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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 17 章 敬他爱他 ...

  •   陶远并没有把项博的话放在心上,但项博的话让他莫名的产生了一种恐慌。
      要晚了。
      来不及了。
      他得谢谢项博,不然他不知道要多久才能搞清楚自己现在的状态。
      他想起来了越过横杆时,那一瞬的江文熙;想起来了给流浪猫喂吃食的江文熙。
      也是从这一天开始,他决定敬爱江文熙。
      因为尊敬使爱显得端凝,不同儿戏。
      也更趋于大人的模样。
      他要学着像个大人,开始爱他。
      从少年起,很多很多年,很多很多。
      命运产生动荡之时,我们往往无法得知它的开始是何时,可是风云错遇,万事皆休之时,再回头,就十分清晰。
      是这一天,还很欢快,还很懵懂,还很平常的这一天。
      把我们的一天一旬一月一年十年一辈子都改变。
      就像起飞的飞机,展开凌厉的翅膀,冲上云霄的那一瞬间。
      刨析之时,还能站在时间点上标圈划重点。
      归拢起来,却是人生长河中的劫,触目惊心的墨团。
      因为谁的一辈子,都只有这一次。
      运动会结束后不久,江文熙发现一个秘密。
      陶远这愣头青早恋了。
      准确的说,他暗恋上了一个人。
      因他上课时写了一封情书,那开头十分清晰。
      给我最喜欢的你。

      陶远的情书是这样写的:
      第一次见到你时,是高二刚分班的时候,在牧欢的生日会上。我觉得你长得像个小雪人冰淇淋,眼圆溜溜的,脖子后面有一条直直的沟。我当时没找到什么机会和你搭话,就看了你的沟很久很久,神奇地觉得有点好看。啧,不过你成绩很好,和我不一样。但看在你帮我补习的份上,暂且放过你。后来我和你做了同桌,想看看你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让这么多女生都喜欢你。不过我和你做了这么久的同桌,觉得你这家伙很不错,毕竟不会有谁在400米还陪我跑一段了。
      这段时间,我经常邀请你去我家。你对我想必也多少会有了解,不过幸好,你不嫌弃我的不修边幅。我妈说,假设一个人的一辈子有七十年,而每个人这辈子会遇到六十个陌生人,那么我们每年只是遇到一个,他来了记忆会自动封存到大脑里的图书馆。认识了七十年的是爸爸妈妈,五十年的是发小,四十年的大概是一生挚友,三十余年的是爱人。之后的人庞杂而不可分类,统称为过路人。你过路时他也只是路过,匆匆地,谁也不必多看一眼。
      可是我粗粗计算,17岁时我认识的你,又该归入哪类?五十年的发小你出席,四十年的挚友有你难得至极,而三十余年的那个人,但愿是我劫后余生庆幸的那个你。
      我爸说,以后让我找个当医生的好姑娘,我跟他说,你曾告诉我,想做个医生。
      你和我在闲聊时,曾告诉过我想当医生。你希望告诉很多的人,有你在,不必死。
      是不是?
      现在的你,早就是个合格的医生。因有你在,我看到了生命和世界的诸多美好。从前小点的时候,或许你不信,可是我真的想过。妈妈生下我只是为了让我看蓝天白云,可蓝天白云也不过如此。
      我想我的胆子特别大,死了也并不可怕。
      我想过死啊,熙哥。
      但是,和你在一起后,我很怕死。
      第一次写情书,写得不好,你可别见笑。
      不过你笑了也好,我想让你笑很多很多次,笑五十三年。
      盼复。
      陶远写完后,折进特意买的淡金色信封里,揣了许多日,却又不好意思递出去。找白磊,不知道这货知道后会怎样满嘴跑火车。最后只能找了一个班上白白净净,不大起眼的男生,叫他帮忙送出去。
      男生名叫盛玑。
      当天,盛玑把信揣在书包里,准备第二天就给江文熙。但可惜,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位不速之客。
      早春的天,祁杨随意靠在一棵树上,看着盛玑,微微眯了眼,冲他扬头:“喂,小孩儿。”
      盛玑盯着他,一时间忘了说话,他只在书里听说过这么好看的人,站在余晖下,仿佛让他的眼前都眩晕了起来。他听着祁炀半真半假的话,竟鬼迷心窍地把信封从书包里拿出来,交给了他。
      多年后,盛玑大学毕业,一直在北京工作。偶尔遇到在异乡吃饭的陶远,被他追了五条街。
      陶远说:“我现在这个样子你小子负不负责。”
      盛玑没有说话,只是沉默的和陶远蹲在马路牙子上,再沉默地抽完了一根烟。

