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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纽约 ...

  •   开头的顺当让林西子很是振奋。他们俩周五的晚上来到纽约,周六用一天时间把屋子收拾好,行李安置妥当,必需的东西都买了回来,剩下的再需要什么就都可以以后慢慢添置了。这么一来,空出了一个闲闲的周日。
      因为周一就要开始上班,林西子还特意先跑到办公室去踩了点儿,以免第一天上班就因为找不到路而迟到。这家NGO总部的办公室租在第七大道与28街相交的地方,相当繁华,而且就在地铁一号线的出口旁边。而从林西子的公寓出来大约走一条街就能上一号线,所以她来上班会是极其方便的事情。
      他们找到地方之后,再往uptown方向走到42街就已经到了时代广场。两个人就在这一带左右逛逛,下午的时候一起走到Grand Central火车站,陶睿知上了火车往北回去,俩人脉脉挥别,略为感伤,却又不免为了正在徐徐展开的新生活而憧憬满满,激动难耐。

      林西子在两年前还实习的时候,就凭着自己超凡的学习能力给同事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时再回到这份工作上来,很快就更是得心应手。
      这一年是他们很繁忙的一年,因为有一个相关领域的国际条约正好生效50周年,业内各个组织都在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来庆祝或纪念,所以除了日常的工作之外,还多了这么一项任务。

      林西子六月初开始上班,到六月底的时候,她已经同时在做三四个项目。Nathan既为她得意,又有些歉然,于是自我开脱地对她说过这么一句话:“Sissi,谁让你这么能干呢?你看你一来,大家都离不开你了,个个都抢着要你帮忙,要我怎么办呢?”
      Ashley的表达方式则更加体贴,她问:“Sissi,你吃不吃得消?如果实在不行就跟我说,我至少能做主先把我的项目给你撤下来。”

      林西子赶忙对Ashley笑着摇头:“那怎么行呢?说到底我也是你的助理,给别人是帮忙,给你是份内的工作,你要是把你的项目撤了,说明我也快要被炒掉了!”
      见Ashley哈哈地笑起来,她又补充了一句:“其实我还更喜欢多几个项目同时在手上呢,因为一次只做一两件事情的话,久了怎么都会烦,能时常换一换就有意思多了。”
      这个理论马上就得到了Ashley的充分响应。因为Ashley自己是喜欢只要没事就长时间地待在办公室里的,反正电脑是工作娱乐一体化,她一会儿做做工作,一会儿处理一下私人的事情,多者掺杂,和林西子的把几个项目换着做是同一个道理。

      事实上,并不是林西子甘于被剥削,而是这份工作事实上也真的不算繁重。他们的上班时间是每天早晨10点到下午6点,林西子本来就是惯于早起的人,坐地铁过来又方便,所以就算她早晨起来要精心地做中式早点吃,有时还要再加上洗澡这样多少算是费时的事情,也只要八点半起床就可以了。而在Ashley那样的工作理念之下,她自己通常都会比所有别的同事早到晚走,所以林西子也不必有压力,非要赶在老板到之前就到,走之后才走。

      而在NGO工作,着装也舒服很多,只要business casual就已经够好,在确定不会需要见外人的时候,大家还能穿着牛仔裤就去上班了,并且也不用化妆,每个人都是清清爽爽原原本本的朴实模样,一个个每天都活力四射,轻盈愉快。

      饶是工作还算轻松,林西子还是不太受得了每天八个小时对着电脑。所以在下班之后,如果什么事也没有,她会很开心地径直回家做饭,当天的晚饭和第二天要带的便当一起做了,然后把厨房收拾擦洗干净,再洗澡洗衣服。
      纽约的公寓通常都不会像广大的中西部地区那样带有洗衣机和烘干机,需要把衣服拿到公用洗衣房去洗。中国人不习惯这样的方式,觉得谁的衣服都放在里面洗,想想就很脏。林西子也甩不开这样的看法,所以都尽量自己在屋里手洗,然后晾在洗手间里,一天下来也就干了。这件凭空多出来的家务活儿也让她感觉不错,既卫生又可充作必要的体力活动。

      而更多的时候,林西子就像一个真正的纽约人一样,业余生活是很丰富多彩的。在这座灯红酒绿的城市里生活,真的很难会感到无所事事百无聊赖。刚开始的几个星期,陶睿知还没有太忙,能够在周五的晚上过来,周日的晚上再回去,俩人就把周末的时间拼凑起来,把纽约的著名景点一一造访。到了后来,即便在陶睿知没有办法过来的周末,林西子也要费一番心思才能空出至少一整个没有安排的日子,让自己好歹能够彻底放松,好好在家休息。

