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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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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的风吹散了忽明忽暗的河,缓缓前走,居诸不息。
明艳的夕阳不经意地点燃田野的信仰,如烈焰一般,如此火烧出一个红色的天地。
似乎这样就可以发泄内心最猖狂的愤怒,打破世界粉饰黑暗的伪装,顺带烧毁周家门前飘着的白条子和纸灯笼。
周老头昨天死了。
他走的那天晚上,一如既往,一个黑色的夜晚。周老头神志不清,一头磕在了屋子里的石头椅子上。老头福大命大,一开始还能不停叫唤,但就算他锣鼓般的嗓子吼醒了半个村子,也没能吼醒仅一墙之隔的大儿子。最后,那没当场死亡的气数终于在断断续续的呻吟中殆尽,不知是因为败光了血,还是活生生被气死了。
但总之就是死了。吊唁的人不多,小儿子闻讯也从隔壁村的小作坊赶回来奔丧。
一个并非一无所有的人,越是富有,死了之后,越不清净。周老头离世后,他两个儿子的战争才伊始拉开帷幕。
周老头有套城里的房,一开始,房子这东西仅仅只是来住人用的,可一旦和那地段里新盖起来的学校联系起来,就成了了不起的学区房,房价便像田野里的麦子一般疯长。大儿子的两个儿子,一个要上初中,一个要上小学,城里的学校,断然不是农村学校可以比拟的。这房子,大儿子没那么容易拱手让人,哪怕对方是自己的亲生兄弟。
而小儿子虽然长得俊秀,但学历低,工作没那么体面,他自己眼光也高,以致于三十好几还没能寻得良配。如果有套城里的房子,他找对象也不至于举步维艰。再加上年岁在增大,再晚一点,等他有自己的房子了,估计都快退休了,又有谁愿意死心塌地地跟着他?
恐怕周老头买房子的时候也没多想,忘记了生了两个孩子,就最好买两套房。如今兄弟反目成仇,可怜周老头死了还要让自己爬上别人的酒桌,成为这一带邻里口中的笑谈,下了黄泉也不能瞑目。
当然这房子最后还是落到了大儿子手里,因为一封从周老头遗物里翻出来的遗嘱。
这封遗嘱有落款有日期,信纸完好,甚至没有什么泛黄陈旧的模样。周家小儿子看了很久,也不知道在研究些什么。就当有人以为他会质疑的时候,小儿子竟然沉默着点了点头。
于是,大儿子便如愿以偿地拿到了那房子。为示公平,大儿子把除了那套房子外所有的遗产都给了小儿子,包括周老头住了一辈子的老房子——但实际上就算全加一起也不值那城里房子的一半。搬走前,大儿子良心发现般,于心不忍了一下:“到时候哥给你介绍对象。”
小儿子什么也没说,只是用意味深长的眼睛看了他一眼。
大儿子被看得心里发毛,讪讪地离开了。
大儿子搬走后,周家老二就成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金贵少爷。工作辞了,地也荒了,整日游手好闲,坐在周老头留下的房子的院子里晒太阳吹吹风,偶尔也看看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的小人书,整一个退休生活。三十几岁的人,胡子拉碴,无欲无求,没有立业,也没有成家。不知道是堕落,还是放纵。
仿佛是要这样活一辈子。
没有人想劝他,也没有人敢劝他。周老太前些年病逝,周老头新丧,周老大带着妻子儿子跑进城里快活去了,可怜周老二孤苦一人,没钱没势,身边也没个人。别人同情他,想给他介绍工作和对象,他也不要。
这样的日子过了两年半,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积蓄抽干了,娇生惯养的少爷才重新拿出许久没有现世的皮鞋,穿得整整齐齐,出门了。
那时赵单明正扛着六岁半哭闹着不上学的小女儿去上小学,看他准备往不是菜市场的方向走,穿得也板板正正,觉得很新奇:“周老二,穿这身行头做什么去?”
