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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番薯粥 ...

  •   不知过了多久,郑秋实醒了。

      眼皮沉重得睁不开,脑子也还是懵的。

      但是窜稀之后的感觉却无比真实,肚子还在咕噜噜地叫,屁|眼还是火辣辣的疼。

      浑身酸胀到不行,他揉了揉空瘪瘪的肚子,在心底发出一声喟叹。

      好歹也是有百万粉丝的美食博主,居然因为吃了自己做的甜食窜稀了,这说出来不得被人笑掉大牙?

      唉!肚子饿了,起床做饭。

      郑秋实伸出手在被子里乱摸,想捞出手机看看时间。

      谁知手机没捞出来,倒是摸到一个奇怪的东西。

      触感像是人的皮肤。

      郑秋实猛地睁眼,对上一张其丑无比的脸。

      那人满脸污垢,头发油腻打结,有长有短,乱糟糟的像鸡窝,长的部分遮住了大半张脸,看不清五官。实话实说,只能勉强看得出是个人。

      还是个男人。

      “啊!妈!呀!”

      郑秋实立马从床上弹跳起来,环视四周,屋里连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屋顶还是漏光的……

      “……”

      那男人惊慌失措,手指一顿比划,配上他咿咿呀呀却吐不出一个字的嘴巴,郑秋实愈感不妙,他该不会是一个又丑又猥琐的穷哑巴吧!

      我艹!

      郑秋实拔腿就跑。

      ***

      天还刚亮,灰蒙蒙的,茉莉村却已经炸开了锅。

      起因是村里的哑巴凌难捡到的哥儿是个疯子。

      疯哥儿在村子里狂奔,逮着人就开始狂问,这是哪,是什么朝代,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个疯子。

      全村人还以为丑穷哑巴凌难走了大运,捡到一个有模有样的哥儿,当天就成了亲,谁知这哥儿却是个疯子,还不是一般的疯。

      不过哑巴配疯子,好像也挺般配。

      ***

      郑秋实跑累了、问累了,在小河边一蹲就是一上午。

      他耷拉着脸,撑着下巴,盯着河里面的倒影,有点懵,他理了理思绪。

      他窜了个稀,然后穿越了。穿到一个不存在的朝代,这个朝代里除了有男人、女人,还有哥儿这种性别。哥儿在身体方面要比男子柔弱一些,能生孩子,但生育功能却不如女人,所以哥儿的地位其实很低。

      在村民七七八八的话里,他了解到穿越过来的他昏在山沟里,被村子里的丑哑巴凌难捡回家,当天就成了亲。所以今早上和自己同床的那个男人就是自己的新婚郎君——凌难,人丑家贫,还是个哑巴。

      郑秋实瞧着水面上他的倒影,五官和现代没什么区别,只是嘴角边多了一颗殷红的小痣。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孕痣,用来区分男人和哥儿。

      什么狗屁!郑秋实骂道。

      他气呼呼地握紧拳头,弯曲着胳膊,努力鼓起他的肱二头肌,心道:“我才不柔弱呢!”

      可是没两下他就泄气了,这里穷山僻壤,他又没有半点在古代生存的技能,要非说有,那只能说厨艺了,但是目前自己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这怎么活啊!

      在一连串唉声叹气后,郑秋实的肚子便开始咕咕地叫起来。

      屋漏偏逢连夜雨,这时天上又飘起了蒙蒙细雨,不一会就打湿了全身。

      看这天气,应该是初春,这雨估计一时半会停不了,料峭春寒,郑秋实感觉有点冷。

      他正发愁,站起身想着去哪躲雨,结果眼睛一瞥,就瞥到身后站着个身穿蓑衣的高个汉子。

      不会是丑哑巴来抓他回去吧!

      他登时被吓出一身冷汗,下意识拔腿就跑,可是石头沾了水太滑,一个不小心就崴了脚。

      嘶!郑秋实倒吸一口凉气,他感觉脚伤的不轻,跑估计是不行了。他立马抓起一块石头,挥舞着,冲着高个汉子大喊:“我警告你,你别过来啊!小心我砸死你!”

      对方连忙后退三大步,将雨帽拿下,露出脸。

      果然是丑穷哑巴凌难!

      凌难狂摆手摇头,然后伸出手比划着,嘴上咿咿呀呀地配合,他拍了拍肚子,又指了指他来的方向。

      郑秋实好像明白了凌难的意思,他好像是来叫他回家吃饭。

      郑秋实犟得很:“我不饿!”

      这时凌难指了指天,脱下蓑衣,弯下腰,将蓑衣轻轻放到郑秋实脚边。他动作一滞,指着郑秋实发肿的脚踝一顿比划,一脸着急。

      他立马重拾蓑衣,往郑秋实身上一套,转身就要背起郑秋实。

      郑秋实有些局促,又有些不情愿:“你干嘛!”

