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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3 ...

  •   我把医院发的拖鞋都换了。

      穿了季有欢的新拖鞋,一双奶黄色的拖鞋,宽宽大大的,明显比我们的脚大了两个size。真巧,我也喜欢买大两号的拖鞋,穿起来舒服,还显得自己娇小。

      焕然一新地出现在季有欢面前,她正在摆弄她糊了的鸡翅,试图将糊了的那一面藏在盘子底下,一抬眼看到我,来了一句,“哇哦。”

      我坐下,“哇哦什么?”

      “你真好看。”她这么说道。

      我懂她的幽默,笑了笑回了一句,“你也很好看。”

      季有欢嘿嘿傻笑两声,跑到厨房拿了两个碗出来,摘了围裙坐下,“给,我之前买碗的时候就看中了这两个碗,一个粉一个蓝,割舍不下,索性全买回来了。导购员说是情侣款,可惜我那阵子刚分手,实在找不到人一起用。”

      说了这么多,她终于讲了重点,“来,你用蓝的。”

      我直接拒绝她,“我喜欢粉的。”

      “啊!”季有欢喊了一声,失落了,“我跟你说了这么漫长的故事,你都没听是不是?我分手了,分手之后买了两个情侣用的碗,一直以来都没人和我一起用,这种时候,你应该说你要用蓝的!”

      我才不理她呢,“我就要粉的,我喜欢粉色。”

      季有欢没辙了,“我也喜欢粉色啊……”

      耍赖这种事,我自己也耍不过我自己,更别说心软的季有欢了。

      果不其然,两秒之后她就坚持不住了,把粉色的碗推到了我面前,但依旧没有死心,“看在我们长得一样的份上,要不一人用一次,换着来?”

      我把粉色的碗拽到自己面前,告诉她,“没门。”

      季有欢要气死了。

      我有点开心。

      我性格就是很不好,就是喜欢惹别人生气,可惜以前没人惯着我。现在来了个季有欢,当然要可劲欺负了。

      季有欢真好玩儿。

      季有欢也很喜欢耍赖,吃饭的时候试图把糊了的鸡翅塞到我碗里,被我连鸡翅带盘子一起塞了回去,“休想。”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

      我咬了一口甜甜的可乐鸡翅,满口的甜腻,“你先开始的。”

      季有欢瞪了我两眼,没一会儿又消气了,“算了,看在你这么好看的份上,我才不和你生气呢。”

      哦,原来和她长得一样,还有这种好处?

