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第二章 “哦呀,真 ...

  •   “哦呀,真是漂亮的小妹妹啊!~”

      琳不由得往声音的来源看去

      屋檐上坐着一个人,

      黄色的短发,发尾上翘,身上穿着白色的羽织

      “十二?”望着羽织上的数字,琳不由得脱口而出

      “没错!~那家伙是护庭十三队的十二番队队长,浦原喜助,我是二番队队长,四枫院夜一,我们都是死神哦!~”夜一的金眼里溢满了笑意“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小妹妹?~”

      原来他们是死神啊,怪不得这么厉害

      琳心里小小的惊讶了一番

      “我。。。我叫琳”琳的声音很小,因为激动脸上带着微微的红晕“没有姓。。。。”

      “kawayi!~”夜一下子冲上去抱住了琳

      “夜。。。。。夜一小姐!?”琳吓了一跳,惊讶道。

      “既然如此。。。。。琳,愿意和我们一起回去吗?这里真的很危险哦!~”浦原也从屋檐上跳了下来,

      眼里闪动着算计的光芒。

      “可以吗?”

      “当然”

      “谢。。。。谢谢”

      琳心里十分的开心,因为经过刚才的事情,使她对那些带着白色面具的怪物,产生了十分厌恶的感觉

      ----------------------------------------------------------------------

      很大,幽静却不失活力的地方

      这是琳对四枫院家的第一印象

      之后的几个月里,琳作为四枫院家的养女即夜一的妹妹住在了四枫院家

      “喂,喜助,当时为什么带小琳回来?不光是因为她强大的灵压吧?”

      看着在院落中练习鬼道的琳,夜一不禁问道

      “啊拉!~被看出来了吗?”喜助在夜一身旁一并坐下,“实际上。。。。。小琳的体内除灵压之外,还有一种不属于灵压的物质,嗯,简单点来说就是她有一种控制自然元素的能力。”

      “这怎么说?”

      “当时如果我们不出手相救的话,那头虚的下场也是死。。。。”浦源郑重地说道“在你用鬼道杀死那头虚之前,我就感觉到小琳身旁的灵子密度变得非常的高,假设那秩序触碰到那些高密读灵子,下场就是。。。。。。。。被引爆”

      夜一不禁睁大了双眼

      “根据之后回来的继续研究,我发现那便是控制自然的力量,在一瞬间把灵子与空气进行压缩,在一次性释放出来,所以说。。。。小琳是个奇怪的女孩啊!~”

      “不过,琳,还真是个鬼才啊~”

      夜一不禁想起了刚开始教琳学习鬼道的日子

      ---------------------------------------------------------

      “君临者!血肉的面具、万象、振翅高飞、冠上人类之名的东西!焦热与争乱、隔海逆卷向南、举步前行!破道の三十一赤火炮!”

      “轰”的一声巨响,前方的靶心被炸得粉碎

      “夜一姐姐,好厉害!~”琳带着崇拜的目光望着夜一“我也可以做到这样吗?”

      “怎么样有没有试试的冲动?”夜一笑道,琳还真是个可爱孩子啊!~

      “嗯!”琳把头点的像小鸡啄米一样

      “牢记咏唱,对准靶心,记住一定要将灵力集中到掌心,加油啊,琳!~”夜一眨了眨眼,冲琳笑道。

      “呦息!~”琳举起右手“君临者!血肉的面具、万象、振翅高飞、冠上人类之名的东西!焦热与争乱、隔海逆卷向南、举步前行!破道の三十一赤火炮!”

      “轰!!”前方发出一声巨响

      夜一不禁睁大了双眼

      “小琳。。。。。”

      “怎么了?夜一姐姐?”小琳无辜的望向已经脱线的夜一

      “以后使用鬼道时,舍弃咏唱吧,下周我叫你白打,鬼道的话。。。一个星期就够了、、、、”

      “真的?!太好了,夜一姐姐真是好老师呢!~”琳开心的笑道

      “哎。。。。今天就到这里,琳,回去了!~”正在转过身往回走的夜一叹了口气说道

      “嗨~嗨~”琳笑着跟了上去

      远处的靶子已经全部被炸飞,徒留一片坑坑洼洼的狼籍、、、、、、、、、、、

      (浦原爱心提示: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某伦:人家不是人,是魂!~)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二章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