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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穿得都很艺术 ...

  •   乔鲁诺给你介绍了一群人,为首的人叫做布加拉提。
      听到你的梦想是玩乐队的时候,不知为什么,这个黑发妹妹头帅哥显然松了口气。

      “乔鲁诺,你的朋友们穿着都很艺术啊。”
      突然看到一群穿着打扮都很个性的人,你忍不住夸赞道。

      这里每个人显然都深谙时尚,穿衣风格介于欲遮欲掩和坦坦荡荡之间。

      看看布加拉提和乔鲁诺,明明穿着西装可胸口却是完全开胸的设计,但领口处却紧紧扣起。这就是穿衣艺术,该露的完全露了出来,不该露的地方遮得严严实实。
      看看旁边那个白发帅哥,虽然冷着一张脸,可是大衣是交叉绑带设计,完全把身材最好的地方露出来形成一个倒V型开口,连裤子都是微喇叭形状设计。
      看看那个看起来有点轻浮的帽子男。他可是穿得短上衣诶,腰大大方方地露了出来。帽子和上衣沿用网格设计,虽然只用了红蓝两种颜色,可是却让个人风格极为明显。身下的红色豹纹裤显得人非常时尚。
      旁边那两个对着书本皱眉的人一定是知识分子。绿衣金发帅哥的衣服都是破洞款,虽然乍看好像是被烟头什么溶解过一遍的衣服,但肯定是精心设计过的造型。毕竟他可是在没有立领的情况下空着脖子直接戴了一条紫色领带,裤子还是低腰的,刚好卡在骨盆间。
      而被他辱骂还一脸理直气壮的人穿了一身紧身衣,脖子处也非常有设计感,紧身衣外围了一层橘色的布料,相当于在紫色的衣服外加了颜色的层次作为点缀。
      这群人是真正懂时尚的!

      头上戴着发带的男孩听到你刚才的话后马上转头看向绿衣帅哥。
      “福葛,她是在夸我们对吧?”

      “你自己不会看吗?”
      旁边的低腰裤帅哥很不耐烦地说道。
      “再这样下去一辈子小学都毕不了业吧。”

      “别小看我啊混蛋!”
      被挑衅的纳兰迦一拍桌子。

      “……momo想不到那里的。”
      本着同学情,乔鲁诺好心帮你解释道。
      ……你其实是想说智商不高对吧!你听得到!

      “啊你是那个……”
      纳兰迦突然指着你支吾了半天。然后他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一锤掌心,语气突然变得沉重起来。

      “[就算只是被月利用,我也不在乎]那个吧!”

      喂……一个小学数学都学不好的人居然看过《死亡笔记》,还能背下弥海砂的台词是不是太离谱了!刚才对他产生的爱好学习的好印象完全破灭了,走进一听根本就是小学数学啊!
      加法都会算错的人是笨蛋吧,果然是笨蛋吧!

      还有……好失礼!

      ……

      好消息是,这周你们乐队训练的时候,乔鲁诺给你介绍了上次那个低腰裤替身使者作为乐队的新吉他手,他的名字叫福葛。

      见到你的时候,这个穿着绿色低腰破洞裤的金发少年便露出一种恍然大悟和怜悯交织的复杂表情。
      奇怪,他在哪里听乔鲁诺说过你吗?

      福葛是个非常聪明的人。
      从他摸到吉他开始,不到一个小时就能照着谱子弹完整首曲子就可以看出来。这正是你们乐队迫切需要的技术性人才。

      “福葛,请务必留在我们乐队。”
      你诚恳地提问道。

      “你们乐队连主唱都没有吧?”
      福葛好像对乐队没什么兴趣,他挑着眉略有些不耐烦的挑着刺。
      “和同行比有什么优势吗?”

      你和鼓手瞬间跪下抱住了他的大腿。

      优势就是你和鼓手心意相通。
      现在已经不是鼓手贝斯手能够互相推锅的时候了,乐队根本就没有人啊!

      ……

      说起来,为什么要让乔鲁诺给你介绍吉他手呢?
      其实还是因为在学校的时候也有其他同学听说了你玩贝斯的事。

      “贝斯?我也会玩啊。”
      卷发雀斑同学满不在乎的从包里拿出自己的乐器。

      什、什么?学校里竟然还有其他贝斯手吗?
      你满怀希望地看向卷毛同学,连乔鲁诺也饶有兴致地转过头。

      其实双贝斯手配置的乐队也不是没有。比如the omnific乐队就是双贝斯手。一人负责旋律的时候另一个人就弹根音。就像是两人合唱时总有人负责和声一样。

      他从包里拿出了——
      一把尤克里里。

      ……

      在你大费口舌解释完贝斯和尤克里里的区别之后,你递出自己的贝斯示意卷毛试试。

      “好痛……你平时都在弹钢筋吗?”
      卷毛用不可置信的眼神看向了你。

      “喂。”
      ……给你向贝斯道歉啊!

