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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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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警官,我就是报案的人。您出警的速度很快,值得称赞。
您问我的名字?噢,抱歉,我的名字是什么,这不重要。您可以叫我雅克·德里达,米歇尔·福柯,也可以叫我罗兰·巴特,都随您的意。但我必须声明,我是一个理论家。也许是文艺理论家,也许是符号学理论家,也许是社会学理论家,也许是美学家,甚至是哲学家。无论如何,我是一个理论家,而且,是人文科学的理论家。这很重要。
好的,闲言少叙,我向您简要叙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吧。是这样的,我最近在写一篇论文,主要内容是考察作者的诞生。您要知道,作者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很久以前,世界上没有作者,人们集体创作,相互因袭、摹仿,是谁写的不重要。后来,作者出生了,人们才开始认为作品是作者的创作,是作者传情达意的艺术品。
您问我这个题目有什么意义?当然有意义。任何事物、任何概念的起源,都很有意义,就像鸡生蛋和蛋生鸡的问题一样有意义。您不这么认为?好吧,至少,它对于写论文,是有意义的。总之,为了评职称,我必须写一篇论文。为了写这篇论文,我得去拜访一下作者本人,请他把他的户口拿给我瞧瞧,最好还有出生证明之类的东西。结果呢,走到他家门口,我惊讶了——虚掩的大门上,贴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作者已死,有事烧纸。”
我立刻推门进去。但屋里空荡荡的,不见人影。地上有一滩触目惊心的血迹,还有一顶残破的桂冠。您知道,桂冠这东西,虽然早已过时,却是作者曾经拥有过的最高的荣誉的象征。作者虽然自命清高,表面上不在乎它,心里却恨不得把它供在神龛上,缅怀往日荣光。而现在,连它都被扔在地上,沾满灰尘,可见情况多么不妙。据我所知,作者的朋友不多,仇人却不少。于是我立刻报了警。事情就是这样。
您问我平常和作者的关系如何?不瞒您说,我和他不熟。您觉得惊讶?其实这很正常,文学理论家不一定要与作者打交道。隔行如隔山,理论家和作家的关系通常是井水不犯河水。当然,您也许会想,若没有作者,也就没有我们,所以我们是次要的附庸。若您真这么想,就大错特错了。虽然在传统的文学观念里,作者“创造”了作品,但那就像工匠完成器物的制作。再高明的工匠也只是匠,纵然技法纯熟、运斤成风,也很难从“技”上升到“道”的层面,只有科学家才能深入研究这些器具背后隐藏的原理。打个通俗的比方,每个人都是母亲生的,但最了解我们的思想的人,往往不是我们的母亲,而是我们的知己。优秀的文学理论家、批评家,就类似于知己的角色,能以敏锐的目光,在作品中发现比作者所知的更多的东西。研究荷马史诗的优秀批评家,知道的应该比荷马本人知道的更多。我估计,如果莎士比亚死而复生,看到那些汗牛充栋的莎剧研究著作,也会目瞪口呆。很多用来诠释莎剧的理论,他恐怕也不能理解。但这又有什么关系?作者对于我们来说,只是一个可以考察的客观对象,就像小白鼠之于科学家。当然,莎士比亚是一只与众不同的、极具研究价值的小白鼠。
所以,您可以想象,干我们这行的人,与作者的关系难免有点紧张。很多时候,他们看不起我们,我们也看不起他们,没有共同语言。我们是学院的、理性的,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他们呢,多愁善感,毫无理性,疯疯癫癫——这话可不是我说的,柏拉图就有“迷狂说”。