周老二答:“讨生活去。”
周老二在车站没多想,直接选择进了城。他想看看众心所向的城里到底是什么样子。
等真的到了城里,他看着窗外这个大哥拼了命也要往里面跑的地方,不由得生出一丝感叹:确实是好地方,到处都是小村旮旯看不见的东西。
进城找工作并非本意,只是这些年他总在想,城里有什么好的,又不是没去过,不就是那样吗。
当年他和大哥抢房子的事情,闹得人尽皆知,他当时想不通,为什么平日里待他极好的大哥,遇到城里的房子,一下子就成了站在他对立面的人。他当时年轻气盛,就为了争这么一口气,和大哥闹掰,一直到现在,他们都没再见过面。
等下了公交车,站在城里的那一刻,他才像是进了一场梦一般:原来当村子里的孩子还在吹着口哨牵着牛、肆意奔跑在杂草丛生的田埂上时,城里已经变化这么大了。
横空出世的沥青马路,宽敞得能并排走十几头牛;一辆辆车子规规矩矩地行驶在马路上,拥挤又有序。
他左看右看这鲜明的天地,想想乡下那瘦弱的铁桥,再抬头看看头顶又高又直、一望无际的高架桥,心里不由得赞叹地想:这才叫桥。
每个人都拿着一部智能手机,每个人都穿着时髦的衣服,女人们顶着精致的妆容,大街小巷人山人海,好多大楼都装着好大的电视,有些整栋楼都是屏幕,神奇地变幻着字和图样。就连街边的小吃店,装潢都明亮简洁,里面的灯光和玻璃橱窗也带着浓浓的、只属于“城里”的仪式感,从里面溢出来的,那些有别于乡村店里呛人的油烟味的,是雨后青草般清甜的奶香味。
每个人,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行色匆匆;不像乡下,到处是闲得发慌的老头老太太。好像这里的一切都很快,很鲜明,很宽阔。
城里真好啊,这些气息足以让周老二浑身上下的细胞都兴奋起来。他突然发现自己就是别人口中的“乡巴佬”,看什么都新鲜,看什么都热乎,就是没见过大世面,窝在一处,难得见天地宽阔。他生出了一种参与其中的心思,这种空气令人心驰神往,犹如当年第一次捉到幼雀,小心翼翼,却也爱不释手。他摸了摸旧外套口袋里一百块钱的盘缠,心里嘀咕着应该够的,抿了抿被冷风吹得有些龟裂的嘴唇,走进了一家看上去规模很小的饭店。
店员对他相当热情,端茶倒水,还和他聊了会儿天,等他有点儿飘飘然了,才把菜单呈上来。周老二恍惚地拿起厚厚的菜单,手指僵直着翻开。他本来还因为第一次见到有这么多漂亮的图的菜谱而感到奇异,直到看见菜名旁边标注的数字时,他才如同被冷水泼了一般惊醒过来。
他红着脸憋了又憋,强装淡定,使自己看上去不那么怯懦。他翻来覆去看了半天,最后点了一碗仅仅只比最便宜的牛肉炒面贵上两块钱的二十五块钱的海鲜面。
等面端上来的时候,他又傻了眼。那价格可以在村子里吃三四碗大碗农家面的海鲜面,装进了一口精致的碗里,显得无比金贵。可海鲜就那么几粒,面就那么几根,汤也就那么些。
他紧紧捏着口袋里那一张皱皱薄薄的一百块钱,甚至不敢多看一眼自己,一种莫名的自卑忽然像爬山虎似的,把他整颗心给缠紧了。
他在心里嘲笑着自己的寒酸,拿着那张他曾引以为傲的一百块,匆匆付了钱。
被现实打醒后,周老二不再敢耽误什么。他要找工作,拿着他仅有的七十五块和一张身份证,从天亮走到晚上。
店里的老板看着他的样子,问了几个问题后,都是委婉地说叫他回去等通知。可是他们连个电话都没留,是要怎么通知他呢。
他很沮丧,也很疲惫。星霜荏苒间,他已经错过了末班车。
城里,很陌生;人,很繁杂。而他好像永远不属于这里,这个城也从未想过为他腾出一席之地。
一整天的碰壁,他最初的热烈与渴望已经所剩无几。
他甚至不敢住宾馆,连走进去的勇气都没有。
但不住宾馆,难不成走回家吗?
最后他在一处昏暗偏僻的巷子里找到了一家小旅馆,他看了很久这家旅馆的样子,脏,乱,偏,应当是便宜的。周老二在离这店几米以外的距离徘徊再三,咬了咬牙走了进去。
“住一晚上多少钱?”周老二走进那家灯光昏暗的旅馆,里面狭窄杂乱,他隐隐有些不安,但还是问出了口。柜台的接待人员本来在打盹,被他突然唤醒,用迷离的眼神打量了他一番,才缓缓开口,声音有些嘶哑:“一晚上吗?七十五。”
七十五?周老二心里一紧。
可能是料到他会嫌贵,店员又补了一句:“已经是全城最便宜的了。”
周老二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走了出去。
七十五,要是全花了,明天怎么坐车回去?
工作也还没找到,要是钱全花了,那就毫无退路可言了。而且既然来了,就要寻得一个出路,两手空空地回到村子里,是嫌这些年还没被笑话够吗?
这七十五,不能随便花。周老头死前,周老二在一个食品小作坊里工作,包吃包住,宿舍环境很差,经常停水停电,一个宿舍三四十个人,有男有女;晚上睡在那还会有不该听的声音传来。
也不是没吃过苦的人,什么样的环境容不下他?就算是睡在桥洞底下,也不是不可以。
他准备原路拐出这个小巷子,但心烦意乱间,不知道拐到了哪个地方。四周有点黑,没有灯,头顶上呼啦啦的风急急地掠过,几只飞虫跌跌撞撞地往他身上乱扑。阴暗潮湿的小巷子难以看清全貌,没有人的声音,也没有人的影子。
周老二知道自己迷路在这儿了。不过他并不慌张,已经落到这个地步,就算他现在席地躺下待一晚上也未尝不可。但当然,最好还是能走出去,这地方太黑,又和村里的黑不一样,这里挺瘆人的。他四周望了望,一个人影从他面前经过。
终于见到人了!他连忙跟着那个人影走,想叫住他问个路,结果那人却越走越快。四周都是民房,周老二并不好意思大声叫住他,四周万籁俱寂,天色已晚,他并不想做扰人清静的家伙,只能跟着他越走越快。
等那人终于停下了脚步,他也松了口气。刚想开口,一抹寒光在他眼前一闪而过,一个冰凉的刀片就抵住了他的脖子,他心里一惊,方要开口,正巧那人也开了口:“你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