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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琉璃番外 有 ...

  •   有多长时间了呢?四百年?五百年?还是更久?已经记不清了。早在几百年前,属于我自己的时间就已经停滞了。
      我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算活着。
      被时间抛弃的人还有没有资格说活着呢?
      看着身边的人一点一点地变老,然后,一个一个的死去。忽然让我妒忌起那些人来,啊,原来,可以生老病死也是奢侈的幸福啊。
      我看尽繁荣兴衰,朝代更迭,在自然的定律面前,人类是那么的渺小而卑微。可是,为什么,我要那么羡慕那些因战事而胆战心惊,为一日三餐而奔波劳碌的人呢?
      无论是哪个朝代,无论前人吃尽怎样的挫折和苦头,总会有那么些前仆后继的人去追求所为的长生不老药。这世间真的有什么长生不老药吗?有的吧,我不就是青春永驻,与天地同寿的么?可是,为什么,我已经感觉不到自己还活着呢?
      在最繁华的京城买了房子住下,周围明明有很多人,为什么那种深入骨髓的寂寞依然如影随形,挥之不去呢?
      那该是某个初春的黄昏吧,记不清楚了。我从不刻意去记忆。时间太悠长了,即使再深刻的记忆也会被时间冲刷得不留一丝痕迹。
      我总喜欢于西城门外湖边的亭子里架上一个小火炉,煮上一壶茶,一个人喝茶看风景。
      亭子临水,水的那边是起伏连绵的群山。每到黄昏时分,夕阳掩映于丛林之间,从缝隙里漏出来的橘黄晕光点缀在水光潋滟的湖面上,别有一番风味。而亭子的斜对面则是西城门,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无论什么时候,我仍是喜欢有人声的地方。
      要不是那个不自量力的道士,我会和往常一样在那里呆上一两个时辰吧。稍有些修行的多少都能看出来我已经不是人类了吧。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我也不甚在意就是了,看来,习惯还真是个可怕的东西啊。只是,这次的道士却意外的面目可憎。肥头大耳的,那只大大的牛鼻子特别的显眼。他扯着大嗓门,厉声厉色的左一句妖孽,右一声孽障的叫着。嚷得我心烦。连城里的人都出来看热闹了,我可没有喜欢被人当猴子看的恶趣味。
      我喝着茶,在我还可以忍受的时候冷眼看着这一出闹剧。生活过于无聊的话,还是需要一些这样那样的事情来调剂调剂的,反正,他也耐不了我何。显然,我的态度惹怒了牛鼻子。他脚行八卦,嘴里念着咒语,稀哩啪啦的,一票子的天师符兜头兜脸的就扔了过来。当然,什么也没有发生。
      我既不是妖魔,也不是鬼怪,自然,也就不会怕那一纸符咒。只是,那牛鼻子却又羞又恼,脸更是气得变成了酱紫色,脸色的赘肉一颤一颤的,抖着手指着我喝问着是何方妖孽。围观的人有些已经散开了,但是,也有些仍是留下来凑热闹看着这出闹剧的。
      一天的好心情都快被破坏得差不多了,起身要回去的时候,却被牛鼻子个拦了下来。似乎是不收了我这“妖怪”就不会罢休呢。
      好吧,我其实是无所谓的,要是他真能收了我,说不定还如了我所愿,那我还得感激他呢。可是,我就是讨厌这种明明没有本事却又自以为是的人。好吧,其实我是觉着他长得丑了面目可憎,无关对与错,人总是有些个人的喜好恶憎的。正当我打算好好教训一下这个令人生厌牛鼻子的时候,却被别人抢先了,想不到会有替我抱打不平的人,虽然,某种程度上,我并没有什么“不平”的地方。出声喝住牛鼻子的是两个游湖的年轻公子,两人都长的丰神俊朗,气宇不凡。看两人的气质和衣着,不是生于官宦之家就是大富之家吧。接下来的,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无非就是两人巧舌如簧,连讥带讽的好好羞辱了牛鼻子一翻。坚持己见却又没能拿出证据的牛鼻子最后还是激起了众怒,最后也只能气愤不已受尽屈辱离开。唉,可怜的家伙。
      和天岚夕风就是这么认识的。天岚和夕风的父亲都在朝廷为官,两家也一直交好。那时,天岚十九岁,夕风则小天岚两岁。是我寂寞太久了吧,那样鲜活的生命,那样灿烂的笑容,总让人对生活充满希望和热情。天岚是家里的长子,为人要比同龄人成熟很多,很会照顾人,性格也很爽朗。夕风是家里的独子,自小就在家人的百般宠爱下长大,是个被过于保护的孩子,虽然还有些稚气和天真却是个懂事明理的孩子。令我想不到的是,我们竟意外的相处得来。
      夕风似乎很依赖天岚。我想,天岚该是喜欢夕风的吧。那样小心翼翼的呵护,那样无微不至的关心。
      都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天岚和夕风都没有察觉到他们之间的感情吧。又或者,多少意识到了些却不敢承受罢了。在那个年代,两个男人的爱情是违经叛道的,不被允许的感情当然是得不到祝福的。可是,即使是这样,当天岚要成亲的消息传来时,我还是吃了一惊。现在想来,这就是悲剧的开始吧。

      当春风送走最后一丝余寒,盎然的生机演尽轮回。四季更迭,花开花落,仿如人生既定的命运。(汗--怎一个酸字了得=_=)
      微凉的夜风轻拂着,带着专属于初春的泥土气息。夕风提着一坛酒,于淡淡的月光中缓步而来。温润纯净的月光,恬淡而美好的华服少年。
      “琉璃,陪我喝酒吧。我高兴,今晚不醉无归!”