按理说,为死者讳,我不适合多说什么。但,如果您一定要听我的真心话,我就不吐不快了。真心地说,我觉得作者早该死了。这不是我铁石心肠,而是事实如此。您要我向您解释一下?说来话长,但我可以向您简单解释一下其中本质。为了理解它,您得接受一些形而上的、先验的观点。简而言之,您这样想吧——让我们把文本抽象出来,古往今来的所有文本形成一个庞大的符号系统。这个系统如此庞大,浩渺无涯,我们可以假设它有一套自己的运作、发展规律,就像一个自动机器,自给自足。和这个庞大的系统(或曰文学传统)比起来,我们每个人都十分渺小。任何一个作者,无论他被认为多么伟大,在这样的巨大系统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因此,与其说是作者在写文,不如说文在写作者。作者只是一个工具,是一种话语功能。
您觉得难以理解?那这样吧,您就把那种抽象的文本系统(或曰话语系统、符号系统)当作上帝就对了。作者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无论作者写了什么,都是上帝授意。
请不要问我为什么要做这种不平等的比较,把个体的作者与整个文本系统、文学传统相提并论,来得出作者可有可无的结论。这恕我不能解释。反正,您知道这种理论就好了,千万不要反其道而行之,去想“是不是也可以说,古往今来所有作者的幽灵,都笼罩在任何一部作品上?那我们可以说,任何文本,只是作者传情达意的工具。”那就是另一种理论了,一种已经过时的“作者中心论”,它不在我们目前的研究范围之内。理论这东西没有对与错,只有合不合时宜的区别。如果现在有人坚持“文以载道”的理论,也不错,但肯定被人认为out了。作为理论家,我们只能in,越in越好,绝不能out。跟紧潮流是必需的,走在潮流的最前列是我们的追求。
总之,以目前的理论来看,作者不那么重要,其地位早已岌岌可危。所以我说,作者早该死了。
什么,您竟然怀疑我是凶手?这太荒谬了。虽然我和作者关系不睦,但您也不能就这样诬蔑我。太可笑了。从来没人这样怀疑过我。您当我是什么?我是理论家,理论家是不关心实践的。即使我想谋杀,我要做的也仅是研究谋杀的起源、谋杀的意义、谋杀的影响之类。把谋杀付诸行动,不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这可不是眼高手低。古往今来,您觉得哪个文论家能写出自己理论中最完美的文学作品?理想只是理想,理论只是理论,总要与现实有一定距离。距离产生美,不然如何显示理论的更高明?
您竟然还在怀疑我?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是的,我知道,曾有一位哲学家被怀疑谋杀了上帝,因为他自称发现了“上帝死了”。我不否认,以前很多哲学家都兼通文论,但您竟然据此认为我是凶手,仅仅因为我说“作者死了”,与“上帝死了”偶合。您这推论也太轻率了。虽然现在很多论文中的推理就是这么轻率,但您这不同,您是在执法,不是在写论文。况且,中国古代就有“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说法,比“上帝已死”早得多。所以,那哲学家到底是不是凶手,还没有终审判决。若您没有确凿证据,可不能瞎说。不然,等我的辩护律师来了,我才能再与您交流了。
好吧,我接受您的道歉,相信您无意冒犯。我不计前嫌。
您问我的论文该怎么办?多谢您的关心了。“作者的诞生”这个题目,恐怕不能写了,但,或许可以写“作者的死亡”?哎呀,这可真是个好题目!我是第一发现者,绝对的独家新闻,太棒了。待我好好分析、扩充一番,完成论文,一定能在学术界引起轰动。
什么,您叫我不要说出去,因为这对社会影响不好?您也太多虑了。这年头,流行的是解构主义。您别问我解构主义是什么。如果向您解释,我会扯到后现代主义,而一旦扯到后现代,三天三夜都讲不完。那时,就算不把您绕晕,我自己都晕了。简而言之,解构主义喜欢破坏,喜欢颠覆,喜欢混乱和破碎。按现在流行的话说,就是“非主流”,一种自我标榜与主流相悖的非主流。
所以,解构主义者最希望看见有人死了。不管谁死了、谁被颠覆了、谁被解构了,都是好的。您看如今这个社会,礼崩乐坏,真理死了,上帝死了,作者当然也死了。不死才怪呢。我估计,以后读者啊、批评家啊、理论家啊,都会死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置之死地而后生——多一个人死了,我们写论文的话题就多一些。您担心所有人都死了,我们就没什么可写了?不,不用担心,理论只是一种争论,永远没有完全统一的声音,谁也没办法把谁完全驳倒。如果驳倒,双方都没饭吃了。抱歉,扯远了。
