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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越之琼从小被妈妈和姥姥带大,村子偏僻,经济上很苦,抛去村子里的闲言碎语,倒也算过了一个美好童年。

      两个长辈按照这里的习俗将墓建在了麦田里,下过雨,地还没干透,一脚深一脚浅地到了墓前,看着越微和李秀霞这两个名字,越之琼捡着过去一段时间发生的趣事和她们说。

      越之琼小的时候偶尔会问起父亲的事,越微回答时会用一种极为冷酷的声音说:“他死了。”

      那个时候,越之琼不懂母亲为什么会这么冷酷,直到母亲去世后,他被强制着带回了周家,根据两边完全不同的流言,终于还原了事情的样貌。再去想母亲说的话,他想:如果父亲真的在他出生前就死了,未尝不是一桩喜事。

      他跟母亲相处的时间并不长,甚至也不愉快,可他并不讨厌越微,她跟周荣昌那个畜生在一起后,就没过过几天开心日子,回到村里又被闲言碎语所困,早产生下他后,还没恢复好就辛苦到整天脚不沾地,最后病倒在床前。
      姥姥更是一辈子都被人说些风言风语,老了又看见女儿死在自己前面。

      跟两位长辈说完了话,墓前的纸钱刚好烧完,被带着湿气的风一吹,青灰扬的到处都是,迷了人的眼。
      越之琼静静站着,背部的线条被白色衬衫遮挡住,却依旧利落漂亮。

      他抬头望着阴沉的天,将耳机塞进耳朵,听着里面传来的吉他前奏,朝墓碑摆了摆手,笑着说:“妈,姥姥,我下个月再来看你们。”

      *

      音乐由远及近,在耳边逐渐真切又转为背景音,封期整理着袖口,目光落在客厅里正看着电视剧的母亲,等到袖扣扣好,说:“妈,我中午不回来了。”

      母亲还没说话,身后伴着脚步声一同响起问声:“跟我一起去公司?”

      封期摸了摸唇,回答不带半点犹豫:“不了。”

      眼见着大哥面容带上怒气,他好笑地扯了扯嘴角,鞋尖一转,路过沙发上看电视的女人时,表情一瞬间凝滞。

      “怎么了?”封期疑惑。

      “你林叔叔家的孩子还记得吗,比你小几岁,长得很好,见一见?”于湘按下遥控器开关,音乐声戛然而止。

      封期张嘴轻叹一声,无奈摇头。

      他并不记得什么林叔叔,更对林叔叔家长相出众的儿子没有兴趣,等听完母亲对那位林家孩子的夸赞介绍,却只能点点头,随口把相亲时间定了下来。

      可能是他近几年总是在外面跑的原因,于湘开始执着于给他介绍男朋友,对此,封期也只能答应,毕竟,不同意就会一直说个没完。

      离开家,去名下的咖啡店转了一圈,许多年没有回到这座城市,眼前的建筑陌生又熟悉,带着草木味道的雨丝飘散,封期撑起伞,到底还是去了自己最熟悉的拳击俱乐部。

      现在这个时间俱乐部里的人不多,一进门熟悉的师兄就笑容满面地迎了上来:“几年没见了吧。”

      师兄姓李,个子很高,肌肉练的壮实,属于走在路上连推销的人都不敢搭讪的类型。

      封期不太喜欢这种快要爆开的肌肉,自己身形则显得匀称紧实,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视线在四周转了一圈,俱乐部装修为红黑配色,看上去应该新装修不久,他说:“确实好久不见,这里变化很大,一进门有一瞬间我还以为找错了地方。”

      “看着还不错吧,正好今天我们两个练练,看看这几年你有没有退步?”李师兄兴致很高。

      封期眼里闪过一丝光,没说话,却动手将碍事的眼镜取下,上了擂台。

      他小时候身体弱,家里人为了让他多锻炼锻炼送他去学了武术,后来又开始练泰拳,再后来又当了几年兵,身体上是再也瞧不出小时候体弱的样子了。

      打拳是个很好的发泄手段,肌肉紧紧绷起,迸发出强大的力量,动作与动作之间相互碰撞,拳头和肌肉的交锋让血液沸腾。

      快,狠,不顾对方攻势的拼命进攻是封期最明显的特点,这个人好像骨子里带着一种狂劲。

      这个天气虽然下了雨,但还是热的,一场下来,上衣几乎被汗水泡湿透。

      封期抬手擦汗,下了擂台,身上暴戾的气息还没散除干净,可等带上了那副金丝边的眼镜,整个人又恢复到之前斯文沉稳的模样,看的李师兄啧啧称奇。

      “等会叫上妍妍一起吃个饭?前几天她下班路过乾羽,说是正好看见你一个人,谈恋爱了还是改习惯了?”

