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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打官司 谢谢你,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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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
“又不是帮你,我是...看她讨厌才那样说的。”他支支吾吾的回答道
“要不...我请你吃午饭吧!”
“好啊!嗯...我来的时候看见了学校附近有个牛肉拉面馆,你就请我吃牛肉面吧!”
我看了看口袋里的钱,好像够用就答应他了
“好吧”
中午在面馆里已经有了很多人,还好有一个座位是空的,我刚要和昭泽坐下,江林过来推了我一下
“哎呀,不好意思。这几天啊 我手脚不听使唤!”江林嘲笑的笑着
【他妈的!要不是我给妈妈发过誓你已经在医院了】我心里骂了她一句
其实,我也会打架。小时候经常打架被叫家长,后来爸妈管不住。就跟我交换要求,说“如果你能遵守规则不打架,就告诉你小时候的哥哥是谁。”我回了一句遵命,母亲大人。
从此以后我就没打过架
回过神来我对江林说道:“你是不是有病,干嘛推我”我拍了拍屁股站了起来
“哟,有了依靠了不起啊。”江妍嘲讽传来了
昭泽刚想说一句:对呀!本我摁住了!
我拍了拍身上的灰:“走吧,再不走就要被她们传染狂犬病了。”
“对哟!”
江林和江妍她们还在骂我们呢。
我小声扰攮道:“我忍,不代表我一辈子都会忍,哼看着吧!”
昭泽看我脸色不对问我:“你怎么了?是不是摔伤了。”
“没有没有,哎昭泽你把你手机给我一下。”
“你拿我手机干嘛?”
“你别管,你就给我一下可以吗?”
“呐,拿吧!”
我拿昭泽的手机分别加了几个人,然后给她们发了条消息,最后删掉聊天记录把手机还给昭泽了。
晚上,我读的小学旁边小巷子里,对就我第一次挨打的地方。我和昭泽一起来了。
我把我的手机拿出来给昭泽提了提:“昭泽你帮我个忙,你不要进去,你就在这那我手机拍个小视频。无论你看到什么都不要进去。好吗?”
昭泽疑惑的说了句:“好!”
进巷子里我看到了江林,江妍和安敏
看到我走过来了,江林往前走了一步:“这里没你什么事,今天我们心情好,就不打你了,你走吧。”
我必须刺激她们打我,我就能拍到视频,我就可以去报案了。
“你们是不是在等昭泽,看来你们也不是那么聪明呀。连条假消息都看不懂”
她们怒了:“你敢耍我们!”
我成功刺激到她们了,她们也开始打我。昭泽刚要跑过保护我,我就给他使了个眼神。他停在原地静静地看着我挨打,他终于忍不住想我跑过来。吼了她们后,他就抱着我去了医院。
等我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
他很生气,连理都不带理一下。
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我出了医院。拿着证据和医院的检查报告去了警局报了案。
很快到了打官司的天
开始打官司了,审判员说着话:“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待自己罪行的,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等到打完官司已经下午了。
最后江林和江妍判了五年(故意伤害他人,以及导致他人重伤)安敏判了两年(故意伤害他人)
出来以后整个人觉得轻松,和爸妈吃完饭便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