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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 5年前,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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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周七七在S市的工作真的很不错。
她来S市也只不过刚刚两年。跳槽一次。目前这家公司,租的是老洋房,黄金地段,公司对面就是S市最昂贵的百货公司。
公司很大,部门很多,周七七所在的部门,也有十多个人,职责均很明确。这样的大公司,混熟了,偷懒再容易不过。也不是故意要偷懒,只不过公司业务都有个忙碌周期,最忙碌的那阵子熬过去,就可以享受许多个浮生半日闲。
而且工资奖金丰盛,医疗费全额报销,手机费交通费午餐费节日费降温费部门活动经费,简直是穷凶极恶地要往员工口袋里塞钱。
茶水间的咖啡都是星巴克的,周七七刚来时,碰到阿姨正在往咖啡壶里倒咖啡豆,定睛一眼,包装袋居然印着星巴克,咋舌了半天。当时只是周七七同事的方小语撇嘴,“以前都是各部门老板度假时从世界各地买来的呢,印尼的马来西亚的巴西的埃及的,堆一柜子。现在啊,人心散了,只好买流水线产品。”
周七七这才知道自己撞大运飞进了金窝。她当年就是一只扑棱着翅膀,以为自己能飞,却完全没有方向感的麻雀。一只没有头脑、土得掉渣的麻雀。
有了一份这样的工作,周七七突然雄心壮志了,觉得前途安稳了。
所以,她毫不在意地拒绝了林子豫的结婚请求。
说是结婚请求,一点儿也不夸张。那肯定不是求婚。周七七把戒指、鲜花和大餐作为求婚的必备要素。
没有这三项中的任何一项,怎么能构成一次求婚呢?
周七七其实也是个知足的人,只是被言情小说和时尚杂志毒害过,尽管她绝对不承认自己被毒害过,可她事实上确实把求婚这件事,当成了蛮大一件事。
她知道林子豫暗恋自己。而且她和林子豫已经做了两年的好朋友了。
林子豫条件这么好的人,和周七七这个看到星巴克咖啡出现在公司茶水间就几乎要尖叫的女人,成为好朋友,也不奇怪。
首先,周七七对林子豫的身份家底一无所知。知道林子豫的家底,已经是他们领了结婚证之后的事了。
其次,当时的周七七还没见过任何世面。一惊一乍的。对人和事的判断,不带任何利益牵扯。她全然不懂人脉是怎么回事。周七七的不懂,不是装出来的,是近乎浅白的不懂,不懂到了近乎傻的地步。这点,在林子豫看来,是很了不起的。怎么有人能傻到这样还出来工作呢?林子豫一看到朱七七就忍不住冒出这个念头。
再次,周七七对林子豫的外表不感冒。并不是说林子豫不够英俊。事实上,周七七的第一任男友很英俊很高大,只是,跟周七七手牵手的同时,还应付着其余四个女人。周七七的初恋失败,让她消沉了两年。这之后,她见了漂亮男人,仍然可以从心底里吹声口哨表示欣赏,但,最多就是朋友了,绝不越雷池一步。
总之,叽叽呱呱大呼小叫的周七七,和沉默寡言心事重重的林子豫,在朋友的聚会上认识之后,已经做了两年的好朋友了。
2005年,周七七有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她丝毫没考虑林子豫的结婚请求。这是玩笑吧?周七七不时想起来林子豫那不成形状的三次请求,都会这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