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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

  •   清水江,中原与苗疆的分界。

      薄雾氤氲,暮色微明,一轮清冷的勾月还悬挂在西边的天际,芦苇随着微风摇曳,正值霜降,云烟缭绕,只有江上的微波泛着圈圈涟漪。

      行在雾中的竹筏上隐匿着两个衣着别致的少年,最惹眼的那个墨发散落在颈,耳梢下的银环微亮,枕臂躺在筏上,藏青色的长袍上染中带绣缀满了细碎的银片,颈下的绞丝项圈上还绕着镂花铃铛,伴着风声泠泠作响。

      “少主,到了对岸就是平原人居住的地方了,咱们是不是应该把衣裳...换下来了?”开口的少年名为照野,是苗疆二少主温绰的仆从。

      话音刚落,就见躺着的银环少年抬眸撇了眼照野手中的素朴衣裳,紧接着便别过头去面朝江水回绝:“不要,丑死了。”

      温绰此时有些心烦意乱,本来为了逃婚而被迫要来这中原本就已是忍耐的极限,现下竟然还要他换上中原汉人的衣服,这绝不可能。

      倒也不是他讨厌中原人,而是他所认识的几个中原人里头,还真没有一个好人,先是他的母后枝雀,再就是那个什么玉生楼的剑女,要不是她拐走了他哥温岚,现在苗疆王那个老头也不至于想找人即位想疯了,甚至都想让他随便娶一个女人。

      简直白日做梦!

      即位和女人什么的,只会影响他斗蛊的速度。

      而且这中原汉人的衣裳层层叠叠那么多件也就罢了,上面的花纹竟然也少得可怜,根本就不好看,他才不会穿。

      微风吹动着耳上的银环轻颤,泛起星点在少年耳边汇聚成一束光团,霎时幻化成了一只巴掌大小的银紫色灵蝶,那是他从小养到大的蝶蛊,通人性的很,定然是察觉到了他的心绪才出来的。

      “回去吧玉腰奴,我没事,天要亮了。”蝶蛊见不得日光,温绰屈指让玉腰奴停靠了一瞬,灵蝶便如听懂了似的化作光点消散。

      而此刻,东边的天际已然泛白。

      于是直到二人上了岸,温绰也还是身着原先的打扮。

      清晨的朝阳倾洒衣袍的银片上,少年银光闪闪,和温绰一比,他身旁的照野衣着朴素,整个人就显得黯淡了许多。

      “他们中原人,平常就穿这种丑东西?”温绰瞧他身上套着的衣衫,头上还戴着个傻不愣登的布头帽子,终是忍不住皱眉。

      太丑了,他都不想跟他走在一起。

      整日就穿这种粗布麻衫,中原人果然都是些土包子。

      照野明显感觉到了来自少主的嫌弃,叹了口气道:“少主,咱们走的急,这衣裳还是从库房偷来的,有的穿就不错了啊,一会儿您也赶紧换下来吧,不然到了人多的地方未免太惹人瞩目了些。”

      “惹人瞩目又怎么样?本少主天生就长得如此,穿得光华夺目也是应当,凭什么要对他们遮遮掩?”

      照野听闻点了点头,好像少主这样说也没有错。

      少主可是苗疆寨里狼毒草一般的存在,只要他别跑去汉人群大喊着让人们参拜他这个苗疆少主,他就已经烧香拜祖了,还管他换不换衣服作甚。

      清水江的南岸是苗疆溪谷,而北岸,则是中原人统治的大梁国边境的七城之一,金陵。

      说着话,一主一仆顺着岸边已经走到了金陵城后的半山腰。

      照野手里握着有些泛黄的图卷,边在前面引路边絮絮叨叨:“只要我们混进金陵城,王肯定就追不上我们了,不过少主您没换衣裳我们从城门肯定难进,现在只能顺着跟着这地图走绕后山的路进程,应当还需走一个时辰。”

      “不过少主您只要套上这汉人衣衫一会儿,咱们就能蒙混着从城门进去,只需要半刻钟就到了,少主您觉得呢?”

      温绰百无聊赖的跟在照野身后只管走路,根本没注意他到底说了什么,四处张望着忽然瞧到一旁树上长着些满是刺头的东西,倒是从来没见过:“我觉得...那树上是什么果子?”

