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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小晴和王冰 ...

  •   1995年3月22日 星期三 晴天
      在这样的机缘巧合下,一年级下学期,我就转学到了我们县城最好的小学:市中心,繁华与年代并存。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桃花源》一样的存在。
      新的地方,新的学校,所有的一切都很新鲜,让我目不暇接。这就像我心中的桃花源,对我有着梦寐以求的吸引。
      我的相貌也终于在我发育之后,实现了姥姥嘴里的女大十八变。也许是三四岁开始,也许是早一些或者晚一点儿,总之,我还没到喜欢打扮的漂亮年纪,身体就发生了质的变化。
      对,确切的说,我终于从猴子变成了人。
      现在,虽然依旧有略深的棕色汗毛,胳膊在夏天也不敢裸露太多。但至少,我的头发很茂盛,展现出黝黑黝黑的浓密。
      我的皮肤越来越白,还白里透红,从上到下,像被牛奶刷过一样。
      我的眼睛冒出大大的双眼皮时,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我一直以为,我这辈子会紧跟我妈的单眼皮和耷拉眼角而活。原来隐性基因排序下,我真真的随了我爸的浓眉大眼,长长的黑色睫毛扑闪扑闪的盖住眼眶。
      脸颊慢慢出现轮廓时,胎里的厚重眼袋慢慢消下去,眼眶深凹,门头突起,出落成一个大姑娘的样子。
      后来的某一天,姥姥村的那个亲戚第二次看到我,她回去时便又讲:秀芬家那个小的,哎呦喂,几年不见长得漂亮,像老天爷给换了一个闺女。
      只是有一点,我的鼻子没能在脱胎换骨之年挺拔俊俏成高鼻梁,它给我的颜值拉下去了好几十分。
      我城市的新家还紧锣密鼓的粉刷,我爸怕错过上学的时期,早早的就让我们住进了还未装修好的房子。
      但我一个农村娃刚刚进到城市,就算穿着很贵的衣服,但感觉是那种灰头土脸,依然两抹高原红的土气。
      也是那时,我知道了城里的小孩子是没有“麦假”这个假期的,他们只有暑假,不用帮父母去收割麦子。
      他们也不用往学校交公粮,也不用去捡麦穗。更不用每个学生带一麻袋的“棒子芯”填到班级烧火的灶坑里,他们有叫暖气片的东西比蜂窝煤更暖和、更安全。
      我也第一次知道了有那种尖尖的筒,还能吃掉的冰棍,它叫冰激凌。
      那是第一次见安小晴,她头发上扎着两条漂亮的红色绸带,小辫子一翘一翘的,拿舌头转着圈正在舔冰激凌,奶油色的点点光泽就在安小晴的嗦和舔之间变得光滑异常。我馋的直流口水,嘴唇上下不断用唾沫滋润。
      安小晴停下嘴的动作,用充满好奇的眼睛上下打量我很久后,拉着我去校门的小摊前,大气的掏出五毛钱递给摊主:“再来一个冰激凌。”
      那次,我吃到了人生中最好吃的冰棍,不是一毛钱用水做的,也不是两毛钱加了些许奶粉调和的。
      我开心的学着安小晴的样子,她仔细的教我怎么沿着圈去舔奶油。我冲安小晴笑,她也冲我笑。她给我解释这个是什么,那个是什么?最后指着冰柜给我介绍这个玩意儿是从图画册上的北极运过来的冰块贴上纸变成的。我很认真的疯狂点头,觉得安小晴知识真丰富。
      我也知道了冰柜这个物件很神奇,它能把任何东西变成凉凉的。冰棍再也不是用自行车驮了泡沫箱子,盖了厚重的大被子去售卖。
      我也是那时候开始有了第一个很好很好的好朋友:安小晴。
      这个小女孩第一印象会让人觉得是个有骨气的丫头片子,因为她长的略黑,内双的眼睛有些向上挑,似有丹凤眼的那种盛气凌人,但却不及。她甚少大笑,因为会暴漏她豪放的牙龈。但若是不得不假笑去迎合市场需求的时候,她会把嘴角撇向一方,眼睛不自然的眨一下。我开玩笑说你别这样笑,会让人误会你看不起对面的人。她呲开嘴巴演示说:“笑话,我驰骋沙场多年,怕过谁,为什么要假笑。”我说:“好好好,你征战沙子领地多年,骄纵跋扈打走多少穿开裆裤带屁帘的小男孩我不说。”
      她是这种“表里不一”的女孩儿。可能跟她父母有关。她有一个姐姐,还有一个弟弟,那个年代属于超生。要不是经历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她还要被安排去山上的少林寺受教来强化体格。
