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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 归途与生平 娇嫩的菊花 ...

  •   坐在轰隆隆扬起一片沙子尘土疾驰狂奔的马上上,我觉得我的屁股都要颠半儿了。菊花是需要保养的,一直这样我迟早会痔疮。要想富,先修路。我要是成了王,一定要先修路,这样才不妨碍出行。不过我不能抱怨,我好歹也是个快奔三的堂堂男儿。鲍叔牙那老小子都40了,他不抱怨,我也不能让他小瞧了去。

      “公子,我们临近齐国边境了。”他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其实当时我正在发呆,带着缺少新鲜氧气的大脑和被颠的七荤八素的五脏六腑,我真是昏昏欲睡。不过跟鲍叔牙混久了,我还是知道在这种时候应该怎么做的。

      于是我轻咳一声,坐坐端正,把重心从我那估计已经肿大的左半边屁股上挪到右半边,故作姿态的用手拉拉被我压的皱巴巴还沾了口水的宽大衣袖,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严肃的接了一句:“是么,那么离到都城也没几天了。”

      “是啊,好久没回来了,齐国的秋天就是美啊。”他不再看我,目光飞出车窗外,远远地飞到路边农田的那边,再那边,远远地再也看不到边。

      ~~~~~~~~~~~~~~~~~~~~~~啦啦啦,我是美艳绝伦的分割线~~~~~~~~~~~~~~~~~~~~~~~

      我的生平:

      我是个庶子,总的来说就是个小儿子,不是家里的老大。这在我们这种时代,那也算得上是个杯具。大家尊敬爱戴的是老大,爸爸的家产归老大,人人都以老大为大,小儿子算是具有存在感的炮灰。不过投胎是个技术活,而我偏偏幸运的是这种技术还算过硬。虽然未投个第一胎,索性我那豪放不羁的老爸是个王,所以我也算得是个王子。别人都毕恭毕敬的在我小白的名字前加个公子二字。

      王室待遇不错,至少吃穿用度没得挑,受教育程度也高,虽然规矩制度多了点,比如吃饭说话嘴里不能有吃的,没东西那还能叫吃饭说话么。。。这样我有时候有一种咱是rule的奴才的感觉,不过总体计算下来,我对目前这种全国人民供养的米虫生活还是满意的。

      索性我不是一个人。。。

      跟我同样有着这种人生犹如刷牙一般,一手杯具,一手洗具感触的孩子就是我那悲催的兄弟,总是一张面瘫痴汉脸的纠。

      纠很少笑,总是很严肃,带着一种世间万物都不能让他开怀破涕一笑的冰冷绝艳气质。他身边总是如影随形的跟着他的私人助理兼家教——管仲。

      管仲是个好同志,跟我的PA(Personal Assistant)鲍叔牙是多年挚友。他俩总是被一种模糊于革命战友,青梅竹马和soul mate之间的暧昧粉红气团所包围。虽然他俩幸或不幸的被我那风流不羁却精神大条的老爸强行分开分别送到了我和纠这里各事其主,但是他俩还是频频联系,感情不减反增。

      不过我信任鲍叔牙,他不会为了管仲背叛我,就像管仲不会为了鲍叔牙背叛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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