      照野轻叹一气,就知道少主根本没在听,抬头顺着目光看了眼,将行囊往地上一放就朝树林走去。

      “那是野栗树,好吃的,少主在这等着不要动,我这就去摘些回来给少主尝尝鲜。”

      野栗?也就是栗子树?

      温绰闻言凝神望了望,树上满是刺的圆东西里确实有裂开了口的,露出的褐棕色果实可不就是栗子,一时有些尴尬,还好这周围除了照野外再没有旁人,要是说出去他堂堂苗疆二少主,竟然连带着壳的野栗都不认识,岂不是丢人丢大了。

      侧过脸纠正道:“本少主怎么可能不知道那是野栗?考你罢了。”

      已经习以为常了的照野:“少主果然英明神武。”

      照野是配合的,可突然从草丛中冒出头来的少女可就没那么给面子。

      沈窈本还想着悄悄接近,可听了他们的对话后实在忍不住笑出声,从温绰面前不远处的树后走了出来:“多稀奇,这世上竟然还有人不识得长在树上的栗子。”

      笑死她了,这个蠢笨的苗疆人也太没见识,不认识就罢了,还死鸭子嘴硬。

      没料到还有外人旁观的温绰此时已经窘迫的面色都红了起来:“闭嘴,你这个无礼的中原土...”包子。

      可在看清少女的样貌打扮后,却又住了口。

      这人的打扮和照野偷来的汉人衣衫明显如云泥之别,缕金丝的云纹罗裙,微乱的发髻上簪满了金钗头,她笑着,耳铛上的珍珠玉络与明珠便跟着轻晃。

      他恍了神,后知后觉才反应过来少女的视线也一直在他身上,本来只是微张着嘴愣在那里,现在却不停地在皱眉眨眼。

      温绰愕然,她这难不成是在...朝他抛媚眼?

      虽然在苗疆无论走到哪里,姑娘们都会追着赶着上来送花带,但也没有人像她这样激动的跟抽风了似的,未免有些骇人。

      温绰不动声色把头扭向一旁不与她对视,装作厉声道:“看什么看,本少主也是你能一直盯着瞧的?”他不就是比旁人长得好看了几百倍么,如此没见识,果然还是个土包子。

      他这一转过头去,少女倒是有些急了,扬起手就大喊:“等一下——!”

      温绰蹙眉一愣,倒是没想到她反应竟然这样大,不让她盯着看而已,至于激动成这样吗?

      不过他这人一贯直接,不会给人想象的机会,虽然她穿得金贵华丽可却并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他们之间没戏。

      “不要妄想了,我们之间......”不可能的。

      只是话还没说完,后脑勺就被人狠狠闷了一棍子,他甚至都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眼前一黑便没了意识,歪身倒了下去。

      —

      温绰是被一阵争闹声给吵醒的,挨了棍子的后脑勺隐隐作痛,神智也有些模糊不清。

      所处的周身颠晃着,他似乎是被带到了一辆马车上,手脚都被麻绳捆了个结实,别说是拿蛊虫袋了,根本就动弹不得。

      对了,照野呢?

      他回来定然能发现他不见了。

      想到这温绰的松了口气,还好照野一贯靠谱,实在不行他回苗疆去搬救兵来也行,这个中原女人,实在是狡猾,竟然使这种声东击西的鬼把戏。

      身后传来了规律的呼吸声,温绰回头对上了那张昏迷得不知所云的熟悉面孔,可不就是照野本人。

      温绰:......

      这下好了,他们主仆齐齐被绑,连个回去报信的都没有,只能坐以待毙。

      麻绳绑的实在太紧,没有别的办法温绰只好暂时放弃了挣扎,干脆凝神听坐在马车前的两人到底在吵些什么。

      “我刚刚都喊着说等等了,还朝你一直使眼色,你还要上来就给他一棍子,程见书你这个狗脑子是不是听不懂人话?太莽撞了!”

      沈窈气得忍不住骂骂咧咧,她都挥着手喊了,这小子却还是照打不误,耳朵当摆设呢!

