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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子规映山 “嗨。”一 ...

  •   “嗨。”一头金发的潮流浪子对她笑了笑。

      “……”

      时间退回几个小时之前。

      赵晴之在讨要到了一个拥抱之后,和高中好友杜真臻等来了梁朝飞的车。

      那是一辆绿色的敞篷跑车,流线型的优美身姿,青蛙般的大眼灯,那辆倒映着灯红酒绿,繁华如金京城的敞篷跑车,叫嚣着青春与不羁。

      而后,她和杜真臻嘲弄了一翻梁朝飞高调的爱车,一路飞驰奔向了市中心。

      坐在京城经贸大厦顶层的巴菲盛宴,赵晴之和她的贵族中学的高中同学,约莫七八个人,吃了一顿价值不菲的自助餐。

      不菲到什么程度呢,大概是赵晴之后一个月开销的总和。

      这顿昂贵的晚餐发挥了两个作用,一是庆祝赵大小姐从巴黎大学留学归来,二是庆祝晴晴公主真正拨开父母的羽翼,走入社会。

      价值八十万的水晶吊灯之下,一个圆桌中间有一个白玉花瓶,其中插着新鲜的梅子色红玫瑰。他们的包间在四方大楼的一个拐角,两面的落地窗,几近三楼的单层楼高,彰显着资本家的一掷千金。

      “晴之,你之后干什么啊?总得找点事做吧。”梁朝飞和赵晴之中间隔了一个杜真臻,梁朝飞一边切着一小块牛排,一边问。

      “是啊,你来找我的时候看你兴致正好,当时还不好打断你。”杜真臻看着梁朝飞给她切了一块牛排,用手掌推开了梁朝飞拿着叉子,想要献殷勤的手,又看向赵晴之,“你在哪里都不可能混的比在你爸妈公司那好。”

      “我知道,我想……我还这么年轻是吧,总得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赵晴之很坚定自己的想法,只是说出来不知道是否会被认同,特别是关系亲密的人,于是讪讪地笑着说,“我想去……玩音乐。”

      短暂的一秒沉寂。

      杜真臻却单挑一只眉,有些出乎意料,“哇哦。”

      赵晴之从她的面容中琢磨不出这到底是怎么个意思,有些摆烂地向后一躺,倚靠在椅子的后背上,挠了挠头,自嘲道:

      “就是喜欢。”

      却不知道该怎么接着说下去。

      要是这群富二代公子都觉得不靠谱……

      “这么酷啊,赵晴之。”梁朝飞反应过来,满面惊讶,露出笑容。

      不过一桌七八个人也没有分组聊天,四周惊喜,鼓励的声音在赵晴之的身边萦绕,其中不乏一些“牛逼”类似的语言跟着起哄。

      “我觉得挺好的啊,你是想走哪方面呢?乐队?流行歌手?歌剧?还是想做idol啊?”梁朝飞眼里有光。

      得到了积极的回应,赵晴之又像是打了鸡血一般,兴致冲冲却又腼腆道。

      “其实我还蛮想找个乐队的。”

      “嗯?怎么对乐队情有独钟。”

      赵晴之听到这个问题苦涩的笑了笑,抬头望天。

      “因为啊,我觉得乐队很自由。”

      没有人插嘴,静静地倾听着赵晴之的情感流露。

      “尤其是我这种被束缚久了的人,就很向往那种……怎么说,在想飞的时候可以一跃而下,情绪激昂时抱着个吉他就能掀翻整个世界的感觉。那种……一切世界都只有耳边的音乐和欢呼,全部的光阴离合在脑后,所有苦大仇深都一瞬消弭的享受。”

      赵晴之盯着水晶吊顶,惶惶的走神。

      四周一片安静。

      富二代们性格各异,不过在这之前,赵晴之绝对是最乖的,不是性格上内敛温润,而是对父母的话言听计从,像没有自己思想的木偶人,父母往东,她绝不往西。父母的决定就是她的决定,从出生以来,几乎所有的大事都有父母操办,她的父母对她很好,只不过她现在不想要了。

      她不是没有思想,只是都被驳回了。

      其他的富二代们却没有这种想法,反倒是天天上演鸡毛满天飞,倒还对久在樊笼里滋生出那么一丁点的向往。

      房间隔音,周围细小的喧闹漫入隔间,静得吓人。

      “那就去呗,我支持你,真臻也支持你。”梁朝飞打破了沉静。

      “都支持你。晴姐。”一周的人反应过来,接踵而至的鼓励在耳边徐徐回响,然后其中一个站起身说,“来来来,碰一个。”

      赵晴之,站了起来,一群人也都离开了座椅,举着高脚玻璃杯。

      “祝晴之的音乐梦,势壮山河,未来可期。”梁朝飞道。

      所有人的杯子碰到一起。祝贺声连绵不绝,一些高雅大多通俗,所有出自真心。

      赵晴之转头看向杜真臻眨巴眼睛。

      “崇大第一才女?”

