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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爱丽丝 ...

  •   “为什么?”庄晓揉了揉酸酸的眼睛,今天她哭了太多次了,好像要把人生里所有的眼泪都流干。

      林仲七低眸几秒,眼中倒映出点点灯火,随后抬眼看着她说:“因为我是你的朋友啊,你也是我的朋友。”

      这个回答很合理,甚至过于标准,以致庄晓竟小小的失落了一瞬。至于失落的原因,她不敢去深究。已经收获了对方给的体面,就不应该再得寸进尺了。

      适可而止是人生最大的哲理之一。

      林仲七询问道:“时间不早了,你还要在这待一会儿吗?如果不待了,我就送你回去。”

      “回去吧。”庄晓双手撑地想要站起来,但是因为保持抱膝而坐的姿势太久,小腿已经坐麻了。她一站起来,酥麻酸爽的感觉就让她脚下一歪,整个人朝前扑去。

      似曾相识的场景就好像回到了开学第一天。

      可是这一次她没有跪摔在地上,而是跌入林仲七的怀中,被他稳稳扶住。她条件性反射式地抱住了他的腰。

      像是电影里的特写镜头,画面变长变慢,游船上食客的嬉闹声,对岸广场的歌舞声,一切的一切,都静了下来。
      她只听见了他的心跳声。

      贪恋温暖的怀抱,却不得不给自己体面的清醒

      庄晓挣扎着从他怀里起身,环住腰的手像是碰着了滚烫的烙铁,一下子缩了回去。小腿仍是麻的,可她顾不得那么多,一瘸一拐地往后退,拉开一段距离后,双手揣进衣兜里不知所措地站在那。

      林仲七像是什么都没发生的模样。他的羽绒服正穿在庄晓身上,自己穿着薄薄的上衣,现在风大了起来,一吹,他就颤颤巍巍地抱着自己,“快走吧,我要冷死了!”

      庄晓反应过来,正想脱下羽绒服给他披上。他却走到了她面前,将自己的手伸进她的脖子里。

      冰冷的触觉让庄晓一瞬就“嗷”了出来,她几乎是跳着往后退了好几步,满脸的羞赧。

      庄晓捂着自己好像被吸血鬼啃过的脖子,“你干什么?!”

      “手冷得动不了了,借你脖子暖和一下,等会儿好骑车。”林仲七举着自己的手,说得脸不红心不跳的。

      回宿舍的路上不再有来时的喧嚣,许多店铺都关上了门。

      庄晓忽然记起,每晚十点,宿舍大门就会关上。一下车,她就往门口冲去。然而,时间早就过了十点,已经快十一点了。

      她双手抓住伸缩门,踮起脚伸长脖颈看保安室。里面黑漆漆的一片,估计守门大爷出去巡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她松开伸缩门,又望了望自己住的那栋宿舍楼,也没几间亮着灯了。

      完了。自己光顾着和林仲七说话,却忘了时间。
      庄晓的眉毛都耸在了一起,表情比苦瓜还苦。

      林仲七还没有离开,单脚支地坐在摩托车上,车把手上还挂着她的零食和书包,“怎么了?保安室没人吗?”

      庄晓摇摇头,“没人。你先走吧,我在这里等一会儿,保安可能一会儿就回来了。”

      “等什么,都快十一点了,你们晚上查寝吗?”

      “不查。偶尔才有老师来看看。”庄晓很庆幸。

      “那去我家住一晚呗。”

      庄晓石化在原地。

      “干嘛用那种表情看着我?我爸妈出差了,保姆这几天我也给她放假回家了,家里就我一个人,空房间多着呢。”

      庄晓低头,为刚才罪恶的想法蒙羞一秒,瓮声瓮气地说:“我不想给你添麻烦……”脚下却已经很诚实地向林仲七走过去了。

      -

      林仲七家的别墅坐落于宜城的园艺山上,周围一片的居民都是非富即贵。他们家就更不用说了,祖上便是显贵,三代从商更是聚财无数。这栋别墅只是他们家的居住场所之一。在这里,林仲七的摩托车有专门的车库。有单独的小院,院子里养着一池锦鲤,有假山,有花园,后院还有一个特别大的游泳池。

      庄晓像是闯入仙境的爱丽丝,充满新奇地参观着这一切。她坐在鱼池边,俯身看着生龙活虎的锦鲤们。

      林仲七推开玻璃门,端着一碗鱼食朝她走来,“好看吗?”

