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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十四章 ...


  •   清平出得门来,就看见她那姐姐被人团团围住。

      云家家大业大,在兰州也有生意,现在她们住的就是云枫在兰州的别馆,各分店掌柜听闻当家的来兰州后,纷纷来此向云枫报告近来经营情况,一人一嘴吵得云枫头都疼。

      见云枫这么忙乎,清平也不便打扰,打声招呼后便独自一人踱步出了别馆。

      兰州是这个国家的另一繁华城市,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两旁朱楼碧瓦,错落有致,小贩吆喝声、行人说笑声充斥其间,一派蓬勃向上的景象。这三年一度的酒中盛会便是在这热闹非凡的城市举行。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身为异乡客之故,清平总觉得身处这热闹之外,心里空落落的。

      缓步游走在兰州街道,心里想的却是百里之外家里的那些琐碎事。

      酒馆有云天顾着,客人的酒也已经酿好,应该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了。榛儿补身子的药也买好了,也再三嘱咐过榛儿不要忘了喝药,依照她这夫郎的性格,是不会不听从妻主的嘱咐。

      只是想起临行前,榛儿一片死寂的眼神,清平就止不住地抽疼。

      她知道她惹榛儿伤心了,可是她过不了自己这关,她得静一静,好好想想她与榛儿的未来。

      清平心神恍惚地游走着,突然,争吵的声音打断了她的神思。

      “我看你长得人模人样的,没想到居然是个无赖,吃霸王餐!”路边小贩紧抓住一人的衣袖,开口大骂,在这充满和谐之音的集市上,这骂声显得尤为突兀,引得行人纷纷侧视。

      那人满脸通红,显得很尴尬,她试图解释,“这……请你相信我,我确实是带有银两的,只不过一时大意不知掉哪儿了。”

      “呸,老娘又不是第一天在这摆摊,信你那就是龟孙子。走,跟我去见官。”小贩不依不饶。

      停下脚步,清平有些发愣的看着拉扯的两人。

      记得第一次跟榛儿上街的时候也碰上过这么一出戏,那时她是视而不见,自走自的,直到走出很远了才发现身边的人儿不见了,她沿路返回,就看见她家夫郎仍站在那儿,怯怯地看着她,眼中含有请求,却一句话也不说。

      她就感到好笑。那时家里的钱都是榛儿刺绣挣来的,他要想帮人,她无权干涉,他也根本没必要询问她的意见,更谈不上请求她,还因害怕惹得她不高兴而不敢说。

      沉思了一会儿,从钱袋里掏出几个银锭子,清平上前,把还装着几个铜板的钱袋递过去,说,“小姐,这是你掉的。”说完转身就走,也不管她们有什么反应。

      老实说,做这种只有烂好人才会做的事,让一向独善其身的清平觉得怪别扭的。

      依照清平的想法,这事就该这么了了,可是没想到那人付了帐,匆匆赶上来,拦住清平。

      那人作了一揖,道:“多谢小姐刚才出手相助,若善不甚感激。这是找剩的银两和小姐的钱袋。”

      清平一把拿过钱袋,反复看了看,确定没什么损伤后仔细地收好。刚才一时冲动没有想到这是榛儿为她做的,就把钱袋给了出去,现在倒有些后悔了,要是这人不还回来,那她还不得怨死。

      清平笑得很客气,这是她对陌生人的一贯态度,“举手之劳而已,只是出门在外,钱财乃必需之物,小姐切不可再大意把钱弄丢了。”

      清平这话略有讽意,可是也不知是迟钝还是假装听不出来,对方惭愧地笑了笑,道:“这个,若善一定谨记于心。还望小姐留下姓名和住处,来日我好把刚才欠小姐的钱悉数归还。”

      她以前出门的时候,身旁都带着小厮,所以用不着管这些个琐事,但这次她是独自一人,又赶路匆忙,难免有些疏忽,幸得有人好心出手相助,要不她这脸,就丢大了。

      清平瞄了她一眼,只见那人虽面带风尘,满脸倦意,身上穿的一袭白衣也已成灰白,但眼神还是清亮的,举止也颇为得体有礼,看得出是个家教很好的人,不像是个会吃霸王餐这么无耻的人。

