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瞅啥:“汪汪——”
热乎的脑洞来了:《三十六度,穿毛衣我不热》
文案:孟新竹不相信什么七年之痒,但周凌确实很久没吻过她。
她照常熬羹煮汤,嘘寒问暖,相信长辈所说的“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就是这样”,也相信周凌曾说过的“我会永远爱你”。
深夜周凌应酬归来,孟新竹接过她递来的皮包,被圈进怀抱时,以为那个带浓烈酒气的吻会落在嘴唇。
周凌笑着推开她,“眼花,醉了。”
七年,孟新竹活成了家里的一件物什,可以是衣架、茶杯、手表等任何。总之对周凌来说,可有可无。
热恋时,孟新竹玩笑说:“如果分手,我没地方去只能睡桥洞了。”
所以分手时,周凌不相信她真的会走,她根本没地方去,就算赌气过不了几天也会回来。
*
周醒在堂姐家楼下冒雨等了一夜,天快亮时才看见孟新竹提着行李箱出现在楼栋口。
她蓄谋已久,趁虚而入,好说歹说才把人哄上车,带回家灌下姜茶。
孟新竹泪眼朦胧坐在沙发上说“她不愿意吻我”时,周醒心里一万只尖叫鸡齐声呐喊:
“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
*
周凌被孟新竹惯坏了,活该没老婆,周醒早把人偷走了。
门铃响,周醒翻出孟新竹压箱底的情侣装套上身,打开门,笑容淳朴,“堂姐,你找我啊。”
周凌:“三十六度的天,穿我的毛衣,你不热吗。”
周醒老实巴交,“我开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