      因为纽约是一个很国际化的都市,联合国都有部门设在这里,所以从林西子的那个International Studies专业毕业的同学,大多都是在这里工作,或者即便不在纽约市内,也会在周边的城市,譬如华盛顿特区。也有还继续深造的同学,譬如Stefanie,本科毕业后就申请到了哈佛就读政治学的PhD,而哈佛所在的波士顿,离纽约也只短短四个小时的车程而已。
      这样一来,林西子的本科和研究生同学有许多都在这一片,大家时常约好了在下班后、以及周末,到一个什么地方聚聚,互相分享工作和生活上的心得。
      因为是学国际事务出身的人,这群孩子们都显得兴趣广泛爱好多样,除了踊跃尝试世界各国的风味餐馆之外,还会常常消息灵通地发出某国音乐节的邀请,然后就相邀着到中心公园或者哈德森河畔这样的地方去,随着拉美或非洲的音乐载歌载舞。在这样的场合里,又往往同学带上朋友,朋友再带上朋友的朋友,这群后天移居的纽约客们(New Yorker)也就慢慢有了越来越大的熟人圈子。

      Greg是一个少有的例外。他并不在这一片,而是回到科罗拉多的丹佛,在那里的一家报社跑国际新闻,这样的工作,使得他常常倒不在美国境内。林西子只是间或在他给本科同学群发来的电子邮件里得到他的消息。他说他也许过一段时间会来哥伦比亚大学攻读一个新闻学方面的学位,但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就收到他的另一封邮件,说他太太已经怀孕,他明年就要当爸爸了,于是大家纷纷祝贺,并且估摸着他在一段时间内也不会真的来上学。

      除了和同学们一起玩儿,林西子和同事们也经常一起出去,尤其是她的老板Ashley,姐妹俩很谈得来,所以林西子经常带她去参加同学们的活动,然后再跟着Ashley去她的活动。
      林西子刚开始工作的这三个月正是夏天,纽约时时处处都在举办着各种各样的免费活动,光是各个主题的露天电影周就让人赶不过来。林西子的男朋友是不在身边,Ashley的未婚夫倒是也在纽约,只是他工作比较忙,俩人未必能天天见得上面,或者要见面也要到深夜,所以Ashley也有大把大把的girls’ time。

      因为很快就熟稔起来,林西子不久就了解到了,Ashley的未婚夫Alex是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四十多岁的年纪,结过一次婚,但身边没有带孩子。他的专攻领域在国际法,最大的兴趣就是跨国企业的道德准则及社会责任,因此等于和Ashley是同行,俩人就是某一次一起做项目的时候认识的。
      事实上,Ashley在这年的九月份就会和Alex结婚,然后搬到新泽西境内的Montclair居住。Alex在那里有一栋很大的房子,他自己是每天开车来上班,而Ashley此后就会转成从家里远程工作,除非必要才会来办公室。
      正因如此,他们NGO才需要给Ashley招一个能够很快上手独当一面的研究助理。

      听见是这样的时候,林西子忍不住对Ashley说:“这么说来,等我见到Alex的时候可要把你们俩一并好好谢谢了,算是你们给了我这份工作的呢!”
      Ashley笑道:“没问题,很快就能见到了。如果不能更早的话,至少九月份我们婚礼的时候,你一定能见到他,不然就说明他竟然缺席,那可就糟啦!”
      说完这话,Ashley便爽朗地,和林西子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中国人在纽约更深的一项体会,还有生活实在太方便这一点。纽约有两个中国城,一个在曼哈顿downtown,一个在皇后区的法拉盛,都很大,而且东西非常齐全,很少有中国人找不到的本土方物,价格也便宜。
      林西子过去生活的地方固然因为华人太少而仅有小小的几个中国超市,而她在号称“加州人民共和国”的地方也呆过不少时候,都没有觉得如纽约这样便利,简直就好像两个国内的小县市被搬到了美国来。
      美中不足的地方在于从林西子住的地方到这两者中的任何一处都不算顶方便,总要在地铁一号线里坐上很多站,再转另外一条线,又坐很多站才能到,一来一回光在路上就得近两个小时。
      好在林西子大多数时间里是一个人,吃得不多,买一次菜回来能撑两个星期,所以只要隔一个星期去一次就好。陶睿知如果周末过来的话,会很勤快地多去一次,替她买了管够的东西,把冰箱塞满,让她在可望的未来里都衣食无忧。

