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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这是一个单 ...

  •   这是一个单调的单恋故事。
      剧情极其老套。女主人公暗恋一位男生,却始终未曾表白。这份感情,跨越了整个高中时代,三年,不,也许更久,四年,五年。大一的时候,大二的时候,也许,还些许喜欢着的。
      让我们回到相遇的最初。高中入学式的那天,女主人公姗姗来迟。还是未满14岁的孩子,怯儒怕生,小心缩在舅舅的身后,被领着去了操场。然后入列站好,校长致辞,书记致辞,散场,回到教室。同初中入学式,也可能,遥远记忆中小学入学式一样的步骤。简短的班主任发言后,照例是新生自我介绍。轮到自己时,战战兢兢的上台,到底说了些什么,已无从追考,下台,接着有新的人上去。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精神恍惚,习惯性地开始发呆。稍微清醒的时候,无意识地回头向后望,见一团红色小跑着冲上来。擦身而过。他上了讲台。与T恤的红色不相符的温润脸庞,却意外地没有维和感。这是女主人公与男生的初次相遇。在很多年后想起,依旧会觉得,非常温暖。“一生中,难以见到几次这样柔软的红色了。”其实,女主人公喜欢的是绿色。生机蓬勃的绿色。
      相遇,还未相知。也许,终其此生都不能相知。谁又能预料呢?青春年少,总可以借口说,未来无限可能。
      但清楚的是,记忆被定格,那团红色跑上来退回去,又跑上来又退回去。如此反复,不断上演。童话最美好的瞬间。
      很快的,一个学年过去了。其间,两人交谈的次数屈指可数。相熟更是不能。怕生的毛病自小便有,怎么也不敢自第一排走下最后排攀谈。生平再一次觉得,过矮的身高,永远是人生最大的难题。浓缩便是精华什么的,自欺欺人罢了。但是,也还是交到了许多新朋友,有一些,是可以做一辈子的家伙。这一年,开始对物理化学产生浓厚的兴趣,文理分科时自然地选择了理科。这样的发展,连自己也觉得奇妙。读文科是初中时便定下的想法了,当然未曾想过,会在毫不考虑文科的情况下选择理科。
      该变的地方总会改变。慢慢来,不急,我们也一定会长成,足以保护自己重要东西的大人。既然没有永无乡,我们也要做坚强活下来的彼得潘。只是,撒上再多的仙粉,也无法飞起来了。
      其实是青春把我抛得越来越远,把我踢上了层楼。 ——梁实秋
      高中的第二年,分文理科的同时也要分班。女主人公原先的班级不幸被拆,一个个插到别的班上去了。第一年时交到的好朋友们,大多是在其他的班上了。然幸而,同其中最要好的两个,还有那位男生,都分在了一起。可是,烦恼的事总还是有的。为什么偏偏要在这么破的危楼里上课?为什么排座位的时候,要因为个子最矮而被独自拎出来坐最边上的角落?为什么就我没有同桌啊?为什么我们班是57个人而不是58个人?新学期开始不久,女主人公已经积累了不少怨气。又一次因为身高而生气。还把朋友的吐嘈郑重地记到了作文里,“前些天,大头问我会不会骑三轮车,我不会骑的说。结果,那家伙竟然是指娃娃骑的那种。这家伙明明也很矮嘛,还来笑我…”和朋友的关系,在打打闹闹中越变越好,名副其实的大亲友。又有了新的伙伴。但是和男主人公,依旧没有交集,对话就更少,甚至都不是完整的句子。
      时间依旧匀速运转,此时,离分别的最后期限,还剩下一年。