      之前凌难驼着背,人又畏畏缩缩的,一副老实好欺负的样子,但他却比郑秋实还高,此刻皱着大浓眉,给人一种凶凶的压迫感,郑秋实的声音瞬间小了下来,手很自觉地搭到他肩上。

      看来这丑穷哑巴也惹不起,还是乖乖服从安排,逃跑的事以后再想。

      凌难看着高瘦,力气不小,背起郑秋实来轻轻松松,他的手臂勾住郑秋实的腿关节,轻轻一颠,将郑秋实稳稳兜住。

      雨似乎下得更绵密了。

      ***

      回到家后,凌难先把郑秋实放到床上。他还是蹙着大浓眉,凶凶的样子,可是动作却轻柔得不行,他将郑秋实的鞋子轻轻脱下,很仔细地看了看发肿的脚踝。

      他小跑出门,拿回来一块看上去还算干净的布,叠成小方块,轻轻敷在发肿的地方,他还时不时地看着郑秋实的表情,似乎生怕弄疼郑秋实。

      小方块冰凉凉的,敷上去瞬间好了不少。

      凌难用手比划一下,郑秋实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只能说:“我知道要冰敷。”

      凌难用力地点了点头,他又指了指外面。

      郑秋实明白了他的意思,回答道:“你去忙吧,我有事叫你。”

      于是凌难出了房间,郑秋实坐在床上,这房子太简陋了,只分为两个区域,外面是生火做饭的地方,姑且能叫做客厅吧,里面就是睡觉的地方,两个区域之间有一扇门,但是那扇门早就不知所踪,只剩下空空的门框,在里面可以看见外面。

      郑秋实看着外面凌难忙碌的身影,心里想着午饭能吃到什么。

      看着这家徒四壁的样子,肉是肯定没有的,鸡蛋估计也悬,八成就是一碗糙米加水煮的粥。

      郑秋实都能想到那碗粥的卖相,一碗接近透明的粥水,碗底沉着几粒糙米,上面可能还飘着谷壳……

      郑秋实无声地叹了口气。

      这时凌难从外面进来,手里拿着一块小布,他将旧布拿了下来,又将新布敷上去,动作小心翼翼。干完这些,凌难才出去生火做饭。

      视野有限,郑秋实看不见他在忙活什么,只能听见外面传来整齐的哒哒声,凭借郑秋实多年的厨艺经验,他觉得应该是在切菜。

      凌难每隔十几分钟就会进来换布,而每一块布都是冰冰凉凉的,像是刚从冰柜里拿出来。

      郑秋实心里正纳闷着,难道这个朝代已经有冰窖了?

      这时空气中飘起一股香甜的味道,郑秋实本来就饿着,注意力更是被香味吸走了。

      郑秋实咂咂嘴,这香味带着一股甜甜的味道,是米香,熬粥时特有的香味,像是现代的奶油和奶香味混合,但是细细一闻,就能闻到一股番薯味,这番薯味是清新甜香的,番薯仿佛还是刚刚挖掘出来,带着泥土芳香,伴着大自然的清甜,仿佛初春早晨菜园子里沾上露水的青菜叶,清新、田园、明快。

      郑秋实享受着微眯着眼,这香味让他想起他的童年。

      郑秋实是留守儿童,从小和奶奶住在农村,记得小时候奶奶最喜欢的就是番薯粥,有段时间家里早餐天天喝,他喝烦了,每天早上就和奶奶斗智斗勇,要么偷偷倒掉,要么耍赖不喝,在到后来,长大了出远门上学,想喝却再也喝不到了。

      郑秋实一边回忆着,肚子一边咕咕叫。

      没想到在这么贫穷的家里,还能喝到有味道的粥,他不禁有些小期待。

      这时凌难从外面走进来,手上端着一个木碗,木碗早就被摸的包浆了,光溜溜的。他一边搅拌着粥,一边轻轻吹气。

      番薯粥的香味更浓郁了,简直把两人都包裹起来。

      郑秋实忍不住伸长脖子往碗里瞧去。

      番薯粥看起来浓稠黏糊,是他最喜欢的稠度。橙黄色的番薯块大小均匀,乳白色的米早已被熬得软糯,两者混合在一起,看起来就很暖胃。

      没想到连卖相都这么好,大大出乎郑秋实意料。

      他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这一幕恰好被凌难看到,丑哑巴好像扯了一下嘴角。

      郑秋实立马缩回脖子,有点害怕也有点不好意思,他抿了抿嘴唇,摸了摸耳垂,这是他害羞时惯有的动作。

      凌难坐到床边,舀起一勺粥,在嘴边轻轻吹了吹,然后往郑秋实嘴里送去。

      郑秋实早已被番薯粥吸引了,压根没意识到这些动作一气呵成。

      番薯粥一入嘴,整个口腔便充斥着甘甜,细细一品,居然有一股奶香味!

