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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走南闯北,我也不曾找着它 ...

  •   郑臣臣在陆小兮某个图书馆的下午,接近了陆小兮,看着她披着外套晒着太阳睡得暖烘烘,郑臣臣笑了,完事在陆小兮桌子上摊开的书上放了一张纸条。他想了很久都不知道究竟用什么办法让陆小兮觉得自己不是个变态跟踪狂,最后他在纸条上抄了一首诗:
      从书页间飘出紫罗兰的芳香,这朵我故乡原野生长的小花;
      年复一年,没谁知道它的来历,走南闯北,我也再不曾找着它。
      没错,读者你肯定不知道这首诗的来历,而陆小兮桌子上摊着的那本书,正是施笃姆的《茵梦湖》。如果你要问我茵梦湖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就是一段青年恋情在岁月中的故事罢了,优美而感人,却不符合这个时代快速的价值观。这种悠长的故事,只适合在午后闲散的日子里面,看完《野草莓》再来读一读,还要泡上一杯热茶,里面滚着玫瑰花苞和新鲜薄荷叶子。你又该说了,作者你在装小资。所谓生活质量,完全要看自我心理的满足程度,有人就是坐在报纸堆上喝酸奶满足的人,有人则要开着宝马带着靓妞才能淡定,这是不一样的境界不是。
      陆小兮醒来看见书上夹着一张歪歪扭扭的字写的纸条更是吃惊不已,说实话正经八本放在谁身上都会觉得遇见了一个变态跟踪狂,陆小兮抬起头东张西望,突然看见她对面桌子坐着一位平头矮个长相搞笑的男生,赫然也看着一本《茵梦湖》,这时候陆小兮噗的笑了出来,这世界,真的是很爱和人开玩笑。其实这本茵梦湖郑臣臣是一点也没读,他只是翻到最后一页看见了一首小诗,于是就想这个方法能不能给陆小兮一个深刻印象,显然是对了陆小兮古怪性格的胃口。读者你问,为嘛男的都这么能对陆小兮古怪的胃口,作者给你的回答也很简单,陆小兮生性对很多欲望都很低,包括地位金钱和物质,她的快乐来源于很多细小的事物和细节,这种过于敏感的性格,也曾经使陆小兮喜欢计较好奇心极重,但是在后来的几年中陆小兮不断的吃了各种苦头,这些性格里的棱棱角角也渐渐就给磨平了。这也是后来为什么陆小兮对这所有的一切都有一个明确的选择的原因,这句话,将在未来的某一天的结局中得到应验。
      陆小兮看郑臣臣其实也偷偷看她呢,笑得更欢了,郑臣臣倒是脸皮厚,转眼就坐了过来,说,我也看这小说呢,真巧。
      那你喜欢马尔特还是喜欢艾伯特?陆小兮笑着问。
      艾伯特,当然是艾伯特。郑臣臣不知有诈。
      陆小兮说,果然你穿越了。我叫陆小兮。
      后来郑臣臣才知道,艾伯特不在茵梦湖里,在苏菲的世界里。陆小兮那时候也古灵精怪的,喜欢戏弄人,自命清高罢了。
      郑臣臣的下一句又让陆小兮笑得肚子直痛,郑臣臣说,陆小兮,我请你喝酸奶。
      时至今日,这个场景还在陆小兮的脑海里面,虽然郑臣臣的外表在陆小兮的亲娘眼里也只算一个有点人样的评价,但是郑臣臣当时在学校里绝对是混得开的那种角色。搬个书搭个台出点劳力郑臣臣从来是一句话没问题,也不会要两盒中华小熊猫或者一顿饭当代价,所以陆小兮在后来和郑臣臣相处的时候觉得这人很搞笑,更重要的是,很实在,靠得住。
      不过,郑臣臣有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他在外校有个女朋友。其实是从高中就带上来的女朋友了,两人分隔两省,学校层次也不一样,尽管郑臣臣在这不过是打游戏抄作业,但是也觉得一个不入流的专科院校确实把自己曾经深爱的丫头带的越来越不入流了,郑臣臣就在这个节骨眼上认识了陆小兮,然后开始约陆小兮。