      “不用,那也没多少钱。”清平淡淡地说,人在外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想再纠缠下去,拱手道:“那我们有缘再见。”

      说完就把那个什么若善抛在脑后,继续自己的兰州漫游。

      转过街角,又走了几步,一间装修豪华的书店映入眼帘。

      想起榛儿也是个爱书的人,家里的书差不多都让他读了个遍,看到有所感悟的地方还会在旁边空白处记下自己的所感。

      或许,挑本书给她的小夫郎当礼物也不错。

      “哟,这位客人想要些什么书?不论是哪方面的,我们这里都应有尽有。”

      这位店员话说的不假,律法、财务、膳食、农商……一应俱全。

      “我们三味书屋可是由始皇帝亲自题名的,百年的老字号了。想当年始皇帝创立大和王朝,励精图治,说什么学术要百花齐放,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鼓励各行各派多出书,培育多元化人才……”

      清平无心听那店员喋喋不休,随手拿了本关于植物的书翻动着。

      书页一张接一张地翻了过去,最后停在某一页上。

      榛树:花为黄褐色,果实名为榛子,其仁可食用。

      ……

      清平怔怔地看着那一页,不自觉地,伸出手,不断在那个榛字摩挲着。

      忆起她初来异界时,榛儿怕她至极,但仍是小心地伺候着。那时她对穿越这种离谱的事还无法接受,对榛儿也不理不睬的,他们之间除了沉默就是沉默。

      然后,某天,她认清现实,打量着一直在她身边转着的男人,五官是清秀的,双眼皮,菱形唇,不过估计是因为营养不良,嘴唇略显苍白,面色干黄,身形瘦削,但眼角眉梢都是柔顺,总的来说,她看着挺顺眼的。她开口说了第一句话,“你叫什么名字?”

      榛儿显得很是惊恐,战战兢兢地回答道,“我名叫连榛。”

      “哪个榛?”

      “榛树的那个。”

      还是不知道,她要他把名字写给他看看,那时候的榛儿估计惊得下巴都快掉地上了,久久没有动作,直到她皱起眉头,微抿双唇催促,他才如梦初醒一般急急地拿来纸笔,写下自己的名字。

      “你的字很清秀,很好看。”她真心赞叹,对于她这种连硬笔字都写不好的人,能把毛笔字写得像模像样的都是人才啊。

      那男人恭谨地说:“谢妻主夸奖。”

      “我该怎么唤你?”

      “这个……随妻主高兴,连榛无任何意见。”

      清平有些不喜,怎是个这么没有主见的男人。“榛儿,我这样叫你,可好?”

      没有回答,抬首,却见那个男人咬紧下唇,似极力忍耐着什么。

      怎么了这是?

      “你要是不喜欢就直说,我给你换个你喜欢的。”

      “不是这样的,”他眼角含泪,却给了清平自见到他后的第一个笑容,说,“我很高兴,真的……那个名字自从爹爹去世后就再也没人叫过了,妻主能这么叫我,我很高兴。”

      清平汗了一把。高兴是这么又哭又笑的?

      从此,她天天唤着那个再没人叫过的名字。

      榛儿……

      回过神,清平压下涌起的思念,细细地挑了好几本书,付了帐,匆匆离开回到云家别馆。

      各大掌柜都已回去了,云枫瘫在椅子上,看见清平忙坐起身,“妹妹可回来了。”

      清平看她那劳累样,心里警惕自己——绝对不把自家酒馆做大,否则她还不得累死!

      “嗯,姐姐辛苦了。”

      “这也没什么,忙了一天总算能把明天空下来了。明天就是兰州酒会,少不了美酒安慰我劳累的心。”

      想到美酒,云枫什么辛苦劳累也忘了,双眼冒出青光,还夸张地咽了咽唾沫。清平失笑,这模样让她联想起童话故事中见到小红帽的大灰狼,她这姐姐真不愧是个酒痴。

      相较于云枫的兴奋劲儿,清平倒显得镇静多了。

      看着刚买回来的书,她,想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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