      我周六日休息基本上都和安小晴在一起做些无聊透顶的事,不是帮她藏一沓一沓的贴画,就是帮她把小人书塞进我的书包应付他爸妈的检查。
      安小晴父母是很普通的工人,从小她父母就对她们姐妹俩严加管教,比如吃饭不能吧嗒嘴,父母先动筷子她们才能动。餐桌上的礼仪头头是道的教给两个女儿,上学书包要整整齐齐,鞋袜自己洗自己刷,家里但凡有任何小女孩喜欢的花样发夹,明星海报,卡通贴画的,安小晴的父母都要当着她的面烧掉以示警戒,不允许以后再买。
      她家住在纺织厂大院的一楼,所以一般,我骑上我的小自行车到她家,从来不去敲门,而是要躲在安小晴卧室的窗户下,看着她贼眉鼠眼的东张西望两下,啪叽把一堆《美少女战士》,《还珠格格》贴画海报等一堆东西从窗户塞进我的车筐,小手一挥便让我搬回我家先藏起来。
      有那么一次,我看着她站在客厅里,她爸拿着小木棍走来走去的逼问她零花钱的去向。我恨不得逞英雄是的踹门进去把她拖走。
      但我想了半天,还是没敢,他爸的脸可比我爸生气时候的脸要扭曲的多,活像张飞挥舞大刀叫喳喳。
      二年级的时候,为了一本借来的闲书,他爸愣是让其闭门思过的站在院子里喂了一晚上的蚊子。
      他父母之严格,我少时看来,简直惨无人道,她父母行为简直令人发指。所以安小晴从小在家里,父母面前,乖的像个淑女,但是在学校,在我们面前的时候,就像换了一个人。所以,我说她有双重性格,她说她是双子座理应这样。
      相对于安小晴的这种家庭背景,我也曾经以为她会心生恶念,但没有,她是一个坚强,拿得起放的下,正义的这样一个人物。而我,从小一直认为,我成长的环境是优于安小晴的,我妈虽有些不太正常,但跟安小晴相比,我要什么给买什么,没大没小,目无尊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丝毫不顾及其它人的感受。
      渐渐长大的我有时候会想,环境从坏变好更让人接受,还是从好变坏更让人坦然呢?
      慢慢的,我也了解了很多东西:关于方言,我学会了鼻涕,不叫“能怠”,学会了膝盖,不叫“也老盖儿”。学会了早上,不叫“早清”,中午不叫“尚活”。傍晚,也不叫“棒黑子”。
      更学会了不待见一个人、一件事,就要说讨厌。讨厌的名词是跟我们语文老师学明白的。
      有一天我们班一个同学肚子不舒服,哇一声就把胃里的东西吐在了水泥地上,在语文老师正潸然泪下讲老师关心我们,我们爱老师的课文时,她用极厌恶的口气喊:“真讨厌,这味大的怎么上课,出去吐去。”
      这颠覆了我的认知。我睁着疑问的眼睛想,究竟哪种对人的态度是正确的,明明在老家时,发生同样的事情,我们村老师是微笑着安抚孩子并送回家的,怎么到了城里就都不一样了呢?
      后来渐渐的我才知道,我们语文姜老师,她不是对所有人都斜眼挑毛病,比如我们班市长家的双胞胎,她就是“另眼相待”,友善的做教书育人好榜样的。
      她一直秉承着一件事情,就是挣钱。所以我们小学一年级起,她上课来时就会背一个装满文具的大包,什么铅笔橡皮,尺子三角板,胶带修正贴的,上课前半节课都在班里卖她的文具用品补贴家用。当时我想,她家一定是开小卖部的。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受了这件事的影响,还是我本身骨子里就霸道,或者有同样和我霸道的安小晴玩伴,我开始欺负我的同桌,一个瘦小瘦小还黑黑的叫田文凯的小男孩。
      我会把中间画上“三八线”,他蹭掉我就假装用铅笔扎他的胳膊。拿他的橡皮用小刀刻成漂亮的小兔子印章。
      安小晴给他起外号叫“木头墩”,我就把他那半边课桌乐此不疲的雕上漂流木的记号。还会以女孩发育早的身高举了笤帚疙瘩让他帮我做值日。
      上了自然课,拿了放大镜学聚光效应,把他胳膊肘的衣服烧出一个小洞,冒着缕缕青烟的那种。
      这种欺人太甚的小动作也只到三年级,我撒丫子疯长的身高跑去了最后两排,和安小晴并肩。田文凯就因为不长个子的问题被调去了前面,每天贴着墙边躲着我走。
      只是如此幼稚的行为竟让我多年以后遇到他时,心生了后悔的意味。
      也没有想到,就是这样一个娇小不值一提的小男孩,竟与我有很多年的纠葛......
