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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守株待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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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屋前的杂草真的太多了,靠我一个人清理得到何年何月啊。而且我这个人做事向来没什么耐心,俗称半吊子,唯有写作让我看起来不那么废物。
但其实承认自己废物并没什么大不了的。摆烂的生活相对来说没有压力。而没了压力,人生就显得简单多了。这也是我会随时裸辞去帮助横滨的好友的原因。
说起我的好友,他的摆烂可令我叹为观止。在我看来,摆烂的终极应该就是自杀吧。自我们认识以来,他就时常向我讨教各种自杀的方式。可不管入水还是上吊还是什么能保持身体完整度的,都会产生不适感。水漫入呼吸道导致的窒息死亡和上吊压迫颈部的脑部缺氧和窒息,亦或是因体重导致颈椎折断致死都带着强烈的痛苦,并不是好的自杀方式,尤其上吊途中出现的小便失禁情况,我建议他还是早点放弃比较好,毕竟太不体面了。
相对来说我更赞成他直接给自己脑袋来一枪,或者请人直接一刀砍下脑袋,这种痛苦相对来说会短暂一点,大概也就几秒?而且脑袋身体虽然分了家,但是入殓的时候可以缝起来呀!我毛遂自荐可以替他缝尸体,毕竟当初为了写一本入殓师题材的小说,我还特地去考了殡仪馆的工作。那时候殡仪馆还是事业单位,不过近几年好像也有民营的了。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真诚地建议他后,有足足一个星期他都没理我。
男人心,海底针,真是难搞。不过我这个人朋友很少,所以我依然很珍惜这段友谊。
……
好吧,我承认,我说了那么多就是不想除草了……
回到小黑屋内,看着桌上的白纸,我再一次陷入沉思。似乎每次在动笔前,我都会有一段沉思的时间。说是沉思,其实什么也没想,纯粹就是发呆。发呆好啊,放空大脑,之后的思考才会顺畅。
于是在短时间的放空大脑后,我又一次在纸上写下了《守株待兔》这四个字。
关于《守株待兔》这个故事,我想大多数人都不陌生。基本在小学的时候都知道了故事的来源以及其教育意义。当然在这里我不讨论这个教育意义,毕竟我是个三流小说家,而非人民教师。我比较好奇的是,为什么兔子会不偏不倚地撞死在田边的树根上?是意外?还是是自杀?
这个疑问我一直盘旋在脑海里,甚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在研究兔子撞死在树根上的可能性有多大。之后。在多数人认为是意外的可能下,我觉得还是自杀的可能更大。虽然我知道意外的可能性的确很大,否则也就没了这则故事的教育意义。但我想我作为小说家应该有不同的见解,所以我决定换个思路,以兔子的自杀作为新梗写下这个故事。
【有时候所谓的奇迹,其实是不为人知的深渊。因为不为人知,所以总有人踏入深渊。
我曾从祖母那里听过这样一个故事。
故事的背景是一个偏僻的山村,整个山村都以农耕为生。故事的主角是某个村民,姑且称之为甲。甲早年从外头买来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成为了他的妻子,还给他生了一个女儿。那个孩子刚生下还没多久,就被甲扔了,他要的是儿子,不是女儿。甲就觉得是女人没用,浪费了他的钱,
于是为了泄愤,甲总是将他的妻子折磨得不成人样。终于有一天女人被他活生生地打死了。女人的身体就这么软绵绵地躺在地上,没了声息。
女人的身体被甲丢到山里,山里野兽多,不需多时,她的身体就会被野兽吃得一干二净。何况这个山村鲜少有外人进来,所以甲并不害怕。
没了女人,但甲还是需要另一个女人给他生个儿子。可是买另一个女人得需要钱啊,可钱哪里来呢?
