艺能转头就没。

      黑暗骑士的披风拂过手臂的触感还残留在那里。

      我对着破损严重的窗户干瞪眼,片刻后才卸下脸上的表情,捞起落地的抱枕滚回床上。

      直到这时,我的心脏才陡然爆发出剧烈的声响,简直要跳出胸膛一般,后背也被冷汗浸湿。同时,我忽然产生了某个人还在这儿的错觉,不由得接连翻身,以减轻那种毛骨悚然的恐惧感。

      和随之而来的快感。

      保持平常心。我对自己说,我的能力还停留在一般人的范畴,我不能公然和义警作对,我不能让他们知道我做了什么。哥谭本地人才进阿卡姆就跟回家一样,我进了阿卡姆就真的是蹲监狱,只能等着人来探望,这会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

      嗯……等等。

      其实阿卡姆的环境,刨除不友善的狱友之外,是不是比我现在住的这个垃圾堆要好啊?

      啧,我好酸。

      不行,不想了,卑微打工人的我明天还要早起上班呢,咱跟熬大夜的资本家义警没法比。

      睡觉。

      ……?

      ???

      我在做梦。

      我也知道我在做梦。

      我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她美丽而瘦弱,无力又惹人怜爱。按照以往的经验,她应该是原主,那个真正的“爱泊丽”的残留。

      我和她身处一个废弃工厂,周围燃起熊熊大火。一些持枪□□成员在旁边跑来跑去,他们喊叫着,又怒又怕。他们中的大多数正冲着阴影处胡乱射击。

      蝙蝠影子一晃而过,他所到之处,倒下一片幸运儿——众所周知蝙蝠不杀人,他们和另一批比起来属实幸运。

      “爱泊丽”在角落里小心的挪移,她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过了一会儿,她找到了,然后伏在男友的尸体旁边,先是做了一会儿徒劳无用的抢救,然后呆坐在原地,发出细微的抽泣声。

      我沉默的注视着“爱泊丽”。

      实际上,一开始穿越而来,我根本没有原主的记忆,并且直面了她留下的烂摊子。后来渐渐地从梦境里获得原主残留的记忆碎片,才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怎样的“地狱开局”。

      原主虽然是个微不足道的路人背景板,但她牵扯到的东西却相当的复杂。微妙的是,她只是被波及的最外层,莫名其妙的陷入其中,自己是零星边角又不知具体缘由,更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

      而我自打进了这个壳子,就时刻被危险追撵,被看不清的迷雾笼罩。如果不是被命运眷顾,我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回,烂在哪块地方了。

      最开始我还希望自己睡一觉就能回家。希望破灭后,就想要自己能离开哥谭好好生活。因为所知不详,脱战失败被频繁追杀的时候,向所有能想到的神佛祈祷,从此心里就只有生命最基本的渴望——活着。

      我就想活着我有错吗?

      梦境中的枪声止息,小声啜泣的“爱泊丽”意识到什么,猛然回头。我在她的身侧,另一边是蝙蝠侠。梦境中的,“爱泊丽”记忆里的蝙蝠侠。

      他问:“凯文负责的货物,在哪儿。”

      “爱泊丽”呜咽着:“我不知道呀!他工作上的事情,我什么都不知道……”

      蝙蝠侠没有为难她,大概也没指望过她知道多少信息。

      他的身影消失后,“爱泊丽”跌跌撞撞的离开工厂,她在我的注视下,在火光中轰然破碎。

      我冷淡的等待着梦境归于黑暗。至此,“爱泊丽”的记忆已经全部补全,我知道这就是我最后一次看见原主。?

      ……

      ??

      闹钟响了。

      我艰难的把自己从被子卷里挖出来,给它一爪子拍倒,关掉铃声开关后,在耳边轻轻晃了晃。

      哒哒、哒哒。

      ??

      令人安心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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