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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番外四 喜欢一个人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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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年的时候,电视里周星星在乱掰,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然后我露出刚换的大门牙,哈哈大笑。
我们分手的时候需要理由,需要导火索,那喜欢的时候,怎么就不需要理由了呢,神经病才不需要理由。我们的伟人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那不是乱盖的。
我曾经问过宝扬,你干嘛喜欢易北这种乳臭未干的小孩?她想了良久,给我蹦出两个字,感觉吧。(貌似是三个字?)
我问大公驴,这你这德性,有人肯嫁就不错了,还犹豫个P,他摇摇头,你不懂,感觉不对。
我撇嘴,狗屁吧。感觉这词,还真是谁都敢用。
那天在网上看见一句话说,你最大的情敌不是第三者,而是时间。
罗洁经常跟我抱怨,我老公变了,以前他怎样怎样怎样。时间长了,我终于说,你以前也很像张曼玉来着。
罗洁看看如今自己的身材,然后咬牙切齿地说,难怪你丫到现在还嫁不出去。
她总是这样,辞穷的时候,一定会落到我没嫁出去的结论上。
喜欢一个人,其实还是需要理由的吧。
以前晓松大叔写,用那半块旧橡皮,换了同桌若干年长发的飘起,可见爱情毕竟是爱情,虽然是块破橡皮,可是依旧承载了这么美丽的东西。
工作以后,相亲这个词开始变得寻常,从相片到家庭背景,从哪里人氏到工作哪里,事无巨细,想着即使不喜欢,起码也不至于碰到太差的,可是爱情一事,终究不是条条框框就能框出来的。
宝扬问我,你最早喜欢沈聪什么?
我想了想,冲她摇了摇头,不晓得。
沈聪个子很高,长相也算过得去,我不会没事去喜欢丑八怪,但是若说有多帅,倒也算不上。他成绩不错,人也聪明,但如果单说聪明的话,RDK也不会差于他。如果是现在,我也许可以找到喜欢沈聪的理由,沈聪去了摩根,一个月拿N万的那种,对我这种穷鬼,那倒真的可以成为一种理由。然而在我大三喜欢他的时候,他跟我一样只是潦倒的穷鬼,他把所有挣来的家教钱,外面接活的钱,全部奉献给了单反世界(不懂的可查阅相机常识)和自助旅游。
RDK是个好人,看我面黄肌瘦,经常准许我跑去骗吃骗喝。因为仕途不顺,毕业两年后RDK去了万恶的资本主义美国,那时候我正挣扎在寻找第二份工作的就业大军中,都没能去送他。在我心目中,RDK始终留有一个特殊的位置,在这个大得可以忽略任何一个人的城市,他曾经给过我独一无二的温暖,在那个又破又小的饭馆里,他总是微笑地看着我和沈聪两个无产流氓狼吞虎咽,让我心目中,他是永远的哥哥、长辈,那些细腻而恰到好处的关怀,我永远无法忘记。
RDK经常开玩笑,你直接把沈聪收编了算了。
沈聪说,别放你妈屁了,老子这能叫收编吗,收编的那叫土匪。卓贤就笑,你以为你是什么呢。
RDK知道我所有的心事,我很少去讲,他也很少说,每次见面总是吃几个串,下几块钱的麻辣烫,胡扯一通,然后散场。那时候的友谊就是这样。
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生命中留下涟漪,然后就像交错的火车一样,各自奔向各自的方向。RDK曾经很喜欢一个南方女生,那个女生总是说,今天天气好乐(热)呀,然后我和沈聪就说,乐什么呀,那女生就娇嗔着跟RDK说,是乐,不是乐。沈聪就说,原来是乐不是乐啊。
RDK拿脚踢沈聪,你就贫吧。
卓贤说,上次付款的时候,娇娇(那女生的名字)跟老板说,老板,结账,牛拾牛块牛毛七,没错吧,老板直接就听傻了。
沈聪在旁边肆无忌惮地大笑,你看吧,不是我一个人这么说。
我一直觉得能嫁给RDK的女生,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生,可是后来那女生也跟RDK掰了。RDK为此伤心了很久。我很不解,你喜欢她什么呀?