      高中的第三年,日子明显变得忙碌起来。女主人公不知何时养成了这样的习惯,会在晚自习上课之前,不用做习题清闲的那段时间,靠着窗看对面场上的男生打球。那个时段,男生和他的朋友们经常会出现在篮球场上。但偶尔不在的时候,女主人公还是会在那个时段看球。养成的习惯,毕竟很难更改。高三的最后一个学期,和从前班上的另一个女同学成了好朋友,又多了一个爱好。喜欢趴在窗台上看对面楼上的帅哥学弟。还说等毕业了一定要冲到对面的班级问小学弟的名字。这么玩笑说着的时候,其实心里很惶恐不安。对于未来的不确定,使得高考越发地沉重起来。趴在窗口看低年级的打闹嬉戏,也并不真是为了什么帅哥,只不过是想象那是曾经的自己,也被高年级羡慕过可以如此挥霍青春。
      班里的同学或多或少都进入了这样的抑郁期,谈恋爱的也多了起来。难受的时候,总会找其他的方式舒解压力,所以早恋什么的,是最好的办法了。但终究没有早恋。对男生应该是一直喜欢的,但从没有起过要与其谈一场恋爱的念头,怪人。后来听已经变成好朋友的男生的前同桌讲起那个人曾经为班长哭过,还是多少会有点小难过,嘛,喜欢的男孩子喜欢另一个女孩子,总是要失落的。但也仅是一瞬。10秒钟不到,便不再难过了。平静地接受,正常的男孩子总会喜欢一个女孩子的。所以我才说,真是一个怪人,也许,说喜欢,只是普通的好感这样的程度罢了。太不成熟了。
      临近高考的时候,开始签写同学录。一本一本写过去,每个人每个字都认真对待。轮到男生的本子时,却不知该留些什么话了。连废话都写不出来。卡在那里很久。又流行起送照片留念。憋大了胆子过去要了相片,但最想要的那张已送光,残念了许久。
      而后高考如期而至。平安度过。有几门失常,便也罢了。运气,本是难求。听从恩师的建议报了最保险的学校。不想冒任何危险,诚如,不想受丁点伤害。于是安心地去参加同学会。再一次见面。男生过来碰杯的时候,慌了手脚,反射性地拒绝啤酒,过后觉得,会是一辈子的遗憾了。在饭店里闹到很晚,一群人又晃荡着杀到KTV。
      昏暗的包厢里,一首一首歌点过去。五音不全,所以只是安静地坐着。快到天亮的时候,唱歌的、打牌的陆陆续续也都歇了,胡乱的倒在沙发上。清醒着的,压低了声音交谈。起身,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替男生盖了被子。心里掩不住地欣喜雀跃,就当是留给自己最后的纪念吧。
      天亮,然后离开。道别,转身回家。不想说再见。从很久以前开始,面对这样的场面,便不再哭泣。时间会将记忆里的人都淡忘掉,然后仅留下自己,轰轰烈烈,向前奔跑。
      若我离去,后会无期。
      所以这次,便不说再见了。
      上了大学以后,仍旧会在意,那个喜欢了一整个高中的男孩子,仍旧会想念,也许,还仍旧喜欢着。但是天天见面是不可能的了。一次也没再见过。其实,勉强还算是见过一次的。在车站,拥挤的人潮里,男生迎面而来,一挤就过去了。完全消失在人海里。犹豫着发了短信过去。“你刚才在车站吗?”“嗯,是呢,没看到你啊。”也就是这样的交谈。后来,听朋友说他交了新的女朋友,而且对方是自己的好朋友。她是知道自己的感情的。想至此,便哭了出来。也仅是这几滴眼泪的难过了,平静下来后删掉了男生的号码。再后来,她来玩,婉转地推拒,未果,最后还是见面了。因此知道,那个“听说”不过是一场误会。已无多大意义了。删掉的号码,没有补回来过。
      偶尔,女主人公也会设想,如果当初告白了,会是什么样子,嘛,自己这样别扭的性格,不会去告白的吧。偷笑。但是,总有一天,想要做到若无其事地说,“曾经,喜欢过你呢。”
      嗯,喜欢过的。
      可惜这故事里,从来没有男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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