      番薯粥刚熬好,本来应该是烫的,但是经过凌难一吹,温度正好入喉,米粥温热无比,第一口便将身体内的大半寒气驱散。

      没有什么比淋了一场小雨后,喝上一碗温热的粥更舒服的事了。

      紧接着第二口粥被送进嘴里。

      番薯香、糯、软、滑,只需舌头和上颚一合,块状番薯瞬间被挤压变扁,溢满整个口腔,番薯和米粒便软在嘴里,滋味如同沙尘暴一般,席卷了舌头上的所有味蕾。

      番薯绵软醇香,口感绵绵糯糯,仿佛白云一样,轻轻柔柔。米香润口,甘甜醇香,带着沁人心脾的香甜,叫人飘飘欲仙。

      不知道是不是太想奶奶了,郑秋实竟然感觉这粥有一丝奶奶做的味道。

      番薯粥温温热热,让人浑身舒坦。郑秋实拉回思绪。

      他猛然发现自己和凌难坐得那么近,都可以看见凌难头发下的眼睛,闪着微光,他分明在笑。

      郑秋实的瞳孔震了一下,有一说一,凌难长得确实丑,但是……

      但是他煮的粥不错啊。

      郑秋实看着凌难的眼睛,凌难立马把视线移开,低着头,驼着背,将碗呈到郑秋实眼前,嘴里发出呀呀的声音。

      郑秋实接过碗,自己喝起来,毕竟被别人投喂本就很尴尬,更何况两人关系还那么……一言难尽。

      凌难立马站起来,转过身低头扒拉着他的头发,把将右半边脸遮个严严实实。

      好奇怪,郑秋实忍不住问:“呃……你……”

      凌难双手绞在前面,局促不安,他着急地比划着,然后跑了出去。

      郑秋实这下真的是满脸问号了。

      难道凌难真的丑到不敢见人?

  • 作者有话要说:  放出我的预收文《社恐小鼹鼠成为团宠》
    【自卑社恐萌蠢小鼹鼠×扮猪吃老虎沙丘猫】
      作为熬夜刷萌宠视频而猝死的社恐毛绒控,帕西对于自己穿越成动物这件事还是很期待的!
      不过,这次穿越怎么和他想的有点不一样?
      看着自己胖乎乎肥啾啾的身子,又大又宽的反巴掌,还有那光秃秃的尾巴,帕西沉默了……
      好丑唔……
      他捂住自己小数点大的眼睛,安慰自己:
      好叭,至少身上还有一丢丢短短的茸毛。
      作为动物界钻土机的鼹鼠,社恐帕西每天都在小小的花园里面挖呀挖呀挖,努力挖出独属于自己的三室一厅。
      正当他准备美滋滋地开启美丽鼠生时,热情的沙鼠、开趴的蚂蚁、跳脱的蟋蟀等邻居纷纷上门拜访
      帕西只想有一个i鼠空间,可是e邻居们却对帕西特别热情,主动贴贴——
      第一天,热情的沙鼠全家拉着帕西跳舞
      第二天,蚂蚁全巢出动,给帕西开趴体
      第三天……
      面对满屋动物冲他吱吱哇哇时,帕西痛苦地捂住粉扑扑的鼻子,圆筒一样的身体打了个滚:嘤嘤~他只是一只i鼠哇:(
      ***
      穿越过来第二天,帕西就知道他有一个猫科邻居。
      猫科邻居长得十分可爱呆萌,圆溜溜的大眼睛人畜无害,又大又尖的三角招风耳,像一只精灵。
      重点是邻居有着毛绒绒的沙黄色的皮毛,脚底有很厚的肉垫,指缝间还长着浓密的毛!
      帕西毛绒绒基因瞬间觉醒,难以控制地发出兴奋的咕咕咕声,低沉的叫声把正在洞口舔jio的可爱邻居吓回了洞里。
      帕西:(·-·)
      他不是故意的……
      帕西发现邻居从来不出门捕猎。
      帕西想:长得这么可爱的动物,在弱肉强食的动物界里,一定很难存活,帕西产生了想和邻居交朋友并保护邻居的冲动
      方便的话还可以ruarua邻居的毛毛(/ω\)
      社恐i鼠主动出击,每天捕猎投喂猫猫邻居,还把猫猫邻居的洞穴挖得又宽又大,最终成功俘获了邻居的大尾巴
      一猫一鼠的日子平平淡淡,直到有一天一条眼镜王蛇闯入他们的小窝,帕西为了保护猫猫邻居,决定独自赴死,可是冷酷的猫猫邻居居然不离开,愿意和他同生共死
      身后可爱呆萌的猫猫邻居抬起肉爪,拍拍小鼹鼠的脑袋,一口将他叼到一边。
      帕西感动得稀里哗啦,泪眼朦胧中,猫猫变成一抹沙黄色的残影,迅猛地向眼镜王蛇扑去!
      帕西下意识捂住眼睛,可是耳边迟迟没有传来打斗的声音,帕西鼓足勇气看过去,却发现呆萌可爱的猫猫邻居,正气定神闲地叼着辣条一样的眼镜王蛇……
      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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