听说之前有村民去深山里打猎,打下了不少的山鸡和狐狸,往山下走一趟,赚了不少钱。甲的内心蠢蠢欲动,他一直都知道大城市的有钱人喜欢野味,但野味不好打,何况甲其实很胆小。但为了钱,他愿意去试试。
于是在某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甲扛着锄头就去了山里,结果望着黑黝黝的山,甲就却步了。他双腿直抖,仍是不敢向着仿佛张开兽口的大山前进一步。
他决定休息休息,于是将锄头往旁边一放,坐在特树下。正当他在纠结究竟要不要进入山中时,有一只兔子,忽然从草丛中跃出,不偏不倚,一头撞死在他身后的树上。兔子柔软的还带着温热的尸体就倒在了树前。甲见状,顿时一阵窃喜,他见周边没有人,立马将兔子的尸体捆起来,勾在了锄头上,然后扛起锄头宛如一个胜利者带着自己的战利品大摇大摆地回家了。
然而,他却没注意到本该死亡的兔子突然睁了眼,血红的眼里散发着诡异的光……
当天晚上,甲将兔子的毛皮剥了下来,打算过几天下山去卖了。至于兔子肉则是作为犒劳自己的美味,好好地饱餐了一顿……
第二天,听说了甲捡到了死兔子的村民——姑且称之为乙,他想来请教一下如何去捡一只死兔子。结果甲的屋子里根本没有一个人影,只有一只兔子在床上酣睡。乙动了歪心思,见甲不在屋里,就把床上酣睡的兔子给偷走了。
皮毛可以拿山下去卖,肉就犒劳下自己吧……】
写完整个故事,我习惯性地从头往下读了一遍,发现这个故事的诡异程度似乎并不大。比起诡异程度,现实的恐怖更让人愤怒,因此最后的结局反而令人感到喜闻乐见。
其实我的内心也不好受,因为我知道这些事在现实生活中都是发生过的,亦或是正在发生的。比起诡异的恐怖,这类现实的事件才是真正的恐怖。可是要如何改变这样的恐怖故事呢?我却没有有用的想法……
我放下笔,将稿子堆在一边,决定还是出门除草比较好,再这样想下去,我可能要疯了。或许等我哪天回去了去询问好友的建议,他向来都很聪明。
——
六分半堂的大堂主狄飞惊从外回来的时候带来了一只兔子,听说是在路上捡的。雪白干净的皮毛,血红的眼睛,霎是可爱。这是送给大小姐雷纯的生日礼物。
五堂主雷滚向来与狄飞惊不对付,作为一个外姓子弟却比他们这些雷姓子弟更受总堂的信任,光是这一点就足够雷滚看他不顺眼。于是在得知这只兔子是狄飞惊送给雷纯的生日礼物后,他心中有了一计。
说是一计,其实也并没有多聪明,纯粹就是偷走送给雷小姐的礼物恶心他罢了。于是在雷媚的掩护下,雷滚顺利地偷走了狄飞惊的兔子,当即便饱餐了一顿。
第二日,得知经过的狄飞惊,便和雷纯来寻雷滚,却发现他根本不在堂中,询问下属,也没有任何人得知他的行踪。许是去了漪红院吧,听说近日又进来一批幼/女,雷滚甚爱凌辱幼/女。
雷纯看不上此等行径,可她在堂中虽说是个大小姐,在这方面却是说不上话的。尤其雷滚还是六分半堂的五堂主,虽然人品不堪,但少说也是个战力。如今正是与金风细雨楼对峙的局面,雷滚可有用多了。
“不过是只兔子,小姐若是喜欢,改日我去打一只来就是了。”狄飞惊温和地安慰雷纯。
雷纯心中却仍是气愤不已。
“想来也是知道他做了什么,只是可惜了狄兄的好意。”
狄飞惊却摇摇头,对他来说兔子是捡来的,如今虽然被雷滚偷走了,但实际上并没有损失什么。
况且有得有失,人生不就是如此吗?
然后一连过了几天雷滚都没有出现,六分半堂终于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前几日刑部大牢的任劳也失踪了,至今都未曾找到尸体。如今雷滚……”
这话可不好说下去了。
狄飞惊低垂着头,问:“总堂认为是金风细雨楼做的?”
雷损看向他:“以你的看法?”
狄飞惊道:“不见得。金风细雨楼未必会对刑部触出手。况且这段时间金风细雨楼未曾有动静发生。”
金风细雨楼还没能力让六分半堂的五堂主雷滚悄无声息地消失。尤其是一点风声都没漏出来。
“我们得做好一个准备。”
“什么准备?”
狄飞惊抬眸,雷损便知道了是什么准备。
——
除草又累了,我又不想干了。但就在我休息的时候,草丛里突然跳出了一只雪白的兔子!
《守株待兔》的故事居然是真的!
小黑屋里终于有了第二个活物!
一想到不再是孤身一人,我的心情就特别好。
“有福啦小兔子!你看,这就是我为你承包的草场!”
兔子:……
它在我怀里挣扎,充满了攻击性。幸而我曾经做过宠物医生,所以对待宠物有特殊的一套技能。在我的安抚下,情绪理解的兔子终于稳定下来了。顺便看了下,是指公兔子。曾经做过医生的我习惯性地要给它嘎蛋。
“对了!包里好像有工具。”
自从做过宠物医生后,我就特别喜欢给流浪猫流浪狗嘎蛋,所以会随身携带手术刀,免费给他们做手术,也算是对社会献爱心了。这次出国也带上了手术用的工具。可惜不能过安检,只能托运。所幸穿越的时候托运的行李也没有丢失。
“放心啦,超级快的,我的手艺可是非常棒的!”
不知为何,小兔子挣扎得更厉害了。并且我居然从它的眼中看到了如人类一般的恐惧与愤怒。
嗐,这眼神我见得多了。
即便不被理解也好,但一想到是为社会做好事,我就毫无压力了。
繁殖虽然是本性,但是生命诚可贵啊。
“这也是为你度过发情期嘛,毕竟这里又没有母兔子呢……安心啦,我的技术真的超级棒的,你只要好好地睡上一觉就行了……”
我柔声地安抚小兔子,直到它不甘心地闭上眼睛……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守株待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