RDK摇头,你喜欢沈聪会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么。
然后我就傻眼。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略带尖锐的RDK。
RDK后来说,其实你喜欢一个人,不一定是这个人多么多么美好,多么多么适合你,只是恰巧在你寂寞或者有某样心思和准备的时候,遇到了这个人。只能说人与人之间,确实存在一种张力。而在分别的时候,打破了这种张力和习惯,所以才会不适应,才会怀念。可是你怀念的,或许都不是这个人,而是跟她在一起的时候,你自己的那些岁月,还有你爱着别人的自己。
RDK更多的时候,只是像个大叔一样看着我们几个斗嘴,但是这段话,我深深地印在了脑子里。
也许他只是要我,去跟沈聪讲明白,不要错过什么。
然而年纪小的时候,我虽然很有勇气,但是还没有达到现在这么不要脸的程度。
后来看一个电视剧,里面问爱情最重要的是什么,女主角说,timing(时机),而我和沈聪那个时候若有若无的情愫,如今看来也只能归结于timing不对。
不久之后,RDK就去了美国,他走后,我常常想念他,对我来说,我不仅怀念他和煦的眼神,怀念他总是能把我们所有人聚集在一起的魅力,更因为,他的离去,带走了我们这些人,最美好的时代。
喜欢一个人,或许真的可以没有什么说得出来的理由,只是因为在某个瞬间,你突然看到了他的外貌,看到了他的才情,他的温柔,亦或者他的家世,哪怕只看到他的钱,或者,他什么都没有,也许他只是会赶时间,恰恰出现在你需要他的那个时候。于是你动了那一瞬间的心思。
至于我在哪一个时刻对沈聪动了心思,大概只有天知道了。
关于人的长相,从来都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很难有那种全世界的人都觉得好看的,我办公室就有个女孩觉得王力宏很难看,她觉得孙红雷帅到惨绝人寰。所以在我的认知里,如果十个人里八个人觉得你长得还不错,那基本上就可以归到靓女或帅哥堆了。把厚刘海去掉,浓妆洗掉,应该是可以剔掉一大帮子人的。如果万一某人可以剃着劳改头灰头土脸依旧让人觉得很帅的,那基本就是人间极品了。
经常在网上会看到这样的帖子,标题写:客观地评价xx和xxx外貌,这个xx和xxx经常会换成金城武、古天乐、吴尊等等。能发这样的帖子,全是典型的花痴女会干的事。人于外貌优劣的评价,本来就是主观的,就像宝扬跟我说,你不觉得易北很帅吗?我说,不觉得。那些客观评价,本来就是哄鬼的东西。
不过你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女人好色起来,实在是不逊于男人。并且女人的好色,非常地明目张胆。
我最喜欢沈聪的时候,也完全忽略他额头的青春痘,是属于越看越喜欢的那种,这就应了古人的先见之明,情人眼里出西施。
大学毕业那年,沈聪的□□签名上写:当我毕业的时候,我提起裤子,大学跟我说,你走吧。我走了以后,才知道不是我上了大学,是大学上了我。
那时候的沈聪,意气风发,肆无忌惮,对待我始终特别,却从来没有半句越矩之言。沈聪和我,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算很好的朋友。却也仅此而已。
后来跟宝扬聊天,她说,你有没有想过,其实这也许就是不喜欢的意思。
罗洁后来奇怪我找不到男朋友,然后想了很久,把她的研究结论告诉我:你丫就是典型的宅女,不认识男人。交际范围太窄,所以没男人。
我点头,无语。
我跟沈聪,其实有过发展的苗头,但那时候,卓贤的病情爆发,我们中间,从此筑起了一道长长的柏林墙,事过境迁,任谁也回不到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