      两个中国城对比起来,林西子更喜欢法拉盛,也许大陆人都会更喜欢法拉盛吧。因为法拉盛这边的中国城比较新,更符合大陆人的生活习惯,而这边的移民也多是新移民,就算是广东人也都会说普通话。
      而曼哈顿的中国城应该是最早移民的华人聚居的地方,那里大多数人都只会说粤语和英语,如果去那里买菜的话,林西子常常只好还是说英语,否则就无法交流。
      林西子把这件事情告诉Ashley的时候,Ashley觉得特别有趣,同一个国家的人却还要用外语来交流,不能不说是一件奇事。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Ashley还兴冲冲地跟林西子到曼哈顿的中国城去感受了一次,也顺便替林西子提回了几袋食物,两个人一路上嘻嘻哈哈的,取笑老板变成了拎包的。

      纽约的各个地方跑多了,林西子就对这座外国人几乎多于美国人、有色人种或许多于白人的城市里的人口分布有了一些大概的了解。
      从曼哈顿到法拉盛的七号地铁线是被中国人戏称为“东方快车”的,上面有许多黄种人,因为中国人多居住在法拉盛附近。
      但林西子发现也不尽然,在皇后区聚居的还会有许多拉美裔移民,说着带浓重西班牙口音的英语,或者干脆就是西班牙语,反正因为西班牙语人口在美国实在太多,美国境内、尤其是纽约这样的大城市里,文字上都常常会有西班牙语对照,美国人学西班牙语作为外语的也最多,所以光凭着西班牙语也差不多能在这里顺利生存了。

      布鲁克林和布朗克斯是黑人聚居的区域,另外一片黑人集中的地方则在哥伦比亚大学附近,差不多就是林西子的住处这一片。这样的地方据说很不安全,因而陶睿知常常担心,每次打电话都不免要叮嘱林西子不要在太晚的时候独自回家。
      刚开始的时候,林西子也有些过度紧张,连早上和下午这样光天化日的时候从家和地铁站之间这么短短的一段路走过,都会隐隐害怕,一路上尽量目不斜视。据说黑人和国内的那些小混混是一样的,只要你和他们没有目光接触,他们也就不会来祸害你。

      而这一路上的确真的有许多黑人,而且令林西子不解的是,他们好像完全不用工作,不管什么时候,林西子都能看见他们坐在各个公寓楼的门口,三个一群五个一堆地聊天,有时也会一边抽烟喝酒什么的。在周末的晚上,应该也是他们吧,会聚在不远处的什么地方放音乐,半夜无论几点钟醒来都能隐约听见他们还在高声说笑。
      如果你成天就用说话来过日子的话,应该是会很容易觉得无话可说、需要寻求一些新的刺激的吧?所以尽管林西子不去看他们,还是经常有人在林西子经过的时候不停地同她说话,并不计较她会不会回答。Ashley也住在这附近,林西子和她说过这件事,她让林西子不必担心,他们总是这样的,并没有恶意,不理他们也就是了。

      见Ashley这么说,林西子也就放下心,甚至渐渐开始觉得,有人在路上同你无油无盐地说上几句话,或许还可算作这座庞大城市里的小小温暖之处。本来刚到纽约的时候,林西子很敏感于这里人群的冷漠,因为习惯了在中西部的小城市,陌生人彼此在路上遇到也会友好地互相问好,而这在大城市里是几乎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然而不久之后,林西子就发现了在纽约也并非绝对没有这样的人,譬如她每天早晨快要走到地铁站时都会遇到的一位老清洁工,就会对她道“早上好”。唯一不太妥贴的地方在于,他在说这么一句热心的话时,脸上却冷冰冰的并没有笑容。林西子体谅他,心想在这座因为太过庞大而显得冷漠的城市里,你就算主动向人问好都可能会好意落空,他这么吝啬,一定是为了好好保护自己的笑容,免得使它受伤吧。
      于是,林西子每次向他回这句“早上好”的时候,都会热心地主动带上一朵甜美的微笑,日子久了,老清洁工再同她打招呼时,便也会在皱纹纵横的脸上绽开一缕略显僵硬的笑容。

      事实上,在一座太复杂的城市里,人和人之间互相保持冷漠或许才是一种更为得体的尊重和礼貌,这是林西子在这里住了两周之后的一点小小感想。和黑人聚居的地方也会突然插-进像林西子这样的黄种人道理一样,这边也会有这么一些拉美人。就在林西子所居住的那栋公寓楼里,她遇到了一位。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5章 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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