      “哼,这时候想起我啦?”杜真臻狡黠的笑了笑,故作矫揉造作,语气却真诚平和“那便愿君梦隙有花开,映山红,子归来。”

      “……”赵晴之小安静了一会儿,看到杜真臻对她挑眉,才道,“听不懂。”

      杜真臻早有预料似的哼笑一声,说:

      “祝你像杜鹃一样,大红大紫,唱歌好听。成?”

      “成。”

      ……

      经贸大厦处在崇西广场,而此时他们正在崇西广场据经贸大厦一百米左右的夜里酒吧。

      富二代梁朝飞说他曾经一时兴起投资了一个乐队,就在附近的酒吧驻唱。现在带她来走后门。

      起初她是不愿意的,说想靠自己。结果硬是让他们给拖来了。

      二十三年就去过几次酒吧,还是在外国去的,赵晴之在品尝了鸡尾酒以及蹦蹦跳跳两个小时之后,终于想起自己轻微的酒精过敏。

      站在洗手台看着自己绯红的双颊,活像是个唱戏的花旦,配上那金色的头发,还是个洋花旦。

      赵晴之双手撑着洗手台,米黄色的大理石洗手台,明亮无渍的玻璃镜,映照着赵晴之微醺的脸庞。

      多美的一张脸,赵晴之看着镜中的自己。

      那是曾经贵族中学里,塞满别人赠送酸奶面包的桌子的主人。

      她轻轻的盯着自己的一双杏仁眼,里面倒映着纯粹的梦想,清澈的身形。里面盛着森林,流水,黄莺的啼鸣。

      真是干净。

      干净得她难受。

      干净得没人能明白她的真心。

      干净得所有人都只想往上添上两笔,框成想要的摸样。

      ……

      她闭了闭眼,吐了一口气。

      甩了甩挂着水珠的手,抽了几张纸。

      却不打算回去。

      她轻轻的依靠着卫生间镜子前光滑的磁砖墙,用头轻轻敲了敲背后的的墙。昂着下巴地打量着自己。

      她穿着黑色的卫衣,黑色的长裤,全身遮得严严实实,饶是再好看也没人上前搭话。在一堆露肩露腿的五光十色妖精中,显得格格不入。

      这时一个留着金色头发的人从男卫生间出来。

      他看到赵晴之后,以不被察觉之时皱了皱眉,仿佛不曾有过。那金色头发的人穿的很简单,T恤,黑色牛仔外套,灰色的一条运动裤。

      那人没化妆,走出卫生间,弯腰打开水龙头,直接捧着水往脸上浇,粗鲁的用手擦了一把脸。

      盯着自己走神赵晴之被这洪水猛兽的气势给吓了一跳。

      皱着眉头不明所以地看向眼前这个大动作生物。

      高洁的灯光之下,大动作生物的金发和洋花旦女孩有细微的差别,赵晴之的发色泛白,也许是与生俱来的身份影响,倒显得贵气。

      也许是那灯光过于明亮,金发男子勾着背,抬着头,仿佛有着生物书上常见的常隐白化的病态之美。

      两人的眼神穿越弥漫着劣质香薰的空气,在镀银镜前相撞。

      耳边依旧有轰隆隆的蹦迪音乐作为背景音,凌晨一点的京城散发着纸醉金迷。

      那金头发的男子面对镜子笑了笑,狭长的桃花眼中仿佛是千年蜜酿,溢满的一酌烈得身心俱焚。

      赵晴之心一紧,不过背倚墙壁,抬下巴的姿势显得她至高无上,她面无表情,只是浅浅地眨了一下眼。她并不是很想和什么风流浪子有交集。

      那金发男子看她冷漠,眼神中闪过一丝嘲弄,转瞬即逝,又挂上一张笑面。

      那金发男子应是久经情场的老手,勾了勾唇,直起身板,转过身来,从赵晴之身旁走过,轻轻的打了一声招呼:“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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