      ……

      结束完回忆,你的注意力重新回到乐队排练上。

      “啊对了,福葛。”
      “有件事忘记跟你说了。”
      你满脸严肃地看向这个脾气似乎很不好的金发帅哥。

      “又怎么了?”
      福葛举起了手上的乐谱,这首练习曲已经被他背下来了。
      虽然嘴上说着不想学习吉他,早晚要把你和鼓手揍一顿。但是他却规规矩矩地在琴房待了一上午。
      啊,绝对是那个吧。
      傲娇。

      “奇怪,怎么不一样呢?”
      福葛翻看着手机上的电吉他教学视频,音色显然跟他弹出来的不一样。
      问题就是,他很确信自己是完全照着谱子弹的,记忆也绝对没有出问题。

      “难道是吉他品质的区别?”
      不知不觉,福葛将自己的困惑说出了声。

      “……忘插电了。”
      你指了指练习了一上午却只发出木吉他声音的电吉他。而鼓手已经见机行事一瘸一拐地逃到了门边。

      福葛把乐谱捏成了一团。

      ……

      话说回来,你为什么会对组建乐队这么执着呢?
      大概是因为小时候你还在日本的时候,你第一次从听到了Serpent乐队的《sucide diary》。

      前奏是快节奏的吉他声,然而在喧闹的吉他声后是一个人低落地唱着那时候你还听不懂的内容。极度热闹欢快的背景音下,从颇为低声无力的诵唱到开始嘶吼,你明明听不懂在说什么,却觉得这个人好像在哭泣。
      在那种仿佛在撕裂灵魂的吼叫和欢快的仿佛有故事的电吉他声中,你第一次听见了灵魂的呐喊。

      然而吉他为主的旋律渐渐退居幕后,安静的钢琴声响起,其他的乐器都开始为钢琴伴奏。就像是辉煌之后的寂静。
      如果说有一种语言是全世界共通,那就是音乐。
      好的作品是能够让人产生共鸣的。为什么有人听音乐时会感动落泪,那是因为音乐中的情绪和故事通过旋律传递到了人心。
      这是除去乐理知识的门槛,能让任何人都感受到的语言。

      从吉他手转行贝斯手,也是因为你对音乐的热爱。
      吉他虽然在乐队中占据极大的分量,但贝斯是联系其他乐器的桥梁。大家虽然经常拿贝斯手开玩笑,但贝斯至今还没有从乐队需求中落伍也证明了贝斯的地位。

      贝斯的琴弦比吉他粗,虽然比吉他少几根弦,但要让这个低音乐器弹出声音其实坡有难度。
      极硬极粗的琴弦,和比吉他更长的品宽导致贝斯的上手更花力气和体力,同时对指腹的伤害也大。

      其实不管吉他和贝斯,这种需要使用手指的乐器导致的结果都是相同的。
      每天至少四小时的练习,手指不断起泡、脱皮、换皮。频繁运用手腕关节还会导致腱鞘炎。
      伴随实力增长的必然先是疼痛,因为人类是在用血肉和琴弦抗争。

      手套和纱布容易影响拨弦的手感,避免疼痛唯一一个办法就是抢先在手上磨出厚茧。耐得住这样艰苦练习的人,才有可能熟练掌握这门乐器,也只是可能。
      音乐就像体育竞技,除了努力之外还要求天赋。没有天赋的人再怎么努力也到达不了顶点。

      音乐就是这样的东西。
      欣赏无门槛,但演奏有门槛。
      残酷又美丽。

      ……

      福葛排练回去的时候,你看见布加拉提带着其他人在街对面冲着他招手。你向鼓手介绍了布加拉提,重点指出他似乎是福葛的老板这个身份。

      只是看到黑色妹妹头男人的时候,鼓手在你耳边窃窃私语,“那是蕾丝胸衣吧。”

      “笨,那明明是纹身啊。”你偷偷跟鼓手咬耳朵道。“搞艺术的人都有自己的审美。你懂什么艺术?”
      鼓手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旁听了一切的乔鲁诺:
      ……不合适的误解显然增加了!

      第一次见到阿帕基的时候,鼓手差点没被紫唇长发帅哥当场揍死。主要是看见他的时候,鼓手脸盲症犯了,主动冲上前跟他握手。

      “阿帕基,你跟他认识吗?”
      布加拉提回过头来看向一脸冷酷的银发男人。在其他人戏谑或是看好戏的眼神中,这个不管在哪总是一脸严肃的男人表情微微波动,露出了困惑的神色。

      阿帕基开始思索这人是不是自己从前警察期间认识的故人时,鼓手满脸真诚的说道,
      “见到你真好,泰勒摩森。”
      (注:The Pretty Reckless乐队主唱,性别女)

      ……福葛上次果然揍他还是揍轻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穿得都很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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