      “好看。”庄晓指着池里,“你看这一条,全身金灿灿的。”

      里面的鱼林仲七早就看腻了,不过还是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边撒鱼食边说:“那条叫发财。”

      庄晓立刻转过头,睁大眼睛满脸惊奇:“它们还有名字?”

      “我爸给它们取的,说是寓意好。那条红的叫招财,嘴巴张得最大的那条叫平安,黑的那条叫健康……”

      庄晓能想象,林仲七爸爸边叫发财、招财,边撒鱼食的场景,竟有种说不出的好笑。

      穷人有愿望,富人也有愿望。穷人家想要男孩儿的愿望体现女孩的名字上,富人家想财源滚滚平安健康的愿望体现在锦鲤的名字上。从这点出发,人和鱼好像并无差别了,甚至有时候,人活得还不如这一池锦鲤呢。

      果然,伟大的革命导师马克思说得对,资本就是罪恶。①

      老师说,知识改变命运。
      可是寒窗苦读十二年怎能比得过三代或者两代从商?能用知识改变命运的,到底得努力到什么程度呢?

      有了见识就有了目标,有了目标才有野心。庄晓垂眸,虽然很俗气,但是她还是想变得有钱。有钱了就可以脱离偏心的家庭,自己一个人住在大房子里,还可以养一只猫。

      想得太深入,她的眼神坚定得就像只猫一样。

      “喂!喂!小蝴蝶,想什么呢?”

      林仲七用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她回过神来,差点仰进鱼池里,自己的梦想也差点跟着先道崩殂。

      回到室内坐下,精致的皮质沙发摸起来细腻光滑,泛着价格不菲的光泽。古朴典雅的金丝楠木雕花围栏的楼梯旋转而上,仿佛连接着过去和现在,下一秒就能穿越到中式风浓郁的民国时代。

      如果不是大理石茶几上的果盘里放着满满一盘的瑞士莲巧克力,庄晓会误以为自己现在坐在哪个民国大少爷的家里。

      这更加坚定,她以后要赚大钱。

      她将不知道往哪放的手揣进兜里,摸到了一颗硬硬的东西。拿出来一看,是那天陈大阳给的水果糖,她忘记吃了。她将糖放在摊开的手里,跟同样是红色的瑞士莲一对比,水果糖就像是个叽叽喳喳的媒婆,在漂亮的新娘子面前黯然失色。

      林仲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替她拿来了一次性的洗漱用品以及拖鞋,“看什么呢?”

      “没什么。”庄晓问起一个没头没脑的问题,“同样是糖果,为什么有的价格很便宜,有的价格就很高呢?”

      林仲七思考了一瞬,很认真地回答:“原因有很多啊。原材料不同,品牌知名度不同,广告营销不同。不过价格便宜或者价格昂贵都无所谓,有人喜欢吃才最重要。这不是刘sir的喜糖吗?”

      林仲七看见了她手里的糖。庄晓点点头。

      “那这两种里面,你更喜欢哪一种?”他从果盘里拿出一颗瑞士莲。

      不等庄晓回答,他就剥开包装纸,将巧克力喂进她的嘴里,帮她回答:“我觉得你更喜欢这种。”