      好在他还算坦白,告诉陆小兮其实自己有女朋友,但是可能因为不合适不想在一起了。陆小兮其实很厌恶男人朝三暮四的性格,所以究竟是不是因为这个陆小兮跟郑臣臣没有在一起,作者猜测是的。尽管后来郑臣臣分手后在大学再也没有找女朋友,陆小兮倒是换了几个男朋友,郑臣臣虽然没有放弃追求陆小兮,但是因为陆小兮分分和和的时候,郑臣臣总是送来温暖的安慰让陆小兮觉得越来越难面对这个男生,所以最后说啥也没成。不过,郑臣臣倒是越来越了解陆小兮的性格癖好,也越来越了解陆小兮和一个个莫名其妙的杜默然或者方柏旸等等的故事,所以成了蓝颜一事,我们说郑臣臣可能真的还是,爱着陆小兮,不过,现在看来,还是成不了。
      这些事情我们还是不要一下子全部交代出来,不然以后没有伏笔惹得没有意思。郑臣臣就是这样一个人,所以陆小兮看着郑臣臣插着照片的邮件,觉得今天很开心,她登上□□、msn、skype,还是没有那个人一点消息,不过陆小兮没意识到,明明是她自己删了人家,就算有消息她看得到么。陆小兮叹了一口气,然后就在心里盘算着明天去方柏旸那做什么菜。一夜也算安眠,但是陆小兮最近总是梦见杜默然,作者不着调地认为,这是因为杜默然彻夜的打游戏导致的灵魂出窍,访问陆小兮梦中也实属可能,但是梦总是有喜有悲,又不能让人全部记清,所以这又是后话了。
      有陆杜党的妹妹要求作者交代陆小兮的梦境,将来吧,将来吧,还得让杜默然表个态不是。
      第二天早晨陆小兮早早起床去了市场,然后晃晃悠悠地坐着公交车往方柏旸家附近去。方柏旸早晨看来起了大早,穿的休闲就出门来接陆小兮。
      方柏旸家不大,也不小,适合青年单身男子,比较整洁(昨晚开始特意打扫的),书架上放的书没有落灰,证明不是摆样子的,电脑键盘也算干净。
      靠,陆小兮是洁癖狂么,怎么看的这么细。作者吐舌头,没办法,生活中的小细节总是能显出一个人的真实面貌。然后陆小兮知道,其实方柏旸绝对不像他表现的这么好,如此男人,必然对女的很挑剔,而且,绝对是喜欢厌倦的一类人。这个你从哪看出来的,读者问作者,因为方柏旸展现给陆小兮的这个家,在陆小兮看来,完全是精心挑选的,但是显然有些东西半旧,有些却很新,代替新东西的旧东西哪去了,扔了,喜新厌旧对于全体的人类都适用,但是得看更换新旧东西的类型是什么了。在陆小兮看来,这样的男人,将来,在短期内生活固然可以,但是将来,长期,在陆小兮变成黄脸婆后,用什么手段来牵制,孩子还是利益,或者是两人共同持有的把柄,如果你说是爱情,那就算了吧,住上十几二十年都左手摸右手了,还有什么爱情可言。只是,悲哀的是,陆小兮,偏偏就是那种,自己左手摸右手有温暖感觉的神经病,她还就一门心思认准,将来,不用孩子,不用利益,不用房子,我陆小兮就要找到一个一辈子都对我痴迷的男人。(这显然,又是童话故事看多了,悲哀。)
      没错,亲爱的女性读者们,如果你们和陆小兮打着同样的想法,那么趁早找根面条把自己了结了吧,这是什么时代了,还有这种单纯可爱的想法,这种悲剧似的想法只能造成最后一个结果,就是,单身老女人,你一定嫁不出去了,除了等着你妈给你相亲吧,那时候的老男人可不管你条件怎么样心理怎么样,就是俩字,老婆,娶回家了睡床上白天给做饭晚上洗衣服的料。
      陆小兮让方柏旸收拾蔬菜,然后自己拿着菜刀在厨房里面奋斗那只杀好的大鹅,方柏旸听着厨房里面乒乒乓乓的问陆小兮用不用帮忙。陆小兮吵着,这时候你千万别进来就是帮了我的忙。
      这是为啥呢,因为喜欢做饭的女人都有一个特点,就是,对食材心狠手辣,不咬牙切齿毫无爱心你能切鱼炖肉变成佳肴么,那是不可能的,所以陆小兮也不想让方柏旸看着自己心狠手辣像个女杀手一样肢解着肉鹅。等方柏旸再次进入厨房的时候,陆小兮已经安然地搅动着砂锅里面的肉块了。
      这就是女人做饭显示出来的绝佳魅力。作者她爸和陆小兮她爸都是过来人,在婚后看着老婆收拾饭菜一副嘴脸,端上桌来一副嘴脸,脱了睡了又是一副嘴脸,所有的男人都只能感慨一句,我,不懂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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