      程见书拉着缰绳,被骂的莫名其妙也着实委屈:“我怎么知道你是在跟我说等等,我还以为你是朝那个苗疆人喊的,再说了方才捉山鸡的时候不还是你说犹豫就会败北的吗?所以这次我直接就下手了啊。”

      捉山鸡的时候说他优柔寡断是个歪种,揍人的时候又说他莽撞听不懂人话,合着他做什么也不是,理全都让她占去了。

      沈窈被他的话堵得干瞪眼,不过方才的场景也如程见书说的一样,她本来和草丛里都和他商量好了的,趁她跟这苗疆人说话分了神,他就上来一棍子把他打晕带回去。

      程见书下手也确实毫不犹豫快准狠,和他们计划的一样。

      可是计划是计划,现实是现实啊!

      她本来就想着运气好正巧碰上了个苗疆人先拐回来给城南的花婆婆驱蛊,谁知道这个苗疆人根本就不是个普通人,而是她穿进的这本书里的反派——苗疆二少主,温绰。

      穿书进这本名字叫《贵女非娇》的小说里已经第十个年头,沈窈早就已经在知道自己不是主角后,彻底躺平了。

      首先这本书她并没有看完,其次,她穿进来的身份只是男主一直寄养在爷爷家的亲妹妹,关于自己这个路人甲的戏份,也只在书里见过一句描写:

      沈同尘(男主)的妹妹沈窈,自小被爷爷从国都朝京带到了堪称第二都城的金陵。

      没了。

      不过也好,她没有任务要做也不用被拖进主角的身侧当炮灰,开开心心过了十年富家千金的生活,简直比同穿书的姐妹们好太多了。

      沈窈的家世显赫,爷爷又是金陵第一富贾,还有个邻居青梅竹马,也就是这个跟她从小一起长大的程见书,日子倒也过得无忧无虑。

      本来以为这样的生活能一直持续下去,可没想到书里写到的蛊病霍乱了金陵的事,已经提前而至。

      当时书中是这样写的:大宋三十四年十一月初,原本熙熙攘攘的金陵城突然之间宛如空城,不知何处窜出来的怪病肆虐不止,这怪病摸不着看不见,得病之人一开始都心口和腹部疼痛不止,吃什么便呕吐什么,呼吸困难,断的半月长则一月便会呼吸骤停一命呜呼。

      最可怕的是没人知道这病是如何传染的,满城的大夫和游医也束手无策,人心惶惶。

      有些个迷信的百姓甚至都筹银两请来了神婆做法,可最后还是无济于事,这场怪病一直持续了半年多,夺走了金陵城大半人的性命。

      百姓们不知,可沈窈这个看过书的人却是知道的,这根本就不是一场怪病,而是蛊虫在作祟,金陵城是被恶人下了蛊才祸害至此的。

      虽然她不知道书的后半部分发生了什么,她现在知道的是,蛊病不是突然出现的,而是在现在就已经发生在了城南的花婆婆一家,如今才十月中,距离蛊虫肆虐金陵还有半个月的时间,她已经住在这里十多年,自然不希望书里发生的事情再次重演。

      而她现在突然意识到,这个时间点上在这金陵后山碰到了苗疆二少主温绰或许并不是什么巧合,而是这蛊,说不定就是温绰下的。

      只是沈窈最担心的,其实是书中写过的对温绰这个人的描述。

      听说他是苗疆王的小儿子,自小虽精通蛊术但性子却蛮横恶劣,纨绔还心狠手辣,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说服这样一个人来乖乖听话。

      这样看来程见书把他打晕似乎也正好起了作用,反正他现在被五花大绑着逃脱不了,身上的东西也都被她搜刮干净,等把他带回沈府逼着他给城里人驱蛊也未尝不是个好办法。

      心里计谋好之后,沈窈这才回过神来发现车慢了许多,便催促程见书道:“快些啊,这就要到沈府了你驾车突然慢下来做什么?”

      “拐过弯来可是卵石路面,若是太快了肯定摇晃得厉害,万一把那两个苗疆人颠醒了怎么办?”程见书可不想让隔壁他爹知道他俩绑了两个苗疆人回来,不然肯定又要挨戒尺。

      车厢里已经醒了的温绰:真是虚伪,绑都绑来了还怕把他们颠醒?

      沈窈乍一听觉得有道理,而后却又反应过来:“你傻呀,醒了再打晕不就完事了。到时候再在嘴里塞上布,保管叫他们一声也发不出来。”

      本来还准备清醒示人的温绰听完当即闭紧了眼睛:……

      可恶的中原女人,就不能好好做个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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