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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我属于见到 ...

  •   我属于见到那种拿死要挟别人的人就会说“麻烦要死就死干脆点,别浪费大家时间”的人。对于感情一事,基本上只要不是花心滥情脚踏两条船的情况,我便觉得没有所谓错对。本来就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事,好也罢丑也罢,既然那样一个对方是你认可的、是你接受的,选对了皆大欢喜,选错了自食其果,有什么好责怪的?
    至于说在对方寻死觅活时表现冷漠,我倒觉得情有可原。首先吧,那个声称不想活的主,如果真有寻死的决心,根本不必闹到惊天动地的地步,直接拿刀子一划,或者找个窗口一跳就完了,还有时间心情演十八相送?其次吧,那个被众人不问缘由直接投以指责眼光的人该做什么表示才能让观众满意呢?说“别冲动,你先下来,有话好好说,我还是爱你的,我们和好吧”?还是\"你别这样,勉强是没有幸福的~我们继续下去大家都会痛苦的~”?再或者“我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对不起对不起你爸爸妈妈对不起你......道歉是无数的,承诺是没有的”?——反正印象中没有自愿分手的人说过“你要是跳下去我陪你一起跳,要死一起死”......只因为提出分手的肯定是此人,只因为被提出分手的有强烈的表演欲望,于是此人便失去了挣扎的权利反抗的权利冷漠的权利旁观的权利,被观众们所谓“道德”的言行绑架到了审判台上,也许没有人直说,但人人都在眼中红果果地流露着让此人痛哭流涕悔不当初的希冀。
    可是凭什么该迁就呢?有一就有二,就算这次放低身段把对方哄得回心转意,不爱了还是不爱了,该分手还是该分手,就如小孩子通过一次哭闹发现这是让大人对自己千依百顺的有效手段后,食髓知味,从此一不如意张嘴便哭同样道理,纵容只是鼓励对方加大挑战别人良心尺度的行为。一旦对以死要挟上了瘾,就很难到此为止,“你不爱我/你敢分手,我就死给你看!”转为口头禅的前景并不遥远。所以对这种场面,我向来主张“走自己的路,让别人秀去吧”。——说这种话的我,99%的可能性会被人投以“冷血”烂菜叶、“幼稚”烂鸡蛋,然后被架到“人性道德”火刑台上重修“我爱世人”吧——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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