      三年级,在我慢慢的适应城市生活,一点点脱掉自卑本性的时候,我想好好学习了,也开始接触更多的书,开始学写日记。
      我喜欢写日记,它像记录我成长的过程一样,让我有时间回头去看看。
      所以有一次,我鼓起勇气拿了自我感觉特别良好的一篇去找老姜批改时,她那将近五十岁的脸阴沉着,把我揪到班里,当着全班人的面把我的日记本撕的粉碎:“写的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敢这样对待你哥的人长大了也是罪犯,变成渣滓的人给我滚回家去,今天别上学了。”
      我战战兢兢,哆哆嗦嗦的低着脑袋吧嗒吧嗒掉眼泪,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我就写了一篇和我哥过家家的游戏,怎么就招来姜老师这一顿好骂,还成了罪犯。我还想过,她这个老刁奴,会不会打110让警察把我抓走?
      也是那时候,王冰,被我们数学老师带着走进了班级,她是转学到我们班的,她看我低着脑袋,她也把脑袋低的比我还要低的不吭声,数学老师看到眼前这场景,只温柔的笑笑,让我带王冰去我前桌坐,这件事才不了了之。
      可能跟我自尊又一次受到伤害有关,我印象很深,王冰,这个丫头进入了我的视野时,瘦的像个小鸡崽,头发一缕还在额头飘散着,看得出是她自己扎起来的。
      她学我胆战心惊的坐在我前面的座位上后,就把脑袋扎到课桌里去了,我当时想着,这么瘦的鸡仔长大了没准是只会遁地的鸵鸟也说不定。
      王冰,是他爸看见了冰锥子在房檐上挂着,而衍生出王冰这个组词一样名字的,而且她的出生,好像和名字一样草率。据说,冰妈刨了半宿的地,因为出岔气把王冰生在红薯地里。
      脐带也是用准备割红薯蔓子的镰刀简单消毒处理的。随随便便的拿外套裹了,带回家去。
      我觉得她能长大都是一种奇迹。也充分的验证着生命力顽强这句话。
      所以从小她就抱着红薯啃,上学的早饭也永远是拿着半截儿带土的红薯。她妈从来不管她,早饭是给了弟弟钱让弟弟出去吃,而她,并没有得到妈妈的一分钱。所以她才啃红薯。
      她爸是典型的重男轻女的旧社会思想。和她妈一样,从小就没正眼瞧过她一下,就算是看到她被妈妈打的跑出家门,也从来不担心,也不会出去找一下。
      王冰没来两天,我们班就有一个厉害的同学欺负王冰,她不敢反抗,可能这让我想起了一年级时的自己吧,那种唯唯诺诺,害怕的样子。想起一年级时我也被这个同学欺负过,只不过有安小晴罩着。说也奇怪,安小晴从小谁也欺负,唯独不欺负我,还像大姐大一样保护我。
      我自然不敢明目张胆的帮王冰,但又气不过,悄悄的写小纸条帮王冰出主意,安小晴截获纸条以后大发雷霆,二话不说,下课后一手拽上王冰,一手拽上我,照着讲台上擦黑板的那个欺负人的同学就是一巴掌。
      于是我和安小晴,王冰,开心的站在教室外面被罚站,还傻笑傻笑的。
      我有了第二个很好很好的朋友,王冰,一个大气都不敢出,整天低着脑袋走路的女孩。但她长的很清秀,是我想长成的那种,小尖鼻头,薄薄的嘴唇,瘦瘦的瓜子脸,然后留一头绒毛一样细软的头发,笑起来还有浅浅的小梨涡,仔细去看,她其实是个真正的美人胚子。
      她的父母跟安小晴的完全相反,管教更谈不上,因为他父母从来不在乎她回没回家,上没上学,只在乎一个只比她小一岁不到的弟弟衣食住行。
      所以基本上从认识王冰起,她不是在安小晴家混口饭吃,就是在我这儿蹭件衣服穿,要不然就是去乡下奶奶家浑浑噩噩的逃课十天半个月,也所以,她向来成绩不好,老师也不管,因为知道叫家长,他父母也不会去,基本上,王冰成了连老师都不想管的问题孩子。
      但是她没有问题,她只是不想在家里待着,并不出去打架生事,也不偷鸡摸狗。
      慢慢长大的王冰,似乎卯着劲儿的要和我一决高下,在我的耳濡目染下,学习一山望着一山高的超过安小晴,又超过我。连个头也在一点点的长。我感觉将来她会是我们三个里面最有出息的。
      我后来想了想,可能孩子的天性善良,我和安小晴是同情王冰的,所以才会愿意在没有人接纳她的时候同情心泛滥,给她几支笔,几个本子,把橡皮掰掉一块儿送给她,时间长了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朋友吧。
      我的这两个发小王冰和安小晴,我真的想找很多美妙的词,很多善美的句子来形容下我们的关系,但是思来想去,还是能想到最通俗易懂的那种,是的,我们是那种一起去过大众澡堂,□□着坦诚相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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