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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看了火星的《也谈正义》忍不住也要说上几句,猫也同意火星的结论“杀戮非正义”以及“法制正义”,但是那是当法制真正可以维护正义之时(会不会被河蟹?)。
    从“俯卧撑”到“躲猫猫”到“喝开水”,在法制披着维护公义的外衣出现时,我们看到的却是公义的缺失。□□不信法,是法治的悲哀,可是,当这仍可算是“信法”的行为被以法制之名无情镇压的时候,便是时代的悲哀了。如火星文所书的三件血案,如火星所问“这个社会怎么了”,那么这个社会怎么了?
    我们应该批评谁?杀戮的主角吗?贪官吗?还是评论者的心态?
    曾经,在“法”不能“制”的年代,游侠的暴力正义在世界各地都被人们所传诵着,而今,这种思想在法制的保护下潜藏于人心的深处,可是,当法不能制的时候,它便自然的从人们的潜意识中探出头来。那么我们再回头来看,我们这个社会怎么了?当受害者因为正义得不到伸张最终将悲愤化为对整个社会的嫉恨的时候,当无数看客们怀着窃窃的心说出诸如“是男人就去杀贪官”之类话的时候,你说,我们的社会怎么了?
    其实说出诸如杀贪官之类话的人,多数不过是心中yy一下罢了,对不公现象的不满和内心对法律的敬畏,使他们那些更象是赌气的玩笑话。然而,为何会如此?当小偷小摸们屡抓屡犯,甚至嚣张到“敢抓老子,老子最多几天也就放出来,等老子出来你等着”,几个心里不恨?当官员集体休假给煤老板儿子婚礼贺喜却对矿难,对抚恤金,对民工工资一拖再拖无动于衷的时候,等待法律正义的人们还能保持几分的平和?更为极端的例子是,某人因为拍摄上访照片而被拘留进而送入神经病院而完全未通知其家人。当法制的公义遭遇尴尬的时候,人们心底对游侠时代惩恶扬善的正义的期待的复苏,又有何为奇?
    当然,我并不是在这里宣扬这种非法治的手段,只是想说明当“法”不能代表正义的时候,人们通过极端的方法追求正义的思想,是“法”的可悲,而非“人”的可悲。
    说到底,人们究竟是希望安定平和的生活的,便由此而产生了相互妥协的约定,便是“法”,法律本不过是维护大多数人共同利益的一种手段,那么当法律不能代表正义的时候,人们产生将正义诉诸其它方式的想法,便不是不可理解的事情。自然法律是经过漫长的年代证明了的维护公义的相对最完善的方法(虽然完美的法律即使不说不可能实现,也是太难,虽然执行的时候“人”的因素太多而很难保持其原本的正义性),而其它一些方式则往往进一步造成了正义的破坏,但是火星将它们称为“原始社会的幽灵”是我所不赞同的,因为它们至少代表的是一种对正义的追求,而非逆来顺受的妥协。而正是这种追求,才促使了社会的不断进步,不是吗?
    如果不是对平等的追求,在等级制度,天赋皇权作为真理的时代,就不会有文艺复兴,不会有天赋人权的提出;如果不是对正义的追求,对社会不公的反思,怎么会有“法治”取代“法制”的提出。或许,那些极端的事例所采取的方法也好,结果也好,完全不能以“正义”定义,但它们却以另一种方式,以一种振聋发聩的方式,提醒着我们,我们的法治还远没有代表着正义,而对正义的反思,正是正义得以推进的动力。
    当正义之名回归之时,当人们开始讨论正义的时候,其实,哪怕正义并不完善,也该是值得欣喜的理由,因为,那证明,正义离我们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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