您问我,作者还与什么人有过节?不瞒您说,我的一些同事,对作者颇有微辞。当然,我得声明,无论他们到底做了什么,都与我毫无关系。毕竟,我们这个圈子很大,什么鸟都有,截然相反的主张也很常见,我不一定会赞同他们的观点。
比如吧,我有一个女同事。她研究的那套,叫做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什么叫女性主义文学批评?这样说吧,如果您有一个老婆,而她非常以自我为中心,骄傲而又自卑,没有安全感,还有一定程度的被害妄想症,对两性问题中的男女地位无比敏感。这样,您会很头疼吧?对,您能想象,无论您做了什么,她都会疑神疑鬼、捕风捉影,怀疑您是在以父权制中的男性权力在控制、占有女性,总之就是歧视她、虐待她。您赞她美貌,她会说您把她物化了。您赞她聪明,她又认为您是在反讽。您开玩笑,说她是勾引人的魔女,她自然觉得您是在扭曲、侮辱女性形象。若您赞美她是纯洁善良的圣女、天使,她又会觉得您意图把她塑造为顺应男性要求的玩偶。您动辄得咎,永远没有能讨她欢心的时候。只要您不阉割自己,她就能在您身上发现蛛丝马迹来证明您的一言一行都充满了沙文主义,即使您是贾宝玉。对,这就叫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简而言之,就是仗着自己“弱势”的身份,与全天下男性为敌。
现在,您不难理解她为什么不喜欢作者了吧?因为古往今来的作者绝大多数是男性,男性话语在文学史中占据了统治地位。让作者死掉,取消作者的统治,才能在作品里挖掘出女性的声音——这是我那女同事除了批判父权制之外,最爱干的事。
我的另一个同事,他的想法也差不多。不过他关注的不是女性问题,而是族裔问题。那些被殖民、受歧视的族裔,长期话语权不足。他们乐见作者之死,也是显而易见的。
总之,您可以想象,那些以往在历史上曾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的声音,都渴望能颠覆作者。比如,您知道同性恋吧?对于酷儿理论者——就是一种关于同性恋的理论——来说,相对于占少数的同性恋,占大多数的异性恋就是霸权。他们要颠覆霸权,就得推翻曾一度成为独裁者的作者。或许,以后我还可以发明一种左撇子主义文学批评方法。我是左撇子,左撇子是少数人,所以我们需要反抗,要颠覆古往今来以右撇子为主导的作者霸权。哈哈。
其实吧,主流理论的更迭,类似于改朝换代。推翻前人的话语霸权,改朝换代之后,自己又登上了阐释制高点的宝座。风水轮流转,皇帝轮流做,以前就是这样。但现代社会要提倡民主,大家都平等了,要当皇帝会比较难,于是众声喧哗,热闹得很。但太喧哗了,难免令人头疼,无所适从。人人都是上帝了,上帝也就消失了,于是没人知道自己究竟在干什么。同理,小说里的人物都和作者平等交流,作者也就消失了,留下一团糟。不过,糟也有糟的好处,至少写论文容易了。
又扯远了。您问我这些女性主义、族裔问题、同性恋问题和文学有什么关系?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但目前流行文化研究。所谓文化研究,就是我们不能仅关注文学本身,也要扩大范围,来关心文化。一扯到文化,那可说的就太多了,几乎什么都可以叫做文化。电视剧有电视剧的文化,咖啡馆有咖啡馆的文化,购物商场有购物商场的文化,令人眼花缭乱。大家都去关心文化了,文学被挤到角落里。在他们看来,文学是什么?文学就是一锅粥,里面煮什么都行,只要有人吃得下去。
您提到我的研究形式主义的同事?那您对作者的人际关系有所了解。但,恕我直言,形式主义已经过时了。
我有很多年长的同事,虽然分属不同的流派,但都可归为形式主义。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强调文本,也就是形式。他们可不管什么意识形态、女性主义之类的东西,他们只研究文本。作者是谁,对他们来说不重要,文本本身就能说明一切。那些作者研究、作者传记,都是“意图谬误”的产物。打个比方,他们认为,比如您如果收到一封匿名的情书,您就应该像福尔摩斯一样,拿着高倍放大镜,细细研究情书的字句、结构,用各种方式把情书五马分尸,拆得零零碎碎,再组合起来(或者不再组合)。您不能试图找出是谁写给你了这封情书,也不能猜测她是怎么写的以及她写作的意图。不然,您就犯了意图谬误。在他们看来,只有他们肢解文本的意图才是意图(虽然他们自称是完全客观的,但可能吗?),作者的意图就是谬误。