      吃饭的时候,是我们俩难得安静的时候。当然,这并不是说我是那种食不言寝不语的人,只是分情况,不饿的时候,一顿饭能吃三小时,聊个没完。不饿的时候,自然是埋头干饭。

      可惜,我还没有和谁吃过三小时的饭,难得和别人一起聚会吃过几次饭,都因为他们的话题太无聊,我吃到一般便跑了。

      季有欢也是认真干饭的人。

      这点很好,很可爱。

      于是我有了点思考的时间。

      关于平行时空的自己这种存在,其实我看科幻小说的时候也是幻想过的,只是我是无神论者,尊重科学,不太相信这种存在。

      如果,只是说如果,真的可以有另一个我存在,我希望她能代替我去感受所有的不快乐,代替我去承受所有的痛苦,我只要开开心心地过好每一天就够了。

      我就是如此自私。

      在上学被调皮的同学叫死人脸的时候,在打杂都要挨骂扣工资的时候,在生病无人照顾的时候,在说话无人回应的时候,在过年过节无人祝福的时候,我总是这么想的。

      眼下真的见到了季有欢,我却悲哀地发现,好像我才是那个承受所有痛苦的人啊。

      她阳光,积极,衣柜都像花园似的五彩斑斓。

      我真要羡慕死了。

      可同时,在我接受世界上真的有一个我还有一个季有欢之后,我立马就爱上了季有欢。谁会不喜欢自己呢,谁会不喜欢自己天使的那一面呢,我不能免俗,我真的好喜欢她。

      只是,不知道季有欢喜不喜欢我。

      照爱自己的程度来说,她应该是的。不然,她不会把买了一直没有穿的拖鞋给我,不会任由我将她的衣柜翻得杂乱,不会用蓝色的碗,不会吃下糊了的鸡翅。

      她爱我。

      我这么笃定着。

      还是人生第一次如此笃定。

      果然,吃完饭之后,季有欢没有让我去洗碗,而是推给我一盘切好的水果,任劳任怨地拿起我用过的粉色碗,起身去厨房收拾了。

      我彻底确信了。

      等她收拾完了,外面已经彻底暗了。高层就是好啊,夜色如此曼妙,我在该死的地下室住了整整4年,从未见过这般景色。

      抬头就是街道上来来往往的鞋子,天光是从下水道的窗缝中漏下来的,我嫌它难看,索性用窗帘挡住,再也不看。

      毕业后刚从学校搬出来住,确实没钱,住地下室可以理解。后来存了些钱,我又觉得,地下室已经住惯了,索性别搬了,可以把钱存下来,去做更有意义的事情。

      我那时候想的有意义的事情,就是去旅行,俗称逃离。

      可惜,我根本没有去旅行,也从未逃离过,而是把钱全都用来救自己的命了。

      第一次伤害自己之后,我突然有点后怕。

      不是怕死,只是怕这样死。

      那时候我还是有些希望的,总觉得未来不会那么糟。真的放弃了自己,是在医院被一日一日消磨光了精神和生意,这才坚持不住了。

      季有欢真幸运,还可以住在能见到阳光和月色的地方。

      发呆的时候,季有欢走到我身边来了,递给我一杯酸奶,红枣味儿的,我最喜欢的味道。

      我接过来,看着她晃了晃酸奶杯,然后揭开,干干净净的酸奶酪已经落在了杯子里,撕下来的包装上什么都没留。

      我和她做了一模一样的动作,然后仰头喝了一大口。

      季有欢问我:“季冉,你是怎么得抑郁症的?”

      我扭脸看她。

      她有点不好意思,“虽然我接受不了吧,但我现在已经没有把你看作是我自己,拿你当朋友了,所以才好奇的。”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得的。”我缓慢地思考着一两年前的事情,“就是有一次,公司忽然送了我们一次免费体检,我去做体检的时候,顺便看了下心理科。结果,那个医生告诉我,我情况不太对劲,让我去专业医院做个检查。”

      “检查完之后,我就得抑郁症了。”

      也就是说,如果没做那次体检,我其实不会得抑郁症。毕竟我不知道,我只是以为生活本就如此黑暗、孤寂又冷漠罢了。

      可是医生说我生病了,我在想,那么,是不是痊愈了之后,一切就会不一样呢?

      抱着这样的希望,我拿出了全部的存款,开始了漫长的自救之路。

      走得好辛苦啊,钱花了很多,药也吃了很多,可惜没什么用。

      我最后还是选择了结束。

      说完了这些,转头看季有欢,她眼眶都红了,撅着嘴,多委屈似的,“季冉,你到底经历了什么啊。”

      我也在想,我到底经历了什么啊。

      好像,也没什么过不去的苦难,可那么多细小的刺积累起来,最终还是把我扎穿了。

      我摇头,笑了笑,“不知道啊。”

      我真的不知道。

      我不知道人生何以过成这样,不知道为什么每天都是暗无天日,不知道为什么我人生中的色彩和光亮如此之少。

      我活着,我也仅仅活着,没有灵魂,只是□□四处飘荡。

      季有欢看着我出神,终是同情地落下泪来。她放下酸奶,再次伸手抱住了我,我们连体重都一模一样,身体的所有纬度都如出一辙,这样的拥抱,当真是奇特。

      她紧紧拥着我,“季冉,我一定会让你开心的。”

      “虽然不知道你以后还会不会一直在这里,可是只要你存在一天,我就会让你开心一天。”季有欢语气很笃定,“我很讨人喜欢的,你要相信我。”

      傻子,我当然相信你。

      世界上除了我之外,所有人都很有趣,我当然相信你讨人喜欢。

      不过,你说到不知道我以后还会不会一直在这里。

      我想,我应当是知道离开的方法的。

      只是,现在还是先别告诉你了吧。

      怕你哭。

      我对着季有欢笑了笑,举起小小的酸奶杯,“干杯,季有欢。”

      她又端起来,“嗯,干杯。希望你天天开心,季冉啊。”

      好。

      借你吉言。

      红枣酸奶好好喝,我把一整杯都喝光了,没有吐。

      季有欢做的饭也很好吃,我吃了整整一碗,也没有吐。

      可能,这个平行世界确实不比原来的世界让我水土不服吧。来到这里,看到了落日和季有欢,见到了静谧的月色和彩色的衣柜,我濒死的心脏像是复苏了一般。

      今天收获到的最大的礼物,是季有欢的拥抱。

      我不后悔吃下那些安眠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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