      夕风的步子有轻微的晃动,他站在院子篱笆前,摇了摇手里的酒坛,下巴轻扬。凉凉的月光中,脸颊因酒气而染成嫣红,显然,已经半醉。
      我无奈的道了声好,接过他手里的酒坛,拍开封泥仰头喝了一大口,辛辣的酒气瞬时充满整个口腔。那感觉,难受。我不喜欢酒,却喜欢喝酒。
      “爽快!”夕风学着我那般盘膝坐下,一把抻过酒坛,右手扣着坛口,左手托着坛底,仰头喝酒。嘴间溢出的酒沿着嘴角染湿了胸前的衣衫。他却丝毫不介意,月光下,那双迷醉的眼眸水气蒙蒙。明明是粗野如山野莽夫的动作,在他却不显得粗俗,反而别有一番道不明的风韵。
      “琉璃……”
      “嗯。”
      “天岚要成亲了……”
      “嗯。”
      “和月姐姐……”
      “……”
      “天岚……要取我最喜欢的月姐姐……月姐姐……要嫁给天岚了……”
      夕风又喝了一口酒,声音带着些许的沙哑,然后就把酒坛紧紧搂在胸前,头微微仰着,似看着那缺了一角的月亮,又似没有焦点般,视线不知道落在什么地方。
      良久,夕风忽然抿嘴一笑,低低地说:“琉璃,我替他们高兴呢,是的,应该高兴的。”
      我没有接话。人总是喜欢给自己披上这样或那样的伪装。是高兴还是伤心或是别的什么,就由他自己慢慢体会吧。
      夕风就那么抱着酒坛静静地坐着,突然的,泪就那么流了下来,嘴边还带着淡笑。
      我看看着笑着流泪的夕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人的一生要背负的东西很多,爱情并不是生命中的唯一。曾经有人说过,爱,有开天辟地的力量,也有毁天灭地的力量。我不明白,也不想明白。那么些刻骨铭心的爱情于我没有任何的关系。漫长的时光漩涡中,人类的一切感情,于我,都变得很朦胧了。仿如,我们之间蒙着一层轻纱,明明伸手就可以拨开,可我却退却了,可能,我只不过是个胆小鬼。
      可是,为什么看着天岚和夕风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们的欢笑,他们的烦恼、痛苦,那是鲜活的活着。
      我是真的为这个悲伤的少年心痛。那该是心痛吧,那种钝钝的仿佛有一只手在心底或轻或重的揪着的感觉。
      那晚,我陪夕风喝了一晚上的酒。夕风也许醉了,也许没有。回去的时候,被仆人扶着的他,即使脚下蹒跚,嘴角依然带着淡淡的笑。
      隔天,顾家公子和夕家小姐的婚事如期举行。盛大的婚礼轰动了整个京城,万人空巷。
      我并不打算参加天岚的婚宴。我喜欢有人声,热闹的地方,却不不热衷于投身其中。然而,让我小小意外的是,夕风竟也躲到我的院子里来的。倒是没有喝酒,依然笑谈如常,只是,那笑容终是没有到达眼底。
      迎亲的队伍会经过我那小小的院落前的大街。吉时越来越近,夕风,静静地坐在院落后的小坡上,抱着膝,埋着头,始终看不清表情。
      远远地,就听到喜庆的礼乐声。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而来。终于近了的时候,夕风忽然从后院如风般冲了出来,扶着院门看着枣红骏马上穿着华美火红礼服的天岚。毫无预兆的,夕风就那么直直地冲了出去,拦在马前。前面的队伍还在吹拉弹唱着,后面的队伍却停了下来。夕风水涟涟的眼睛储满水气,却倔强地瞪得大大的,一眨也不眨的看向天岚。
      天岚被他下得一惊,连忙勒了勒缰绳,跳下马来。“怎么了?”