      巧克力入口即化,可可和牛奶的味道在嘴里蔓延开,甜得她心慌。

      林仲七剥开水果糖的包装纸,含进了自己嘴里。

      庄晓睡的客房正对着林仲七的房间。

      干干净净的床铺,还有种好闻的薰衣草味。
      她盯着天花板发呆。外面传来汽车驶过的声音。

      庄晓起身,赤脚踩在冰冷的木地板上。在夜晚,这种感觉清晰而特别。她拉开窗帘,温柔的月光如水般倾泻进来,似薄纱般覆在她身上,将一切浸泡得虚幻又美好。

      透过这扇窗,她看见了美丽的月光,但她何时才能抓住自己的月光呢。

      庄晓闭上眼,慢慢抬起双手,似乎又拥抱住了林仲七。

      她的喜欢就像是这一屋的月光,唯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流露至此。

      庄晓合拢双手,抱住了自己。

      -

      林仲七是被庄晓给叫起来的,大周末的,就该睡到太阳晒屁股。他不情不愿地从床上起来,头发像是鸟窝乱糟糟的一团,揉着惺忪的睡眼拉开卧室门,“怎么了?这么早叫我起来。”

      庄晓穿着围裙,精神抖擞地说道:“还早吗?已经八点了,不早了,快起床吃饭,我做了早餐。”

      林仲七瞬间精神了。

      他洗漱完下楼,看见餐桌上摆着热牛奶和煎蛋,还有抹好果酱的吐司。

      庄晓为他抽出椅子,在他对面坐下,一脸期待地看着他。

      好久都没吃一顿这样正式的早餐了。林仲七这样想着,拿起吐司咬了一口,果酱在嘴里炸开,比水果糖还甜。之前的每天早上,上学的话就是和庞景则在路上买袋豆浆喝,上午要是饿了就去学校超市买零食,周末的话他就直接睡到中午吃午饭,才不会起来吃早饭呢。

      “不好意思,鸡蛋有点糊了,我本想煮面的,但是厨房里没有,所以就只做了这些。”庄晓给他解释着。

      林仲七说着没关系,咬了一口糊掉的煎鸡蛋。就算不好吃,他也要吃下去。因为这是她为自己做的。

      还没有人专门为他做过早饭呢,庄晓是第一个。

      他用喝热牛奶的功夫来消化掉过分灿烂的笑容,放下杯子时,发现手机弹出未读消息。

      昨晚他和庞景则他们在网吧五排上分,接到庄晓的电话就急吼吼地跑了,撂下他们不管不顾,上分车队就地解散。现在庞景则找他诉说不满呢,要求今天再来,他可不能再跑了。

      将庄晓送回宿舍,林仲七就赴了庞景则的约,在网吧里战斗到晚上才结束,结果一分没上,还差点掉段位。果然,这种车队有风险。

      出了网吧,几个男生约着去艾伦酒吧开个包厢,再好好聚一聚。庞景则知道,林仲七向来对这些不感兴趣,甚至还嫌烦,正想问他要不要先走,林仲七却说,和他们一起去。

      酒吧里,庞景则打开一瓶啤酒给林仲七满上,他直接仰头一饮而尽。这举动让庞景则直呼太猛。

      林仲七放下杯子,用手背揩掉唇角的泡沫。任凭他们嬉笑,他仍是低眸不语。绚丽的灯光在他琥珀色的眸中划过,每一瞬都像是蝴蝶振翅。

      酒精渐渐冲上头脑,还真有点上头了,就像他对庄晓。

      林仲七拿起剩下的酒,毫不犹豫地灌了下去。

      庞景则发现了他的异样,立刻制止道:“欸欸欸,哥,哥,哥,干什么呐这是,慢点喝,没人跟你抢!”

      林仲七撇下酒瓶,仰面靠在沙发上,白皙的脸上浮现出微醺的绯红。

      庞景则在他旁边坐下,“你这是怎么了?喝这么多酒,借酒消愁呢?还是为情所困了?”

      听见“为情所困”,林仲七抬眼看向了他。

      “真是为情所困了?”庞景则瞪大了眼睛,满脸写着不可思议,好像是知道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被他戏称为“出家人”的林仲七居然为情所困,他怎么能不震惊。

      回想起仓库里见到的女孩,想起这一个月来,林仲七跟变了个人似的,整个人恹恹的,再想起昨晚上的那通电话。庞景则瞥见了手机上的联系人名字,是叫庄晓。

      所有想问的千言万语最后只化成了一句话。

      庞景则问:“你是不是喜欢上那个叫庄晓的女生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8章 爱丽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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