呃,您怀疑作者本人是不是有什么心理问题?噢,我明白了,您一定是听了那位精神病医生的说法。他说他给作者做过诊断,对吧?但您知道他是怎么诊断的吗?一般的精神病医生,都是通过与病人聊天、做检查之类的方式来诊断,而他却比较特殊——仅仅通过作品观察。他坚信每一部文学作品后面,都隐藏着一个心理有异常人的作者。比如,“俄狄浦斯情结”就是他提出来的。但这个情结是怎么得出来的呢?首先,医生他承认自己小时候就有杀父娶母的欲望。然后,他通过对三部有名的西方作品赋予新的解释,发现其中仿佛隐含了类似的东西。于是,他就推己及人,认为每个人小时候都有这样的欲望。真是荒谬。他一个人心理有问题,就非要证明大家都有和他一模一样的问题,我们就这样无辜地“被代表”了。要我来说,如果这种分析也成立,那人类的各种情结也太多了——毕竟世界上的文学作品那么多,要选几部重要作品来发现相似点,那还不容易?当然,可能由于“杀父娶母”这种说法太惊世骇俗,所以比较强容易流行,一时半会儿我也想不到更能令人震惊的点子。总之,您不要太轻信那位医生的话了,没准他还觉得我和您都心理变态呢。
作者有没有什么亲友?这我不太清楚。不过,即使以前有很多,现在留下的也不多了。您知道,作者(author)早已不再代表权威(authority),他走下神坛已经很久,人们不再崇拜他、仰望他了。甚至有时候,他还会被人轻视。“码字的”、“靠笔杆子吃饭的”、“坐家”,这些都是对曾经光荣的“作家”的蔑称。这样一来,他的亲友自然就少了,门庭冷落也是有可能的。
对了,差点忘了,作者还有个恋人,叫做读者。他们的关系,虽然可以勉强叫做恋爱,但还真有点复杂。他们关系好的时候,那是蜜里调油,关系不好的时候,就势同水火。貌似还有人说过,“读者的诞生以作者的死亡为代价”。但实际上,作者和读者的关系没有那么差,他们谁都离不开谁。仔细解释起来,就复杂了。这么说吧,您听说一句最近流行的话没?——“我爱你,与你无关”。就是这样的。作者爱的,其实不是读者本人,而是“隐含的读者”。读者爱的,也不是真的作者,而是“隐含的作者”。所谓隐含的读者和隐含的作者,都是不能确知的抽象概念,都存在于文本之中。在我看来,或许可以这样比方——作品就像一面朦胧的镜子,作者在其中照出模糊的自己的一部分,就把那镜像当成是隐含的读者去爱。读者亦然。两面镜子相对照着,就可以看见无数重镜像。很复杂吧?复杂就对了。要是谁都能轻易理解,我们就不用混了。
不过,由于“作者——文本——读者”一般是单向交流的,所以两人的地位并不平等。读者容易迷恋上自己想象的作者。所以,作者的各种生平八卦总是引人注意。我们这些搞研究的人,其实首先也是读者,也就比较容易走火入魔,随着八卦的挖掘深入,对作者的幻想越来越多,最后爱上了想象的作者,并坚信这就是真的作者。我们圈内人戏称这是“研究出来的爱情”。但现实中,不会有皮革马力翁的神话,作者不会死而复生。但研究作者的书籍以及各种作者传记应运而生,到最后,作者的生平经历比其作品本身丰富多了,更加引人入胜,更像一部神奇的小说。比如,您看那些莎学家,恨不得把莎士比亚有几根头发都研究出来。也不知莎翁有这样的狂热粉丝,是幸还是不幸。
您觉得可能是读者因爱生恨,杀了作者?唔,的确有可能,很有可能。而且,不得不说,我还有几个同事,在研究接受美学和读者反应批评。他们结成联盟,和读者走得很近,总在挑拨作者和读者的关系,试图抬高读者的地位,把作者弃置一边。如果凶手真是读者,那他们很可能是帮凶。
是您的手机响了?您接吧,不妨事的。
……
怎么了?是什么消息让您如此惊讶?
啊?天,原来如此,我早该想到啊。以前都说“文章憎命达”,作者都是一副郁郁不得志的形象。原来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作者早已不再失魂落魄,而是名利双收。他走下高高在上的神坛之后,摇身一变,深入民间,成了明星。是啊,您也看到了,签售、炒作、自传、笔仗、改编电影电视,作者们忙得不亦乐乎,日进斗金。您看看,现在的《著作权法》对作者的保护多么周到,再多理论家说他死了,也没用,人家照样活得滋润。您看,现在为了联合书商来炒作新书,他都玩诈死了!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