      祁炀是个妙人。
      因为一个糊涂蛋信差,他如愿地拿到了情敌给自己喜欢的人写的情书。
      祁炀认认真真地看完了这封信,泡了杯嫩绿的春茶,决定好好想想。

      陶远和江文熙还是照样。照样地上学,下学;照样地每天埋在题海里。
      陶远有些忐忑信为什么还没有回复,江文熙也在心烦意乱,他知道陶远已经把信送了出去,给了那个“最亲爱的人”。
      这少年每天似乎都在藏着掖着写情书,可是彼此这么熟,他眼一斜都能看见陶远在用笔鬼画些什么。
      小雪人冰淇淋?
      黑眼圈太黑衬得。
      脖子后面有沟?
      又不是□□,脖子后面长个沟,多稀奇的事!
      看了两眼,江文熙彻底窝了火,书一推,出去喝盐汽水了。
      过了两天,周末,祁炀把江文熙约到了校外的一片小树林。
      学校西北方有一片小树林,树木长得森森郁郁,早恋的小情人们最爱藏在这里拉小手扯闲话,管纪律的老师到校门口外一瞅,拿着手电筒号一嗓子“出来”,乌泱泱能站出来一群尴尬的小人。
      对,祁炀也把江文熙叫到小树林了。
      江文熙看他手里拿着一封普通的信函,颇为诧异:“你这是做什么?”
      祁炀微微笑道:“陶远在前不久,给我的朋友写了封情书。而如今这信已有回音。小熙,我知道你与他相熟,帮我转交给他,好吗?”
      江文熙问他:“陶远喜欢你那朋友,你那朋友喜欢他吗?”
      祁炀却又笑了,似个唐僧的清秀与慈悲。他说:“如果收到信的时候,看着你,他笑了,你就知道我那朋友是喜欢他的,如果他哭了,那你同样也会知道,我那朋友是不喜欢他的了。”
      陶远感冒了,鼻塞特别严重。江文熙知道这熊孩子并不上心琐事,便带了一卷纸放在课桌内,供他擦鼻子用。
      陶远擦鼻子的时候,哼一哼,擦一擦,纸一扔,留下一个红鼻头,然后弯着眼睛对江文熙笑。他一笑,便让江文熙觉得很心酸。
      好像养了好多好多年的猪,转眼间,却被别人拐走了。你是怪猪还是怪拐猪的人?猪还是那头猪,养了那么多年,舍得动它一指头吗?
      宠着它,养着它都成了惯性。
      就这么个小混账,天天还要支使他去买盐汽水。
      陶远,我欠了你大爷的!
      江文熙骂骂咧咧地往小卖部走,心里却酸的像被盐酸溶解了。
      你多贱啊,疼他干吗,疼了也是别人家的人,再大点指不定五年十年就不认得你了,就是认识了,也大概是这样的场景,在他路过时,拐着别人的胳膊肘子偷笑一声,那个小正经当年给我买过盐汽水呢。
      那个小正经说不定还喜欢过我呢。
      是啊。
      那个小正经喜欢过你。
      喜欢着你。
      江文熙也选了小树林,选在晚自习前,把陶远叫到了身旁,又把祁炀给他的回信递交给了他,水汪汪的杏眼一眨不眨地瞅着他看。
      陶远看到信,手有点抖。
      他说:“我能现在看吗?”
      江文熙点点头。
      少年颤抖着打开信封,又颤抖着打开折了的信。
      “对不起,我不喜欢你,家人叮嘱我现阶段好好学习。江文熙。”
      祁炀这些年仿江文熙的字仿的一绝,饶是陶远,粗略看时也看不出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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