      夕风紧紧抿着唇,仿佛积聚了今生所有的力气,他咬着牙,抬脚迈到天岚跟前,踮着脚,在天岚耳边说了句什么。天岚原是微侧着头,忽然就猛地瞪大了眼睛,脚跄踉地后退几步。礼队停了下来,不明所以围着看热闹的堵成了墙。天岚愣愣地看着夕风还没有反应过来。
      夕风依然拦在队伍的跟前,却闭上了眼睛,可是,眼帘遮住了那双沉痛的眼眸,却没有遮住汹涌而出的泪水。周围静静的,只剩下那几不可闻的泪滴在青石路面的声音。
      良久,天岚,轻叹了一口气,眼里的痛惜直达心底。他上前一步,轻轻拥住了那个单薄的身体。
      周围的喧嚣似乎正慢慢远去,只留下那脆弱却倔强和身穿大红喜服轻轻相拥的两个少年。那些隐忍的烦恼、犹疑、猜测、惊慌都化成无痕的烟尘,留下来的只是那些岁月缝隙里悄然埋于心底的莫名情愫,在阳光里发芽,开花结果。
      每个人的人生都应该是由自己努力着掌握的,即使是挚友,或者,正因为是挚友,我只有悄然转身。
      都道有情人终成眷属,谁料,造化弄人,红妆染血,喜事成伤,至爱形如生死永隔。
      我不知道事情究竟是怎样发生的,当我见到夕风的时候,他满身是血,已经奄奄一息。那浸透衣衫的鲜红刺目却凄美。一旁夕月身上华美的喜服向人们道尽最深的讽刺。
      披头散发的夕月眼神痴呆,嘴里嗬嗬的笑着,不停地重复着一句话。她说她要成亲了,与她最爱的人结为连理。
      天岚脸色煞白,白白的唇瓣咬出了深深地牙印。他跪在地上,抖个不停的手几乎保不住夕风那瘦削的身子。血从按着伤口的手的指缝间流出来,漫过衣衫,漫过无情的剪刀,趟满一地。
      没有人知道,夕风同父异母的姐姐爱惨了只见过几次面的顾天岚。爱情本来就是很奇妙却虚无缥缈的东西。当她终于得偿所愿,沉浸在幸福的光环中的时候,从未料想过,她所以为的幸福只是虚无的泡沫,手还没有触摸到就已经破碎,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演化成她所不能承受的噩梦。一夜之间,她从最幸福的新娘变成了最可悲可笑的女人。想不到,这世上还有新郎被抢亲。是的,自己的准新郎被抢了,抢亲的正是自己的亲弟弟!理由还可笑至极,因为,他爱他,而他,也爱他。两人相知相爱,应该是世间最美好不过的事情吧。可是,两个男人,一个自己最亲近的弟弟,一个是即将成为自己夫君的至爱,他们爱了自爱了。可是她呢,她有什么错?他们恳求她的原谅,可是,她该怎么去原谅?世间没有不透风的墙,即使她可以忍受成为世人的笑谈,她又如何去忍受心底深入骨髓几可将她毁灭的伤?是的,她无法忍受,也就只剩下崩溃。当她回过神的时候,那尖锐的剪刀已经插.进了夕风的胸口,杀人本不是她的本意,何况那人还是她的亲弟弟,接二连三的打击,于是,她是真的疯了,彻底的疯了。
      这荒唐的婚事,荒唐的三人行没有一个赢家。夕月疯了,夕风重伤眼看不治,而剩下来的一个该是最痛苦的一个吧。
      后来?后来我带走了夕风和天岚,给夕风施了缚魂咒,只要找到逆天也许还有希望吧。希望也许很渺茫,可是,总不至于绝望。逆天每隔一百年便沉睡一百年,即使夕风的身体可以用千年寒冰保持百年不坏,可是,作为凡人的天岚又哪来的一百年?又或许只是我的自私,也许是我真的寂寞太久,我不想失去这两个朋友。总之,我把天岚变成了自己的同类。
      天岚和我为寻找逆天而四处奔走。即使一个又一个的一百年过去了,天岚却从未放弃过希望。
      我想,我终是明白了爱情的力量,可是,为什么爱情竟是如此的让人劳累心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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