      乾羽是家私人定制的珠宝首饰店,而封期从小到大都不习惯身上有任何饰品,因为打拳的时候会成为一种束缚,所以李师兄认为他谈恋爱了也算正常。

      封期挑了下眉,他眉毛很浓,是标准的剑眉,声音里带上了点笑意:“那应该是云尘。”

      “云尘,你侄子?”李师兄惊讶。

      “是,他跟我长得挺像,等他回来我带他过来见见你。”封期说着两手交叉夹着衣角,利落地褪去了上衣,宽大挺拔的脊背上还带着点汗珠,顺着脊椎的线条滑落,一直没入裤腰。

      突然,进浴室的动作一顿,转头面上挂着好笑跟无奈,说:“不过我妈倒真给我介绍了个对象,明天还得去见见。”

      *

      雨丝带着凉意,一连下了几天的雨,看不见天晴的预兆。

      越之琼懒散地靠在椅背上,一双长腿随意交叠,桌前的手灵活玩弄着一副牌,熟练地进行着开扇等花切动作,一套下来,没有一处失误。

      他唇角勾起,眉眼带着点得意,纸牌在手中听话地合拢,收理整齐。
      这是他刚到的一副,牌面花纹处理的干净利落,开扇时尤为好看,手感也足够顺滑,有望进入他喜欢的前十。

      这两天宋明清总是给他打电话,无非就是催促他早点去见见那个什么学长,刚把纸牌装进盒子,电话又打来了。

      越之琼无奈应着宋明清,再三答应马上就过去,才终于被爱操心的好友放过。

      他并不讨厌被人操心的感觉,相反,他很喜欢,有些时候他会想他和宋明清做朋友真是绝配,一个爱操心,一个喜欢被管束。

      随手拎了件薄款卫衣穿上,又顺手将牌装进口袋,骑着自己心爱的粉蓝色电动车上路了。

      可等上了路,雨水打在握着车把的手指上,越之琼才突然惊觉今天并不是一个适合出行的日子,但他向来随性,瞧着雨不大,索性带着头盔就这么冒着蒙蒙细雨赶去了。

      笔直的道路旁种着枫杨,茂盛的嫩绿枝叶垂下,挡去了不少雨,视野内出现一道花墙,粉白的月季花在闹铃下微微颤抖。

      越之琼知道,他迟到了。

      闹铃是他昨天定的,比约好的见面时间多了十分钟,他本打算这个时候就找个借口离开的。

      头盔上落了一层的雨水,越之琼一边擦着水渍,一边不抱任何希望地走进咖啡厅。

      他不知道宋明清介绍的那位学长长什么样子,但想来跟封云尘应当很像很像。

      漫不经心地扫过咖啡厅里所有能看清面容的客人,终于,视线定格了,擦水渍的动作也停了。

      靠近角落的位置,几乎被隐藏在绿植后面,一个男人正静静坐在那里翻着一本书,看得入迷,没有察觉此时有个人在一直盯着他。

      好像。

      不是像现在的封云尘,而是像十年前那个将他从污水里拉起来的封云尘。

      越之琼突然理解了小说中为什么会有找替身的情节,即使心里明知不是那个人,可只要看见这相似的身形,相似的脸,过去心脏悸动的感觉就会重新出现。

      宋明清,你这回真的厉害了,竟然真找了个这么像的人出来,平日里的宋爸爸没白叫,比亲爹要靠谱。

      越之琼抱着擦干净的头盔就要上前,一低头,发现自己穿着件粉色卫衣,胸前还幼稚的印着只小熊,他咬了下牙,大意了,不该轻视宋明清的。

      可能是从前待在部队的习惯,封期一贯做什么事情都会早到,兴许对方也没有相亲的意思,他等了足足半个小时也没等来那个林家的孩子。

      外面下了雨,他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听着咖啡店外的雨声倒还算惬意。

      这是一册绘本,主角是一只白色的小狐狸,因为喜欢月亮,所以开始了一段寻找月亮的旅程,在旅途中,他遇见一只萤火虫,萤火虫告诉它,你之所以会喜欢月亮,是因为它住在天上,过远的距离遮挡了瑕疵。

      正要看到小狐狸的回答时,方桌对面的人投下青黑色影子,恰好笼罩在那句墨色字句上。

      封期抬头,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看上去二十出头的男人,相貌极其出色,银色的发尾向上翘起,他不动声色地将目光移至那个人抱着的头盔。

      是带着头盔冒雨赶来的?

      “你好。”越之琼笑着看他。

      封期摘下眼镜,轻轻捏了捏眉心,长时间看书的眼睛放松下来,他后背微微靠在椅背上,说:“你迟到了。”

      “抱歉,但你还在不是吗?”越之琼一只手按在放桌上,身体微微前倾,目光专注而认真。

      去掉了银色眼镜,眼前的人更像记忆中的那一个了。

      “所以,有兴趣和我来一场契约恋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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